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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帝,我要先告解。
我知道这一切都是我的错。
是我太高估自己的猪脑袋,才会把一份原本已写好近百页的稿子大胆删成三分之一,然后又不知死活地全部重写。
而且,我常常虐待家里的三台电脑,喂它们吃不明来历的下载档案,以至于逼得它们在我赶稿的期间轮流罢工,愤怒地吃掉我的文字——即使扁薄生涩得根本称不上美味滋补。
再来是我的随身碟们,我不该随便把它们插在连手都不好伸进去的位置(到底怎么把它插进去的呀),以至于急着想拔出时,连电脑也一起翻了个跟斗,直接砸上我的右脚,毁了整个拇趾趾甲,造成血淋淋的意外事件,并且严重影响赶稿进度。
还有
嗯,我觉得还是不要再说下去,上帝大概已经不想原谅我了。
总之,下回绝对不敢了,编辑大人!
这本书里面的男主角替车子取名一事,其实是我个人的喜好。
我的车子称为欧小白(品牌+颜色),桌上型电脑分别是大柱和小奇,笔电则是星小白(又是品牌+颜色)。
我的化妆包是丽丽(希望自己很美丽),香水叫小r,外出的背包则是阿黄、灰灰和小黑(一听就知道原因),鞋子也各有不同名称,怕大家看不下去,就此省略好了。
是不是因为寂寞,我也不知道,但总觉得赋予名字给这些日夜陪伴的小东西,似乎也是件很神圣的事情,而且也拉近我们的距离(?),相处起来也比较亲切些。(天音:哪有?车子、电脑还不是常背叛你!)
终于交稿了,我想先去喝一大杯冰开水,然后滚去床上,好好睡上三天再说。
大家下次见喔。(要记得再来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