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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命哪!妖怪要吃人啊!有妖怪啊……”声音凄厉如待宰的羔羊。
老农几乎是连滚带爬似地逃进了院子里,留下身后的高恒独自在风中凌乱。
虽然现代人的发型和服饰在古代确实太过怪异了些,但也不至于一见面就当成妖怪看待吧,果然乡下老农民的审美不可靠啊。
“妖怪在哪?”
“妈呀,好端端的哪里来的妖怪?”
“黄翁,你莫不是眼花了吧?”
院子里一阵杂乱,然后五六个大汉拿着棍棒刀枪小心翼翼地赶了出来,为首的一名魁梧汉子提着一柄明晃晃的环首刀,剽悍精壮,一看便像是杀过人见过血的,和旁边那些看似胆大实则有些畏缩的同伴给人以截然不同的感觉。
“误会误会,我不是妖怪!”高恒真怕这些人不由分说直接刀枪齐上,那可就真的死得冤枉了。
“你便是妖怪?大胆畜生,竟敢来我繁阳亭害人!”那似是众人头目的魁梧汉子凝神戒备,似乎一言不合,便立即搏杀的架势。
“大哥小心,你看这狼头多凶恶,这莫不是山里的∑,狼妖?”
“狼头?”高恒微一错愕,然后便明白了,竟然是那头野狼惹的祸。
一般人扛猎物时,除非猎物太过庞大只能拖着走,否则多半都是搭在肩上。本来高恒一开始也是这样子的,但他以前只是个力气不算大的普通学生,而且又受了伤,因此在走了一段路后,为了省点力,便将野狼移到背部,狼头搁在头上,两条狼腿则搭在肩上用手拉着,加上夜晚天黑的原因,没想到竟然因此而吓着人了。
弄明白了真相,高恒直接便把野狼扔到了地上。
众人先是戒备,不知道对方意欲何为,等看清楚地上的野狼后,这才明白是虚惊一场。
“黄翁,你真真是老眼昏花,竟然将人家的猎物当成了妖怪!”魁梧汉子好气又好笑地斥责。
先前大喊妖怪的老农畏缩不前,躲在人群后一脸的尴尬:“这不也是怪不得老汉我么,谁见过有人这样拾掇猎物的,天黑黑的,那不是存心吓煞人么?”
“大哥你看这人,头发这么短,只穿着小衣,看起来好生怪异,也不晓得是什么来路。”高恒身上的休闲服被当成了小衣,在古代,小衣一般穿在里面,然后外面再穿一件直裾深衣或者袍服。
“可别是贼人?”
“贼人哪有这样的,前些时信道的黄巾也没这样的……”
这些人七嘴八舌,说得又快,乡音也特别重,高恒也是听得有些头大,连猜带蒙也才能明白个大概。
听这些人的口音,似乎有些像是河南的,不过现在到底是哪一年啊,如果是黄巾初起,那可就糟糕了,太平道起事,那可是人越多的地方信徒越多,也越乱。若是诸侯讨董时期,那还好一点,记得董卓也就对洛阳祸害得特别严重,至于其他地区,西凉军鞭长莫及,而讨董十八路诸侯,虽然各怀异心,但在董卓死前都还是很顾忌名声的,不会在地方上太过乱来。
“某乃繁阳亭长邓虎,兀那汉子,尔乃何人,为何来我繁阳亭,可有户贯?”魁梧汉子一脸警惕,喝问道。
“在下高恒,辽东襄平人氏,本打算前来中原求学,不曾想,路上遇到了流寇,后来我寻了个机会逃走,结果路上又遇到了这头野狼。”高恒拱手施礼,一副文质彬彬的模样,这套动作,他在心中可是演练很久了。只可惜没有宽袍大袖,也没有高冠博带,导致这画风显得实在不太对劲。
一群大汉面面相觑,在这个交通不便的年代,许多人一辈子甚至连县城都没出过,辽东?那是什么地方,听都没听过。邓虎倒是见识广一些,但也只知道辽东在大汉边彊,至于在哪个方向?咳,反正只要知道是很远的地方就行。
不过对方竟然是来游学的,难道面前这人居然是士子?邓虎心中狐疑,但言语间却是客气小心了些:“哦?公子可是来本县荀氏求学的么,邓某当年有幸,曾在县衙当差时见过荀爽先生一面。”提起当年,邓虎一脸与有荣焉的样子。
由此可见这个年代士人的地位之高,时人皆以一睹名士风釆为荣。
高恒顿时换上一副肃然起敬的面容:“可是六龙先生么,荀氏八龙,天下传名,在下仰慕久已。”
荀爽排行第六,时人以六龙先生称之。若非高恒是历史系学生,而且偏爱三国,绝对答不上来。
原来这里是颍川郡……高恒心中激动,哇呀呀,那岂不是可以见到荀彧、荀攸、戏志才?
“我在辽东时便常听闻六龙先生饱读诗书,深通《礼》、《诗》、《尚书》、《春秋》诸经,尤擅治《易》,非常人可比,乃是当今鸿儒。若是能当面听到六龙先生的教诲,那可真是三生有幸了。”高恒摇头晃脑,非常入戏地补了一句,“朝闻道,夕死可矣。”
邓虎身后众人大眼瞪小眼,兴致缺缺,什么尚书啊、春秋啊之类的,这些人听到就头疼。
高恒适时将自己的户贯竹牌递了过去,邓虎只是匆匆扫了一眼,便还了回去,然后主动邀请高恒进入亭舍。
两汉制度,十里一亭,除了维持地方治安,各亭还要兼任驿站的功能,招待来往的官吏和贵族,因此亭舍一般都是占地颇大的院子。
“小老儿黄三,是本亭的亭父,之前老眼昏花,还望公子莫要见怪。”之前闹了乌龙的老农赔礼作揖,看他面相,显然是个忠厚怕事的老实人。
“无妨,黄翁不必往心里去。”高恒大度地摆摆手。目前看来,他在这个世界的开局还算顺利,只要再小心些,坐实了士子的身份,便能获得许多助力和好处。
“小老儿闲着无事,不若就帮公子将这头野狼料理了吧,这皮子,可以硝制成一件内甲。”黄三主动请缨,颇有些将功折罪的意味。
“公子放心,黄翁的手艺在颍阴可是一绝。”邓虎在一旁帮腔。
皮甲啊……高恒想不到这么快就掘到了第一桶金,自然点头同意,毕竟空间可不会让人太太平平地完成三个月的生存任务,多件皮甲,好歹也能加些防御。
“这是本亭求盗陈大,还有这几位,都是本亭的亭卒。”求盗专司缉捕盗贼,因此这个陈大看上去五大三粗,四肢发达。
进了房间,邓虎先稍稍介绍了下,然后便吩咐人去弄酒菜。
“对了,公子在何处遇到的贼人?自从皇甫将军班师之后,这附近可是乱得很,莫不是遇上了黄巾贼?”邓虎心中已是信了高恒的说辞,只是出于好奇,仍然细细打量起来。
之前夜色昏暗看不清楚,现在烛光一照才发现,高恒的皮肤白哲光滑,手上也没有茧子,一看便知道应当是那种养尊处优的少爷,若是常年劳作的人,皮肤必然粗糙,光是晒也晒黑了。
而且身上的小衣虽然有血污,但仍然可以看出面料轻柔,针脚更是无比精细,显然价值不菲。他在县衙当过差,见过不少贵人,但这么多年来,也从没见过类似的布料,或许是辽东的特产?
高恒却是从邓虎的话中捕捉到了一个有用的消息,皇甫将军肯定指的是皇甫嵩,也就是说,太平道已经事败,张角三兄弟已死,各地黄巾群龙无首,就是不知灵帝死了没……
“邓亭长所料不差,我与随众确实是被一股黄巾冲散的,险死还生。唉,本以为张角已死,便海晏河清了,不曾想,犹有流贼枭聚,掠食地方。”高恒一脸愤青状。只是要一直这么文绉绉地说话,实在很伤脑细胞啊。
“邻乡的小龙山便有一股近百人的黄巾贼,匪首张才自称雨公将军,据说其乃是依附于大鸿寨的黄巾渠帅,县君几次想剿,却是攻不上去。”
雨公将军?高恒差点笑出了声,这么一伙几十人的山贼,竟然敢起这么霸气作死的名号,有考虑过汝南、颍川诸地黄巾大渠帅何仪的感受么?
“不好了不好了,山贼……”之前听了邓虎吩咐,出去置办酒菜的亭卒程季满脸慌乱,匆匆忙忙地闯了进来,“山贼杀来了!”
“什么?”邓虎霍然起身,双目怒睁。
“程小哥,山贼大概有多少人,你有没有看到?”高恒也是吃了一惊,连忙问道。
要是对方人多势众,那对不住了,我只能先走一步了,没办法,我就是这么怕死的人。高恒心中默念,然后将青铜短剑握在了手中。
“不……不晓得,我没去看。”程季愣了一愣。
邓虎气得一拍墙壁,粗声粗气地呵斥:“你没看到?那怎么知道山贼来了,莫不是看了贼人的影子你就吓得逃了?”
程季嘴笨,张口结舌了一阵才道:“是邻亭的烽火,山贼应该在邻亭的刘老翁家。刘老翁做过官,钱财多,山贼眼红……”
高恒微不可察地松了口气,原来是城门失火,还好,还好。
“你不早说!”邓虎抓起环首刀,昂头出门,“兄弟们,通知各家各户,叫上所有丁壮随我去杀山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