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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道上,四匹高头大马自远处疾驰而来,马蹄贱得积雪飞杨,如行在雾中。
马上,骑坐着四名彪膀大汉,这些汉子们粗声吆喝着,纵马而至,转眼到了车前,却没有从她的车旁越过去,反倒将她的马车包围起来。
“停下,车里的小骚娘们,给老子滚出来。”
一个络腮胡子的大汉勒住马,粗声吼着,手里尺余长的大刀明晃晃的指着车子。
车夫哪见过这种场面,登时给吓懵了,带着哭腔哆哆嗦嗦的对车里说:“小姐,姑奶奶,您这是得罪哪路神仙了?求您了,快点儿离了小的车子吧,小的家中上有老、下有小,还都指着小的养活呢!”
采薇听了,不慌不忙的从车上下来,抛给车夫一贯钱,淡声道:“你走吧!”
车夫已经被唬的魂飞魄散,正巴不得一声,接了钱,立刻抽着马一道烟的跑了。
“嘿,小骚娘们胆子不小,竟不怕咱们兄弟?”几个汉子下了马,向采薇围拢过来。
“你们是律俊臣的人?”
采薇冷笑,悠然的立在落日的余晖中,清澈的眸光中生出几分清寒。
“差不多吧!”
一个秃头汉子倒不避讳:“反正你也是要死的人了,老子不妨实话告诉了你,咱们是律夫人特地派来取你性命的,今儿这条道儿,小娘子怕是过不去了。”
“小娘子,你若是想要活命也成,不远处有一座破庙,你随咱们兄弟去庙里亲香亲香,要是伺候的咱兄弟舒坦了,说不定……嘿嘿!”一个黄脸的汉子猥琐的打量着采薇,笑嘻嘻的摩挲着下巴,等着看她惊慌失措泪眼婆娑的娇态。
可惜,没能如愿。
只见得,人从中的少女,脸上没有丝毫的恐慌,倒是带着几分难以捉摸的笑意,四下望了望。
络腮胡子不明就里,狂肆的大笑:“小妞,别看了,这荒郊野外的,根本不会有人往来,就算有人来了,有咱们兄弟在,他也不敢来救你。”
“对,识相的,快躺好,等咱兄弟们舒服了,也让你死的痛快些!”
几个汉子污言秽语,纷纷上前,大有迫不及待之势。
采薇在汉子们淫邪的目光中静默着,岿然不动,目露轻嘲,只是,在那几个汉子靠近后,她的那张清冷的小脸儿上忽然绽开一抹阴暗的笑意,笑容过后,她蓦地拔地而起,袖腕一甩,粉末状的物体自袖中飞射出去,“噗咚”两声,两条汉子烂泥般瘫倒在地。
剩下的两个看呆了,呆滞间,采薇已经徒然回身,雾状的粉末倏的向他们撒来,两人大惊,下意识的抬起胳膊就挡,正是这一挡的功夫,一只红嘴翠绿的鹦鹉不知从何处飞来,‘嘎’的一声,伸爪向那个口出秽语的汉子抓去。
“哎呀,我的脸儿……”
黄脸儿汉子凄厉的嚎叫着,捂住脸滚倒在地,惊起道边林子里的飞鸟一片。
那鹦鹉虽小,力道却极为惊人,一爪下去,竟将那汉子由颌至额,抓得皮肉皆翻,血肉模糊,露出白森森的骨头来,一颗眼球也被抓破,早已不知去了哪里。
“你早就没脸了,何来‘你的脸’之说。”采薇稳稳的站在那里,笑得讽刺。
最后一个汉子呆滞了许久,方才如梦初醒,大吼一声,向采薇扑来。采薇身子一闪,避过他的袭击,趁他出拳的空挡,一把粉末撒过去,正中汉子的面门,那汉子顿时像被抽去了魂魄一般,翻着眼皮倒在地上,一睡不起。
“呵,不中用的东西,也敢出来杀人?”
采薇冷嘲,缓步走到络腮胡子身旁,拾起他落在地上的大长砍刀,面不改色的将他的手筋脚筋各挑断一根,又走到另外两个汉子的身边,做了同样的事儿。
被鹦哥抓伤的黄脸儿看到采薇残忍的行事,吓得裤裆都湿了,脸上又痛得死去活来,却又不敢叫嚷,只哆哆嗦嗦的捂着伤脸,惊恐万分的看着缓缓而至的少女。
采薇最后走到他面前,把玩着手中滴血的尖刀,眸中寒意正盛:“这只是对你们枉杀无辜的小惩大诫,今日姑且留下你们的狗命,回去转告于氏,今天的事儿不算完,让她等着,我定会去和她好好的算算这笔账!”
汉子捂着脸,看鬼似的看着采薇,连连点头,鲜血淋淋,白骨森森的脸因为疼痛而憋得青紫,似乎要爆炸了一般。
采薇说完,不再多看他们一眼,拉过一匹枣红马,翻身上去,策马离开……
黄脸儿见她走远,方才放开嘴巴,放心的嚎叫起来:“哎呦——疼死老子了——”
嚎得锥心刺骨,响彻旷野……
通往县城的官道上,少女英姿飒爽,纵马驰骋,一只翠绿的鸟儿盘旋在她的上空,兴奋得‘嘎嘎’叫个不停。
采薇抬起头,吩咐说:“鹦哥,去查查我娘她们到哪了?再查查我爹现在在哪?”
“是,主人!”
鹦哥扑棱着翅膀,刷的飞走了,它刚刚打了一架,兴奋劲儿还没过,只觉得浑身都是力量,不找点儿事儿来做,都觉得憋得慌!
眼见得天快黑了,城门这会子一定已经关了。采薇心里担忧的很,不知娘进城了没有,万一还没进城,城门关了,他们岂不是要在车里冻上一夜,由于走得匆忙,车上没有备炭盆,汤婆子也没有,如今天寒地冻,夜里更是冷到零下三十几度,若是在外面冻上一宿,这还得了?
正想着,鹦哥传话过来:“主人,夫人已经进城了,现下落脚在一家客栈里,您不用担心了。”
采薇舒了一口气,又问:“我爹呢?你找到他了吗?”
“找到了,老爷住在县郊的一个鸡毛店儿里,如今已经歇下了,啊,不对,老爷不是歇着,好像病了,哎呦,身子都哆嗦了……”
病了?
采薇的心一抽,本能的疼了起来。
她本尊虽然没见过这位爹爹,但是在原主残存的记忆中,爹爹是一位和蔼可亲的人,曾手把手的教她写字,教她读书,还给她扎过小辫子,领她和弟弟妹妹们到山上挖过野菜,捡过柴火……
家里的日子虽然贫穷,但在爹爹的关爱、庇护下,他们都过很幸福!
这个爹,比起她前世那个无情无义的爹,不知要好上多少倍,又怎能不令她动容。
“鹦哥,你留在那里好好看着我爹,我马上就到。”
采薇心中着急,策马疾驰着,现在天还没有黑透,她不敢贸然把白毛虎放出来,只能靠着座下的马匹前进!
到了榆树县城的城门下时,天终于黑透了,城门早就落了锁,采薇把马收进空间,四处张望了一下,唤出白毛虎。
“白毛虎,你能驼我翻过这座城墙吗?”
“……”白毛虎没有回答,却昂着头看着她,用百兽之王睨视天下的眼神告诉她——那还用问吗?
事实证明,对于白毛虎这种神兽来说,翻越城墙的确是小事儿,简直就是举爪之劳,几仗高的城墙,它只一纵身,便轻松的跃过去了!
一落地,采薇从它的背上跳下来,让它回到空间,又把马放了出来。
城里人多眼杂,而且天刚透黑不久,她不得不小心行事。
采薇骑在马上,按照鹦哥的指引,七拐八拐,终于在偏僻的县城西郊,找到了爹爹投宿的那家鸡毛店。
鸡毛店,是穷人出门在外时常住的一种廉价客栈,住一宿只需两文钱,店里没有床铺,没有被褥,更别提什么茶水炭盆之类的,有的,只是一屋子的鸡毛,客人住进去后,钻进鸡毛堆里睡觉,虽然不至于冻死,但硬邦邦的地面,腥臭的鸡毛味儿,对住宿者来说绝对是一种折磨!
看到爹竟然住在这种地方,采薇心疼得直抽,对穆白氏的无情,更加痛恨起来。
此时,穆仲卿正蜷缩在一堆杂乱的鸡毛中,身子微微颤抖,似乎正在发烧。
“爹——”
采薇忍着鸡毛的腥臭味儿,提步走到穆仲卿的身边,蹲下身子,轻声呼唤着。
惨淡的月光穿过破烂的窗纸,渗进屋里,斑驳的月光下,穆仲卿紧闭着双眼,毫无知觉的躺在那堆腌臜的鸡毛中,没有应声。
采薇慌了,伸出手,摸在了穆仲卿的额头,顿时被吓了一跳,爹正在发烧,烧得火炭儿般的滚烫,已经不知烧了多久,人已被烧昏过去了!
“龟大仙,龟大仙,您快出来看看,看看我爹他怎么了?”情急之下,采薇不管不顾的把龟大仙从空间里喊了出来。
这是她自拥有空间以来,第一次把龟大仙叫到外面,龟大仙出来后,很不适应的缩了缩脖子,很怕冷的样子。
它不像鹦哥、长眉和白毛虎那样,有一身可以御寒的皮毛,对于曾经在冬天里只会冬眠的它来说,面对这种极寒的气温,无疑是残酷的!
龟大仙缩着脖子挪到穆仲卿身边,搭着他的脉搏诊了一会儿,语气沉重的说:“哎,主人,老爷这段时日一定吃了不少苦,少说也有几个月没吃饱饭了,又劳累过度,如今又急火攻心,七拼八揍的几股火儿累积到了一起,就形成的这场病,这病,来势汹汹啊!”
闻言,采薇又是心疼,又是心酸,声音发涩的说:“龟大仙,您老人家别光顾着吓唬我了,倒是说说看,我爹这病,该怎么治?”
老乌龟不慌不忙的说:“急什么,俗话说,病来如山倒,病去如抽丝,老爷的病情来势汹汹,哪能一下就好了,我这就回去,给老爷配药,您先在这里照应着,我保证,三天之内,还您一个健健康康的爹!”
老乌龟的医术,采薇是亲眼目睹的,当初那妖孽已经是进了阎王殿的人了,硬是生生的被它给拉了回来,所以,爹的病交给它,一定没问题的。
老乌龟回空间后,采薇从袖里抖出一点儿迷药,洒在爹的脸上。
“喂,爹,爹——”
她又推又喊,可穆仲卿就是一动不动,采薇见状,放下心来,拉住爹,闪身进了空间,将他安置在了慈海真人从前的卧房中。
空间里,气候湿润,温暖如春,又有仙灵之气滋养,爹在这里养病,好过那间臭烘烘的鸡毛店何止千倍万倍!
“长眉,去给我打盆水来……”
“鹦哥,找一条干净的细棉布过来…。”
这会儿的穆仲卿,无知无觉的躺在床上,用狼狈不堪来形容他,最恰当不过了。他浑身上下都沾满了鸡毛,连头发上都是,采薇细心的帮他把身上的鸡毛择净,又用长眉送来的灵溪水,沾着柔软的湿棉布,帮他擦手擦脸。
爹在外这大半年,吃了太多太多的苦,连容貌都和从前大不相同了,现在的他,眼窝深陷,脸颊消瘦灰黑,下颌上胡子拉碴的,哪里还有记忆中那个面容白皙,干干净净、斯斯文文的秀才模样?
帮爹拾掇完,老乌龟的药也煎好了,采薇扶起他,用小汤匙,一匙儿一匙儿的将药喂了下去,怕在口中留下苦味儿引他起疑,采薇又喂他喝了许多灵溪的水,直到觉得差不多可以冲淡嘴里的苦味儿了,才停下来,将爹平放在床上,盖上被子,守着他,等他退烧。
等待的滋味最是无聊,无聊之余,采薇随意的漫步在卧房中,无意间,在那座古色古香的书橱上,看了一本讲内功修炼的书,本来,她对修炼内功是不感兴趣的,认为那些都是武侠小说中编出来骗人的,但是,自从有一个内功了得的人,在一招之内制服了她,她才知道了内力的博大精心。
而且,那个制服她的人曾经对她说过:“姑娘的招式虽然凌厉,速度也够快,可惜姑娘没有内功,过招时,全凭一身蛮力,这种打法,在武林中,只能占下乘……”
那时起,她就动了修炼内功的心思,只是后来一直为开店儿的事儿忙碌,便把要炼内功的事儿给搁到一边儿了。
今儿恰好看到这本书,她便想起自己曾经动过的念头,趁着现在无事可做,照着书上教的,盘膝坐在蒲团上,吐纳修炼起来。
内功是通过气的练习而形成,练气讲究呼吸吐纳,多用腹式呼吸法,精力集中,循序渐进,从而达到锻炼身体内部器官的目的,在武术中可以提高耐力、战斗力和极强的自我保护力等。
采薇照着书上的法子,练了两个时辰之久,练完后,只觉得浑身血脉畅通,人也仿佛轻巧了许多。
看来,这内功果然厉害,才练了一会儿就能感觉出效果,若是长久的练下去,那还了得?
起身后,她先去看了爹,发现他的烧已经退了,采薇放下心来,又去了小院中,摘了一些浆果,捣成汁儿后,给他喂了下去,这次喂他,比之前喂药时好喂多了,不知是因他病情转好了,还是果汁儿味儿香甜可口的缘故!
忙完,采薇也有些饿了,她吃了几个果子,仍觉得饿,便下到灵溪里,捕捉了一条半尺长的鲑鱼,宰杀收拾好后,用油盐等调料腌制起来,蒸到锅里。
前世的她,虽然身价不菲,但对口腹之欲并不上心,只要吃饱就行,但如今的这具身子,对美味却是极其喜爱的,许是这具身子还年幼的缘故,许是多年贫穷亏嘴的缘故,总之,每次只要一想到好吃的东西,她必定会想法吃到嘴中,若是吃不到,她便会觉得人生都黯然失色了!
鲑鱼蒸好了,淋上酱油,切了细细的葱丝儿、姜丝儿、香菜末,红树椒圈儿等洒了上去,端到小院儿的石桌上。
白嫩的鱼肉,配着翠绿的葱丝、香菜,鲜红的树椒段,浸在滋味浓稠的汤汁中,色香味儿俱全,看得人垂涎欲滴。
她用筷子夹了一小块儿鱼肉,夹开的地方,一股白腾腾的热气冒出来,飘着鲜美的香味儿,再沾了点儿汤汁儿,把那块肉送进嘴里,美美的吃起来。
嗯,果然美味!
她享受的闭了眼,细细的品尝空间出产的鲜美鲑鱼!
然而,就在这享用美食的美好时刻,鹦哥和长眉却不请自来了,两个没节操的家伙围着采薇,各种的溜须拍马,谄媚讨好,采薇无奈,只好把这条清蒸鲑鱼和这两个家伙分食了,自己最后也没吃饱。
“唔,真好吃,可惜就是太少了!”
“主人的厨艺真好,这条清蒸鲑鱼,简直可以和主人的烤肉串儿相媲美!”
两个家伙也没有吃饱,黑黝黝的眼珠子盯着采薇,不停的说着好话。
采薇懒懒的说:“去给我准备一个直径两米,高一米的大竹笸箩,在里面装满沙子,什么时候准备好了,我就什么时候再给你们做清蒸鲑鱼……”
打发走了聒噪的两个家伙,采薇去温泉洗了个花瓣儿澡,洗过后就在旁边的小床上睡了下来,她还赶了半天的路,早就倦了,头一挨到枕头上,立刻进入了甜美的梦想…。
空间里的时间比外面的要长许多,采薇美美的睡了大约*个时辰方才醒来,而此时的外面,却还是一片漆黑。
醒来后,她先去看了看爹,见爹的脸色已经好了许多,有了几丝的血色,就放心的拿起那本修炼内功的书,打算继续打坐修炼。
“主人,我们已经把你要的东西准备好了!”没等她坐下,鹦哥已经飞了进来,急切的向她邀功!
采薇觉得很不可思议,直径两米,高一米的大竹笸箩,它们是怎么在一夜之间弄到的。
然而,吃货的心思你永远不懂,对于两个为了吃可以连节操都不要的神兽来说,用一夜的时间,准备好这些东西,并不难。
采薇验看了它们的劳动成果,结果很满意,高高大大的大竹笸箩编制得密密实实,里面的沙子满满的,都是黄色的细沙,和采薇吩咐的一模一样。
没想到这两个家伙平日里看着有些不靠谱,做起事来却毫不含糊,采薇没有失信于它们,给它们各自蒸了一条大个儿的鲑鱼,让它们一饱口福,而自己,则跃到大竹笸箩上,沿着笸箩边儿走起来。
笸箩边儿又窄又细,并不好走,她走得摇摇欲坠,几次跌落。
书上说,只要走习惯了,就可以健步如飞,时间久了,还可以在笸箩沿儿上奔跑,只是每天练功时,要舀出一碗沙土,等到笸箩里的沙土没了,她高深的内功就算成了!
当然,这些还得配合上打坐、吐纳等……
走了许久,她身上累得渗出了一层细密的汗珠来,但没有白挨累,她终于可以走稳了,虽然离健步如飞还早,但至少已经不再一遍一遍的往下掉了。
外面的天色渐渐泛白,采薇从笸箩跳下来,到温泉泡了个澡,把身上的汗液冲洗干净,洗澡时,她发现自己的皮肤上,竟然渗出了一层黑色的杂质,想必是身体内的垃圾,被她吐纳时逼出来了,看来,修炼内功果然有益处,以后得勤加修炼才行。
穿戴好后,她带着穆仲卿出了空间,又回到了那间破烂的鸡毛店里。
穆仲卿从温暖的空间,乍一回到外面,身子很不适应的哆嗦了一下,口中喃喃呓语,显然是要醒了。
采薇怕被他看见,自己无法解释,忍痛将他独自留在鸡毛店中,吩咐鹦哥看着他,自己悄悄的走了。
……
这会儿,城里‘悦来客栈’里,杜氏已经起床半天了,她昨晚辗转一夜,彻夜未眠,一想到今日便可以见到日思夜想的相公,她的心里就有说不出的激动和澎湃。
不多时,孩子们也陆续起来了,杜氏问小二讨来热水,帮他们穿戴梳洗后,又点了两屉素馅包子,四碗小米粥,两碟佐粥的小菜,在房间里吃起来,又命小二给张伯送去了一份儿。
正吃着,采薇忽然找来了,见到女儿,杜氏又惊又喜:“薇儿,你怎么来这么早?”
采薇笑道:“人家可是昨晚半夜就从家出发了,赶到县城时,刚好开城门,我就进了啦!”
听到女儿只身一人从百里之外赶来,又是半夜出发,杜氏不由得有些后怕,这要是遇到了歹人可怎么好?又或者,赶车的车夫起了坏心思,岂不是羊入虎口、插翅难逃?
想到这儿,她的脸沉下来,低斥道:“不是娘说你,你一个女儿家,也忒不知深浅了,只身一人半夜三更的跑出来,也不知找个熟识的人相送,若是遇到了坏人,看你怎么处?”
坏人?采薇失笑,坏人现在大概正躺在医馆里半死不活的发抖呢!于氏也一定已经知道了,不知她会对此作出什么反应?害怕?求饶?或者是再派一批更厉害的人来杀她?
只是,不管她作何反应,采薇都不打算饶过她,这种阴毒的女人,就因为吃一点不着边际的干醋,便对别人痛下杀手,这样的人,不值得她原谅。
“笑,你还敢笑?这要是真出了点儿什么事儿,你可怎么做人?”杜氏带气的说。
采薇知道娘是因为关心她才会如此,便伏在娘的肩上,笑道:“娘,人家一大早顶着寒风进城,又找了十几家客栈,才找着了您老人家,没成想一见面,就被您训得灰头土脸,既这么着,我回去就是了,省得您看了我生气!”
杜氏闻言,眉头皱了起来,疑惑的问道:“你是说,你找了十几家客栈?”
“可不是嘛!”采薇笑得极其自然,仿佛她真的找了十几家客栈似的。
这下,杜氏沉不住气了,绞着手指,呐呐的问:“难道,你找了十几家客栈,都没有看到你爹吗?”
采薇翻了翻眼皮,无奈的看着娘说:“娘,我看您是心急则乱了,您想想看,爹现在身上的盘缠不多了,一定会寻那僻静便宜的小客栈住宿,哪会在这些个价格昂贵的客栈里住?”
杜氏一听笑了:“说的也是,瞧我,这一着急,就什么都忘了,来来来,咱先吃饭,吃完饭一起去寻你爹。”
采薇乖巧的走过去,坐到桌边,和大家一起吃饭。吃饱后,张伯套了马车,拉着一家大小到县衙的门口堵人了。
杜氏认为,相公既然是为穆连奎等人来县城的,就一定会到县衙来申诉,所以,只要他们守在县衙门口,就一定可以等到相公。
采薇可不想把宝贵的时间浪费在毫无希望的等待上,她早就知道了爹的所在,却苦于不能明说,因此便在路上寻了几个乞丐,每人赏了二十个铜钱,打发他们出去找人,还特意指明,要到县城周边的小客栈去找,鸡毛店也不要放过,谁找到了,就赏谁一两银子。
乞丐们得了赏钱,又听说有足足一两银子的悬赏,都喜得心花怒放,撒呀尥蹶子的跑去找人了,唯恐自己跑得慢了,被别人先训到,自己得不到那一两银子的巨额赏钱!
杜氏也赞同采女儿的办法,多一个找人的法子,就多一些找到相公的几率。
张伯将马车停在离县衙不远的地方,奉大小姐之命去采买了炭盆、汤婆子等物,安置在车里,如此一来,车里顿时暖和了不少!
时间一点点过去了,太阳渐渐的升到了正南,娘几个还守在车里苦苦等着,杜氏趴在车窗上,一直伸着脖子向外看着,长久的保持着一个姿势,眼睛都累酸了。
采薇几次劝她:“娘,把头缩回来吧,看冻着了。”
可杜氏连动都不动一下,固执的像块石头。
采薇无奈,只得将炭盆像她的方向又挪了挪,陪她一起等着……
又过了许久,外面忽然传来一阵嘈杂声,采薇耳朵灵敏,听出异动,忙凑到窗前,和娘一起向外张望。
远远的,她们看见了一群乞丐,正搀扶着一个高瘦的男人,朝着这边走来。
人群渐渐走近了,杜氏才发现,被众乞丐搀扶的男人不是别个,正是她日思夜想的相公——穆仲卿!
相公瘦了、黑了,形容枯槁,身上褴褛不堪,可见,这些时日,他在外面受了多少的苦楚!
凝望间,穆仲卿已经被人扶到了马车前,有人嚷道:“夫人、小姐,人已经找到了…。”
穆仲卿看到了车窗里的那张哭得一塌糊涂的脸,顿时激动的眼眶湿润了。
“相公…。”杜氏哽咽着,说不出话来……
“爹,爹爹……”
文儿和武儿见到了穆仲卿,争着跳下马车,如乳燕投怀一般,抢着扑到爹爹的怀里…。
“哎,唉——”
菲儿稍比他们内敛些,安静的咬唇立在一旁,泪汪汪的看着形容枯槁的爹爹,眼中泛着满满的疼惜。
采薇昨天已经见过爹了,所以没有像他们那样激动,她镇定的下了车,掏出荷包,给几个乞丐每人打赏了一两银子。
得了赏的乞丐们喜出望外,本来几个人还在为怎么分这一两银子而苦恼,没成想这位小姐竟然如此大方,给了他们这么大的意外之喜,狂喜之余,几个人都感激涕零的跪下来,对着采薇磕头称谢。
而一些闻风而来的乞丐也聚拢过来,嘴里不停的说着吉利话,向采薇道喜,恭喜她得偿心愿,一家团聚!
道喜的目的,采薇心知肚明,却也每人都赏了一些,人逢喜事精神爽,能够顺利找到爹,一家人团聚了,几两打赏的银子又算得了什么?
况且,她赏的,也不是自己辛苦赚来的钱,而是从律种马那里顺来的。她清点过律种马的荷包了,里面足足有六七百两的银票,还有散碎银子若干,便是都拿来赏了人,她也不会心疼的,毕竟是白白得来的,又不是她辛苦赚来的。况且,还有那么多的古董字画,那些东西的价值,可远在六七百两银子之上!
开始时,穆仲卿光顾着和妻子却执手相看泪眼,无语凝噎。可是等到大批的乞丐蜂拥而至时,他的视线自然被吸引了过来。
他看到自家的闺女拿着大把的大把的铜钱、碎银随意打赏时,被深深的震惊到了!他在外面替人写信、抄书,省吃俭用的攒了几个月,所攒下的那些铜板还不及女儿这会儿随意给人打赏的多。他已经听老娘说了女儿开店儿的事,也知道女儿的酒楼生意红火,却不曾想她会这般的有钱,大把的银子流水般的赏出去,眼睛都不眨一下!
采薇没有注意到爹那惊诧的眼神,她的心里正在寻思着,娘和爹许久不见,一定有许多体己话要对彼此倾诉,特别是娘,自家出首大房的事儿,她得向爹解释清楚才行,以免生出嫌隙来。
所以,打发走了乞丐们,她特意唤过几个孩子,打算带他们到街去逛一会儿,给爹娘留下独处的空间。
杜氏明白女儿的心思,叮嘱了一番,雇了两乘轿子,带穆仲卿回客栈去了……
爹娘走后,采薇带着几个小的,坐在马车里,在县城的大街小巷转悠起来。
榆树县城和青云镇比较起来,显然要繁华许多,街道两旁的商铺鳞次栉比,人烟阜盛,自非小镇可比。
而采薇姐弟几人无心流恋县城的繁华,都沉浸在见到爹爹的巨大喜悦中,各个神采奕奕,大眼睛里闪烁着愉悦的光芒。
“长姐,我看爹的脸色有些不好,人也瘦了许多,不会是病了吧?”采菲心细,一下就看出了爹爹身体有恙。
“嗯,爹这几个月没少吃苦,身子差些也是有的,待会儿咱们去医馆,给爹抓几副补药补补就好了。”
采薇嘴里淡淡的说着,心里可不是这么想的,医馆的补药那里比得上老乌龟的仙药,待会儿买了补药,等熬药时,就用老乌龟的药替下来,绝对药到病除。
“再给爹买一身衣裳,爹的衣裳太烂了,还挂着鸡毛!”文儿坐在一边,小大人儿似的补充。
他刚才看到爹时,差点儿把爹当成是乞丐,因为爹爹身上的衣服,还不如乞丐穿的好呢!
采薇点点头,抬起胳膊敲了敲车厢壁,张伯的声音立随即传了进来:“小姐、少爷,有什么吩咐?”
采薇说:“张伯,车子要是路过成衣铺子时,停一下,我们要去成衣铺给爹买衣服。”
“是,大小姐。”张伯恭敬的答应了一声,眼睛开始在各家店铺的牌匾之间穿梭起来。
县城的成衣铺子很多,几乎每隔几步就有一家,采薇吩咐完不久,张伯就把车停了下来,“大小姐,到了。”
采薇掀开车帘,果然看到前面不远处,有一家门脸像样的成衣铺子,上面悬着“徐记成衣”的匾额。
下了车,采薇先把武儿抱了下来,武儿经过这段时间喝灵溪水,吃空间菜的调养,已经长了不少肉肉,抱起来沉甸甸的,面色也变得白白嫩嫩的,很可爱,她情不自禁的对着那张圆圆的小脸儿亲了一下,放在地上,又想去抱文儿时,被文儿给躲过去了,只见他自己有模有样的爬下车,小脸儿伤严肃不可侵犯,挺着脊背,学着爹平日的样子,背着小手儿老气横秋的走在前面。
噗,这小东西一定是又装老成了!
采薇憋着笑,抱着武儿,跟在后面,菲儿低笑不已,也跟着进去了。
徐记成衣铺很大,里面各色的衣服齐全,毛的、皮的、棉的、纱的、缎子的,凡所应有,无所不有。
其中的一面墙壁上,还挂着一些皮子,有兔皮、墨狐皮、雪狼皮、水貂皮,都染好了颜色,挂在那里待价而沽的。
采薇领着大家,找到了卖男袍的区域,开始帮爹挑选衣物了。她的眼界极高,选的东西也好,挑了一件低调的湖蓝色茧绸长棉袍,领口袖口和衣边儿都镶着水貂的毛边儿,一双四缝乌皮皂靴,徐记老匠人的手艺,一双白色棉袜,另有中衣,中裤,亵衣亵裤等物,都是捡着又低调,又奢华的一并买下的,结账时,那些东西被包了大大的一大包袱。
采薇把包袱交给张伯,吩咐他现在就送回去。以她对娘的了解,爹娘回到客栈后,娘一定会先张罗服侍爹洗澡,然后一边洗,一边温温柔柔的把事情的来龙去脉说出来。
夫妻相处之道就是这样,营造一个温馨美好的氛围,在这样的气氛中,就算谈论再沉重的话题,都可以变得轻松自如了!
客栈里
穆仲卿安静的坐倚在雾气飘渺的浴桶中,被妻子温柔的服侍着,看着美丽的妻子为自己忙前忙后,他的心不由得软的一塌糊涂。
这段时间所受的委屈、气闷等负面情绪,在妻子温柔的照顾中,都已烟消云散了。
毫无疑问,他的娘子是这个世界上最好的女人,温柔,善良,美丽,隐忍,为了爱他,一个安国公府的千金,居然能忍受这样的贫寒,忍受他父母的百般挑剔和刁难,无怨无悔的和他一起支撑着这个家!
父亲、兄长和侄儿被妻子女儿出首,他的心中虽然不痛快,但却绝不会怪罪她们,妻子女儿的秉性他知道,若不是他们把人给逼急了,她们断不会做出这样的事儿来。
“美娘,这段时间让你受委屈了!”
穆仲卿沉声说着,粗糙的大手从妻子的头上拂过,那块包着头发的帕子无声的落下来,露出了被剪的很短的发根,穆仲卿一窒,心中顿时疼惜不已!
杜氏拿了几颗澡豆,一边给丈夫搓着身子,一边温婉的笑着:“都过去了,薇儿开了酒楼,家里的一切都好起来了。”
家中的际遇,娘子刚刚已经给他说过了,虽然和老娘的版本大不不同,但是他毫不犹豫的选择了相信自己的妻子。
“想不到,薇儿以往看着胆小怯懦,竟然悄默声的,做出这么大的事业来!”
穆仲卿有些感慨,在刚才看到女儿拿着大把的银子随意打赏乞丐时,他都有些认不出女儿来了,不仅是因为她容貌的惊人改变,更多的,是她身上那股浑然天成的气韵,淡然,幽宁,让人看了没由来的感到安心。
“哎,她原本不是这样的,自从那次被饿晕,醒来后性子就变了!”
提起女儿,杜氏既欣慰,又心酸,女儿之所以会变,还不是被生活给逼的,别人家这个年纪的女孩儿,正是在父母的庇护下藏在深闺中,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她的女儿却要扛着养家的责任,和男儿一般在外面打拼厮杀,如今家里的日子虽然好过了,可是每次看到女儿出去抛头露面,她的心里就很难受!
穆仲卿沉默了,浸在水中的拳头握了起来。
他的女儿会竟然被生生的饿昏过,差点儿饿死,虽然已是时过境迁,但他听了,依然心如刀戳,疼疼不已,那时他的孩子啊!
更让他痛心的,是他的父母兄长,竟然对此视而不见,任由他的女儿被活活饿死……
他自幼熟读圣贤书,一直坚信父慈子孝,兄友弟恭的道理,也一直以为,只要他们一家坚持孝敬父母双亲,尊敬兄长,爱护子侄,终有一日,父母和大哥会被他们的诚意打动,放下偏见,接纳他们一家,然后一大家子和和美美的生活在一起…。
可是残酷的事实,让他坚持多年的信念开始动摇了……
母亲不顾他的风尘仆仆,不顾他是病势沉重,哭嚎打闹的逼他去救人,害他差点客死异乡;父亲和大哥为了达到自己不可告人的目的,指使张屠子到集市上羞辱他的妻女,害她们差点儿身败名裂,这样的父母兄长,真的值得他去孝敬,去尊重,去挽回吗?
帮丈夫洗完澡,杜氏拿了一块干净柔软的棉布来,给他擦拭身上的水珠儿,指尖触及他条条清晰的肋骨,杜氏不禁心疼的鼻子直酸:“相公,你瘦了,瞧,肋骨都出来了…。”
穆仲卿不忍见爱妻伤感,轻描淡写的笑道:“这几天病了一场,清减些也是有的。”
杜氏惊道:“怪不得,我就瞧着你的面色不好,精神头也不济,你等着,我去给你请大夫来。”说罢,提步就往外走。
穆仲卿一把拉住她,说:“我是昨儿病的,本来病势很重,谁知睡了一夜,今儿竟然好了,再养几日,就无大碍了!”
昨天,他的确病势沉重,昏睡前,还伤感的以为,自己怕是不好了,再也见不到妻子儿女了呢,谁知,睡了一夜,病竟然无药自愈,人也清爽了许多,虽然身上还是有些不大得劲儿,但已经感觉好多了!
两口子正说着,张伯回来了,带回了一个大大的包袱,说是二位小姐为老爷选的新衣。
杜氏解开包袱,把衣服一件一件的拿出来,帮丈夫穿在身上,又把那身沾着鸡毛的旧衣卷起来,吩咐张伯丢出去。
穆仲卿穿上那件湖蓝色茧绸貂毛的长袍时,不觉心潮翻滚,感慨万千,他这辈子,穿过最好的一件衣服,就是中了秀才那年,族里奖赏的一件棉布长袍,他足足穿了四五年之久,直到穿烂了,还舍不得丢弃。
想不到,有生之年,他还能有机会穿上这样华贵的衣服,而且,居然是借了女儿的光!
女儿还不到十四岁,一直是个内敛羞怯的小姑娘,像一棵小草一样默默无闻的存在,却不料,竟在不知不觉间长成了参天大树,全家都要靠她的荫庇,而他,才三十出头的年纪,就已经开始享起了儿女的福,真不知是该高兴,还是该惆怅!
……
成衣铺里
采菲驻足在一架双面绣的孔雀牡丹屏风前,着迷的看着那精致繁琐,复杂多变的针法,用心的揣磨着,比划着……
文儿和武儿乖乖的站在一边,文儿的眼睛盯着两个姐姐,而武儿的眼睛,则敬畏的盯着墙上那张硕大的雪狼皮,神情多少带着点儿惧怕。
采薇因见菲儿看绣品看的着迷,不忍心打断她,便独自徘徊在铺子里,一边看,一边等着。
眼前的一件件成衣面料考究,做工精细,比起青云镇成衣铺里的衣裳不知要好过多少倍,特别是衣裳的型号齐全,一种款式的衣服,按照顾客身材高矮的不同,做出了大中小三种型号,无论多大个儿的人,都能在这儿买到衣服。要是青云镇的成衣铺也这样完善的话,她昨天就可以给那只妖孽买到合身的衣服,不至于和他闹僵了!
不过,话说回来,那妖孽虽然为人恶略,举止轻浮,但不可否认的是,他的身材和品相真真是好极的,若是穿上那件靛蓝色绣着青竹的拷绸长衫,一定风流俊雅,美若谪仙儿……
啊……呸呸呸,采薇打了个冷战,怎么好端端的,竟然想到他了,真是晦气!
青云镇,兴隆客栈
明阁丽毯,阔榻华帐内,绯色里衣的男子斜卧在榻间,执一本泛黄的古卷,悠然看着。
莫名其妙的,却打了个喷嚏!
侍立一旁的追风上前,恭谨的说:“主子,您可否身子不适,用不用属下去把落雪招来,给您瞧瞧?”
落雪,乃是大晋国皇后身边最得力的侍女,会武功,善医术,亦是解毒高手,昨晚随皇后的人到了青云镇,一起来接应秦王殿下。
“不必了……”
榻里声音懒懒,男人兴味索然的放下书卷,阖目仰卧榻间,墨发如云泻于枕畔,意懒之态,如仙高眠。
可恶的小妮子,竟敢真个把他丢在家里,不闻不问,径自离开了,那般的无情无义,真是可恼…。
“主子,洗澡水备好了,可否现在就沐浴?”逐月进来,低声请示。
“嗯……”榻间淡淡应了一声,任谁都听不出他烦闷的情绪。
沐浴的大桶被四个侍卫抬了进来,这些侍卫都是皇后的人,训练有素,表情统一,抬进木桶后,就自动的退出,侍立门口,准备随时听后主子的差遣。
南宫逸起了身,从榻间踱步而出,他胸膛玉润,楚腰长腿,明肌如华,那遍身的新伤旧痕,非但没有抹杀了他的俊美,反倒为他平添出几分男儿强悍的霸气来。
纵然同为男子,纵然整日相对,追风、逐月,还是被主子卓尔不凡的风姿所震撼,眼底都流动出惊艳的神色来。
然而
主子转身的刹那,两个人都如遭了雷劈一样,差点跳起来,连死士该有的淡定都无法保持!
这是咋回事?
为啥主子玉色的背上,生生多出了几道黄色,多出来也就罢了,可为啥那黄色,还组成了一个字——
“主子……”
追风欲言又止,表情丰富多彩。
南宫逸稳坐在浴桶中,抬眸,看着两个面容怪异的侍卫,觉察出不对来。
“怎么了?”
“您的后背…。”
追风不知该怎么把事情描述出来,一时语塞。
后背?
南宫逸下意识的伸手,触到了背上那道最长的伤疤上,伤疤很深、很长,是被一刀斜着劈下来导致的,伤口恐怖狰狞,但已经被某人给缝合了,那人每天坚持为他上药,已经快好了!
“有字!”
追风终于把话说全了,便垂下头,凝视脚尖儿,不敢再看主子的神色。
南宫逸顿住了!
他的后背会有字?
谁会胆敢在他的背上写字?
然而……。
……似乎
是有那么一个人敢!
男人咬牙,怪不得,她肯乖乖的给他上药,还道是她被自己胁迫住了,不得不屈服,每次看到她隐忍的小脸儿,他心中还多少生出几分愧疚,原来,却鬼丫头是在这儿等着他呢!
“拿镜子来!”
那道声音已经无法淡定了,他可以确定,背上的字,绝对不是好字。
追风退出去,很快回来了,双手各执一镜,分给了追月一块。
两侍卫上前,举着镜子,一前一后站在浴桶边儿,脸上极力保持着镇定。
男人在水雾中抬起双眸,看向前面的镜子。
顿时,俊美的脸上的表情皴裂了,看着镜子里个张扬肆虐的大字,嘴角抽阿抽……
——贱!
歪歪斜斜的大字,横穿他的伤疤,肆意的占据半个后背,那近于肤色的黄,在他玉色的肌肤相映衬下,分外刺眼!
南宫逸抽着嘴角,生出了一种亲自掐死她的冲动,他仿佛看到了她得逞后狡黠的诡笑,像她第一次逃离他身边那样,吐着舌头,双手放在耳边,扇啊扇的……
“去,派人查查她在哪?”
男人从牙缝里挤出几个字,他撇开眼,遥望窗外,已经无法直视镜子里那个刺眼的大字了。
“主子,用把她带回来吗?”
“不必了。”男人阴测测的说:“找到她,我会亲自去拜访她的!”
而那个即将被人拜访的人,这会儿浑然不觉的守在徐记成衣铺里,耐心的等着妹妹揣摩绣工针法,无聊的间歇,便用观赏店里的锦衣华服来打发。
正百无聊赖的看着,忽然听到铺子里小二殷勤谄媚的声音:“呦!三小姐,您来了!”
只见‘徐记成衣铺’的门口,进来了一个十四五岁的少女,那女子容长脸面,颧骨高耸,嘴唇单薄,一副刻薄寡恩的模样,却将那张本来就丑的脸涂抹得花里胡哨的,像妓院的老鸨子一般。
她披了一件大红的猩猩毡斗篷,颈上围着大貂鼠风领,拿着耦合色绣花攒玉珠儿的手炉,扯气高扬,前呼后拥的走了进来。
采薇顿了一下,这位少女她在安老夫人是寿宴上见过,据说是县太爷的千金,虽然是庶出的女儿,但那盛气凌人的架势,似乎比嫡出千金还要牛掰。
那位小姐也看到采薇了,她勾起单薄的唇角,不屑的哼了一声!
采薇转过头,无所谓的耸了耸肩膀,继续看她的古代织锦艺术。
“三小姐……”
掌柜的从楼上跑了下来,陪着笑脸儿说:“您定的衣裳小店儿刚刚做好,正准备给您送到府上去呢,您怎么就亲自来了呢?”
李金枝斜眼看着掌柜的,冷傲的问:“怎么?我不能来吗?”
“不是不是,三小姐多心了。”掌柜的连连摆手:“小人的意思是,您贵脚踏贱地,乃是小店的福气呢,咱们原本是可以给您送货到府上去的,何劳您三小姐亲自跑一趟呢?”
几句溜须拍马的话,让李金枝舒坦多了,她睇了一眼正在看衣裳的采薇,勾唇冷笑,若有所指的说:“何掌柜,不是我说你,你这店里的顾客可是越来越不入流了,连乡下种田捡牛粪的,也能溜达进来,你也不嫌掉价儿……”
掌柜的顺着金枝小姐的视线,看到了采薇,这位姑娘刚刚可是在他这里消费了十几两银子,怎么能说是乡下种田捡牛粪的呢?
但是,他也不敢得罪县太爷的千金,只好陪着笑脸儿,打着哈哈说:“三小姐可真会开玩笑啊,呵呵…。”
李金枝对他不配合的态度很不满意,白了他一眼,“哼”一声,带着下人朝着采薇走去。
采薇感受到了她的敌意,不由得有些纳闷儿,她们之间只见过一次面,连话都没说过一句,她怎么就对她怀有这么大的敌意,那副恨恨的模样,仿佛她挖了她家的祖坟,奸了她的老母似的。
走到采薇面前,李金枝傲慢的抬起下巴,目露嘲弄的上下打量了采薇一遍,刻薄的说:“乡下丫头,本小姐好心劝你一句,‘徐记成衣’不是你这种乡下人该来的地方,你摇着扇子烤上一天的肉串儿,也未必能买得起这里的一件东西。”
采薇苦恼了,她真的不想惹事,尤其是她现在还是带着她亲爱的弟弟妹妹们,要是真出了事,唯恐会伤及了他们。
所以,她打算不理会她的无理挑衅,带着孩子们快点儿离开,不成想,一直盯着她的文儿见姐姐被人欺负了,忽然大声的来了一句:“长姐,这个丑女人是谁?”
小娃子站在那里,一张稚气未脱的脸上,带着愤懑的情绪,丑女人欺负了他敬爱的姐姐,他绝不会轻易饶了她!
李金枝被一个毛还没长齐的小娃子挤兑了,不禁勃然大怒!
她平生最恨的,就是别人拿她的相貌说事儿,她虽然长得不像那些狐狸精那样妩媚动人,但她可是县太爷的千金,身上自有与生俱来的高贵,那气度高华,又岂是那些狐媚子们可以相比的?
再者,她的身份,放眼整个榆树县,谁见了她不是毕恭毕敬,又有哪个敢小瞧了她?如今竟被一个讨厌的乡下的娃子耻笑了,她岂能善罢甘休?
“哪来的野种?狗崽子,只管满嘴喷粪的浑说什么?不想要命了吗?”李金枝指着文儿,唳声叫骂,眼见得那只尖利的手就要戳到文儿的鼻尖了。
“我弟弟是说,小姐您长得丑,就该安分的呆在家里,不要跑出来到处吓唬人,长得丑不是你的错,跑出来吓唬人就是你不对了。”
采薇也怒了,恶毒的反击了回去,她虽然不想惹事,但李金枝已经触及了她的底线,她的家人,不许任何人欺辱,否则,必让她生不如死!
“你……你……。好大的胆……”
李金枝被气得嘴唇都哆嗦了,一双倒立的小眼睛里嗖嗖嗖的射出眼刀来,那睚眦欲裂的神情,似乎恨不得要将采薇姐弟碎尸万段一般。
“贱人,你不过是个下贱的商户女子,也不摸摸自己长了几颗脑袋,袋竟敢辱骂本小姐。”
采薇呵呵笑道:“骂你?骂你算什么,要是你再敢嘴贱,姑奶奶打得你满地找牙都是轻的!”
不远处的采菲听到这边儿闹了起来,觉察到了不对劲儿,忙从屏风上收回视线,快速的跑了过来,挺胸站在了采薇的身边,武儿也迈着小短腿儿跑过来,拉着长姐的手,给姐姐撑腰。
李金枝本来怒火冲天,正要发作,忽然一眼看到了采菲,立刻变脸笑了起来,指着采菲的耳坠儿,对身后的丫鬟婆子们笑道:“你们瞧瞧,到底是乡下人,眼皮子就是浅,人家赏她一件儿不要的东西,她就当成宝儿似的,忙不迭的带出来显摆了,真真好笑。”
身后的下人们听了,立刻配合着主子,哈哈大笑起来。
采菲毕竟是小孩子,脸皮儿又薄,被人这样羞辱奚落,一张小脸儿顿时‘刷’的红到了耳根,不及思忖,飞快的摘下自己的耳坠儿,朝着李金枝的脸上砸去:“还你,姑奶奶还不稀要呢!”
二人相距不远,耳坠儿准确无误的砸到了李金枝的脸上,李金枝正笑得开心,猝不及防的被砸了脸,登时气得火冒三丈,小小的耳坠儿砸一下虽然不疼,但是却实实的打在了她县令千金的脸面,而且是当着这么多下人的面打的,这还了得?
气急之下,她顾不上千金小姐的矜持体面,像一个市井泼妇一样,两步跨到采菲面前,抡起巴掌就打。
只是,巴掌未等落下,采薇速度更快的扬起手,精准的钳住了她的手腕,扯开嘴角,笑得阴森。
“信不信由你,要是你再敢动我的家人一下,我必定让你后悔一辈子!”
说完,握着李金枝的手腕向后一震,李金枝蓦地向后退去,几步之后,撞到了那群下人的身上,巨大的惯性让主仆几人倒在地上,乱作一团儿。
“反了,反了,青天白日的,小贱人竟敢动手打人,这还了得?”
李金枝的奶娘有意在主子面前卖好,一面搀扶着李金枝起身,一面大骂采薇。
只是话音刚落,就听“啪”的一声,那婆子的脸上已经挨了一掌,掌力之大,令婆子的半边脸以肉眼可见的速度迅速青肿了起来,唇角也渗出了丝丝血迹。
“你竟敢打我?”
婆子捂着自己高肿的脸颊,难以置信的瞪着采薇。
小贱人好大的胆子,竟敢对她下手,她可是金枝小姐的乳娘,打了她,就是在打了三小姐的脸,难道她不知道三小姐是县令的千金吗?难怪表小姐说这野丫头桀骜猖狂!
采薇打完人,用帕子擦着手,随后将帕子扔到地上,目光冷厉的看着她们,声音如寒九之冰。
“打你?算是给你的一点儿小教训,要是你们主仆再欺负到我家人的头上,别说打你们,就是杀了你们,我穆采薇也做得。”
“呵呵,穆姑娘好大的火气啊!”
一声低沉的笑声,如拨弄的琴弦般悦耳动听,那声音似叹似笑,声音处,披着墨狐大氅的年轻公子缓步走了进来,俊朗的眉眼看着一脸愠怒的少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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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的问题,居然一个答对的都木有,O(∩_∩)O今天大家接着猜,这进来的男子是谁?第一个猜对了,奖励50币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