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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 挖矿(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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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待到他们几个走了以后,奉先又说:“贤弟,你且躺下歇息,我出去练练枪法。”

    “好。”我点了点头。随后,我不禁在想,也许我可以在这里开设一家武术研习班,反正刀枪剑戟各项武功我都会,估计每年光收学费也能挣不少钱了。

    说到兵器,这个时代好像多以剑、矛为主,如果我能打造出一套更加实用的新式冷兵器的话,在战争中应该可以起到出奇制胜的作用。在短兵器中唐刀是最实用且最好用的,而在长兵器中方天戟的功能是最多样化的,若以这两款兵器为主打装备的话,应该会起到相当不错的效果。

    晚上吃过饭,奉先说:“贤弟,今夜你在屋里睡,我到柴房去睡。”

    他的床不怎么大,也就比单人床稍微宽一点,我们两人的块头都比较大,睡起来确实有点挤。

    我不禁说:“床也不算小,挤挤还是可以睡得下吧。”

    他却说:“不,贤弟,你身上的伤病还没有痊愈,宜应好生休养,不必替为兄担忧,为兄每次外出狩猎都会餐风露宿,早已习惯了。”

    我不禁暗自沉吟不已,此刻我总算明白他为什么会有那样的结局了。像他这样的一个人,如果要在治世的话,那自是可以成为一个楷模的,可在尔虞我诈的时代,却偏偏就是被淘汰的料。所谓治世多能臣,乱世无贤者。不得不说,这是很讽刺的一件事情。

    这一夜我没有安静入睡,我一边宁神冥想,一边思考着接下来每一步的计划,以及推测每步计划之外可能会出现的意外。对我来说,要改变当下的现状,实在太简单了,但我需要一些时间去实施自己的规划。其实,最令我犹豫不决的是,究竟要继续顺应时代潮流的发展,还是直接推翻君主专制时代。如果要直接推翻君主专制的话,这个多少有点麻烦,毕竟这个时代的人们深受「君权神授」的理念熏陶已久,要说没有神的存在,恐怕不一定会有多少人相信。不过,这也不是最关键的,最关键的还是该怎样才能拉起一支团结坚强的队伍来。如果我的队伍里的人不能够做到团结一致,随便就被艰苦磨难和糖衣炮弹给打垮了,那光靠我们这几个人的力量,又能干成什么事呢?

    这夜众人睡了大概六七个小时,凌晨三四点钟就启程了。一见面,他们几个大都连连打着哈气,显然是兴奋地一夜没有安睡,不过他们的精神头倒还显得挺足的。随后,我们六个人赶着两辆马车,迎着露水朝着北方驶去。一路上,几人都安静地不说话,但我从他们体内发出的磁场可以感受到,他们此刻都很是亢奋。

    通常情况下,人的神经愈是亢奋,那么他的意志就越发坚定,体内磁场振动的频率就越快,振幅的密度也就越大。因而,我可以根据磁场所表现出的这些情况,来判断出他们此刻的心理状态。

    话说,在这二三月份的天气里,北方的清晨还是挺凉的,只见他们每个人的身上都穿着一件粗制的羊皮大衣,虽然这大衣的制作工艺比较粗糙,但抵御风寒的效果还挺不错。本来奉先打算把他那件给我穿的,但是我却死活没要,就这样的温度哪能冻得着我啊。

    通常情况下,我的身体可以承受得住上下一百摄氏度的温差,并且没有丝毫影响。这就是我身为人造人的优势之一了,以前在部队里的时候,许多看似让人很难完成的任务,我都可以轻松的胜任。

    不过,话又说回来了,也许有人会问,我的身上除了优点之外,缺点又是什么?我仔细想了下,大概只有一个缺点,那就是我真的是这世上独一无二的一个物种,尼玛这实在是太稀罕了。

    我们赶了大概不到一个小时的路程,已经远离了村庄,四周全都是灌木丛林。这时,我察觉到路两边的林子里有异常的杀气,我不禁把磁场延伸过去探查了下,原来是十几只土狼在暗中跟着我们,看样子牠们是把我们当成美食了。

    通常情况下,野兽是不敢袭击成群结伴的人类的,但若是牠们饿极了,且双方在数量上又有一定的悬殊时,那么牠们很可能会为了添饱肚子而发起攻击,这在本性上跟人类其实是一样的。

    忽然,奉先开口说:“大伙当心点,咱们被野兽盯上了。”

    几人闻言,不禁都各自抄起了身旁的长矛和弓弩。奉先把他的长矛递给我说:“贤弟,拿着防身。”

    我微微笑了下,便接了过来。众人一边继续赶路,一边警惕着周围的状况。看他们游刃有余的样子,估计以前没少经历过这样的状况。

    渐渐的,天开始亮了,我们也驶出了差不多百十公里,大概是那些土狼看到没有进攻的机会,所以又退却了。

    随后,我们来到一条河的岸边,洗漱了一番,然后便架起一口锅来,准备烧些早点来添添肚子。却说这种野营的生活是我比较拿手的,他们见我熟门熟路地干起了活计,多少也有些意外。

    魏续说:“嗳?看不出成廉哥人长得细皮嫩肉的,干起活来可丝毫不含糊啊!”

    我说:“哪里,这样的活我以前经常干。”

    魏续奇怪道:“难道你以前也是山中的猎户?看着不像啊?”

    我不由笑道:“是吗,那你觉得我像是干什么的呢?”

    他说:“我看你跟咱几个大不一样,应是哪个大户人家的公子吧?”

    我笑笑说:“恰恰相反,我跟兄长一样,也是一个没爹没娘的孤儿。”

    他摇摇头说:“没看出来,即便你是个孤儿,也肯定不是穷人家的家主,穷人家可没见过你这么细皮嫩肉的。”

    我不由调侃道:“那是因为我保养的好嘛。”

    “咋个叫保养啊?”一旁的李肃突然一脸奇怪地问。

    我问:“你想变得跟我一样吗?”

    李肃不可置否地说:“想啊,我要是能长得你这般白净,那我就能娶个漂亮的婆姨了。”

    其他人听了他说的话,不禁都呵笑不已,却听魏续又说:“人家那是天生的貌美,就你整日里风吹日晒,黑不溜秋跟个炭头似的,还妄想变成美男子啊?光天化日的做哪方子的梦啊你。”

    李肃连连摆手说:“去去去,你个黑胖儿也好不到哪里去,又黑又胖,整个一大黑猪,哪家的婆姨见着你这番模样,那指不定要倒胃口的。”

    魏续被他这么一说,倒是没了什么脾气,不过看起来还是有点不高兴的。

    话说他们其实也不怎么算黑,只是因为平日里庄稼活干多了,就难免会长时间受到太阳暴晒。跟黑肤色人种相比,他们要好上不少,而跟白肤色人种相比,那自然就显得大为失色了。

    我笑笑说:“其实,想要变白也不是没有办法,你们家里应该都有养牛羊吧?”

    他们俩都点头说:“有有,咱村里家家都养了好几头牛羊。”

    我说:“这就好办了,以后你们下田里干活的时候,就把身上裹得严实一点,头上戴个草帽遮挡日头,晚上回到家里就用牛奶或羊奶涂在脸上,第二天早上再洗掉就可以了;另外,夏天吃剩的西瓜皮,跟冬天的冬瓜皮,可以削成一片一片的,混合少量的鸡蛋清,然后贴在脸上,就可以起到美容的效果了;如果你们按照我说的方法去做,并且一直坚持下去,早晚有一天你们会变成我这样的。”

    “真的假的?”李肃将信将疑地问。

    我笑笑说:“真的假的,你试试不就知道了。”

    魏续不禁说:“你看成廉哥这般白净,想必应是时常这般保养,咱们回头也试一试。”

    李肃点头说:“行,回头咱们一试便知。”

    这时,一旁的秦谊忽然说:“若捂的太严实了,大热天的,岂不是要生痱子了吗?”

    李肃却说:“生痱子了也比黑炭头要好,像咱这模样的,哪家的姑娘能看得上啊。”

    却听一旁的奉先忽然说:“只消在衣袖上开出几个透气的小孔来,便不会生痱子了。”

    李肃不禁说:“嗳?布哥说的可是个好法子,哈哈,咱黑娃儿这下也能变白净了!”

    话说,古人通常也是以白为美的,对于皮肤的保养他们也有着自己的一套方法,不过那一般都是富家小姐才会干的事情,而且还没有我们后世的花样多。不过,我的皮肤并非是自己刻意保养出来的,而是它本身就这样,不怎么吸收紫外线里的黑色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