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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泽恩叫上郑金龙,让郑金龙骑摩托车带他去距离铜锣县最近的M市。M市算是N省最偏远贫穷的一个市了,虽然是地级市,却稳居整个N省GDP倒数第一,从来没有退步过。
也不能怪M市,毕竟这个城市百分之七十以上都是乡村,城市覆盖率只有百分之二十多。没有实业,农业也不行,旅游业由于太偏远,交通不便,空有大好河山,却一直无人问津。都知道要想富先修路,但M市的山,那可不是一般的难修。尤其是六姑娘山和七姑娘山那一带,真可谓是深山老林了。庄泽恩家所在的三姑娘山算是比较折中的地方,没有特别崎岖的山路,骑摩托车都能过去,虽然难走了点。再往里就不行了,那里只能徒步。
郑金龙一听说要去M市,立即摩拳擦掌,说道:“你等着,我去骑摩托车!”
庄泽恩拉住他,问道:“骑摩托车去M市?”
郑金龙答道:“至少骑摩托车到县城吧?再坐大巴到M市。”
庄泽恩淡淡一笑,说道:“跟我来吧!”
他一早就开始计划这件事,早早的在学校后面的废弃仓库做了个临时落脚点。学校一直盛传那里闹鬼,所以基本不会有人来。仓库里有个旧集装箱,庄泽恩把集装箱上开了个小门,上了把锁,里外都能打开。这样一来,他就能节省近一个小时的路程。
庄泽恩一脸神秘的把郑金龙拉进小木屋,高深莫测的对他说道:“闭上眼睛,听我数到三,你就可以睁开眼睛了。”
郑金龙虽然不知道庄泽恩的葫芦里到底卖的什么药,但还是十分配合的闭上了眼睛。默默听着庄泽恩在旁边数数,一直数到三,他终于让郑金龙睁开了眼睛。
然而再睁眼时,郑金龙却发现自己仿佛被囚禁了。小郑哆哆嗦嗦的上下左右张望着,说道:“大哥,您不会是要把我投江喂鱼吧?”
庄泽恩一脸复杂的看着郑金龙,说道:“以后别总看那些无聊的黑帮电影电视剧。”被洗脑洗得不轻。
庄泽恩从兜里掏出钥匙,又打开集装箱的小门,向外张望了一下没有人,这才开了锁。两人走出集装箱,郑金龙仍然是一脸迷茫。直到出了小仓库,郑金龙才变得惊讶起来。他一脸不可思议的看着周围的环境说道:“这……这里是学校后边儿?操?这不是真的吧?我这是……学会瞬间转移大法了?”
庄泽恩看了一眼二傻子似的郑金龙,拍了拍他的后背,说道:“不是什么瞬间转移大法,路上慢慢和你讲,走,现在去车站。”
一路上庄泽恩给郑金龙讲了讲关于传送阵的事,郑金龙惊得连话都说不出来。要不是他亲眼见识了,还真不敢相信这世界上有如此神奇的东西。
庄泽恩再三的叮嘱:“这件事不可以让外人知道。”
郑金龙指天发誓:“放心吧老大!要是我敢透露半个字!我出门让车撞死!”
庄泽恩当然相信郑金龙,否则也不会在重生后第一个找上他了。不说别的,嘴严这个优点从上辈子一直延续到了这辈子。郑金龙还一直沾沾自喜的念叨:“我就说我遇贵人了吧!跟那帮小子说那些家伙还不信!嘿!你该不会是神仙吧?”
庄泽恩当然不是神仙,他也不知道自己手里的空间最后还有什么作用。除了种植和阴阳泉,还有别的作用吗?
从铜锣县到M市要整整三个小时,两人到的时候已经中午了。庄泽恩和郑金龙一前一后的下车,两人打算先吃点东西,再找个地方落脚。庄泽恩看了看周围,便问郑金龙:“M市你来的多,知不知道有什么地方出租仓库?越偏僻越隐蔽越好。”
郑金龙没问庄泽恩要干什么,一听他要租仓库,立即说道:“知道,不用租。还记得我之前那个大哥吗?他进去了,判了十三年,一时半会儿回不来了。他在这边有个仓库,以前我是看仓库的,钥匙在我手里。”
庄泽恩问道:“靠谱吗?”
郑金龙答道:“绝对靠谱!那个人是个孤儿,从小混到大的。那仓库是他自己盖的,地方偏没人查,只要城管别拆我们就一直能用。跟着他混的基本都进去了,最少也得关个两年。那件事如果不是……我可能也会去的,估计也得一块儿跟着关进去。”这得感谢老神仙啊!幸亏他指点迷津。
这一点庄泽恩当然知道,上辈子郑金龙就是因为这件事被关进去一年多。出来后继续混,又被关进去两回。直到跟了庄泽恩,才开始过得像个人了。
庄泽恩点了点头,拦了辆出租车坐了上去,对郑金龙说道:“带路吧!”
郑金龙指挥着司机,来到了那一处偏僻的仓库。如郑金龙所说,这里的确很偏僻,隐蔽性强。郑金龙在仓库门前找了一会儿,在一个隐蔽之处找到一把钥匙。打开卷闸门,一股霉味儿涌了出来。郑金龙进去打开后仓门,这样就开成一个过堂风的气流,里面的气味这才好闻一些。郑金龙解释道:“好久没用过了,通通风就没问题。这里地势高,不算潮,呆会儿我打扫打扫。那人嫌这里交通不便,一般都把这里当备用仓库。这间是最干净的,别的里面更脏,有时候那些小弟没处去的时候,会把这里当落脚点。”
庄泽恩点了点头,能不花钱就租来仓库,已经让他很意外,环境什么的也就不挑了。再说只是做个临时中转站,庄泽恩有自信,肉干转手就能卖出去。
于是郑金龙打扫卫生,庄泽恩画传送法阵。大约下午的时候两人忙活完了,郑金龙带庄泽恩出去吃饭。
M市周边的小吃挺多的,因为靠近大山,山里的美味向来让人向往。
庄泽恩特意找了家看上去高大上的门脸,郑金龙就跟头一回进城似的左右张望。进了精致的小隔间,庄泽恩拿起桌上的菜谱就让郑金龙点餐。
像这样的餐厅,郑金龙还是头一回来。就算跟着上回那个老大最辉煌的时候,顶多也就是吃回大排档撸串儿,那就跟过年似的了。郑金龙不敢点餐,因为看到上面的价码手抖。这一顿饭下来,俩人至少得花一两百。一顿饭一两百,这在十年前,的确很贵了。
其实庄泽恩是故意这么做的,他知道郑金龙缺少一个精神领袖,他必须得给郑金龙打个样儿。于是一骨脑儿点了四道大菜,这下得奔着二百来块儿去了。
在大山里,有的山民一年都花不了二百块钱。他们这一顿饭就花了二百多,这让一个一心一意想走出大山的少年,更加笃定了跟着庄泽恩的想法。
一顿饭吃得郑金龙满脸油,庄泽恩倒是全程很斯文,一副见过大世面的样子。郑金龙有个好处,不该问的不问,不该说的不说。就算庄泽恩在他面前表现了那么多这个年龄不该有的成熟,郑金龙也把嘴闭得死死的,当作什么都没看到。
一顿饭吃完,郑金龙成了庄泽恩的小迷弟。从之前的大哥,改口成了庄哥。虽说这只是一个称呼,但这称呼代表的意义只有庄泽恩自己知道。要知道上辈子,郑金龙从大哥到庄哥的改口,可是在他帮他奶奶付了心脏手术费以后的。
庄泽恩结了账,刚要和郑金龙离开,隔壁单间却传来一个熟悉的声音:“二叔这趟来要呆多久?听说你已经和小恩见过面了?这孩子是不是挺让你头疼的?”
庄泽恩皱眉,韩暻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