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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七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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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进来的时候,我早就笑趴在船栏上,捂着肚子直叫哎哟。

    见我笑得前仰后合的,叶朝之眉毛扬了扬,慢条斯理踱过来。

    我伸手擦掉眼角笑出的眼泪,问道“你什么时候动的手脚?”

    叶朝之在我身边坐下,满脸无辜的表情,慢吞吞地回答“我只动了脚,可没动手,别冤枉好人。”动脚?”

    回想起那倒霉胖子踏上船板之前,叶朝之确实伸脚踩了踩,可横看竖看,那轻飘飘的足尖点一下,怎么就能让半尺厚的船板断裂?

    大概是见我不太相信的样子,叶朝之笑起来“这是高----”

    “高深的内功嘛,我懂我截过他话头,然后吐吐舌头,开玩笑道“以后你走过的地方,我可不敢走了,要不然你足尖悄悄点一下,我就摔得头破血流都不知道怎么回事呢!”

    “危言耸听,我哪那么无聊?”叶朝之伸手来抓我,我连忙一躲,可惜还是慢了一步,被他抓到,一把揽进怀里。

    两人嬉笑了一阵,而不知不觉间,雨已经停了,太阳从厚厚的云层间钻了出来,霎时,阳光满地,若不是空气中一股雨后清新的味道,只怕要以为之前的大雨,不过是幻觉罢了。

    “夏天就是这样,说是不测风云,可雷阵雨来得快,去的也快。”叶朝之走到船窗边,往外看了看,道。

    我从他身后探头看去。

    只见十里平湖,湖水在阳光的照射下。被微风一吹,荡起涟漪,整个湖面波光粼粼。两岸。青山碧水,越加妖娆。而船缓缓行在其中。轻舟穿江,不时有小船摇着桨,慢慢的滑过,一派宁静安详。

    紫菀敲敲舱门,进来笑嘻嘻的问道。“小姐,前方就是泉州城,今晚有烟火灯会,我们要不要去看看。”

    小丫头似乎很喜欢灯会一类热闹地东西,以前在京城的时候,就曾经磨着我带她逛灯会,如今来了泉州,得知泉州每年夏天都会办灯会放烟火,更是高兴的很。雀跃无比。如今正好遇上,自然兴奋起来,忙忙地来问我意见。

    我看向叶朝之。他脸上带着淡淡的笑意,开口道。“据说泉州地灯会和别处不太一样。我早有耳闻,只是未曾见过。如今不妨多逗留一会儿。”

    紫菀闻言笑得灿烂,脆生生的应了声,就忙不迭的离开去吩咐船工了。

    我伸手打个哈欠“离天黑还早着呢,她慌个什么劲儿啊?”

    “怎么?你不想去?”叶朝之拉下我手,笑着问道。

    “也不是,只是现在天色还早,在想怎么消磨时间而已。”

    这倒是实话,看天色,只怕才下午三四点钟的样子,夏天又要七八点钟才会天黑,这么几个钟头,就待在船上,也确实有点无聊。

    而且

    大概是苦夏的毛病,这夏天一到,我就有点食欲不振,还整天瞌睡,如今雨过天晴,船上又凉爽,更加想睡觉,就这说话地功夫,都打了好几个哈欠了!

    我这副疲倦的模样,叶朝之都看进眼里,关心的问道“要是累了,就先回去?”“那倒不必。”我摇摇头“就让紫菀玩的高兴点吧,我也不想扫了她的兴。”

    小丫头那点儿心思,我还不知道?无非就是“思凡”了,至于思谁家的凡,她不说就当我不知道了?本姑娘心照不宣。

    叶朝之笑起来“什么时候变得这样体贴了?”

    我闻言装出生气的表情,瞪大双眼“什么话?人家一直是很善解人意的好不好?”

    见我腆着脸毫不脸红的自吹自擂,叶朝之大笑。

    我却有点愣住,看着他哈哈大笑地样子,不禁傻傻的看着发呆。

    笑了一会儿,也许是见到我傻愣愣瞪着他的模样,叶朝之伸手摸了摸我脸颊“看着我做什么?”

    “没”我眨眨眼,回道“只是发现你比以前爱笑了。(电脑小说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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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比以前爱笑?”叶朝之扬起一边眉毛。

    “是啊,你以前虽然总是带着微笑,可是,却有种拒人千里之外地感觉,那笑容只是一种礼貌,就像带了一层面具似的,不是你发自真心地想笑。”

    一边说,我也同时伸手去摸他脸颊,反正豆腐不吃白不吃,他摸地爽,我也得把本儿摸回来!“可现在不一样,你笑得嗯怎么说呢,很开心,真的很开心。”我说完,干脆钻进他怀里,双手搂住他脖子,明知故问“怎么?和我在一起就这么高兴?”

    “你说呢?”叶朝之笑着反问一句。

    答案大家心照不宣。

    过了一会儿,睡意再次涌上,我揉揉眼,干脆就着他地大腿当枕头,躺了下来叶朝之只是轻轻拍着我背,柔声低语“困了就睡会儿。”

    阳光从窗缝里浸了进来,透下斑驳的影子。船舱外隐隐传来船桨划动的声音,而船身随着波浪的起伏轻轻晃动着,如同一曲让人沉静的安眠曲。

    我慢慢的闭上了双眼。

    再醒来的时候,是叶朝之将我叫醒的。

    天色已经完全黑了下来,外面隐隐传来喧闹声,听起来似乎很多人。

    我揉揉眼,还有点迷迷糊糊的,习惯性的睡醒就叫紫菀,一旁,叶朝之已经开口帮忙回答“我让紫菀先自己去玩了。”

    “嘎?”我怪叫一声,抓抓头发。终于想起来现在在哪里了。

    也不能怪我反应慢半拍,谁叫这壳子有低血压,睡饱没睡饱起来都一个样儿。迷糊着呢!

    “那现在?”

    “现在?”叶朝之在我身边坐下来,伸手替我理顺睡乱的长发。一边道“现在天黑了灯会也开始了,你是要待在船上等紫菀回来呢,还是干脆也去逛逛?”

    “当然去逛灯会!”我毫不犹豫就下了决定。

    开玩笑,等紫菀回来不知要等多久。难道要我再睡一觉啊?

    叶朝之一脸“早知你会这样说”的表情。

    船早已停靠在岸边,往前约十来步,就是热闹喧天的灯市。张灯结彩,华烛灿烂,远远看去,仿佛一条流光溢彩的光带,蜿蜒数十里,把天空中银月地光芒都给盖了过去,朦胧间。月光珠光灯光流转,和着鼓乐喧天,欢歌笑语。好一派夏日夜景。

    各地的灯会虽然因为习俗不同,也各有差异。不过就我观察。发现有一点是基本相通的,那就是在灯火映照之下。暮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地故事,是无处不在,无处不发生的。再加上泉州本来民风就比其他地方略显开放,就在灯会上,有年轻情侣手拉着手,也没人大惊小怪,甚至还有白发苍苍地老爷爷,背着同样白发苍苍的老婆婆来逛灯会,也没人大骂“伤风败俗”反而都投以微笑和祝福的眼神。

    民风如此,我自然入乡随俗,大大方方的拉住叶朝之的手,十指相扣,就如人潮中每一对牵手地情人一般。

    我和叶朝之一路慢慢走来,只见两旁悬挂的彩灯都做得很精致,有的还绘着工笔的人物山水,或者写着诗词歌赋,文雅细致,要不就奢华富贵,把夜晚的泉州街道,装点得流光溢彩。

    灯市上自然少不了小商小贩,有的卖扇子,有的卖灯笼,再加上泉州本就是商业枢纽,自然天南地北,各色货物,一应俱全。

    走着走着,叶朝之忽然开口“泉州果然繁华,名不虚传。”

    他说完,又继续道“这灯会上,不知有没有贺兰昭采的生意。”

    “那个奸商,无利不起早,况且这种有钱赚的地方?”我漫不经心地回答“放心吧,说到赚钱,招财进宝绝对不辜负他那个绰号。”

    “什么绰号?”

    “招财进宝。”我笑嘻嘻的补充了一句“还是我起的。”

    “原来如此。”

    两人边聊边往前走。

    灯市也是夜市,路边小摊有不少卖点心小吃地,还有热气腾腾的馄饨,我忍不住口水都下来了。伸手拉拉叶朝之衣角。

    “有馄饨”

    枉费叶朝之那么聪明,这个时候就开始犯糊涂,居然还很认真地朝着那方向看了看,然后点头“是有馄饨。”

    气得我差点抓起他地手当馄饨咬下去。

    于是加大了音量,再说了一次“有馄饨哦!”幸好叶朝之还不算无藥可救,听我这加质加量的第二次重复,立刻明白过来,拉着我在馄饨摊坐下,叫了两碗馄饨。

    “借花献佛,请你吃。”

    老板速度很快,没一会儿地功夫,两碗热气腾腾香喷喷的馄饨就端了上来,我本就饿了,要不是顾忌着是在大庭广众之下,早就饿虎扑食!

    一边吃,我突然想起一件事来,笑嘻嘻的问道“你会不会做饭?”

    话说叶朝之被人称为天文地理无所不知博学多才文武双全,不过以他的出身背景会做饭的可能性应该很小。

    果然,只见叶朝之轻咳一声,然后面不改色的回了一句“君子远庖厨。翻译成白话文,就是从没进过厨房。

    再换句话说,对厨艺,他是一窍不通!

    我举着筷子刚想笑,转念一想,自己似乎也比他好不到那里去,不也一样连烧个开水都不会?于是悻悻然打消了这个念头,埋头猛扒馄饨。

    而叶朝之面前那碗馄饨,他一筷子都没动。只是带着微笑,看着我狼吞虎咽,末了。竟伸手过来,替我拭了拭嘴角。

    我心里一动。正想开口,可就在这个时候,天空中忽然传来几声轰响,周围的人都欢呼起来。

    “是烟花!”我惊喜的叫道。

    东风夜放花千树。夜空中绽放开各色烟火来,火树银花。把整个夜空都给照亮了。烟火如星屑纷纷落下,凤箫声动,玉壶光转,明灭之间,隐隐能看见远方一望无际的海平面。

    人们纷纷仰头看向夜空,我和叶朝之手拉着手,也不例外。

    “真漂亮!”叶朝之赞道。

    “泉州灯会,最出名的不是彩灯,而是烟花。”我笑嘻嘻地开口。“招财进宝做这烟火生意,卖到全国各地甚至其他国家去,低价收高价卖。很赚钱哦。”

    叶朝之斜斜看我一眼,调侃道。“怎么?把贺兰昭采那套做生意的口吻都给学到了?”

    我凑近他。“你该不会是吃醋吧?”

    叶朝之笑起来,没回答。只是手上一用力,我站立不稳,就毫无意外的跌进他臂弯中,一只有力地手臂旋即紧紧箍在腰间,动弹不得。

    我挣扎了几下没挣开,决定放弃,只好乖乖的靠在他肩膀上。

    同时心里暗暗咂舌。

    其实叶朝之也是个醋坛子

    夜空中燃放地烟火越来越多,映在人脸上,也是明明灭灭,五彩斑斓的,煞是有趣。

    仰头看着,我忽然想起来,开口道“烟花看起来好看,只不过灿烂就那一刹那的功夫,转瞬即逝了叶朝之闻言转头看过来,我自顾自的继续“所以有种说法,人比烟花寂寞,看起来光彩夺目的东西,其实最寂寞不过。”

    “好好地,怎么说这些?”叶朝之听了颇不以为然,浅笑一声。

    “”我顿觉挫败。

    难得人家想学一把亦舒来个冷嘲热讽,又想学一把安妮宝贝感受一下小资,偏生身边这个家伙看似风雅,结果一点都不解风情,枉我拿乔半天!

    我正在腹诽不止,耳边,叶朝之温和的声音缓缓传来“烟花寂寞不寂寞,只有它自己才知道,它本来就只是为了刹那的灿烂而被制造出来,燃过了,也就达成它的任务了,何来寂寞一说?”

    我哑口无言。

    偏生叶朝之还不放过我,笑眯眯的道“你怎么也开始学那些文人骚客无病呻吟?”

    真真是一针见血!

    老实说,我就是在无病呻吟人家不就是想学学小资吗

    我哭笑不得,可叶朝之已经狡猾的岔开了话题,连兴师问罪的机会都没有。

    “说到灯会,你可记得还在京城的时候,我与你那次相逢?”可恨自己也不争气,思路居然还真的就顺着他话题彻底岔开了去。

    “记得啊,有缘千里一线牵嘛。”

    回想起那夜地情境,竟似冥冥之中,真有注定一般,那么多人,为什么我独独就撞到他?为什么我就鬼使神差一样,和他拿了一模一样的面具?

    当面具揭开的刹那,我地心脏几乎都停止跳动了。暮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

    最好的写照!

    而且更加清楚记得,自己鞋子被踩掉了,他背着我送回侯府

    那样宽厚地肩膀,温暖地体温,鼻尖仿佛还能闻到他身上那股淡淡的书墨香气,相依相偎之间,竟然有了想让他这样背一辈子地念头。

    而这样的念头,在如今的牵手之下,竟越加的强烈了起来。

    也许真的是心有灵犀,叶朝之似乎猜到了我在想什么,俊秀的脸转了过来。

    大概是错觉,又大概是因为烟火光芒的关系,他脸竟有点红红的。

    我怔怔看着,半晌,才慢慢开口“还记得你那天晚上背我呢。”

    大概真的是错觉吧,为什么我觉得这话一出,叶朝之的脸又红了一分呢?

    半晌,他才有点不好意思的道“其实那天晚上送你回去的时候,我故意走得很慢。”

    他说完,轻轻叹一声“也许是我傻,但当时只想能多背你一刻是一刻,就算明知总会走到尽头,也不想放你下来。”

    我抿唇笑了。

    原来我和他,想得都一样。

    都宁愿那条路越长越好,那样,就能多相依相偎一段时间了

    叶朝之转过了脸去。

    我往左右看看,确定自己接下来要做的事情,街上很多人都已经做过了,百分之百不会引起别人侧目,于是很哈皮的往叶朝之背上一蹦,双手死死搂住他脖子。

    “那现在让你背,你要背多久?”

    我在他耳边笑嘻嘻的问道。叶朝之没料到我居然会这样做,先是一愣,可马上也反应过来,笑着回答“你要我背多久?”

    “嗯”我装出严肃思考的样子。

    叶朝之已经笑起来“一辈子够不够?”

    我却愣住。

    虽然他说这话的时候,脸上带着笑意,可语气却是认真无比。

    我知道他心意,只觉得心里甜甜的,不过还是故意逗他。

    “不够。”

    “那就下辈子,下下辈子。”叶朝之一边说,一边当真将我背了起来,缓步向前走去“直到你不想再让我背你为止。”

    他笑道。

    我再也绷不住脸,抿唇笑起来“好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