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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3章 赠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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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常征一路飞飚,两点差五分,他们到了南港机场国内出发厅门口。

    常征把车停在路边,解开安全带,熄火准备下车。

    窦妍一把拉住常征的胳膊,说:“常征,你别下车了,机场出发厅门口不许停私家车。我自己进去就好了,谢谢你送我过来。”

    常征笑笑说:“没事,大不了罚款,最多把我车拖走,我在交警队有人,拖走也不怕。我帮你拿行李,送你到安检口。”

    窦妍有些感动,也不再说什么了,只是默默点头。

    “哦,对了。有礼物送你。”,窦妍忽然想起了什么,她拉开自己的包包拉链,取出一个包装好了的礼物。

    看外形,礼物不大,四方的一个盒子,一巴掌就能托起。

    窦妍把礼物递给常征,她挤出一个笑容,说:“今天是2月11日,过几天就是那什么节。节日快乐。”

    常征犹豫了一下,还是接过了礼物。刚才在酒店公寓的沙发上,一番打情骂俏,他俩的关系有了点变化。但这个礼物,肯定是窦妍早就买好了的。过几天什么节?常征意识到,过几天就是~∨,情人节了。

    常征觉得有些不好意思,人家一姑娘,大老远跑过来,还带着礼物。我呢?现在去买也来不及了呀。

    想了想,常征往窦妍那边挪了挪,打开手套箱,取出了一套书。

    这套书共有四本,是《无限恐怖》。只不过常征手里的这套《无限恐怖》,和市面上卖的不一样。封面不一样。

    市面上卖的《无限恐怖》,封面是一扇大门,大门左右两侧是“yes”和“no”。而常征手中的这套《无限恐怖》,封面是两个人,一男一女。男的是郑吒,女的是赵樱空。郑吒双手持炮,赵樱空一手握一把闪着寒光的匕首,他们两人背靠背,似乎在并肩作战,准备迎接敌人。

    常征在中央储物盒里拿起一支笔,翻开第一本书,在书页上提字:“赠:绝世佳人窦妍。祝安好,幸运,快乐。”

    在书页下方,常征写上了他的大名:“常征。”

    他没签他的笔名,而是签的本名。

    常征郑重的把这套《无限恐怖》递给窦妍,真诚说到:“窦妍,谢谢你送我的礼物。我很难为情,没给你准备什么。这套书市面上买不到,它没有书号,也没有标价,全世界仅此一套。当时设计封面时,出了几个样板,这是其中一个。当然了,最后上市销售的版本也没选上这个。但我很喜欢这个封面,所以就找出版社要了过来,留作纪念。苍天归来我已经签了一千次了,以后也许还会继续签。但常征这两字,是我第一次签。送给你,希望你能喜欢。”

    窦妍双手接过这套《无限恐怖》,一路上都很郁郁寡欢的她,现在终于有了点儿发自内心的欣喜。她翻开书页,看着常征的提字,说:“字儿写的不错。谢谢你常征,我很喜欢。这是我收到过最好的礼物,谢谢你。”

    二人下车,窦妍去拿了登机牌。常征帮窦妍拖着行李箱,送她到了安检口。

    常征:“窦妍,到家了给我发个短信。”

    “嗯。我走了,拜拜。”,窦妍点头、挥手,这便进了安检口,接受安检。

    常征回到车上,拆开礼物包装,原来盒中礼物是一块男士手表。这块表是欧罗洲的一个牌子,标价是4999欧元,折合成华币就是三万多接近四万块钱,加税就超过四万。这块表和普通的机械表看上去没什么区别,但也有点小小的特殊之处,它的调节器是在左边的,这是块右手款的手表。

    绝大多数的人,喜欢把手表戴在左手。绝大多数的手表调节器是在右边的,这种调节器在右边的手表,是左手款的手表。当然,也有人喜欢左手戴几天,右手戴几天。有些人则长期把手表戴在右手,这种人一般是左撇子。

    常征就是个左撇子。至于窦妍是如何观察出自己是左撇子的,常征寻思,估计是去年和她在海边吃大排档时,她发觉的吧。常征吃饭夹菜时,都是用左手拿筷子。

    常征自己有手表,不过不常戴。他把这块右手款手表戴上右腕,会心笑道:窦妍,你还挺细心的。

    平常生活中,很多戴表之人并不是太关注手表的左右手款之分别。在天华国,卖右手款手表的店铺不多,在欧罗洲也不多,毕竟这种右手款手表是特别小众的产品。把左手款手表戴在右手的人很多,在日常生活中,这不算是个事儿,也没人会去刻意关注。

    但在一些重要、正式的场合,比如酒会、重要的商务洽谈之类的,有人会关注对方的一些细节。也许一些不起眼的小细节,就能决定一单上亿元的生意,细节决定成败嘛。

    窦妍经常出国,她估计知道一些国际上的交际常识和礼仪。她猜常征是左撇子,所以送他一块右手款的手表。这块表的价格、档次适中,戴出去不张扬却也不会显得很土鳖,比较适合常征现在的身份。她在常征身上花了不少心思。

    “哎,最难消受是美人恩哦。”

    常征能体会到窦妍的用心,他感动。他编辑短信发给窦妍:“窦妍,我很喜欢这块表,谢谢。祝一路平安。若需帮助,请一定第一时间联系我。”

    窦妍回信:“嗯,你好好码字。我要登机了,再联系。”

    常征将手机装进口袋,一脚油门,启动车子回家。

    回到家中,已是下午四点,常征发了章《邪气凛然》,然后开始码字。男人要保护女人,或者养活女人,口说无用,得有实力才行。常征要提升实力,目前只能依靠快速码字。

    《邪气凛然》目前的成绩还不错,比他预料中要好一些。对于书中的异能元素,那枚戒指,大多数读者并没觉得有什么不好,或者太假了、不可能有这种玩意儿之类的牢骚。

    想想也是,这个世界也是有神话故事、古典神魔小说的。神话故事中的神仙人物,人们还给他们建立了神祠,顶礼膜拜,祈求大神大仙们庇佑。

    读者看书时产生了代入感,他们便愿意相信书中故事是真的,那么在小说的特定背景和氛围下,它便是真的。

    既然连神魔鬼怪大家都能接受,并且不少人还认为世上是有鬼神的。所以一枚小小的运气戒指,大家看着看着也就接受了吧。

    常征觉得这个趋势不错,都市异能的种子已经埋下。他预计,不久之后,这粒种子就将生根发芽,几年之内,它必将生长成为一颗参天大树。只不过这颗大树成型之后,还受不受自己的控制呢?加油吧,播了种,就得收割,我是常征,不是杨白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