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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哥哥,走快点,再这么慢就赶不上月姿姐姐他们了!”白依在我前方蹦蹦跳跳地走着,黎月姿、木老、火少、小和尚、龙倾城、陈小波、王峰、杰克逊、开膛手杰克在更远的前方,远地只能看到他们的小小的背影。
我朝白依摆了摆手,大喘了几口气:“走慢点,让我歇一阵子。”说着,寻了一块沙堆一屁股坐下。妈的,实在太累了,好像在记忆中,我就从来没有走过这么累的路。
抬起头看了看天空,太阳火辣辣地挂在头顶,恶毒地烤着大地。
没有风,空气似乎早就停止了流动,一片金黄色的天地闪耀着刺眼的黄色光芒。
懊死的沙漠,我们怎么走进沙漠里来了?这沙漠怎么就一眼望不到头?
白依他们怎么就能走这么快?我为什么就走不动?
向前方看了一眼,黎月姿他们的背影已经完全消失在沙丘后,白依也走上了前方一个沙丘的顶上,正朝着我挥手:“萧哥哥,快来呀,你再走这么慢,我们就不等你了!”说着,转身走下了沙滩。
我忽然感到一阵莫名其妙的恐慌,忙站了起来,用最快的速度朝着沙丘奔去。
泥沙很软,每走一步都像是要耗尽我所有的力气,艰难地摆动着两腿,一步步地爬上沙丘,沙丘背后好像没有任何声音传来。
白依他们走路怎么这么安静?
我爬上了沙丘,站到了沙丘顶端。
我向着沙丘下方望去,心脏一阵剧烈地跳动。
沙丘下什么都没有,没有白依,没有黎月姿,也没有我那群兄弟。
沙丘下方,是一片一望无际的白骨平原。和天空连在一起的平原上,满是森严的白骨和正在腐烂中的尸体。
泥土是血红色的,散发着阵阵恶臭,无数的尸虫在白骨间钻来钻去,蚕食着白骨上粘连的点点皮肉。
无边的恐惧袭上心头,我不由张开嘴狂呼一声:“啊”一个陌生的声音忽然传了过来:“他醒了,他醒了!”中文?带点南方口音?沙漠里有人?
念头刚一动,眼前的白骨平原和身后的沙漠忽然消失无踪,我感到自己躺在一张软绵绵的床上,周围围着几个人类的气息。
“妈的,原来是做梦!”我暗骂了一句,费力地睁开眼,光线射入眼中,让我好一阵不适应。从刚才听到的带点南方口音的中文来看,难道我还没离开地球?
再次闭上眼睛适应了一会光线,我睁开眼,疑惑看着眼前的三张完全陌生的脸。
一个满脸络腮胡子的中年汉子,长相颇为丑陋的脸上挂着和善的微笑。
一个满脸皱纹的老头,昏黄的眼珠中带着关切的目光。
一个笑起来满脸菊花的中年妇女,脸色腊黄,相貌庸俗,但是看了让人很舒服。
他们身上穿着的,是我从未在现实中见过的服饰。不过也不是全然没有见过,至少在电视里,以唐宋为时代背景的古装剧中,他们穿的衣服很常见。
从布料上看,他们的穿着不是很好,布是粗布,颜色是自己染的土黄和青灰。
向四周打量一眼,这房间的环境也不是很好。墙是用木板拼的,屋里的摆设少得可怜,靠墙放着一张矮桌,几只陈旧的木凳,房顶用的是毡布。
房门处也没有门,只挂着一张用灰布做成的门帘。门帘很陈旧,洗得发白,上面有好些个补丁,但是很干净。
地面是泥地,看来是用杵头打出来的,满是小坑小洼。
透过那正有阳光射进来的窗子,可以看到窗外支着的几个木架上,挂着一张张鱼网,有的木架上则挂着一串串晒着的鱼。
“我这是在哪里?”我疑惑地问,心中隐隐有些明白自己身处何方了。
这回绝对不是拍电影,拍电影的群众演员不会有这么好的演技,那种发自内心的真诚和善良除了专演正角的影帝影后之外,一般群众演员是演不出来的。
所以只有两个可能,一是“破碎虚空”穿越空间失败,我给带回了唐朝或是宋朝的古代,二是到了传说中的异世界,即神州。
但是如果我到了神州,那么白依她在哪儿?黎月姿又在哪儿?我那群兄弟们又去了哪里?
想到这里,我心中顿时一阵紧张。
“小伙子,听你的口音,是北方人吧?我们这里是南海的一个小渔村,贪狼国的属地。”老头子笑眯眯地回答“前天我儿子出海打鱼的时候,把你从海里捞了起来。说起来,你还真是命大啊,嘴巴和鼻子里都被海草堵得严严实实,真没想到你还能活下来。福大命大之人,自有上天保佑,小伙子,你一定是个好人。”
拷,还是到神州了!没想到一来就进了贪狼国的势力范围!
不过说我是好人,这太离谱了吧?从没见过自己救了人,还说被救的人是好人的。
这一家子渔夫,才是真正的好人啊!
“老爷子,谢谢你们救了我,不知道除我之外,你们这个渔村还有没有见到过其他跟我口音相似的人?”我现在急着想知道白依他们的下落,在这个完全陌生的地方,处处充满危机,白依他们很可能遇上危险。
老头子回答:“那倒没有。小伙子,你还有同伴吗?”
我点了点头:“还有好几个同伴。不行,我得去找他们,谢谢你们救我,来日定当重谢!”
说着,我掀开被子就往床下跳,却见那中年妇女脸色一红,背过脸去,而老头子和那个中年汉子则嘿嘿笑了起来。
我只觉全身凉嗖嗖地,低头一看,妈的,大**,我全身上下竟然一件衣服都没穿!
忙爬回床上,缩进被子里,很有些不好意思地说:“这个这个,对不起,我都不知道自己没穿衣服”说到这里,我突然想起,一直贴身存放的血龙玉佩和深海之心魔法石不见了!
看我神色变了,那老头子好像猜到了什么,微笑道:“小伙子,你是在找贴身的东西吧?别担心,你的东西我们都帮你保管起来了。不过你的衣服已经完全破损了,被海水一泡,现在已经没有什么用了。”说着,扭头对着门外叫了一声:“馨儿,把你爹前天救的大哥的东西拿来,给他找件你爹的衣服!”
只听门外脆脆地应了一声:“哎,这就来!”
过了一阵,门帘掀开,一个俏生生的少女手托木盘走了进来。
她的个子很高,上身穿着洗得发白的青衣,下身穿着一条灰白色的布裙,头发随意地挽着,脸上皮肤是健康的微黑色,笑起来的时候露出一口雪白的牙齿。
看上去有些紧的衣服掩不住她上身惊心动魄的弧线,走动时前胸随着她的步子微微颤动着。
嗯,这个叫馨儿的少女虽然不是绝色,但也很有一种健康的美,用地球上的说法,这样的叫阳光少女。
馨儿托着木盘走到床前,笑着说:“大哥,你的东西,还有我爹的一套衣服。”
我接过木盘一看,血龙玉佩和深海之心魔法石正躺在里面,散发着微光。
我冲着少女感激地一笑,心里对这家人的感觉更好了。他们的家境并不是很好,却没有贪婪之心。我这两件宝贝,任何一件看上去就是价值连城之物,他们不但不据为己有,反而帮我保管,没有任何条件地还给我,这渔村的一家子,真是善良得如同璞玉一般。
我把血龙玉佩挂到脖子上,把深海之心握在掌心中仔细端详了一阵。看到这颗魔法石,白依的音容笑貌便似出现在我面前,让我心中更是牵挂。
老头子笑道:“小伙子,我们先出去了,你先穿上衣服,等下出来吃饭。也不知你昏迷几天了,肯定是饿坏了。”
说着,老头子把他的家人带了出去,留下我一个人在房中。
托盘里除了血龙玉佩和深海之心,还有一块瑞士手表,几张已经泡烂了的钞票,两把沙漠之鹰手枪。
钞票是完全没用了的,手表还在走,不过这里的时间应该和地球上不同,有手表跟没有一样。但我还是戴上了手腕,毕竟这已是习惯。
拿起手枪,取下弹夹一看,里面的子弹压得满满的,把枪拆开了再装上,放了一空枪,枪还可以用。不过两把枪也就十四发子弹,派不上什么大用场。这两把枪也就是走之前随手带着的,本来就没打算怎么用,我现在的功力,已经用不着手枪了。
衣服是新的,看上去没洗过几次,估计也是这家人能拿得出来最好的了。内裤居然还是我自己的,洗得干干净净,看来我外面的衣服虽然烂掉了,这内裤仍是好的。
幸好有这内裤,否则我就只好真空上阵了,让我穿别人的内衣那是绝对不可能的。
穿上自己的内裤,又把那套黑色的衣服穿在了身上。衣服不难穿,就是样式很难看。套上大裤脚的裤子,穿上对襟衫,用一条黑色的布带拦腰扎上,感觉别扭极了。可惜没有镜子,要不然得好好看看自己穿古装的样子。
想了想,把两把手枪插进后腰,用衣服下摆盖住,十四发子弹,也可以轻松搞定十四个人了。
穿好衣服之后,我走出房外,只见不是很宽敞的堂屋里已经摆上了一张长条状的矮桌,矮桌上摆上了几道菜。
“来吃饭吧!”老头子一家已经坐到了桌子周围,留下了一个空位,所有人都没动筷子,看来是在等我。
我本来不想在这里多留的,毕竟白依现在下落不明,她现在有没有饭吃都是个问题,叫我怎能吃得下饭?但架不住这一家子的热情邀请,尤其是他们总算是救了我虽然我根本就不会被海水淹死,但被鲨鱼或是鲸鱼生吞的话还是有可能的,如果神州的海里也有鲨鱼或是鲸鱼的话。
坐到为我留下的空位上,左边挨着馨儿,右边是老头子。
老头子望着我笑道:“小伙子,我们是穷人家,没有好衣服,也没有好菜,委屈你了。”
我笑道:“您别这么说,我也不是什么富家少爷,有衣服穿,有口饭吃就很好了。”
“好了,开饭开饭!”老头子一声令下,一家子才开始端碗吃饭。
菜确实没什么好菜,一共五盘菜,全是鱼。
鱼汤、烧鱼、煎鱼、蒸鱼、鱼籽,一盘青菜都没有,菜碗里看上去也没多少油水。
米是发黄的糙米,碗是粗瓷碗,跟博物馆里的古董差不多。
没有皇家礼炮十三响,也没有陈酿茅台,满桌的除了盐味,几乎没有别的任何味道。
这样的菜吃在嘴里当然是味同嚼腊,不过看在这家人如此真诚善良的份上,我还是吃得赞不绝口:“好手艺!这鱼籽好吃!”
旁边的馨儿嘻嘻一笑:“大哥,好吃你就多吃点,这些菜全是我亲手做的。”
我笑着看了她一眼:“好啊,那我就大吃特吃!”
吃了一阵子,老头子问道:“小老儿叫赵四海,这是我儿子赵浪,这是我儿媳妇。馨儿是阿浪的女儿,我的孙女。小伙子,我们还不知道你叫什么名字呢?”
我这才想起,竟然忘了问我这恩人一家子的名字了。在纽约翻手为云覆手雨的那会儿,自大得很,碰到什么人,一般都是别人主动自我介绍,一来二去也就滋长了我这自大心理。按理说应该先自我介绍,再询问恩人名讳的,这下子全反过来了。
连忙放下碗,抹了一把嘴,说:“我叫萧锋,中国人。”
听到我自报名号,赵四海一家人全都露出震惊的神情,馨儿更是惊得筷子都掉到了桌上。
我以为是我的国籍让他们惊讶,毕竟这里是神州,不是地球,于是马上解释:“中国是北方的一个城镇,嗯,是的,一个城镇。”
越四海颤抖着声音说:“你你你说你姓萧?”
我点了点头,肯定地说:“是的,我姓萧,叫萧锋。”
这句话一出口,赵四海一家子人人脸上露出畏惧的神情,赵四海向旁边挪了挪身子,赵馨儿也畏畏缩缩地看着。所有人都把碗筷放下了,看得出来,他们都在颤抖。
“你们怎么了?我的名字很可怕吗?”我有些莫名其妙。
“你你是旱魃亡国的皇室血裔?”赵四海问道,看得出来,老人家的嘴唇都变白了“神州大地,只有早已亡国的旱魃国皇室血裔才会姓萧可是萧姓一族早已被亡国灭种了你,你究竟是什么人?”
我沉默,原来他们真的是在害怕我的名字。想了想,问:“旱魃有这么可怕?”
馨儿大着胆子说道:“旱魃性嗜人血,尤其是旱魃皇室,每天要吸一千个人的血”
我哈哈大笑:“这都是谁告诉你们的?”
赵四海说:“我国神王当年进军旱魃国时发的征讨檄文上说的!神州大地的人都知道,旱魃皇室是吸血的魔鬼!”
我冷笑:“愚昧!你们贪狼国的神王只不过是找个理由灭掉旱魃国罢了!旱魃是吸血,但是并不是必需吸血。比如我,从小到大,就从来没有吸过一个人的血。”
“这么说,你承认你是旱魃血裔了?”赵四海的声音已经变了腔调。
我摇了摇头,站了起来:“愚昧,旱魃就真这么可怕?不过是谣传罢了!既然你们这么怕我,我走就是。”说着大步朝门外走去,边走边说:“不论怎样,我还是要谢谢你们救我一次,有机会定当报答。为了你们自己的安全,最好还是不要把关于我的事情说出去,这对你们没有任何好处!”
快要出门时,忽听身后传来馨儿怯怯的声音:“萧大哥,你打算去哪里?”
我头也不回地朝前走:“先去找我的同伴”
出了赵家门,简陋的渔村全貌便出现在我眼前。无心欣赏渔村的风貌,找了个正在晒网的渔夫问明了去城镇的方向,我便打算徒步出发了。
罢走到渔村口,就见前方烟尘飞扬,一彪骑着高大战马的铁骑旋风一般向着渔村冲来,身后跟着百来个举着长矛的步卒。
骑兵们都穿着统一的制式盔甲,步兵则只着胸甲,戴着头盔。
骑兵为首的一个披一袭黑色披风,头盔则是一个狼头形状,胸甲上还绣着一个张大嘴巴的狼头。
我看着眼前骑兵夹杂的队伍,不由咧嘴一笑:“有意思,总算看到神州贪狼国的正规军了!是不是把他们全杀光,试试贪狼国军队的实力?”刚动这个念头我就马上否定了,杀几个小兵兵对我而言毫无益处。当务之急,还是先找到白依要紧。
我让到路边,看着骑兵从我身边呼啸而过冲进了渔村。我刚想离开时,队尾的四个步兵拿着长矛比住了我:“镇将大人有令,任何人不得离开渔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