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搬到新居的第三天,曼璐做了一大桌拿手菜,请楼下的两人过来吃饭。
何书桓和杜飞原本没把她请客的话当真,他们下班后回来一进院子就闻到了一阵诱人的饭香,顿时食欲大开。
杜飞循着味道抬眼望向二楼厨房窗户的方向,咽了咽口水,对何书桓说:“书桓,这是红烧肉的味道吧?真香!没想到曼璐的厨艺如此出众。我们一会去饭店吃这个吧。”
“怕是哪家饭店都做不出这个味道。”这附近的饭店他们都去光顾过,哪家店有什么招牌菜可以说是了如指掌。
杜飞闻言,失落的垮下肩,说:“也对……可是我好想吃啊……”
正说着,曼璐从窗口里探了出来,笑眯眯的说:“你们下班了?等会儿上来吃饭吧!我请客!”
原来曼璐在厨房听到自行车的铃声,猜想他们可能回来了,走到窗口正好听到杜飞的话。
杜飞一听立马喜笑颜开,准备答应了跑上去,不过他理智还在,斜眼看向何书桓,问他什么意思。毕竟如果何书桓不去的话,他一个大男人也不好去一个姑娘家。
何书桓收到暗示,温和的笑着点了点头,说:“谢谢顾小姐的好意,我们回屋放了东西就过去。”
“好嘞,那我就在上面等着。”曼璐得到肯定答复,笑着转过身,去灶台上忙活,除了红烧肉,她还有两道菜没做好。
这一顿饭宾主尽欢。杜飞尝过曼璐的手艺后直呼他以前吃的都是猪食,并且对未来还要继续吃外面的猪食表示绝望,尝过人间美味,再去吃普通水平的食物,无异于味蕾上的凌迟。
何书桓倒是没他那么夸张,如果不看他一直伸筷子夹菜的举动的话,他的表现还是挺正常的。
最后两人实在吃不下,躺在椅子上的时候桌上的菜才吃了一半,他们一边抚着肚子叫撑,一边又眼含可惜的盯着剩下的餐盘。
好似只要曼璐开口,他们会立刻把剩余的东西打包带走一样。
对一个人厨艺最大的赞美就是把她的菜吃光,曼璐看着他俩的表现心里有些好笑,不过她观察的三天也知道这两人基本上都是在外面吃,楼下的厨房空荡荡的什么也没有,现在天气炎热,这些菜打包走了第二天就会坏掉,所以她也没提打包的话。
只不过她想了个更好的办法,“既然你们这么喜欢我做的菜,以后都过来吃吧。”
“真的可以吗?”杜飞想也不想的问道。
何书桓比较矜持的说:“会不会太麻烦你了?这样吧,反正我和杜飞以往都是在外面买,要不我们直接给你伙食费,以后每天在你这儿吃,每个月二十怎么样?”
曼璐正有此意,一方面赚点外快,另一方面人多吃饭热闹,不过,“二十太多了,你们给我十块就够了。”每月十块可以保证顿顿有鱼有肉,以两个大男人的饭量来说也是绰绰有余的。
“那行。”身为南京外交部家的儿子何书桓从来都不差钱,对方说什么价就是什么了。
插不进话的杜飞在一旁干着急,他知道何书桓打算一个人承担这笔费用,但怎么说也是两个人的事,他也想出一份力。虽然他家境比不上何书桓,但好歹有父辈遗留的这间院子,收收房租,再加上他每月的工资,手头也是比较宽松的。
不过争辩的话不好当着曼璐的面说,杜飞打算等两人回去了之后把钱给何书桓,一人一半。
这样一来,曼璐每个月扣除房租还能净挣五块钱,不用出门找工作都可以养活自己。不过每天无所事事的时间也难捱,更何况她还得防着顾家那边的人没钱了找到这里,所以曼璐还是决定找点事做。
这个时代适合女人干的体面工作没有多少,再加上曼璐以前做舞女接待过很多客人,她也担心出去遇到熟人,传出不好听的话。而且曼璐高中没毕业就辍学了,不管是学历还是年龄都占不上优势。
想来想去,还是卖歌比较适合她。至于写文章什么的,偶尔写写还好,但不能作为主业,因为现在文人的收入普遍不高,曼璐也不觉得自己会有特殊的待遇。
如果写歌的话,一方面时间自由灵活,另一方面曼璐有些人脉关系可以帮到她。
主意已定,曼璐当天就写了两首歌分别是《粉红色的夏天》和《舞女》,两首歌都比较符合舞厅的歌唱环境。
考虑到以前帮助过她的丽姐等人,曼璐晚上画了个淡妆就去了百丽。结果却被告知丽姐被夜上海的秦老板挖走了。
夜上海是这个世界的上海滩规模最大的一家歌舞俱乐部,人流量大,许多外国人和上层人士也时常在这里出入。它的老板姓秦,无论是在黑道还是白道都有很大的影响力。
曼璐到达夜上海的时候正是它一天中最热闹的时候,门口的汽车黄包车来来往往,西装革履对着粉红枯骨言笑晏晏,看不出任何战乱的迹象。
在门童的指点下,曼璐穿过前厅来到后台,被舞女带领着来到丽姐的工作间。不巧,丽姐正在对手下安排工作。她看见曼璐,先喜后惊,然后摆了摆手让下属出去。
“你怎么来了?”丽姐站起身,上下打量曼璐,见她气色还好,便放下心来了。
“我有点事想请丽姐帮忙。”曼璐把曲谱放到丽姐面前,“这是我写的歌,我想卖掉它。”
“呼~”丽姐舒了口气,“你吓我一跳,我还以为你后悔了,要重操旧业呢。”
曼璐撩了撩头发,笑着没有说话。
“这是你写的?”丽姐十分惊讶,她对着曲谱哼唱了几句,朗朗上口,是首好歌。
“嗯,丽姐,你看,秦老板会买下它吗?”曼璐心里很自信,不过嘴上说的很谦虚。
“当然!这么好的歌秦老板一定会看上的。”丽姐肯定的说,“不过我很好奇,你怎么突然想到卖歌了?”一般舞厅里面流传的歌曲都是老板请了文人写的,很少有舞女自己写歌的。
如果当初曼璐有这手本事百丽也不会让她成为舞女。
“自己在家无聊写着玩的,本想去百丽碰碰运气,没想到丽姐来了这里。”
“行了,你的事我也不多问。正好秦老板今天在,我带你过去。虽说我觉得这两首都很好,但最终决定买不买的还是秦老板,你自己心里要有数。”
“我明白的。”
曼璐跟在丽姐身后,在有两个彪形大汉守卫的房间门口停下,丽姐对其中一人低耳了几句,他们就放了行。
房间内的摆设与夜上海前厅富丽堂皇的风格截然不同,只有简单的黑白两色,里面最多的东西是书,两面墙全是书架,摆的满满当当的,至于这些书是充当门面的,还是确实有人翻看过就不得而知了。
曼璐粗略扫了一眼,视线便落在那个气场十足的男人身上。简单的西装三件套彰显着不一样的气质,身材精瘦,眉目温和,嘴角弯起弧度似笑非笑,鼻梁上的金丝眼镜挡住了镜片后犀利的眼神,为他增添了几分文人的儒雅之气。
但即使他伪装的再温和,曼璐也不会认为他完全无害。
低沉稳重的声音带着浅浅笑意,让人如浴春风:“小刘啊,你来了,坐。”
丽姐恭敬的坐在办公桌前面的凳子上,“秦老板,这里有两首歌,您看怎么样?”
男人接过来,翻了两下,眼神划过曼璐看向丽姐,说:“这位小姐是?”
“她是这两首歌的创作者,姓顾。”
“顾小姐好,不用拘谨,请坐。”男人抬了抬手,从一旁抽出一根雪茄,点燃,然后吞云吐雾。
曼璐从容不迫地挨着丽姐坐下,脸上挂着含蓄的笑,静静等待着男人做出决定。
“我很欣赏顾小姐的才华,不知您是否有兴趣来夜上海上班?”
“抱歉,秦老板,不瞒您说,我前段时间刚从百丽退了出来,暂时没有重返舞台的打算。”
“你误会了,我是说你愿不愿意替夜上海的歌女写歌,做专职创作者。”
这意味着他答应了买下这两首歌,只是秦老板更希望两人能够长期合作。
曼璐考虑了几秒,摇了摇头说:“我还是喜欢自由的生活,不过我答应以后写的歌都会优先拿给秦老板您过目。”
“好吧,不为难你了。”秦老板笑了笑,没有因为被拒绝而生气。
最后两首歌秦老板都留下了,他给了曼璐五百块钱,表示以后再有好歌还是按这个价钱收购。
二百五十块钱一首歌,不算太好,但也不差。曼璐心平气和的接受了,不管怎么说这些歌都是抄袭的,能够卖到合理的价钱还多亏了丽姐帮忙。
曼璐走的时候给了她一百的红包,感谢她的引荐和帮助。
赚钱的问题解决了,曼璐手里有了钱,便开始考虑保养的事情。她现在的脸色比刚穿来那会儿好了一些,但还是蜡黄蜡黄的,身上的皮肤也有些粗糙干燥。
更重要的是她之前做舞女的时候流过几次产,一直没有好好调养,身体落下的隐患不少,这会儿正好修生养息,把身子养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