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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付完了一个做着白曰梦的年轻人,沈文信立马关上了店门,防止那小子再次光临,他可没闲情逸致招待这类的“上帝”。
这个时候,陈黎端着盘子下来了,来到沈文信跟前说道:“沈哥,你六叔他们叫你上去一趟。”
“哦,陈妹,你还没吃是吧?快点来填饱点肚子。”
“好的。”
沈文信依言上楼,径直走进了半掩房门的屋内,见到沈中亦胡乱扒了几口饭就在那与李自才畅谈过去的光辉岁月,也纳闷为什么六叔会让他来做电灯泡呢?
沈中亦匆匆吃过了晚饭,见到沈文信来了,站起身来说道:“文信,进来吧,顺便关下门。”
“好。”看沈中亦的样子,今天晚上的兴致很高,难道有话要说?
可能前面两人谈了些自身的近况,不可避免涉及了沈中亦发疯的原由,谈到这里,沈中亦觉得应该叫上侄子沈文信让他了解下秘辛,不至于把疑惑憋在心里面。
李自才见沈文信来了,便催促道:“呆子,快说吧,是谁害你发疯的?哥们为你报仇!”
“稍安勿躁,才子,有些事情,并不是报仇可以解决的,这些曰子我也想清楚了,冤冤相报何时了啊!”
随后沈中亦把其经历复述了一遍,沈文信、李自才两人都自觉安静下来了。
原来沈中亦在几年前是一家排名前列的世界五百强企业的销售部经理,因业绩出色,被提名升任副总经理,可是这个职位许多人虎视眈眈,职场的尔虞我诈、波谲云诡,当时的沈中亦并没有这个意识,随后在一次与一家公司合作中,出现了一个极大的纰漏,导致公司损失了将近上亿!
不仅无法待在了这家公司了,还惹上了一宗官司,好在老东家念旧,只是没收了其全部财产、不动产,这件事才算了结。
沈中亦在当时还万幸自己没有要承受牢狱之灾,失去所有的财产、工作又算什么?至少他还有一个人!那就是其助手,也是沈中亦的女友,他们还计划等沈中亦升职了,就一起办婚礼呢。
等沈中亦拖着疲惫的身躯回到以女友名义购买的房子内的时候,却发现门锁换了,一堆自己的衣物、行李都堆在了楼梯道。
最后他才明白,原来合约上的纰漏是女友故意为之的,目的是取而代之!谁想到这个搔蹄子居然和另外一个部门的经理有一腿,然后合作把沈中亦赶下台,那个部门经理正是沈中亦升职的一个有力竞争对手,而女友则是获得了销售部门的经理,这对狗男女就可以潇洒自在了。
沈中亦这么也想不通为什么女友会这么做?当他愤怒地跑去找她的时候,前女友只说了一句话:“你不懂情趣,而他知道我想要的。”
原来权力只是一部分理由,沈中亦的木讷才是罪魁祸首,听了这话,沈中亦顿时失去了理智,有生以来第一次做出了违背常理的事,跑!漫无目的地跑,最终跑了大半个华夏,回到了老家之后,就变疯了。
奔跑的这段历程,沈中亦知道都说不清,只知道去了很多地方,遭受了许多的谩骂、殴打、唾弃……
听完之后,李自才心情无法平伏,大骂道:“这对狗男女实在太可恶了,呆子,他们还在那间公司?要不要我终止与他们的合作?”
李自才是新任命的华夏区总经理,与沈中亦原先的公司有许多的业务往来,如果失去了这么大的客户,必定是他们承受不起的。
“算了吧,我和他们已经没什么瓜葛了。”
“你还是老样子,纯粹的受气包!害你这么惨,还不去报仇?”李自才一副恨铁不成钢的样子,也是出于对自己老同学的遭遇表示同情,才会想着以公报私的主意。
“才子,我知道你有权利终止合作,但是总公司的董事会难道会纵容你?损害了他们的利益,随时可以撤销你的职务。”李自才看起来这个总经理很唬人,其实也就是一个打工的,为吸血鬼资本家攫取、压榨、获取利益罢了,失去了这个作用,那李自才就没存在的理由了。
一纸文书,就能结束李自才的总经理职务,毕竟不是老板级别的啊!
李自才转念一想,正如沈中亦说的,用这种办法的确不是上策,便压低声音说道:“我认识一些国外的杀手,是不是帮你出出气?”
雇凶杀人!李自才可能在国外生活久了,也经历过这种事,商业上利益冲突,有时候无法用谈判的方式解决,这种办法就应运而生了。
不过这是华夏,沈中亦深知为了个人的荣辱,杀害别人,并不符合人姓,故此断然拒绝道:“李自才,你别乱来,杀人是犯法的!”
沈文信也附言说道:“李大哥,既然我六叔都不愿追究了,何必再去惹一身搔?我相信用这种不光彩的手法陷害我六叔,他们也总有一天会受到惩戒的。”
“你们两个还是太嫩了,社会不是黑白分明的,其中也有灰色地带,哎,算了,既然你都不在这个领域了,再让你面对以前不堪回首的往事,的确有点残忍。”
李自才其实也挺羡慕沈中亦现在的工作环境,轻松、安逸、愉悦。大公司的制度严厉是一方面,人与人之间无法敞开心扉才是关键吧,随时都觉得压抑。
沈文信终于知道了六叔沈中亦发疯的秘辛,也明白了一个可靠的女人对自身不论是事业、爱情、生活等各方面的好处,再次体会到了职场之中,为什么禁止有男女关系了,怕就怕出现利益纠葛。
气氛有些沉重,沈文信转移话题道:“李大哥,你不是对收藏感兴趣吗?快给我六叔,说说你在国外捡大漏的传奇故事。”
“哈哈,你不说我差点忘记了,告诉你呆子,我在欧洲的一间餐厅发现了一件龙袍补子,你知道价值多少?”
“上百万?”
“嗯,如果你知道我多少买的,肯定会咋舌不已。”
“一万欧元?”
“on,三十八欧元!”换算老人头也就几百而已,的确属于一个大漏啊!可见多出去见见世面,还有些眼力和运气的话,随时都有机会碰到这种机会啊!
沈中亦竖起一个大拇指,说道:“你小子,行啊!”
李自才摆出一副让人朝拜的样子,接受了沈中亦的赞誉,几百老人头买一件龙袍补子,价值上百万,在龙城收藏界,宣扬出去的话,必定会成为传奇,骄傲、得意是不可避免的。
撇过了沈中亦的秘辛,李自才对沈文信说道:“听老丁说,你们这店里面还没掌眼大师傅?”
“是啊,现在这个工作都是我做。”
“你做自然是好,可是作为老板的总是亲力亲为,这也不是长久之计。”
“我也知道啊,可是目前来说,没有合适的人选。”
沈文信也一直苦恼这件事情,一直驻守在摸宝行,以守株待兔的方式收货,赚钱的利润并不会太多,真品的话都是开门的东西,市场上的行情大伙都知道,赚取的差价不会太多,而目前的买主要求的藏品各式各样,仅仅是收上来的物件无法满足寻求,而且丁立名带过来的货,也不会是精品,估摸着是滞销的物件吧。
他也只是拿来充门面的,况且只有一成的代销费,能有什么赚头。还不如到处逛逛,主动出击才是王道,如李自才在欧洲遇到了龙袍补子托盘,也是因为去的地方多,才有机会碰到啊!固守一地,等宝贝送上门,这种机会有,但是还是比较少的。
沈中亦似乎听出了李自才话中有话,说道:“你也不用故弄玄虚了,是不是有这方面的人才介绍啊?”
“是啊,在一次与一名藏友闲聊的时候,听说龙城本地有一名比较出名的掌眼大师傅,在他掌眼的物件中,没有一件出错的,被誉为‘龙城第一眼’!”
“这么高的评价啊?那么他不是抢手货吗?怎么会屈尊来到我这家新开的摸宝行啊,李大哥,你就别耍我了。”虽说李自才和沈中亦是同学,属于同辈份的朋友,沈文信叫“李大哥”略微有点不太妥当,不过这些规矩,大家都没这么在意,主要是沈文信叫不习惯李自才叔叔啊。
李自才喝了一口水,润了润喉咙,十分神秘地说道:“沈老弟,你知道赵云这个人吗?”
“三国时期著名的大将赵云?华夏人都知道吧,怎么了?”
“他有一个称号是什么?”
“常胜将军?五虎上将?”
“你觉得赵云一生的战役中,真的没输过一次吗?”
“那只是一种后人对赵云的赞扬吧,那可能一次没输过。”
李自才似乎在帮沈文信捋清楚这个逻辑,沈中亦不由得嘲讽道:“你小子,还是和以前一样,说话总是喜欢转弯,有意思吗?按你举得例子,是不是这位金牌掌眼大师傅,打眼了?而且还是一个价值比较高的物件?”
“哈哈,知我者,沈中亦也!你说得完全正确,尽管他是龙城第一眼,却还是不可避免的在纷杂的高仿赝品中失手了,正所谓马有失蹄,人有失足,这其实并不算什么,只是他过不了这个坎,随后在六十岁的时候‘封眼’了,已经有两年了吧。”李自才与丁立名是至交好友,聊天之中,提到这些龙城收藏界的故事也不足为奇。
却让沈文信计上心头了,这个掌眼大师傅到底是何方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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