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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身入虎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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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夏阳从郁闷的空气中透进密林之间。

    密林之中,充满了无数危险。然而,甘松和丁香却躺在其间,经历激情。

    良久,两人终于分开,满足地喘息着。

    “丁香,我要离开一阵子。”甘松拥着丁香,终于提起了话题。

    丁香的身子僵硬了一下,随即变得柔和起来,扑到甘松身上,双脚缠上了甘松的肚子,眼中有泪花闪现:“我就知道,总有一天,你一定会离开,没想到这一天来得这么快。”

    甘松的秘密,知道得最多的莫过于丁香。他毫无保留地告诉了她,在甘松的观念里,既然认定了丁香,那两人之间就应该坦诚相见,不能有什么秘密。

    当然,罗晓雪的事情,例外。

    “你真的要离开吗?”

    丁香知道,甘松此去可能会有很多危险,甚至是丧失生命。

    为了彼此的幸福,他承受了太大的压力。有些压力不是丁香能够亲身体验得了的。

    她明白其中的道理,但她感觉不到甘松内心的固执。

    在她的想象中,两人慢慢长大,享受恋爱,然后结婚生子,成为一个美好的家庭。

    但是,却往往事与愿违。甘松先后多次被暗杀,一次又一次被仇家找上门来。

    仇家是谁?甘松不知道,自己也不知道。

    唯一知道的是,这一次甘松出远门,就是为了一劳永逸地解决仇家。

    丁香在甘松的耳边小声道:“我想要个孩子。”

    “你才十七岁。”甘松转头看着丁香的双眼,轻轻地抚摩着她光洁的后背。

    “我不管,我要!”一向有些胆怯的丁香突然变得大胆起来,猛地扑到甘松的身上,疯狂地吻起了甘松的全身,在密林耀眼的阳光中再次身陷爱河。

    “好吧,我给你。”这次出去凶多吉少,甘松不知道如何劝解丁香,只是不断地与她相融相合,假如?如果是那样,希望能够留下血脉。

    不知道缠绵了多久,也不知道缠绵了多少次。幸好甘松是铁打的身体,要不然还真受不了。丁香已经没有力气了,软软地躺在地上,任由眼泪从眼角滚落,道:“松哥哥,你一定要保护好自己,把那些坏人解决掉之后,早点回来。”

    “嗯。”甘松觉得自己回答的声音有点沉闷。

    几个黑客已经把杀手网站的编程语言逻辑分析透彻了,通过先进的技术,找到了杀手基地所在,那是美国南部佛罗里达州的一个海边小镇。

    甘松决定深入虎穴,把杀手基地连根拔除,以绝后患。

    是否有生还的机会?甘松不知道,毕竟是一人之力对抗整个杀手组织,还是拥有先进科学技术和武器的杀手组织。

    但是,甘松却有不败的资本,毕竟手里握着水路和凶残的腾蛇两张王牌。

    一只小黑龟从百草锦囊中爬了出来,甘松一把抓住它,道:“小黑,以后你就陪着丁香。如果丁香出了什么事?我非把你的脑袋砍下来不可。”

    小黑龟听懂了甘松的话,头部和四肢往里一缩,藏进龟壳里,那样子很滑稽。

    丁香的愁绪冲淡了许多,被小黑逗笑了。

    甘松坐了起来,道:“以后你多保重,我和你的父母就拜托你照顾了。至于药王集团,我已经将董事长让给了你,你只需要每月去查一次帐就可以了,不要这么辛苦。”

    离别之前,甘松去药王集团,把丁香带回来。从公司那里得知,十大绝癌新药的研究都取得了突破姓进展,有的品种新药已经制作了出来,正在进入临床实验阶段,不久后将投放市场。

    其他药品也正在研制之中,研究出来只是时间问题。

    药王村的发展也步入了快车道,是时候解决藏在背后的隐忧了!

    甘松穿好衣服,看着原始森林的一草一木,道:“丁香,再见!”

    身影消失在密林之中。

    “松哥哥!”丁香疾声大喊,可是,回应他的只有山林中的风声。

    突然,天空之中,一人披着晚霞,骑在龙马之上,显示出身影,对丁香喊道:“我走了,保重,等着我回来!”

    佛罗里达州包括佛罗里达半岛、西北部濒墨西哥湾狭长地带及南部近海珊瑚岛礁。

    佛罗里达州别称阳光州,然而,甘松却没有想到,这里隐藏着一个不为人知的杀手组织。

    甘松的皮肤变成了纯白色,脸上的肌肉已经变形,给人一种满脸横肉的感觉,除了眼睛变不了颜色以外,其他地方都发生了明显的变化,已经看不出他是一个中国人了。给人的感觉之中,他是一个混血儿。

    甘松作了充分的准备,用药材改变了身体皮肤的变化,利用对肌肉的精微控制能力,改变了外貌。

    谁也认不出现在的甘松!

    杀手组织在南部近海的乌拉镇上,这里没有受到多少污染,天空和大海的湛蓝融为一体,无数间木屋显现出来,很有开阔和谐的韵味。

    走进乌拉镇,因为时差的关系,刚刚是清晨。

    一个美国妇女端出一碗吃剩的早餐,倒在路边的垃圾桶里,转身进屋。

    突然,一条黄色的狗跳了出来,向剩饭扑去。将要扑到剩饭的时候,一个穿着油光发亮衣服的乞丐猛地窜出来,把狗压在身下,抓起剩饭津津有味地吃了起来。

    一个乞丐都有这么好的身手?

    甘松有点吃惊,那条黄狗体形颇大,是极为凶残的斯塔福梗。

    斯塔福梗是由斗牛犬和梗杂交而来的,最初叫做斗牛犬、牛梗杂交犬,有时被称为斗犬或斗牛梗。后来,在英格兰被命名为斯塔福斗牛梗。这种犬以其体形,结实匀称,头部强壮有力,躯体肌肉发达以及勇敢坚强而闻名。

    一个强壮的年青人面对面硬碰硬,不一定是斯塔福梗的对手。

    但是,这个乞丐,却轻松地把斯塔福梗压在身下,压得死死的?

    这个乞丐长着满脸的络腮胡子,形容有几分熟悉,甘松一时想不起来。

    好奇心,趋使甘松向乞丐走了过去。

    (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