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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自成终于从香港回来了,带来了好消息。第一批居民和物资都已经顺利到达,现在已经在努力地在建城造庄。我心里略约觉得有些怪怪的,倒像是殖民时期开疆辟土一般,心下觉得有些好笑,摇头不再胡思乱想,只吩咐了他随时将那边的情况回报,又再谴人运些必要物资过去。
范成喻的孩子已经一岁多了,我给他起了名字叫云凡,只希望他能平平安安地长大,做个普通人,我就算完成了对范成喻的承诺了。云凡还小,但是已经会咿咿呀呀地学语了,偶尔还会冒出个残缺不全的“妈妈”却也把我乐坏了。
难怪说女人都有做母亲的天性,我现在的样子也是有子万事足,整天围着他打转,看得云箫都吃醋了。
只是让我担心的是舞寒的信越来越少,有时半个月也没有音信。虽然我一再着人打探战况,但是消息却不清不楚,等传到我耳朵里,已经是一个月后了。
入冬以后,天儿马上就冷了,身上也开始着了厚厚的冬装。云凡被我用水貂皮的袄子裹得紧紧的,只露了个小脸儿在外头。他现在精力特别旺盛,每日都早早地醒了,硬是要缠着我,吵得人睡不着觉。
我心里牵挂着舞寒,这段时间人都恍恍惚惚的。他已经一个多月没有来信了,隐约有消息说边疆的战事吃紧,双方都伤亡不少,我一时竟揪心到不能呼吸。难道他也出了事,不然怎么连只字片语也无。
于是话也少了,脸上虽也挂着笑,人却是痴的。云箫来找我说话,我也是一直淡淡地笑着,有一句没一句地回着,看的他直摇头。
到了腊月里,云箫来找我商量明春香港那边发展的事。他说了一大堆,我却一个字也没听进去。末了,忽然发现声音不知何时停了,才猛然惊醒,有些尴尬地说道:“恩,那就找你的意思去办吧。”
云箫不说话,静静地看着我,半晌才道:“等开春了我们就起程去边疆好了。”我一呆,半天才反应过来他的意思,心中一喜。但马上又有些担心地问道:“这边事情这么多,怎么好就这么走了。”
云箫面上现出无奈的笑容,一会儿又安慰道:“离了我们也没什么大不了的。我早就已经写好了计划,让张自成一步步按计划行事就是了。他还算有些本事,应该知道如何把握。等过了春节,我让他再招募一些工匠、流民去岛上,那里暂时就由他管理。我会把‘尔’组和‘克’的人都调过去,他们都是我们从小训练的,总算该起到作用了。”
我有些疑惑不解地皱起眉头,密营的四个组中,我接触最多的是“刻”组,当时他们随我一起去西楚,平日里练习武术也多跟他们一起,这是我们的亲卫队。“敦”组主要派往西楚和北燕,主要收集情报,当时在长沙,也见过他们的首领何保誉。而“尔”组与“克”则比较神秘,至今也很少在人面前露面。
我自然明白这两组人马的作用,只是云箫把他们都派往香港,到底目的何在?莫非,他已经打算从此以后长居此地吗?
云箫见我如此表情,已经猜到了我的疑惑。他长叹一口气,轻声道:“没错,我是想离开了。不知为何,总觉得这里终究不是我们久留之地。这几年来,我们苦苦经营,最终一切都化成虚无,还不如去创造一片属于自己的天空,也不枉我们在这人世间走了两遭。”
我心中顿时汹涌澎湃,自从我陷入感情的旋涡,整个人都变了,患得患失、前瞻后顾的,总没了原来的潇洒,哪里还像当时初到此地的踌躇满志、意气风发。此时经云箫一说起,以往的一切又一幕幕回现在脑海。
不管身份如何尊贵,地位如何崇高,还不都是过眼云烟。想当初,范成喻不也是一呼百诺,高高在上,可转眼间就成了一掊黄土,记得的又有几人。与其在这红尘中沉浮,四处找寻我们的乐土,为何不跳脱这个俗世,去创造一片桃花源。
我有些清醒了,呆呆地看着面前仍是有些稚气的云箫,然后笑了。使劲叩了一下他的头“小鬼头长大了!”
于是一番商量,我们先把香港的事情放在第一位,一起做了一个非常详尽的五年计划。利用香港优越的地理位置,我们打算把他打造成一个贸易港口。同时,依靠我们先进的技术优势,未来这里将成为一个加工制造中心。我们还制定了完善的法规和商业准则,对不同时期定居那里的居民以不同的政策。这些都将由张自成和“尔”组、“克”组的少年一起带到香港,代理我们管理那个新城。
过了年,舞寒仍是没有消息传来,我便和云箫领了几十个“刻”组少年偷偷上路了。这次我们带了不少人,还准备了许多昂贵的毛皮大衣,以皮草商人的身份前往边疆。
这次我们仍是坐了船,沿着长江逆流而上。目前战事主要在天水、玛沁一带,我们打算先坐船到襄樊,然后再骑马西进。
由于大多是第二次坐船,所以这次大家就安静了许多。那些少年们也越见的成熟稳重,举止言行超乎一般同龄人。云箫这次派了叶鸣去香港,倒把江允志带在了身边,我暗地里直叫高明。
江允志在我们身边跟得最久,也最是忠贞。他的武功尤其不弱,众人中仅次于云箫,而我们这次旅程显然比上次的危险性更重,所以多带个高手在身边就多一分保障。当然还有一个原因就是江允志个性太过耿直、方正、老实,不爱说话,也不懂得如何与人沟通,所以派到香港不太适合。反倒是叶鸣,年纪虽小,却是机灵得紧,察言观色的本事也不得了,深谙与人交流之道。当然,他在我面前是很老实的,从来不会多说一句话,一副乖宝宝的模样。
由于此次路途遥远,且又太过危险,所以我这次就没带云烟出门。她毕竟年纪太小,吃不了这些苦。虽然她一直哭闹着,我还是坚持自己的决定,让她好好待在家里等消息。
有了上次的教训,我不再为了漂亮而只稍作妆饰了,很认真地在脸上上了一层又一层的易容药膏,直到大伙儿目瞪口呆地看着一个肠肥脑满、肥头大耳的中年人从我房里出来,大跌眼镜地朝他们做鬼脸,仍是不敢相信那就是我。
我对此非常满意,这回总不会有人认出我是个女子了吧。只是现在的形象太过不堪,所以基本上连镜子也不照了。
同时为了配合我恶俗商人的形象,我还让人给我剪裁了好几件大红大紫的鲜艳衣裳,锻造了几个大得吓人的金戒指套在手上。其余的饰物更是数不胜数、俗不可奈,反正什么东西看起来最眩,我就戴什么,给人感觉就是整个一穿金戴银的暴发富。
当然我的这一装扮也给我带来了不少麻烦。据不完全统计,这一路上我们共遭遇大型抢劫三次,小型抢劫七次,盗窃十次,其余横眉冷对、指桑骂槐不计其数。
当然我为了使自己的装扮天衣无缝,言行举止也很努力地像恶俗商人看齐。一路上更是挑三拣四,颐指气使,享尽了福,也出尽了风头。等我们到达天水的时候,云箫已经忍无可忍,非得要扒了我这层皮不可。我这才没奈何地收敛了些,不再故意嘻牙咧嘴,把里头的金牙拿出来现。
边疆小城自然比不得杭州热闹繁华,我们一行人也不再多作停留,直接寻了军营去。好不容易见到几个身着燕军军服的士兵,才知道军队在半个月前已经出发去玛沁了。问他们燕舞寒的情况,他们却茫然无知,还一脸警惕地盯着我们,似乎担心我们是奸细。
我很郁闷,哪有我这样善良可爱、美丽温柔、聪明机灵的奸细啊。真正的奸细是那种你见过十次也不会对他有任何印象的那种人。我实在是太引人注目了!
无奈,大家只好先在天水歇下。我们赶了太久的路,已经有些人开始吃不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