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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八十四章
蓝天白云,碧树红花。芬芳的草甸,垂吊的珠帘。一场世纪婚礼依然在进行之中。
“下面,请新郎给新娘戴上结婚戒指!”
半空中的那个巨大的“心”开始缓缓的下降,一直降到了地面上,戒指盒就放在“心”的顶端。
顾震苏轻轻拿起,打开来,拿出女款,套在牧锦洁白纤细的指头上。
尖尖的指尖轻轻颤了颤,粉嫩的指甲微微抬了一下,戒指套进去,刚刚好。
“请新娘给新娘戴上结婚戒指!”
牧锦拿起男款戒指,略抬眼瞧了瞧自己的新郎,羞涩一笑,执起他修长的手,将戒指套在无名指上。
“礼成!”司仪大声宣布,“新郎,你现在可以吻你的新娘了!”
两人心头一震,抬头对视。
伴郎和伴娘偷笑,而下面观礼的人群也都发出了善意的笑声。
唐筠瑶穿着一件天蓝色的斜肩小礼服,坐在后排的座位上,远望那对幸福的新人紧拥在一起,嘴唇轻碰。
她的心中说不出是什么感受。也许,最开始她是有一点喜欢顾震苏的,可是这个男人刺伤过她的自尊,她曾经愤怒了很长一段时间,甚至想要追求到这个男人,然后再把他狠狠甩掉。
可惜最终,她还是输给了牧锦。因为顾震苏没有对她动过心,哪怕是一点。
“呵。”唐筠瑶轻笑了一声,甩了甩自己的头发。不属于她的爱情,她才不会再留意!
唐允驰倒是知道这个堂妹的心情,略偏头瞟了她一眼。
他和这对新人接触的时间不多,仅限于去年夏天在这里居住的那一个月时间而已。但他不得不承认牧锦的美丽,就算是放到人杰地灵、人才辈出的京城,牧锦也算是非常出众的女人。
那次两人被魏熙然设计,差点败坏名声,唐允驰大发雷霆,设计整治了魏熙然、夏薇以及她们的金主谢嘉诚。
事后,他总是回忆起那天,衣衫湿透的女孩和他撞到了一起,在他怀中瑟瑟发抖的那一幕。
回味的次数多了,他才警觉起来,不该去觊觎一个已有未婚夫的女人。
时隔一年,坐在这里看着那对新人终于结为夫妻,他心底有些微感触,说不清、道不明。
“老魏,你看,锦儿多么漂亮啊!”林晓兰坐在第二排中间的位置,对身边的魏刚轻声地说着。
魏刚讲不出什么话,只是一个劲的点头。
从知道养了十八年的女儿不是亲生那天到现在,已经过去将近五个年头。他们的生活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林晓兰如今可是一方著名的手工串珠工艺师,她做的串珠绣品,甚至还参加了安市的旅游商品大赛,获得了一等奖!
而魏刚,现今他的腿完全恢复了健康,走路虎虎生风。他和妻子一起经营着店铺,想吃就吃想喝就喝,再也不像从前那么拮据。
多年以前,他一直觉得女儿是个累赘,将来还要陪嫁妆,所以他对女儿从来都是不正眼看待的。每当回想那时,魏刚就会心虚冒汗,恨不能回去纠正自己的错误。
眼见这个女儿终于嫁给了一个如此有为的青年,作为养父养母,与有荣焉。
冯贞静坐在第一排的位置,泪水在眼眶里打转。
牧玉翔早已走过来,坐在了她身边,见此情景,笑着将手放在她肩上握了握,低声道:“女儿大喜的日子呢,别哭。”
“我是高兴……”冯贞静微笑,喃喃道。
也许此时,每个人的想法都不尽相同,但脸上的笑意都是真真切切的,只除了坐在角落的某女。
和其他人一样,都在低低赞叹这场婚礼的美妙,可李嘉雯已经快要把手包的牛皮捏破了。
她这两天紧急在安市的奢侈品商场里购买了一件朱红色的礼服,将原本准备的那件jazdiamu扔在了角落里。
这件新礼服深v,挤出了超明显的事业线,大片白腻的肌肤露在外面,极度收腰、贴身,显得整个人前-凸-后-翘,配上超卷大卷发,感觉身材都快要从衣服里爆出来了。无论是选择的颜色还是款式,这件衣服都充满了心机,就是为了来“赛新娘”。
来顾家参加婚礼的人都知道要讲究一点礼貌,所以最多也就是穿着粉红色、浅玫红色等衣服,还没有谁穿着浓烈的红色,只有李嘉雯一个,所以今天她就显得非常突出。
她涂着朱红色的唇膏、朱红色的丹蔻,好似一颗炸弹,让人看了就觉得眼睛会受到震荡。
安市认识她的人不多,大家都在猜测这个女人究竟是谁,为什么打扮成这样。
李嘉雯翘着二郎腿,下巴微抬,睥睨四周,不屑一顾。
在场又有谁家世地位会很差呢?见她如此,也就无人理会她了。
仪式进行完毕,现场掌声一片。新郎新娘手握着手,慢慢地回到了顾家大宅。
宴会厅中,酒席已经摆放完毕,人们三三两两的走进去,按着桌牌所示的位置坐下,等待酒宴的开始。
大厅里热闹纷繁,每个人都在讲述对刚才那场婚礼的看法,羡慕者有,嫉妒者有,打听者有,若有所思者亦有。
和李嘉雯这桌,都是顾震苏和顾家的海外好友,彼此之间倒也聊得挺好。
还是首次参加华国人的婚礼,觉得样样都挺新奇的,左看看右看看,和同桌聊得十分热络。
李嘉雯坐在座位上,不时瞟着宴会大厅的门,不知在想些什么。
很快就到了六点钟,宴席正式开始,一道道精致的菜品从顾家的大厨房里端了出来。
顾家这次专门将城中皇庭酒店的御厨团队都拉了过来,再和顾家原本请的大厨一同商量出了三十五道异常精美、异香扑鼻的菜肴。
唐筠瑶一瞧冷头盘就笑了笑,“樱桃萝卜、水晶虾冻、如意鱼卷、菠萝烤鸭……五哥,还是国宴标准呢。”
唐允驰用筷子搛了一块如意鱼卷尝了尝,没有评价,但是却用手摸了摸下巴。
顾家的实力果然深不可测,从吃穿用度的精致程度就能看得出来……
睁大眼睛看着满桌卖相绝美,味道喷香的菜品,简直不知道从何处下手,“这个虾、这个虾是怎么冻进去的?……这个小萝卜好漂亮!”
李嘉雯撇撇嘴,却也暗暗心惊。她家祖上也曾是华国的富商,什么好吃好玩的没有经历过?但是顾家的水准,明显比李家更高了几个层次。
正式开餐后,牧锦和顾震苏已经换好了敬酒的礼服,又走了出来。
这次牧锦和顾震苏都身穿华国传统风格的正红色婚服。新郎礼服上用金线绣了金龙,袖口和下摆是金线水波纹;新娘礼服则用金线绣了金凤,袖口和下摆是金线云纹。
牧锦头上戴着精心打造的纯金凤冠,含羞带怯,整个人充满了“最是那一低头的温柔”之感。
顾震苏这辈子第一次穿古典长袍,却依旧是风度翩翩,从容不已。轻勾唇角微微一笑,显得清俊雅致。
这次伴娘伴郎的小礼服都是改良过的华国风,伴娘穿的是白色的旗袍,伴郎则是白色的唐装。
这一行人一出场,又引来震撼的鼓掌。司仪兴奋道:“各位亲朋好友,老总夫人们,感谢你们前来参加今天的婚礼,新郎新娘来敬酒啦!”
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敬酒?这是什么意思?”
旁边有好心人见他金发蓝眼,想是不知道规矩,于是笑着解释,“就是新人要和每桌的客人喝酒啊,一会儿你看看就知道了。”
“每个人都要喝?”惊讶地瞪大眼。
很快他就明白,原来是一桌一桌的敬,华国的风俗还真有趣。
虽然没人敢逼顾家大少喝酒,不过江劭峥和孟令晨还是尽职尽责站在他两旁,未雨绸缪帮他挡酒。
敬到海外友人这一桌时早就兴高采烈地站起来了,“来来来!敬酒敬酒!”
司仪在旁边偷笑,是新郎敬酒,不是客人敬酒好吗!
顾震苏也没介意,噙着笑,举起了酒杯。
李嘉雯哼笑着开口了,“震苏,想当年我们俩在学校聚会的时候,还有人起哄让我们喝‘交杯酒’!现在想起来真有趣,‘交杯酒’是什么玩意儿?我们现在可以把那时的交杯酒补上吗?”
交杯酒其实是她知道的为数不多的华国传统之一,现在说出来,就是要膈应新娘牧锦的。
她这话一说,江丹姿首先瞪眼了。
什么?新娘在这里,这女人却要求和新郎喝交杯?她是疯了吗?
“这位小姐,你喝醉了吧?”吴美娇不客气地说。
李嘉雯不看她们,也不看牧锦,只是含情脉脉地盯着顾震苏。
顾震苏面沉如水,不喜不怒,声音却很严肃,“李嘉雯,你虽然姓李,可你竟然连华国的规矩也不懂!这交杯酒,又称合卺酒,是古华国结婚时在洞房里的一种仪式,不是随便什么乱七八糟的人都可以喝的!在华国,不懂规矩,意味着不懂礼貌。这样的客人,不受主人家欢迎,主人家完全有权把她赶走!你知道吗?!”
李嘉雯一愣。
已经不想再说什么了,他觉得顾震苏说的很对。
整桌人,包括过来的伴郎和伴娘,都眼神不善地看着李嘉雯。
牧锦站在旁边,只是笑了笑。
她早就感觉到李嘉雯对顾震苏那份心思了,觉得有点不快,却也风度颇佳的劝道:“算了,震苏,今天是我们大喜的日子,不知者不罪,李小姐虽然看得出有华国的基因,但她早已不是华国人。又何必跟她计较呢?……来,谢谢大家来参加我们的婚礼!”
一桌人都举起酒杯,没管尴尬站在那里的李嘉雯,和新人碰了杯,说了祝福的话。
直到新人们离去,李嘉雯都呆呆地站着,满脸阴沉。
冷着脸说:“李小姐,离开顾家的时候请你自己搭乘飞机吧,恕我不送你回去了。”
李嘉雯恨恨瞪了他一眼,重重地坐下,拿起桌上的白酒杯,仰头一口喝了下去。
她眼睛还在望着顾震苏的身影,不知不觉一杯又一杯的喝着酒,连菜也没有动几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