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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 番外+完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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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孟新堂捧着一束花进来时,沈识檐正在认真听着一个女生吹笛子。他今天穿得很正式,立领的复古中山装,左侧的衣襟上绣着两枝黑色的暗花。孟新堂正把人从头到脚细细打量,沈识檐却像有了感应,突然望了过来。看到他怀里的花,笑弯了眼睛。

    “来得这么早吗?”

    “不早,”孟新堂走过来,微探身,拥抱他,“预祝沈先生演出顺利。”

    花落到了沈识檐的怀里,他闻了闻,又抬起头,看着孟新堂笑。

    有些情不自禁,孟新堂被他笑得伸出了手。已经到半空中,才觉得在这样的环境下,显得有些唐突,便又将手向上移,轻托了沈识檐的眼镜框。

    “眼镜歪了。”

    这是孟新堂第一次看沈识檐上台演出,乐团是许言午所在的乐团,创建者是沈识檐的母亲,沈识檐偶尔参演。

    这场演出并不分座位,票价统一,很便宜。孟新初和孟新堂一起来的,孟新堂要去后台找沈识檐,孟新初便早早到观众席占了两个位置比较好的座位。等孟新堂从后台出来,拐进大厅,遥遥地就看到孟新初正朝他招手。

    “送了花了?”

    “嗯。”

    “我刚才看到了一个要演出的男生来观众席,天,他们今天这身衣服也太帅了吧,我男神穿起来得帅成什么样啊……”

    孟新初闲不下来,一直小声拉着孟新堂絮絮叨叨。孟新堂一面应着,一面分神在脑海中重复勾勒着方才见到的人。

    的确非常帅。

    或许是因为和沈识檐待久了,孟新堂现在对于花也会格外留意几分。坐在孟新初另一边、隔着一个座位的男人抱着一大束花,孟新堂盯着那束花,竟然已经能在心中数出不少的花名,唯独一种蓝白色的小花,孟新堂不认识。他多看了两眼,想着待会儿要问一问沈识檐。

    演出很快就要开始,演奏者们陆续上了台,孟新堂一眼就找到了沈识檐。他坐在第一排的左边第二个,坐下之后微微调整了凳子,将面前的谱架朝左移了一点。做完这些,沈识檐便抬头看向了观众席。

    临近开场,观众席已经坐满,孟新堂不确定沈识檐能否在黑压压的一片人群中找到自己,但看到他抬头,看到他望过来,他便自然地朝他露出了一个笑。

    两首曲目过后,孟新初忽然拽了拽孟新堂的胳膊。

    “我好想给男神拍照啊……”

    孟新堂弯了弯唇,偏过了头。刚要开口,目光触及那个抱着花的男人,孟新堂忽然愣住。

    刚才他只注意了那束花,并没有去看拿花的人长什么样子。这会儿不小心看到了,却是有些惊诧。如果他没记错的话,他们曾有过一面之缘——在孟新初的婚礼上。

    孟新初见他忽然不说话,也随着他的目光朝一旁看过去,看清了那里的人,小声嘟囔了一句:“徐扬?”

    孟新堂盯了徐扬很久,因为他的眼神、周身流露出的情绪,都是特别又奇怪。观众席很暗,徐扬安安静静地坐在那里,一动不动地看着沈识檐的方向。孟新堂也不知道要怎样具体地去形容此刻的徐扬给他的感觉,但当他转回头,重新看向前方时,他已经可以在心里确定,徐扬只是来看沈识檐的。

    果然,在演出结束以后,徐扬起身,捧着那束花上了台。孟新堂皱起了眉,小声叹道:“失策。”

    “什么?”孟新初摸不着头脑。

    孟新堂站起来,眼睁睁地看着徐扬将那束花递给了沈识檐,还自作主张地……抱了沈识檐一下。

    “我应该准备两束花的。”

    孟新初刚才因为要占座没能去后台,现在一定要拉着孟新堂去后台和沈识檐合影。

    “哥,你快点啊。”

    “小心,”孟新堂拉了孟新初一把,错开刚从楼梯下来的人,“你急什么,他会等咱们的。”

    “没准人家一会儿就把衣服换了啊,有的乐团不是演出完就要把衣服还了吗?”

    在孟新初的拉扯下,两个人很快就到了后台。沈识檐正不停地被人拉着合影,多半都是些年长的,孟新堂听着他们话里话外的意思,很多都是沈识檐母亲的朋友。沈识檐看到他们,朝他们挥了挥手,示意他们稍等。

    孟新堂点点头,等待的时候目光一转,看到了一个梳妆台上的几束花。

    “哥。”孟新初忽然用胳膊捅了捅他的腰窝,孟新堂立马一把攥住。

    “你打什么坏主意呢?”

    “嗯?”孟新堂放开孟新初,“没有啊。”

    “还没有呢,”孟新初指了指他的嘴角,“你刚刚嘴巴都翘起来了。”

    孟新堂愣了愣,又笑了,“嗯”了一声,没再说话。

    倒也没打什么坏主意,只是看到了桌子上那么多花,独独自己的那束被插到了一个花瓶里,好好地摆在高处。

    沈识檐那边的寒暄终于告一段落,有个乐团的小姑娘站在梳妆台前叫他,指了指桌上的那堆花。

    孟新堂看到沈识檐走过去,把几束花里的卡片都卸下来,叠好拿在手里。然后抱起花瓶里的那束,跟小姑娘说了什么。小姑娘很开心地抱了两束花在怀里,还转身喊了别人来拿花。

    “男神我也要照!”

    沈识檐刚走过来,孟新初就扑过去要合影,还不要孟新堂帮忙,一定要自己在自拍模式下合影。

    “哥你要不要拍,用我的手机,有美颜功能。”

    孟新堂看了看四周还在持续增多的人,摇了摇头。他接过沈识檐手中的花和卡片,叮嘱沈识檐把大衣穿上。

    出去的时候孟新初还有些不满,翻着手机说沈识檐今天的造型这么经典,两个人竟然都不合影。孟新堂拍了拍她的脑袋:“别看手机了,看路。”

    直到三个人出了场馆,走到空旷的音乐厅前,孟新堂才忽然叫住孟新初,说:“给我们合个影。”

    两个人在孟新初的指示下选好最佳位置站定,沈识檐动了动肩膀,抖了抖身上的大衣。孟新堂看了他一眼,抬手替他抻了抻大衣左侧的衣领。已经入冬的北京,天气凉得很,他们不过刚出来十几分钟,冷空气就已经打凉了沈识檐的大衣。

    “整齐着呢。”孟新堂轻笑着说。

    “我就不让你们喊茄子了啊,来来来,一、二、三!”

    从花束中拿下来的几张卡片一直待在孟新堂的口袋里,到了家,沈识檐脱掉大衣之后,孟新堂才把卡片递给他。

    “哦对了,我都还没来得及看。”

    卡片还没翻完,沈识檐却已经被孟新堂揽着吻住。这个吻格外长,孟新堂的气息也格外乱。最后,孟新堂抵着沈识檐的额头说:“你今天,是真的很好看。”

    他的手扶在沈识檐的腰上,眼睛半眯看着他,在客厅很亮的灯光下,有种意乱情迷的味道。

    沈识檐重新吻住他:“谢谢。”

    孟新堂的手解开了沈识檐演出服的扣子,接着,里面的丝绸衬衫。两人跌跌撞撞地进了卧室,呼着炽热的气,吻在了床上。

    孟新堂的唇不断下移,沈识檐只觉得被他吻过的地方都瞬间升温,热度无一例外地,细细麻麻地蔓延到了脸上。

    “上帝一定是看到有人的爱意太深,无法表达,才创造了性。”孟新堂说。

    性事结束,两个人盖着被子拥着,心都还跳得厉害。孟新堂碰了碰沈识檐的脸,问他累不累。

    “累。”沈识檐连眼睛都没睁。

    这天晚上迷迷糊糊睡着的时候,沈识檐还在想,难道那身演出服的杀伤力那么大么?今天的孟新堂,怎么看,都有一种欲火焚身的感觉。

    尽管好奇,但那张卡片,孟新堂真的没想过要去窥探。只是第二天,沈识檐在收拾桌子的时候又看到卡片,想了想,进到厨房去找孟新堂。

    “怎么这会儿进来了?饭还没好。”

    沈识檐两根指头压着卡片,伸到孟新堂眼前。

    “我想了想,前男友余情未了这种事,还是要向你报备一下。”

    孟新堂一怔,继而抬头,看向那张卡片。文字的内容没什么新意,无非是“我依然爱你,祝你一切都好”之类的话语。尽管老套,但不能否认,孟新堂昨天还真的上了心。想到昨天琢磨了一晚上的自己,孟新堂忍不住笑出了声音。

    “那你有什么感想?”

    沈识檐收回手,又将那几句话端详了一番,最后诚恳道:“字写得没你好看。”

    孟新堂听了,笑了几声,递了一片切好的黄瓜到沈识檐的嘴里。

    “好吃。”沈识檐说。

    孟新堂便又给他递了一片。

    “其实昨天,他就坐在孟新初的旁边,我看到他了,也看到他给你送花了。”

    沈识檐微微有些吃惊,很快反应过来:“果然,新初的婚礼,你去了后院,听到了我们的对话?”

    “我只是想要去找你,”孟新堂立即道歉,“抱歉,不小心听到了几句,真的是偶然。”

    沈识檐笑起来,又捏了一片黄瓜放到嘴里,还给了孟新堂一片。

    “你这么好,他余情未了很正常。”孟新堂说。

    沈识檐倚着柜子笑,觉得现在的孟新堂有点可爱。两个人又聊了一会儿,孟新堂要开始炒菜,便让沈识檐出去,说油烟大。沈识檐走了两步又停住,若有所思地回过头,走到孟新堂的背后,斜着身子在他耳边问:“你真的这么大方?”

    他抱着手臂假装思考,忍着笑问:“昨天到底为什么那么激动?”

    孟新堂一顿,轻咳一声。

    “要炒菜了。”

    “哦。”沈识檐没动。

    “下次一定要再带一束花,”孟新堂切完姜丝,放下刀,重重地叹了一口气,“昨天没能在结束后上台拥抱你,我非常遗憾。”

    孟新堂转过身,抿抿唇,又笑着补充:“昨天我还有些庆幸,你没有在遇到我之前遇到更好的人。”

    舒心。

    沈识檐这下眯着眼睛走了,等他出了厨房,孟新堂在里面喊:“哎,怎么把半盘黄瓜都吃了?”

    “不是你给我吃的吗?”

    因为昨天回来以后两个人做了点特别的事情,所以手机一直被扔在一边没管。吃完饭,孟新堂才拿起手机看了看,结果发现全部都是来自于孟新初的消息,一溜烟的图片。

    孟新堂点开,弄明白这是孟新初把她和沈识檐的合影发了朋友圈,截图全都是来问她合照的男人有没有女朋友,有的语气甚至是狂热到夸张。孟新初发来个奸笑的表情,问孟新堂要怎么回。

    孟新堂思考片刻,敲了两行字。

    孟新初收到消息后,在那边“哈哈”了半天,语无伦次,不知所云。在孟新堂无奈地想要退出聊天界面时,终于收到了一条有价值的消息。是昨晚他们的合照,在北京音乐厅前。

    图片加载了那么不到一秒的时间,孟新堂却已经在这短短的一瞬间,改变了神情。他也不知道自己是什么时候笑出来的,只是等看了半天照片以后,才发现自己确实一直是在笑。

    照片上,他们没有搭肩,没有揽腰,没有任何亲昵的动作,只是并肩而立,映着身后溶溶的光影。

    两个人都笑着,沈识檐的怀里还抱着那束花。

    “转达她们,已婚,两个人感情非常好,千万别惦记。”

    番外2

    临近新年,沈识檐忽然被孟新堂告知,今年除夕他的父亲会回来。说来也是不可思议,两人在一起这么久,沈识檐竟还从未见过这位听起来很厉害的父亲。

    “有点紧张。”车上,沈识檐抱着束花,是白色的洋桔梗。花枝破败了零星,还在好端端开着的也已经快要看不出水灵。大约是这花实在不像是能卖出去的样子,方才沈识檐说要,那个挂着墨绿围裙的小男生带看讶异的神情,反复向他确认了好几遍。孟新堂倒没觉得惊奇,他晓得,于沈识檐而言,天黑时大概就会被丢弃的花,也都是珍贵过铜钱的。

    “又紧张?”正在开车的孟新堂笑着瞧了旁边的人一眼,“我和你相处的时司,都已经超过我和我父亲相处的时间了,你还紧张什么?”

    无意之言,却引得沈识檐偏头深想。他觉得这个相处时间的定义好像有着别样的意义,相等的时刻是一条线,被构筑在生命的长河中,一边是从孩提提时代走来的前半生,另一边,则是走向迟暮的后半生。滚滚波涛涌过灿白的那一条,便像是一个仪式,比婚礼上父亲交出女儿的手还要深刻。

    沈识檐本来还怕孟新堂的父母会不自觉谈一些他听不懂的话题,但实际这一家人坐在一起,说的也不过是些琐碎之事,再普通不过。

    要说唯一一点特别的,让沈识檐不适应的,就是一直有两个大男人站在距离孟新堂父亲一步远的地方,不吃饭,也不出声,看着这一桌人的其乐融融。孟新堂事先和他提过这事,说是孟父回家,应该会有人直跟着他,包括吃饭的时候。

    沈识檐没有立刻明白:“什么意思?”

    就是会有两个人,一直站在饭桌旁边,”孟新堂将话说得隐晦,点到为止,“主要是监视和保护,避免发生某些主动的、被动的事情。”

    没经历过这种场面的人,即便事先已知情,刚开始仍有些不自在。好在孟新堂的父亲体谅,始终温和地同他说着只言片语。他会轻轻与他碰杯,小酌一口,也会虚指着一条鱼说做得好吃,让他多吃一点。

    孟父表现得不像是第一次见到沈识檐的样子,话题也没有往他们两个人身上落,像是在很久以前就已经自然地接纳了这位家里的新成员。

    只到了这顿年夜饭快结束的时候,他才举起杯子,说要敬沈识椎一杯酒。

    “识檐,这么长时间才第一次见你,希望你别见怪。”

    端着小酒杯,沈识檐忙说不会。

    “其实新堂最开始告诉我这件事的时候,我惊讶了一段时间。我总觉得自己还算是通达明白,但当时的第一反应,竟然还是有些生气,觉得他不应该这样。”孟新堂的父亲笑了笑,似自嘲,带着真诚的歉意,“第一杯酒,我自罚,为了这份局限和偏见。也,向你们道歉。”

    这杯酒干脆利落地入喉,沈识檐都没来得及阻拦。他看了孟新堂一眼,孟新堂朝他笑笑,微一颔首,示意他没关系。

    乔蔚将旁的酒瓶递绐孟新堂的父亲,他便又将那透明的小酒杯斟满。

    “接受了之后,我又想了很多,其中最重要的一点,是想你们两个人在一起,会和普通的结婚、生子,有什么不同,困难的、幸运的都想了些。要说现在这个社会的包容度,还称不上大,但好在,你们两个都已经不是十几岁的孩子了,该不至于谜茫、胆怯,而且有我们的支持,一些冗杂的声音完全可以忽略不计。这么算来,困难便不算多。至于幸运……”孟父停顿片刻,“我想到些,本来想跟你们说说,但看到你们在一起的样子之后,我又觉得我在这指手画脚的话,怪可笑的,也确实没什么资格。”

    他说完,看了夫人一眼,乔蔚不知从身后的哪里摸出个红包,笑着递给沈识檐。

    “你们比我明白幸运在哪里,我们是旁观者,只谈祝福。”孟父抬起酒杯,笑意吟吟,“家里的习俗,要在婚礼的时候给新来家里的孩子送红包,含着吉利话。千言万语,部在红包里了。”

    一桌的人都抬了杯,杯子里盛的是流光溢彩。

    孟父卖了个关子,沈识檐好奇得不行。吃了饭,回了屋,他拿着那个沉甸甸的红包在灯下翻覆看着,问正在衣柜里找睡衣的孟新堂:“你说爸会写什么祝福的语?”

    “左不过就是白头到老之类的。”

    沈识檐却吸一口气,否定:“我觉得不是。”

    “你拆开看看就知道了。”孟新堂弯腰,脑袋都探进了衣柜里,“我那套纯色的新睡衣,我记得是放在这了啊,怎么没有?”

    沈识檐向后仰着,看了一眼,奇怪“条纹的那套不就在上面么,你穿这套呗?”

    “不穿,”孟大工程师立即摇头,“这套领子洗了有点变形,不好看了。”

    “睡衣而已,你那套挺舒服的啊,纯棉的都容易变形。”虽是这么说着,沈识檐还是放下手中的红包,走了过去。

    “你确定放在这边,没放在咱家里?”家里的衣柜打得有些深,若是衣服被挤到里面的话,还真不好找。翻了半天也没翻到,沈识檐不禁有些怀疑:“你是记错了吧,你要不就先穿这套旧的吧,实在找不着再给你买套新的。”

    孟新堂无法,只好抱起那套旧睡衣换了。

    看他一脸不大情愿的样子.沈识檐忍不住说“我觉得你现在有点过分注重自己的外表了啊。”这事发现有一阵了,男人四十一枝花,他家里这朵花最近开得格外臭美。平时也就算了,注重仪表是基本礼貌,但沈识檐想不明白他怎么在家里也开始追求好看了,反观自己,不也是大裤衩白背心穿着么。

    孟新堂看他一眼:“不是我说,你该多给我买点衣服。现在但凡是我自己买的衣服,都会被新初说老气。那天她给我发了张照片,是咱们两个坐在沙发上看电视的时候,她偷拍的。我就穿的这套睡衣。”

    他说到这停住,把最后两颗扣子扣好。

    沈识檐伸手,将他折着的衣摆抻好,问“然后呢?”

    “她问我,哥,你看你,像不像一个老头儿。”孟新堂转了个圈,司沈识檐,“我怎么就老头儿了?像么?”

    沈识檐愣了一下,之后便克制不住地开始笑,一双眼睛都成了一条线。从前看习惯了,真的没什么感觉,此时联系看“老头儿”这个词一看,才发现这套睡衣的颜色和花纹确实有点老气,再加上纯棉的衣服没什么型,更显得穿的人不修边幅。

    “沈医生。”好一会儿,孟新堂叫他,“笑太久了啊。”

    沈识檐倚上衣柜,抿唇守住那股愉悦劲。

    孟新堂喜欢看他憋笑,一双唇要弯不弯,两腮都染着动人劲。心里痒,没忍住,他凑近他,俯身吻在他的唇上。

    “特别是跟你一比。”

    亲吻已经变成了两个人越来越习以为常的事情,唇齿相碰时,爱意真实到让人舍不得,所以每每都要你走我挽留地拉扯着,像池塘边两片缠在一起的柳叶。

    等两个人好不容易结束了这个过于难舍难分的吻,孟新堂被孟新初叫出去拿水果。沈识檐平复一番,又抱着试试的心态打开了另一边的立柜。

    其实他也喜欢看孟新堂穿得好看。

    但扒拉了两下那排挂着的衣服,睡衣没找到,倒是看见了个已经被他遗忘了的东西。沈识檐看着那东西愣了一会儿,扣着柜子的门板,自己笑出了声音来。

    等孟新堂端看一盘切开了花的芒果回来,看见的,就是他家沈医生正扶着只琵琶,兴师问

    罪。

    “妹妹想学琴?”

    孟新堂摸摸鼻子,把果盘放到桌上。

    “我竟然忘了这茬。”沈识檐抱着琴靠近孟新堂,“我怎么就没想起问问新初学得怎么样了呢?”

    “情势所需。”孟新堂沉着解释。

    “想问我收不收学生?”

    “我总要找个借口嘛。”

    总不能上去就说,您刚才弹得我都心动了,交个朋友好吗?得多轻浮。

    沈识檐心情极好,不再搭理他。他慢条斯理地打开琴盒,又摸出了义甲。

    看他一直带笑瞧着自己,孟新堂便已经猜到了他要干什么。

    “琴浪费了,就不好了,是吧?”沈识檐问。

    “哎,”孟新堂点着头,好脾气地应,“对。”

    琴盒里的胶带放了太久,粘性都随着时间溜了,沈识檐在抽屉里翻了翻,找出半卷医用胶带,扯了一截,贴在一片指甲上。

    “重新回答你,我收学生。”他说着,拉过了孟新堂的手,像很久之前,在院里,在灯下,孟新堂给他缠指甲那般,将胶带一圈圈绕到他的手指上。

    孟新堂已经记不清自己有多少年没上过课了,被沈识檐一板一眼地纠正着姿势,他不住想笑,怎么都严肃不起来。他自己都觉得自己的动作实在是笨拙得很,沈识檐却极有耐心,蹲在他旁边,一面曲着手给他做演示,一面指出他的错误。

    “手上要再松一点,不能绷着,你看你现在弹出去的时候就有点僵硬。”

    可怜孟工程师平日里自带着知识堆出来的底气,现在却怎么都领悟不到“手上要松”的精髓。他照着沈识檐说的比画了好久,手都快要抽筋,最后无奈,还是讨饶。

    “沈老师。”

    沈识檐抬眼:“嗯?”

    “太严格了。”

    沈识檐却反驳:“基本功很重要,要是手上就这么紧,以后就没法弹了。”

    合着,这还是个长期老年兴趣班?

    看看他,沈识檐忽然歪了歪脑袋:“我想了想,现在开始教你,就算咱俩都忙,到下个年底你们再开联欢会,起码你也能表演个《南泥湾》。”

    孟新堂被这设想吓到,又不敢直接否认,只得沉默地看着沈识檐,满脸的欲言又止。

    沈识檐像是故意逗他:“孟先生艳惊四座,怎么样?”

    孟新堂赶紧拉住他的手:“快饶了我吧。”

    蹲在地上的人嗤嗤地笑,脑中幻想着孟先生坐在大红条幅下,弹《南泥湾》的场景。

    “笑什么?”

    “笑……”沈识檐正要说话,卧室的门忽然被推开,沈识檐只看了一眼,就已经“腾”地起身,朝来人走去。这反应,孟新堂都不用回头,就知道是他家宝贝姑娘来了。

    “孔孔来了啊。”

    摇摇晃晃的小身影,咿咿呀呀的回答声,伴随着孟新初一声招呼:“识檐哥,你们看她一会儿啊。”

    “好。”

    孟新堂揽着琴回身,看见沈识檐已经把小姑娘抱在了怀里,正满脸笑地再和她顶额头。

    说来也奇怪,比起孟新堂,孔孔似乎一直更喜欢沈识檐。在婴儿床上看到他们的第一眼,孔孔就是歪着脑袋,对着沈识檐笑。

    小姑娘挥着两只手闹了一阵,过后塞了一颗葡萄到沈识檐的嘴里。孟新堂扬声跟她讨另一只手里的那个,小姑娘却哼哼两声,抱着沈识檐的脖子,把另一个也塞给了他。偏心眼都不带遮掩的。

    葡萄甜,怀里的小孩儿更甜,简直把沈识檐乐得合不拢嘴。

    孟新堂见他只顾着和小侄女玩,一点也没有再搭理自己的意思,便叹声气,问“沈老师,还教不教啊?”

    方才非常严格的沈老师朝他挥挥手:“今天就到这吧。”

    孟新堂哭笑不得。

    他起身要收起琴,已经被沈识檐放到床上的孔孔却朝他伸手。

    “你要那把琴?”沈识檐趴在床上,看着孔孔的眼睛问。

    不用吩咐,孟新堂已经自觉地抱着琴走过去。

    像是极喜欢这琴,一只小肉手在琴弦上停留稍许,胡乱一撒,带出的一个音,微弱轻柔。沈识檐本就喜欢孔孔,她这么一摸琵琶,竟然使得他突然发了怔。

    孟新堂逗了孔孔两句,说让她以后跟着沈识檐学琵琶。这话没得到沈识檐的应声,孟新堂用目光去寻他,发现他在看着孔孔发呆。

    “在想什么?”

    沈识檐听到这声,回了神。

    “没想什么。”他握住孔孔的手,带着她以更加安全的角度和速度去摸琴弦,“就是想到,我妈以前跟我说,我小时候就喜欢摸她的琵琶。

    她说我第一次站起来,都不是她扶的我,是我扒着她的琴,想摸琴的上端,忽然就自己站起来了。”

    孔孔还在玩,孟新堂只手扶着琴身,坐到床边,用另只手握住了沈识檐的手。

    日子过久了,喜欢更深了,孟新堂偶尔也会开拓一些“假如”。

    假如早点去魏启明的茶馆就好了,假如在新初上学的时候,请她的同学们来家里玩过就好了……此时更离谱,他想,假如他家和沈识椎家是世交就好了,假如在沈识檐刚刚出生的时候,他就见到他就好了。

    不切实际又毫无意义的思想,引得他自己发了笑。

    沈识檐看他,问:“笑什么?”

    孟新堂如实说了。本图着搏他一笑,却没想沈识檐想了一会儿后,摇头说:“那样,我们不一定会在一起。”

    二十三岁的孟新堂不一定会喜欢二十岁的沈识檐,十五岁的沈识檐也不定会喜欢十八岁的孟新堂。一直以来,都是过往在雕琢着人。

    从前觉得是经历与已成的思想限制了他们对于爱情的追求,可现在想来,好像更该反问一句,难道不是那些经历和思想,成全了爱情的产生?

    起码他们的爱情,就是三十三岁和三十岁,他们是在那时相遇,他们的时间却不是从那时开始的。

    被打了岔,又一直没闲着,所以磨蹭到睡觉前,沈识檐才终于将那个红包拆了。他捏出一张红色卡片,烫看金色的边,上面便是孟新堂父亲所言的千言万语。

    “立于己,行于侧。愿,相得益彰。”

    番外3

    孟新堂刚刚把豆浆倒进碗里,就接到了乔蔚的电话。

    “打算回去看看吗?”

    “应该回去的,”乔蔚似是有些疲惫,说话的声音很轻,“但是最近很忙,走不开,新初要带孔孔,去那么远的地方也不方便,所以我就想着正好要到国庆了,你和识檐有什么打算吗?”

    说到这,乔蔚插嘴问了一句:“识檐呢?起来了吗?”

    “还没有。”

    “嗯,他感冒好了没有?”

    “好了。”孟新堂举着手机走到院子里,九月的晨光已经不算很暖,但还是舒服的。隔着阳光,孟新堂朝屋里望了一眼,窗帘都还拉着。

    “那你们商量一下吧,国庆你们怎么也都能休息几天吧,看看要不要出去转一转。”

    将乔蔚的话应下来,孟新堂挂了电话后回想,发现他和沈识檐在一起这么久,都还从没有去稍远一点的地方玩过。带着考虑回到厨房,孟新堂看着面前的豆浆,顿了两秒,找了个不锈钢盆将豆浆罩上,又转身走了出去。

    房间里还黑乎乎的,床上隆着一个鼓包,沈识檐像是还睡着。略微纠结了几秒,孟新堂拉着门把,要将门带上。但门还没合拢,床上的人忽然出声,叫了孟新堂一声。

    “嗯?”孟新堂抬腿走进去,放轻了声音问,“吵醒你了?”

    “刚刚醒了。”沈识檐翻了个身,揉揉眼睛,“几点了。”

    “九点多了,”孟新堂说,“不睡了的话就起来吃饭吧。”

    听了这话,沈识檐慢慢从床上坐起来。孟新堂扶了他一把,又像往常一样,给他按肩膀。

    许是因为劳累的缘故,半年前,沈识檐的肩膀突然疼得厉害,到了晚上没办法侧卧睡觉的程度。西医中医都看了,但没什么好的治疗法子,人家医生说的无外乎两个字——养着。可沈识檐的工作哪里养得了,只能是连连向孟新堂保证,绝不做任何除了工作以外的劳累事情。孟新堂依然不放心,特意去找一个老中医学了一套按摩的动作,帮助沈识檐缓解肩膀的疲劳。

    沈识檐被他按得又有些困,迷迷瞪瞪眯着眼睛,听见孟新堂说:“春困秋乏夏打盹,你是不是到了冬天会精神点。”

    “诶,”沈识檐笑了一声,“我以前真没这么爱睡觉,就是和你在一块以后,咱们这个卧室跟有什么化学物质一样,我一进来就困,就想躺床上。”

    “爱睡觉好啊,“孟新堂捏了捏沈识檐的脖子,“你得多歇着。”

    等沈识檐收拾好起来,已经是十点钟,孟新堂又将豆浆在锅里温了,连着买的豆沙包一起端出来。吃早饭的时候,才跟沈识檐说起乔蔚的电话。

    “我妈有一个舅舅,我们应该叫舅爷,前一阵子查出了癌症,现在的情况不太乐观,我妈一直想回老家去看看,但是单位那里有事,实在走不开,就说如果我们国庆的时候有时间,替她回去探望一下。”

    “癌症?”职业的缘故,沈识檐顾不上问别的,先多问了一句。“什么癌?”

    “肝。”

    叹了声气,沈识檐摇摇头:“现在患癌的人越来越多。”

    孟新堂点点头,深以为然。

    “我国庆有假,看你的时间吧。”

    “嗯,那我们国庆去一趟吧,国庆起码我能有四天假,也算是去玩一趟,散散心。”停了一会儿,孟新堂说,“我们还没有正式地去旅行过。”

    沈识檐熟悉孟新堂的喜好,真的说旅行的话,孟新堂绝对算不上热衷,所以此刻听出他语气里的遗憾以后,沈识檐咽下温热的豆浆,有些惊讶地抬头:“你想出去玩吗?”

    “那倒不是。”孟新堂笑着摇头,“只是觉得,我们没有旅行过,有些可惜。而且我觉得你应该会喜欢去看看不同的地方。”

    平日忙于工作,连约会都是仓促的,甚至有一次他们的好去看话剧,但都已经要入场,孟新堂却忽然接到单位的电话。后来他带着歉意离开,沈识檐笑吟吟地站在剧院的大台阶上朝他摆手,让孟新堂真的是一步三回头地在同这个人告别。

    乔蔚生于淮南,有山有水,的确是个休假的好地方。于是孟新堂和沈识檐在十月二号出发,去了安徽。

    舅爷家住的还是老房子,翻修过,但格局和韵味都还留着。乘车从车站过去的时候,孟新堂就同沈识檐说他一定会喜欢,果然,沈识檐迈进那高高的门坎,禁不住仰头看了好几眼。

    徽派的建筑和北京的四合院大不一样,多的是青瓦雕砖,彷佛建筑本身就带着烟雨濛濛的气质,犹如水墨图。

    “喜欢?”并肩往里走,孟新堂偏头询问。

    沈识檐轻轻点头头,小声道:“很好看。”

    舅爷的状态比孟新堂想象中要好很多,尽管老人知道自己时日无多,但并没有多少伤心畏惧的情绪,见着他们,还笑着问在这个季节,这边的气候是不是比北京要舒服。

    “舒服,北京现在天气特别干。”孟新堂指了指嘴巴,“前两天嘴唇一直在起皮。”

    舅爷挑挑眉毛,扶着拐杖笑了:“有水的地方都舒服。哦,对了,出了门左拐一直走,尽头有个池塘,你们来都来了,就当玩,可以过去转转。”

    孟新堂笑着应下来,接下来,便询问了舅爷的身体。

    “没什么,你说,人活一辈子,活多少岁算是不冤枉啊,我还真没觉得得这个病有什么,早晚都要走的,我都这么大年纪了,早就是活一天算一天了。就像医生说的,保持心情好就行了。”

    “那倒是,心情好是很重要,”孟新堂抬手,碰了碰坐在身旁的沈识檐,“对了,舅爷,识檐就是医生,您要是哪里不舒坦什么的,可以跟他说。”

    “心情不好也可以跟我说,”沈识檐连忙补充,“我特别喜欢和人聊天。”

    舅爷笑了几声,连连说“好”。目光在孟新堂和沈檐脸上来回溜了几遍,舅爷笑得有些腼腆:“你妈妈就聪明,你们两个小的也聪明,现在见着你朋友,我发现你们这些书读得好的人,好像天生就不一样。浑身上下透着一股文质彬彬的劲。”

    并排坐着的两个人都是摇摇头,舅爷却不给他们什么辩驳的机会,忽然想起什么似地间:“哎,小沈有没有成家呀?”

    两人对视了一眼,沈识檐笑着说:“还没有。”

    他们个人的事情并没有告诉太多的人,本来和其他亲戚的联系也不算多,很多事情并没有必要都交代清楚。舅爷催促了几句赶紧结婚之类的,孟新堂和沈识檐均是耐心地应着,没有解释或争辩。

    送舅爷去屋里歇下后,两个人慢悠悠地出了门,顺着小路往池塘走。沈识檐还是第一次来这种南方的小乡村,看什么都觉得很有趣。

    “诶,竹子。”沈识檐停下来,用手指指着那一片挺拔的东西,“我还是第一次在路边看见这么多竹子。”

    “之前没见过吗?北京有的地方也有竹林吧。”

    “没怎么见过,”带着手指的比划,沈识檐认真地说,“北京有也不一样,比如在公园里有一片,和这种挨着房子长了一片是不一样的感觉。”

    孟新堂饶有兴致地探寻:“怎么说?”

    “这种场景就好像……”沈识檐轻蹙起眉,想了想,却没寻到什么好的描述方式,“说不清楚,就是觉得,竹子和村子联系在一起,和竹子和公园联系在一起,感觉上要差很多。就是……这种情景才像是小时候语文课本里写的那种什么窗边翠竹之类的,才是和人有关系的。”

    “小时候?”闻言,孟新堂立时想笑,“我们都这么老了吗?”

    路窄,两人改为一前一后走着。

    “可不是么,”沈识檐正要算算离自己高考有多少年了,瞥见前面的孟新堂的姿势,没忍住,笑了出来。他伸出手,一面去拉孟新堂的手,一面说:“又背着手走,你现在太像一个来遛弯的老大爷了。”

    孟新堂在被他拽住手时就笑着回头,本来想回句什么,但回头的一剎,正好看到一张被阳光照笑了的脸,孟新堂便又没了声音。

    因为在看那背后的双手,沈识檐的视线是微微垂着的,再被阳光这么一打,孟新堂忽然想到了他们初见的那一天。琵琶曲彷佛还能清晰地回响在耳边,那个场面,孟新堂在梦里再回顾,都还是会立刻心动。

    怎么也不会想到,第一眼见着就觉得惊艳的人,会成为一辈子陪在自己身侧的人。

    见他有些愣神,沈识檐没松开,就着这个姿势靠近了他,问:“怎么了?”

    孟新堂没有立刻答话,而是抽出自己的手臂,而后回握了沈识檐的手。

    “没事,就是看你好看。”

    孟工程师也会说这种话?沈识檐还没回过味来,就已经被牵着走出了好远。直到几声狗叫,沈识檐回过神来,才突然意识到此刻的不妥。

    “哎?”沈识檐看了看周围,把手往回缩,“街上,有人呢。”

    孟新堂侧过头,摆出的又是沈识檐最喜欢的那种淡笑,好像一切都在他的掌握之中,让人看着就心安。

    “没关系。”

    两个人一直牵着手走到了池塘边,十月初,一对掌心却都有了汗。

    刚好赶上太阳正要下山,此刻的小池塘,大概要比平时更美一些。有几个当地的村民在池中央弯腰捞着什么,沈识檐左晃右晃地看了看,没看清。

    见他跃跃欲试想要下水,孟新堂赶紧出声制止:“现在的水已经凉了,你感冒才好没多久,不要下去了。”

    “没事的吧,”沈识檐蹲下身,用手试了试水温,然后挑挑眉,仰着头试探道,“好像也不是很凉?除了特别小的时候,我就没进过这种池塘了,隔着水就能看到石头,你看,还有小虾。”

    拿他没办法,孟新堂同他对视了半晌,无奈地点头:“那你下去踩踩,体验一下就上来。”

    得了这句允许,沈识檐立马脱了鞋袜,动作是不符合如今年龄的活泼。孟新堂蹲下身,帮他将裤脚挽高,又叮嘱了他两句不要滑倒。沈识檐连探都没探就直接抬脚踩进了水里,后果就是被水凉得倒吸了一大口气。

    “底下的石头是有点滑的啊。”这体验对沈识檐来说太新鲜,惹得他不住想往水深的地方走,孟新堂连忙在岸上叫住他。好在沈识檐是个非常自觉的人,有人提醒,他自己也就收了心,往回走。孟新堂放下心来,趁着沈识檐往回走的工夫,掏出手机给他拍了几张照。

    孟新堂的手机万年不会多一张照片,但凡多了一张,就必定是沈识檐的,连新初翻到都嘟囔着吃醋了。他的拍照技术从没过关过,好在被拍的人好看,已经让他有足够炫耀的资格。

    沈识檐上了岸,孟新堂把纸巾递给他,扶着他擦脚。

    “突然觉得,这样慢节奏、没什么事情的生活真好,”应该还是冷的,声音里颤了些抖动,早上起来吃个早饭,然后到林子里、池塘边溜达一圈,没事干的话就跟别人聊聊天,还可以养条狗,遛遛狗,中午、晚上就到池塘里、河里捉点鱼虾吃,多惬意。”

    听着他说话,孟新堂已经卸了自己的外套,披在他的身上。

    “不用,没那么冷。”

    沈识檐要把外套还给他,孟新堂却压住他的胳膊,道:“披一会儿,披一会儿再给我。”

    沈识檐回身,看了孟新堂一眼,之后便没再拒绝,老老实实地将外套整理好,他低着头想了那么一小会儿,还是问了从刚才和舅爷聊天时起就已经想问的问题。

    “你说,我们两个,谁会先离开?”

    素来现实的孟新堂,面对这个问题却有些退缩。他思索了很久,还是没想出好的答案。他先离开的话,会不放心沈识檐,沈识檐先离开的话,他又会觉得是自己没有照顾好他,才让他先走了。

    越是俗套的问题,越是不容易被解答,因为若是一个问题真的有什么标准答案,也就不会被成千上万的人们惦念着,翻来覆去地问。

    “要是我先离开,你还能好好地活到终老吗?”沈识檐眯着眼睛,看了看正在下沉的日头。

    孟新堂并没有用太长的时间去思考,他很快给出了答案。

    “能。”

    沈识檐笑了笑:“可能是因为父母的影响,我总觉得,两个人里若是离开了一个,是很可怕的事情。毕竟,陪着自己的那个人突然消失了,会很不适应吧。”

    方才确定不了的答案,到了此时便已经被挑选出来了。在孟新堂看来,经营爱情的方式很简单,一个人承担不了的,另一个人就承担起来,一个人害怕的,另一个就不要怕。所以他拍拍沈识檐的肩,说:“不用担心。”

    “不用担心什么?你吗?”沈识檐推了推眼镜,笑问。

    “嗯,”孟新堂点点头,“如果真的有那一天,所有陪过你的东西,都会继续陪着我。”

    愣了一瞬,沈识檐将目光转向了身边的男人。

    孟新堂同样也在看着他。

    他重新又执起身边人的手,忽然又回到了上一个被沈识檐不经意提起的话题:“还有你刚刚说的那种生活,我记下了,等我们都退休了,就可以个地方去过。”

    很多时候,沈识檐都会有一种感觉,孟新堂并不曾刻意区分爱情与生活,仿佛于他而言,他从来都只拥有一段完整的人生。

    其实爱情是什么呢,柴米油盐,世间万物而已。他们的人生早已汇聚到一起,同这世间,同这万物,又何谈分别。

    太阳落下了,两个人沿着池塘边缓慢地往回走,风有些凉,影子是长的。至小路的拐角处有一位老人,他安静地坐在石凳上,脚边卧着一条黄狗。晚霞尚余。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