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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章登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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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登基之前的最后一件要自己亲历亲为的事也搞定了,复合骷髅的诞生,将大大减少士兵的伤亡,剩下的问题就是如何普及以及保密了。如果让其他国家知道,免不了又是一场暗流汹涌。

    提提单独把一个房间辟为亡灵魔法的授课班,能有资格进入里面的学生,除了都有四、五级左右的魔法水平,还要求有对安布恩或者莫拉雷斯家族绝对忠心。当然,从某种角度来说,这二者根本就是统一的。

    谁叫我站在权力最颠峰呢?奇怪的是,我童年里梦想过有今天,虽然不是在地球上,可是真正到了这一天时,却没有任何得意和开心,却觉得是肩负重任,常常会担心天灾,人祸,平民过不好日子,欠收,洪水,兵祸。

    看来我真不太合适当一个昏君,可昏君的荒淫才应该我所向往的啊。有时我很怀念互联网,qq,mp3,虽然现在可以依靠信使,邮件,还可以随时征召男女歌手进来唱歌表演。但我想看见qq上那彩色的小图像一跳一跳的感觉,并不是看着信使满头大汗背负着以为很重要的消息其实只是一句简简单单的问候疾弛就可以代替的。

    我怀疑我是太闲了,因为我常常做梦想起家,想起妈妈。不知道我离开那个世界这么久,她到底怎么样了?有没人照顾她?她的高血压发了吗?钱够不够用?会不会寂寞,有没人陪她聊天?

    唉,可怜的妈,她一定还在惦记我这个不知所踪的儿子,白头发有没有长出来?我都这样相信她,她对我的思念会不会让她已经心力交瘁?

    如果可以回去就好了,我一定给她买在武汉最大最好最贵的别墅,因为她住惯了武汉,离不开这里。然后买一个最大的超市,把它搬到别墅旁边,免得妈象以前一样要走很远的路去菜场,然后从头走到尾,去一家一家和那些小贩们一分一厘的讨价还价,然后两只手拿着满满的诸如卫生纸、牙膏之类的东西,汗流满面的爬上七楼,然后还要给我做饭。我曾经叫她去超市的时候带我一起去,我可以帮她拿点东西。可是她起的很早,往往都回来了,早点也给我做好了,我还在床上象虾一样蜷着睡觉。

    如果能回去,还要做一件事,我要带着三个如花似玉的老婆,去前女友工作的那家银行去存钱,存个几亿进去,再取个几亿出来,再存,再取折腾死她,然后全换成最大的硬币,把她和她那个挑的所谓的如意郎君,还有她那个自以为不错的家里人还有那些自以为很了不起的亲戚全都埋起来。

    想到这里,脸上露出诡异的笑,右边嘴角往上扯,左边嘴角却不动。安走到我的跟前都没发现:“老公,你发什么呆,好奇怪哦。”

    我醒过神,整个眼里只有她那与娇小的身材完全不成比例的大肚子。

    “没什么,想什么时候你才把孩子生下来。”

    “就这?”

    “然后和你作坏事。”

    “讨厌。”

    “你为什么嘴上说着讨厌,脸上却在得意的笑?”

    “讨厌!讨厌!讨厌!”

    夏末秋初之期,大概也是我这辈子最得意的一天。因为,我要登基了。

    我在寝宫对着镜子摆弄衣服,这玩意真难弄,扣子全在里面,又是金做的,软软的,好怕一用力就会断掉。就连缝扣子的线也是金线,自己看久了也眼花,我问妮娅金线是不是真是金做的,那多浪费啊。她笑着掩口不答。

    安和索菲肚子大得不堪,特别是安,小小的个子,却挺了那么大个肚子,真是辛苦她了。人也胖了一圈,如果认识她的时候就是胖成这样,估计我也看不上了,等她生了孩子长大以后,一定要这小子(小丫头)跟安赔礼道歉,害她当初受苦。两个人正躺着聊天,不时扭过头看我低着头,咬着牙跟衣服较劲,轻叹一声,孩子,也不知是说我,还是说肚子里的那位。

    “老婆,真不好意思,抢了你的位置了。”我对着用心帮我整理衣服的妮娅说道,不舍的捏住她光滑的小手不舍得放开。

    妮娅抿着红艳艳的小嘴一笑:“你这人,平时不是大言不惭的说:‘你的就是我的,我的还是我的。’这时候却谦虚了起来,真是少见。”

    我干脆把她搂近怀里,妮娅轻嗯一声,动也不动,任我把手放在她翘臀上:“我虽然平时不正经,可是你们对我的付出,我是看得到的,记在心里的,你以为你们的老公我,真的没良心么?”

    妮娅轻叹,似有无限哀愁:“可是我什么都给你了,想收回来,还来得及吗?”

    心里感动,想不出什么话来表达,于是热呼呼的大嘴朝下探去。妮娅与我早就知心,头埋在我怀里已知道我在做什么,自动将小嘴奉上,任我索取。

    天好蓝,云好白,太阳好刺眼。

    特别是红色地毯,在太阳的照耀下更让人觉得有些头晕,想起来好象在暗处呆久了就是这样,原来是我自己傻。

    这什么破仪式全用红地毯,却干净得跟没用过的试的,从王宫一直铺到市中心广场,然后再绕广场喷水池一周。

    地毯两边全是士兵,噌亮的铠甲上还斜胯着一条红色绶带,上面以黄须镶着,远处一看倒象是迎宾小姐。

    那个教宫迁礼仪的老头坚持我出王宫时要乘白马,说是传统,是规矩。我说,我说的话从现在开始就是传统就是规矩。他拗不过我,说是要辞职不干了,我说请便。

    哼,我才是安布恩的老大。

    出了王宫一看,才知道原来塞班有这么多人,沿着红地毯站着的是一排士兵,连武器上也套了红色象征喜庆的红纱,后面又是一排黑色制服的警察,可是仍然抵挡不住后面汹涌的人海。

    一眼看不到边的人海,连房顶上,树上都有人站着,不过多数是孩子。他们的目光不在我身上,这让我很是郁闷,因为我听见他们大喊:“王后好漂亮啊!”三个美女王后统一的穿着白色如婚纱一般的宫装,只是没有后冠,不过一会就有了。她们大大的裙沿完全罩住了肚子,根本看不出哪个怀了孩子。她们脸上的笑包含着阳光,如天使一般,我看得一时间又幸福的不知所以,差点别过脸从魔狼背上掉下去。

    魔狼都批上一副红色坐鞍,虽然它很不习惯,于是我就威胁它,叫露露出来用火烤狼肉吃,于是它立即就安静了。我想我对魔兽的驯服永远比不上露露了。

    三个准王后后面跟着是一身淡黄色宫装的公爵,不过马上也不是了,因为安是王后,他就是亲王了。其他一干众臣跟在后面,除了睡神和沈强,其他人都一脸的恭敬。睡神这小子太不给面子,我迟早就要收拾他,就让沈强去打他pp。想起来我好象特别喜欢打人pp,安她们就算了,为什么我对男人的也不放过?自己该不会有什么特殊的爱好吧?想起来有点心虚。

    不过沈强我又打不过他,如果用魔法全是致命的,我也没用魔法的必要,也只能随他去了,早知道不让他出来,随他去和家里两个女人去生孩子玩好了,总比在这拖我后腿要好。

    提提身为首席宫廷大法师,自然不必要出现在我身后的队伍中。他此时一身七彩法师袍,双手垂在腹前,笑盈盈的看着我。

    一个超大的台子搭在喷水池旁,用花扎得跟花篮一样,三道拱门,两边各有二百人的宫廷乐队,长长的礼号上面还是挂着红色绸带,真是太没创意了,到处都看到这个。下次跟下面人说说,找个创意设计公司来安排这种事。

    我想我不必要再登一次基。

    我缓缓走上圆台,提提对着我躬声一礼,然后后退三步,垂手而立。后面三女提着裙子,跟着我走到圆台正中央,除了她们能上这个台子外,还有一个人,沈强,他正站在我斜后方,乜着眼看我。

    靠,什么眼神,嫉妒我老婆比你多?长得比你帅?

    提提上前半步,轻咳一声,用空间魔法送出的这声音再小,也能被整个看不到边的人海所听到。

    “安布恩新王登基仪式,现在开始。”

    从我走出王宫的第一步开始,就一直嘈杂不断的各种议论声安静了下来,好象一个人都没有一样,却好象又能听到几十万人的沉重的呼吸声,那么整齐。

    我半跪,提提笑眯眯的从一个上台的小官员手里捧着的一个金色小盘子里拿起那个象征至高无上王权的王冠,走到我跟前:“非常荣幸亲手为安布恩的新王,莫拉雷斯陛下戴上王冠。”

    我说:“非常感谢您手上的王冠是给我戴的。”

    提提第一次象个男人那样开怀大笑起来,我能感觉得到,他是真心的。

    我站了起来,台下的官员和众人还不敢出声,照规矩,我在宣誓之前,他们不能出声,否则就是被视为对新王的不敬和对整个安布恩的不敬。

    我看着台下一张张灿烂的笑脸,心里很畅快,倒不是因为我此刻的地位,而是因为这些笑容是真心为我笑的,而不是为头上这个小小的圆圈而笑。

    我拉着身后三女的手,把她们一一请到我身边站好。

    “我从前过过苦日子,可是今天我当了国王,你们都是我的子民。我不会忘记过去的苦日子,我也不想再让你们过苦日子。我保证,在我的有生之年,让安布恩繁荣起来,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房子;让安布恩昌盛起来,让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家庭;让安布恩强大起来,让你们每一个人单身走在外国,也不敢有人胆敢抢劫你们。我,莫拉雷斯张,将让每一个安布恩人,以自己的祖国为荣!”

    说实话,这话很没有水平,我那时太激动,也没什么脑筋去组织一下冠冕堂皇的词句,来被史官记入史册。可是我说的每一个字都是我的心里话,都是我将尽力去做的事。

    台下愣了一会,大概大家没等到我会长长的念出一段什么“在神的引导下,吾起誓将以吾身心灵魂及子孙之身心灵魂,侍于神之左右,以佑安布恩”之类的话。可是一息之后,欢呼声山呼海啸般席卷而来,其势之经,几乎使我在台上立足不稳。两边的乐队同时响起雄壮的神祈曲,更有满天五彩缤纷的焰火,硬是将蓝天白云的背景换成了如夜空般的繁星点点,只不过是彩色的,看上几眼就让人心驰神往,台上三位王后硬是生生按下性子,顾着自己王后的身份,没有鼓掌跳跃着叫好。

    台下的人们光呼声似乎也不足以表达自己的激动之情,还把自己的帽子都朝天下丢了上去,又纷纷落下,周而复始,一时间遮天蔽日。好多帽子藉着风,都落了台子上面,下面的人没有了帽子的,都去抢了别人的帽子继续扔。

    我早就被感染了,要不是头上戴的是王冠,我早就把它也扔出去了。

    今天,我迎着数十万人的欢呼和拥戴站在自己人生权利的颠峰,三十二岁,我想应该没记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