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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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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幸好有骆英司,曙光终于赶在八点前到三叶国中教务处报到。今年同时报到的实习教师还有一位教英文的段老师。

    教务主任是个热心的中年妇人,平常最喜欢替这些生活圈子狭小的教师们牵红线:学校里已经有十对以上的教师夫妇是由她作媒成功,因此当两位年轻的实习教师加入时,她已经开始替其他未婚男教师物色适合的对蒙。

    介绍过她们各自的实习辅导老师,教务主任带她们参观校园一周,让她们熟悉学校环境后,便把她们交给实习辅导教师带领。

    中午休息时间,经过体育室,一名穿着体育服的男老师提着装满篮球的帆布袋向她走来。远远的,只见他缓下脚步,先是愣住、迟疑,然后用着意外的表情脱口叫她的名字:“夏曙光?你是安康国小的夏曙光?”

    她抬眼望他,胸口跟着一窒。

    江风勉?就算分别已经有十年之久,她仍能马上认出他的脸。从国小时就暗恋他到国中,算算也有五年的时光,没能开口向他表明情意始终是她心头上最深的遗憾,现在终于再度遇见他,可见他们并不是没有缘,只是缘分不够深

    为什么偏偏在她结婚后的这一天?她下意识藏起右手的婚戒。

    “我是夏曙光,今天刚来报到的实习老师。学长,好久不见了。”她用笑容掩饰心里的悸动。

    “你果然是夏曙光。当实习老师很辛苦喔。”相对于她的镇定,江风勉表现得格外热情;他好高兴,能在这里遇见当年暗恋的小学妹。

    “你呢?在这里教体育吗?”

    “嗯,我在三叶国中教了一年。你呢?实习哪一科?”

    “体育。”她笑了,因为他们竟然不约而同成了体育老师,这不是巧合是什么!

    “真的?你也读体育系?那真是太不可思议了!”江风勉又惊又喜。曙光发现他的皮肤因长期在阳光底下曝晒而显得黝黑,但是眼睛依然像个孩子般纯挚真诚。“今天下课后有空吗?要不要一起吃顿饭、聊聊天?”江风勉提出邀约。

    “好啊,我有很多不懂的事要向你请教。”面对久别重逢的心上人,曙光只想把握这难得的机缘。

    事实上,她有很多的话想对他说。国小毕业后,江风勉顺利升上社区内的明星国中,和安康国小仅一条道路之隔,因此曙光依然可以每天在校门口的早餐店遇见他,而江风勉也总会微笑地跟她打招呼,那是她一天中最幸福的时刻。

    一直到她跟他念了同一所国中,他们之间那似有若无的情愫都没有更改;可是有一天,江风勉不再出现在早餐店,这样的日子持续了好几天,于是她忍不住提起勇气问了常与他一起买早餐的同学后,才得知江风勉转学了,听说是因为父亲调职的关系,转到高雄去。

    当时,她整整难过了一个星期。喜欢他的感觉,随着升上国中、高中与大学后渐渐淡忘了,但淡忘并不表示永远遗忘,像是干去的水痕,虽然水已经蒸发,却会留下渍痕,提醒她曾放在心上的人。

    与他坐在学校附近的咖啡厅,曙光细细观察他这些年的变化。或许是因为练体操的缘故,所以他变得很强壮、很阳光,但不变的还是吸引她的爽朗笑容。

    “这家店里的经典蛋糕很好吃,你要不要试试?”江风勉翻着菜单说。

    “好。请给我一份经典蛋糕和热红茶。”曙光的心根本不在食物上,全听他推荐。

    “我也跟这位小姐一样。”江风勉笑着递回菜单。“没想到我们真有缘,竟然会在这里遇上。”

    如果早一点,甚至只要早那么一天,或许她还能微笑地附和他,但现在她却感到悲凉:如果可以再早一点

    “你国三的时候为什么一声不响就离开?”她对这件事仍耿耿于怀,虽然从来没有说破,但她以为对他而言,她的存在并非偶然。

    “我也是突然才知道我爸爸要调职去高雄,所以匆匆忙忙搬了家。我有偷偷塞一封信在你家信箱,难道你没收到?”江风勉表情疑惑。

    “什么信?我不知道。”家里的信箱从来都是母亲在收信,所以她完全不清楚这件事。

    “原来你没收到信啊。”江风勉终于明白,笑着说:“原来如此。害我以为你是因为不喜欢我,才不肯回我信的。”

    “我哪有不喜欢你,我”

    我喜欢你。曙光很想这么对他说,脑中却闪过骆英司的脸,让她硬生生把这句话吞了回去。莫非她在意骆英司?

    对了,想到骆英司,她好像忘了他今天早上曾经交代过的话。

    “对不起,学长,我还有事,先走了。”她倏地想起骆英司告诉他今天要去骆家吃晚饭。看看墙上的时钟,已经超过六点了。

    “我送你。”江风勉主动说。

    “不用了,我我先生会来接我。”她还不习惯称呼骆英司为“先生”

    “你结婚了?”江风勉眼中夹杂着惊愕与惋惜,她这么早就嫁人了?

    “不是是。这件事情一言难尽,我明天再告诉你,拜。”曙光急忙背上斜肩包包,走到门口又折回来,端起红茶一仰而尽。

    她离开,留下一堆问号给江风勉,她说的“一言难尽”究竟是什么意思?

    没了佳人,他无聊地翻阅店内的报纸,无意中在政治版看见一个熟悉的身影;是穿着新娘礼服、笑靥甜蜜的夏曙光。新闻标题写着:

    政坛大老骆方雄有情有义,孙儿迎娶昔日好友“魏氏制葯”千金。

    原来她真的结婚了,在昨天。江风勉笑了,只是那笑容像不加糖的咖啡。

    步出咖啡店,曙光远远地就看见骆英司那辆显眼的跑车,还有那显眼的身影。他斜倚着车门,面向校门口,频频瞄着腕上的表。

    “对不起,我忘了跟你有约”曙光上气不接下气的向他奔来,连忙向他说抱歉。

    “能让你忘了跟我的约会,想必是非、常、重、要的事情。”骆英司脸上看不出是生气还是调侃,但是从齿缝中蹦出的话却很酸。

    “遇见我以前喜欢的学长,算不算重要?”曙光朝他嫣然一笑。“没关系吧?反正我们结婚是假的。”

    “无所谓,但还是小心一点的好。我可不希望自己那么快就登上狗仔杂志。”骆英司还是一副高深莫测的表情,替她打开副驾驶座车门,却在用力关上车门时不小心泄露了他的情绪。

    “对不起”她都忘了,她是嫁入政治世家,竞选对手无不虎视眈眈地要追骆家的丑闻,她不能因为自己的私情而影响到骆家的政治声望。

    因为请了一整天的假,所以他早早就到校门口来等她,却扑了个空。他原本另有计划,却不得不因此而改变行程。这些小事都无妨,反正他向来脾气好,但他气的却是另外一件事,他以为他只是不愿意成为八卦焦点,并不知道其实那是因为妒忌。

    “没关系。只是,你不能穿这样去赴约。”他打量着她。

    “我穿这样有很难看吗?”

    “不是,是不够正式。”他说。

    曙光往下看看自己的穿着。为了第一天的实习,她还特地穿上了鹅黄色的丝质洋装,搭配米白色圆头素面平底鞋,只为了能让自己看起来像个端庄的淑女,而他居然嫌她穿得不够正式!

    他把车子开进微风广场地下停车场,突然牵起她的手腕,她脸一热,下意识地挣脱,他却以为她是不愿意,因此笑着解释:“夏曙光,我们好歹也是上了新闻的夫妻,在公共场合,我希望你能稍微配合一下。”

    “我还不习惯。”她红苦脸的娇羞,他尽收眼底。

    “这样吧。为了不让人觉得我们生疏,从现在开始,你叫我英司,我叫你小扁,如何?还是你要叫我老公?”

    叫他老公?她横了他一眼,说:“我叫你英、司。”她才不要喊他“老公”好丢脸喔。

    “唔这样听起来亲切多了。小扁?”他侧过脸,眼里满是笑意。

    “不是快来不及了吗?你还有心情带我来这里逛?”曙光希望自己能在感觉到他“很迷人”之前快点离开他,因为她怕自己会太喜欢他。

    喜欢他?她是怎么了?跟江风勉在一起时想着骆英司,跟骆英司在一起时却又记挂着江风勉。

    “我说过,你需要穿得更正式一点。里他重新拉起她的手,这次很干脆,直接握住她温软的手掌。

    她没有拒绝,毕竟他们是夫妻,而且如他所说,全台湾都知道她昨晚跟这个男人结了婚,如果连手都不牵,难保不会让人起疑。

    骆英司对女人的服装完全没有研究,不过凭着伍萩云对他说过她最爱

    曙光对这种成熟妩媚的时装自然是毫无兴趣,她比较喜欢简单俐落的背心裙,所以蘑菇了十几分钟,骆英司决定放弃,拉着她离开该专柜,凭自己的直觉挑衣服。

    五分钟后,他的脚步在日系柜apuweiser-rich前停住,他们一眼就看中橱窗模特儿穿着的无袖奶白色雪纺纱小礼服,剪裁简雅大方,腰间系着一条细细的金色缎带,而最花稍的则是手腕上那朵用相同缎带缝制而成的缎带花。

    “很漂亮。”骆英司二话不说,要她进去试穿。她穿上后,才一推开试衣间的门,他马上赞赏地说。

    “你是说我还是衣服?”她打趣地问。

    “都漂亮。不过衣服漂亮一点。”他眼底充满笑意。

    “骆英司,你可以再不会讲话一点。”她噘唇反讽道。

    她的话却惹得他哈哈大笑。在外人看来,他们的抬杠真像是在打情骂俏,害专柜小姐看了艳羡不已,笑脸迎人地问:“两位刚交往不久吗?”

    “不,我们昨天刚结婚。”骆英司说,眼光始终停留在她身上。说他喜欢这件礼服,不如说他喜欢看她穿这件礼服,好可爱,真的!

    专柜小姐眼睛马上蹦出羡慕的神情。“是吗?看不出来两位感情这么好,就像刚刚在恋爱。”

    在、恋、爱?她说我们在恋爱?夏曙光一边让小姐替她带上那朵缎带花,一边斜眼睇他。他们有表现得很亲密吗?明明就没有好吗!可是看骆英司的表情,活像他们真是恋爱结婚那般的自然。

    心里有江风勉,她做不到天衣无缝,但却也有点在意骆英司,觉得喜欢江风勉是一种罪恶,是精神上的出轨

    唉为什么偏偏让她在昨天嫁给了他,而今天遇见另一个他?

    “太太皮肤白,穿这种颜色的衣服真是漂亮。”店员由衷赞美。但是她没有说的是,那个男人更帅。毕竟是女人嘛,她当然比较乐意多花时间免费欣赏帅哥。

    “就这一件,不必包了,直接穿。我们等一下要餐聚。”骆英司点点头,很为她的美丽满意,掏出信用卡;小姐还没接过信用卡,他的眼睛越过她,停留在架上的一双金色尖头高跟鞋,鞋头装饰着万年不败的蝴蝶结,鞋跟后是空的,只用一条金丝带系着,他觉得那金色很衬她的新衣服,于是他取下那双鞋,很自然地单膝跪下,抓起她的脚踝就要替她脱鞋。

    曙光脸红得像只喷火龙,她万万没想到他这突如其来的动作,连忙往后退了几步。“不用了啦,我穿原来这双鞋就好了。”

    “不行,这样很不搭,我最不能忍受女人乱搭鞋子。我不懂,为什么有些女人既然已经花了很多心思在衣服上,却不肯再多用那么一点点时间在鞋子上,老是穿着与衣服不能相衬的鞋。”骆英司的言论让现场两个女人都忍不住笑了。谁说男人不懂?有时候他们精得令女人讶异。“说了这么多,你到底要不要把鞋脱了,试试这一双?”

    拗不过他,曙光脱下平底鞋,那双新鞋尺寸恰恰好,仿佛是为她特别订制的那样合适。

    “喜欢吗?我觉得跟衣服挺搭的。”骆英司询问她的意见,毕竟穿的人是她,还是要她喜欢才行。

    “先生眼光真好,这双鞋是manolo

    “哇!这么一双鞋要五百块美金耶。”曙光知道这牌子因为影集而出名,却不知道价格也因此而水涨船高。

    “怎么?嫌贵?是不是不买了?”骆英司说。

    “买!当然买。既然是你出钱的,我当然要给他高贵一下。”曙光个性直来直往,毫不矫柔造作,因为觉得喜欢,便答应让他买下。她这样坦率,让骆英司脸上不断出现笑容。

    车子出了微风广场时,已经是晚上七点了。骆英司倒不介意迟到一下下,反而是曙光感到有些难为情。虽是个假媳妇,却还是应该留点面子给骆英司,第一次去夫家就迟到

    车子驶进骆家镂空雕花的锻造铁门,向右转绕过一个圆形花圃,然后再开一小段路才是专属停车场。曙光大略默算,这个停车场足足可停二十辆轿车,可见平常往来的客人数量一定很多。

    骆英司先下车,打开后车箱,取出他的西装外套,曙光藉机打量他,不得不承认他的确拥有当名模的条件。他除了有张好看的脸,还配上一副好身材;更过分的是,与生俱来的优雅气质也无可挑剔。

    “不过就是个家庭聚会,为什么要穿得这么讲究?”会不会太夸张啊?搞得好像是太子妃,她嘲笑着。

    “你不了解。在那种场合,最好别成为笑柄。虽然我不喜欢,但也不希望你受到伤害。”

    受到伤害?曙光确实不懂,但很快的,她就完全明白了。

    一进骆宅,曙光才知道什么叫做有钱人的派头。为了欢迎新人,一朵朵香槟色玫瑰花从大门口点缀到厅堂,大理石地板上蜡打得足以轻易地在上面溜冰。整个晚上,她就像是颗陀螺,不停地在宾客之间周旋打转,耳边不断充斥着选举的官方语言。

    男人们只顾着谈论政治议题,女人们就更贫乏了,除了比较彼此身上的行头,包括珠宝、配件外,还要较量丈夫的事业与孩子的成就,一副完全没有自己的模样。曙光忽然发觉自己身陷在另一个完全不同的世界,不过短短两个钟头,她就已经感到坐立难安,巴不得到户外呼吸自由的空气。

    “你会慢慢习惯的。”骆伟健的妻子廖采华笑着对她说,她是骆家唯一令人感到亲切的女性,也是骆英司最尊重的大嫂。“你很幸运,嫁给骆家最棒的男人。”

    曙光心虚,猛灌柠檬水。只有她自己清楚,她并不是真的嫁给骆英司。

    “第一眼看见你的时候,我就知道,你一定能带给他幸福。”采华笑着继续说。

    “他不幸福吗?”长得这么好,又出身名门,要什么有什么,还能怎样更好?

    “他很孤单。也许是儿惯了官场上的尔虞我诈,所以他习惯跟任何人都保持距离,包括我在内。但是,跟他熟悉了以后,你就会发现他有很多优点。虽然他外表很冷漠,但心却很柔软。”采华一口气剖析了自己对骆英司的看法。

    “我知道,骆英司他真的是个很不错的人。”她点头表示赞同,虽然他们还不够熟,但她感觉得出来他的人格特质,和骆家其他的男人都不一样。

    “我想请你好好照顾英司,可以吗?”廖采华说。

    “大嫂为什么对英司这么关心?”

    “因为在骆家只有他关心我。伟健在外面风流的事情我一清二楚,英司他是唯一会站在我这边的人,如果我要离开,我相信他也会帮我。”

    “大嫂,你想离开这里?”

    “当然。你不觉得这里的人都很假吗?他们之中还有记者,所以每个人都像戴了面具,就怕说了不该说的话。”

    “我同意。连我都快要受不了了。”她无奈地摇头,握住廖采华的手,很诚恳地说:“大嫂,我也希望你无论如何一定要幸福。”

    这世界果然不属于她。这么虚华,如此肤浅。

    然而这竟是骆英司的世界?

    “很闷吧?”回程的路上,骆英司边开车边调侃地说。

    “我终于知道为什么有些政治世家的儿女会对政治这么反感了。”她笑着,心想他连开车的样子都这么好看。

    “不是吗?出生在这种家庭,早就不知隐私为何物了,一切都必须摊在阳光底下,还必须忍受时时被拿出来与别人作比较。”

    “大嫂跟我说了很多关于你的小秘密喔。”

    “哦?她说了什么?是不是说我是个很棒的男人,你嫁给我真是太幸运之类的话?”他笑说着。

    “骆英司,我觉得大嫂一定没有看见你的真面目,其实你是个自恋狂。”她一脸正经,换来他的哈哈大笑。

    “你一定活得很辛苦。”想到方才的场景,想到他的境况,就让她同情。

    “我还好,辛苦的人是我母亲。你也看到了,她是个很传统的日本女人,从小我就看着她被大妈欺负,却从来不敢反抗;所以,我最讨厌女人逆来顺受。我常想,将来一定要娶个有主见的老婆,否则人生简直一点意思都没有了。”

    “那我应该很适合。我很叛逆,还是学体育的,又有暴力倾向,所以很会打老公。”她开玩笑地说。

    “哈哈哈!那我要乖一点,免得将来被你打。”

    “说得好像真有那么一回事,我们是假结婚耶。”她一句话就否定了他们所有的可能。

    车里的温度倏然降低了,一股失落缠上他心头,他讪讪地打开车内广播,如水般的乐音迅速充塞小小的空间。

    “听,是李斯特的‘爱之梦’。”他像在黑暗中发现了一颗钻石般兴奋。“这首曲子又称无言诗,是他最有名的钢琴曲,他的演奏功力炉火纯青,完美无瑕;虽然有人批评他的作品流于装饰与华丽,过于展现个人弹奏技巧,不过仍无损旋律的动听。”他向她解说着音乐内涵。

    车内音响流泻出一串优美的音符,像夜晚出游的精灵,围绕在他们身边,轻轻挥舞手上的魔棒。

    “真好听。他的指尖一定有魔法。”她由衷地赞赏,闭上眼睛,仔细聆听轻柔舞动的琴音,竟深深着了迷。

    那一瞬,令骆英司看得痴了。着迷的也包括他,他为她深深着迷。

    如果在这种气氛下吻她,她会怎么反应?会欣然接受,还是狠很甩他一巴掌?骆英司强忍住想吻她的冲动,第一次发觉要控制自己竟是那么困难。

    音乐结束,日说了几句话后,开始播放另一首英文歌,曙光笑着问他:“你听得懂这首歌的歌词吗?”

    “当然。这首becauseiloveyou可是情歌中的世界名曲呢!主唱者是有英国猫王之称的shakin'stevens。”他很有把握的样子。

    “那么你可不可以翻译给我听?可就算你翻译错了,我也不知道。”

    “你英文那么差啊?体育老师。”他故意糗她,随后便专心听着歌词,很快翻译:“如果我攀上最高的山峰,只是为了紧抱你;如果我说,我深爱着你,在每个孤单的夜,是否你依然会令我失望”

    她沉默了,因为他翻译得好美,就像正在对她诉说似的,那么自然。而透过他充满魅力的嗓音,竟令歌词加倍动人,她觉得晕陶陶的,天秤的两端,因为快要倾向骆英司,所以她不知所措了。

    骆英司突然将车停靠在路边,深深地凝视着她,眼底尽是不矫饰的火烫,她很知道那里面隐含的是什么,女性的本能使她身子向车窗靠紧,她屏息,以为他就要吻她。

    她闭上眼睛,只为这一瞬的心动。

    他是忍不住吻了;吻她的额头、眼睫,然后是她的唇。他的手越过她的颈项,抵在车窗玻璃上,把她圈在怀里,辗转品尝着她的清涩与柔软,直到她轻启唇,让他进入,与她在口中缠绵。

    西洋老歌继续播放着,回荡在这小小的空间中,催化着男女的情愫,令骆英司第一次如此失控、如此想望一个女人,渴望到他浑身疼痛。而曙光则全身无力,摊软在他怀中,只能任他予取予求,沉溺在这短暂的亲昵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