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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0章夜啼婴哭(二十一)
酒鬼呵呵冷笑着看踢两脚倒在地上的女人,骂了一声“贱皮子”扯开了她的衣服,然后……不可思议地大笑了起来!
“你偷了小孩?”酒鬼咧嘴大笑:“你tm偷了个小孩!”
婴儿睁开了眼,云孟侨也看到了这个打老婆的人渣是个什么德行。
这是个看起来四五十岁的中年男人,稀疏的头发,干瘦地脸庞,满是酒气的赤色的黑脸上,长着一张满是黄牙的大嘴,冒着蓝光的醉眼下是一对巨大的眼袋,还长了一双招风耳,酒气熏熏的,像是个喝多了的猴子。
酒鬼看着婴儿,兴奋道:“你长能耐了啊,竟然会偷小孩了,这玩意可值钱哪!这要是个男孩,随随便便都能买个五万六万的,够我喝半年的酒了!”他说着,又掀起了婴儿的下摆,眼睛模模糊糊的看不清,就啐了口唾沫猥亵的用手指头摸。
云孟侨:“……”算了,我认了,如果你没死,等我逃出去了我就弄死你。”
此时酒鬼呸了一声,嫌弃的撇下了嘴:“女孩?贱货!这种没毛的小耗子能卖上一万就不错了。算了,给老赵卖山沟里去给人家当童养媳得了,实在卖不出去,敲折了腿卖给老乞丐抵酒钱也行,说不定过了个七八年,我还能给她开个苞……嘿嘿嘿。”
他说着,拎起了婴儿,晃晃悠悠的站了起来。天气太冷,婴儿而穿的又太少,就呜呜的开始哭了起来,酒鬼不耐烦的找了个胶布贴住了她嘴,然后笑呵呵的想要出门去找那个什么老赵。可他朦胧的醉眼却没看到,原本那个被他打昏在地的女人,不见了……
此时,被拎在酒鬼手里的云孟侨,隐隐约约看到了一个人影悄悄靠近了酒鬼,接着昏暗的灯光,他看见了一截反射着冷冽光芒的尖锐物体被举了起来,然后猛地就往男人身上扎去!
……
s市东区,华夏国著名的富人养老区。这里有绵延数十公里的国家公园,冬暖夏凉,海风怡人,土地富饶。
驱车从市中心前往东区,越过繁华的闹市和磁悬浮列车站,入眼的便是茂密富饶的“焜萍林国家森林公园”,再往前走大概三千米,就是一大片的绿草地,而草地边缘则是一小片开垦出来的田地。此时正值春耕时期,小亩的农田上坐着三两个端着包子啃的老头老太太。叶晚萧开着车吱嘎吱嘎地晃悠到了他们身边,挨个打了个招呼,而后尴尬道:“刚才撞车了,江叔,借你车开一下呗!”
一个穿着小薄袄汗津津的糟汉子回头看了过来,见是叶晚萧,撇着嘴打眼瞧了下他那辆保险杠掉了半截的车,啧啧一声“造孽呦”,随手丢给他一把车钥匙,然后回身继续闷头啃包子。
叶晚萧笑呵呵的接住了钥匙,把哼哧哼哧的把车开到不远处的别墅区停车场,然后开出来了一辆……概念型磁悬浮越野车。
还是限色版的……
戎马国著名奇幻游记小说家,玛德·菠萝路过这里时,曾经说过这样一句话:“他们站在华夏国荒芜的农田旁,金色如同麦子阳光照耀在他们的背上。哦,我亲爱的友人,不要嘲笑那些笨手笨脚的农民,要是知道,他们擅长的不是种庄稼,而是赚钱。”
……好吧我知道这句话,看起来没什么文采,总之都是译者的错。
至于为什么一个能开起概念豪车的老头,要在一片小农地里干活,又是说来话长了,总之稍后再议,我们先去救云孟侨。
叶晚萧借来的这辆座驾,全世界绝对不超过五辆。若论外形方面,倒是跟他从前的车也差不了多少,但是内在却是天差地别,简单形容一下,就是装上翅膀直接就能在天上飞了,而且只要不是忘扎安全带,就算是被飞机撞了,里面的人也不会死。具体表现就是——三分钟后,叶晚萧已经站在精神病院门口,忧郁地看着铁笼内光屁股你追我跑的人类们……
“这不到一个小时里究竟发生了什么。”叶晚萧不忍直视的绕到了精神病院高墙的侧边,踩着监控录像的盲点,徒手直接翻过了五米的高墙,然后顺势直接跳进了三楼敞开的空病房里。
没想到他刚落脚,大门就被猛地推开,然后就见个赤身*的壮男,摇晃着大【哔】扑了过来:“小叶叶!人家好想你!”
“不要靠近我,你是猩猩养大的吗,穿上人类的衣服对你来说就那么困难吗?”叶晚萧飞脚踹脸把他踢开,左顾右盼道:“外面那群裸奔的病人是你弄出来的吧,云孟侨呢?”
壮男躺在地上,晃着大【哔】弃妇脸扭道:“你好讨厌,这么久没见,你竟然如此冷漠,根本不念旧情。”
叶晚萧黑线低声道:“真新鲜,我跟你有什么旧情啊。”
壮汉好像没听见,继续嗔怨:“而且,外面那些人可是人家耗费了将近一半的脑细胞,牺牲色相才聚集起来的!”
“明明是你自己想脱吧。还有,你的脑细胞真是少得可怜啊。”叶晚萧关窗户的时候,顺口吐了个槽。
这个身高将近两米,皮黑似狼壮硕如牛,却偏偏捂脸哀怨各种画风不对的男人,叫做刘雪凤……好吧,我知道这个名字画风也很不对,但是接下来的一件事儿,才是画风最不对的——刘雪凤,是叶晚萧的前任……搭档。对,极品搭档。
这位刘雪凤同志,并非是天生的灵能力者,而他的灵能力,也并不属于任何特殊能力,但是能跟叶晚萧做搭档,证明了一件事情他——非常强大!
这位专精各种金钟罩铁布衫等古武术,是军方特别培养出来的能力者之一。十六岁之前一直是一个受人欺凌的弱小下士,但是因为心怀广阔天地,主动参加了灵能力激发实验。而他,也因此一举从一个身材瘦小的下士,变成了一个强大无比战士!呃,虽然不清楚军方筛选的条件是什么,但是……对的!你没猜错!他就是号称华夏国最强壮的人——龙组队长!
咳,其实是副队长。而且已经退出龙组了。书面原因是支援国安局武装部战斗力,根本原因嘛……他是军方的人,背后好几股势力,你懂得。
这也是为什么叶晚萧如此不放心云孟侨,却还是让他留在医院的原因。刘雪凤虽然看起来不靠谱……其实就是很不靠谱,但是多年生死战友的关系在这里摆着,龙组的人如果出事儿了,他是铁定都要上来搭救一把的。
果然,这货嘤嘤假哭道:“……我耗费这么多精力去保护住小云云,还让我美丽的*被世人看见,没想到你竟然一点都不念我旧情,真是新人胜旧人啊。”
无法无视这句话的槽点,叶晚萧差点没被自己的口水呛死:“咳咳,小云云?!我都忘了你们俩一路货色了,他现在在哪里?”
话说如此,壮汉忽然撤下了盖在脸上的手,露出了一张深沉冷静的脸:“在你没来之前,他去了另外一个国度……永远的离开你们了。”
他与叶晚萧默默对望三秒,那直勾勾的眼神里满是沉重的痛楚与哀思,后者心中猛地一惊,一股无法形容的悲痛油然而生,“我……还是来晚了吗?”
“你来晚了!!”壮汉痛苦道:“你竟然没有见证我们‘绅士之国”,再收一名光荣的人民——云孟侨!这是何等的损失……啊!”
叶晚萧面无表情的踩着他的脸走向了门口,同时扭开了手表,悠然道:
“记得把裤子穿上再出门,大猩猩。”
叶晚萧找到云孟侨之时,他正呆在唐雅的的病房里,房间内除了昏迷不醒的唐雅之外,还有两个穿着病服的人,他就和另外那两个人蹲在病床上,呈三足鼎立的姿势对互相,叶晚萧的到来,似乎根本没有打扰他们分毫。细细看来,这三个人神色相同,姿势一般,角度匀称,眼神犀利,无声对望之间暗流涌动,眸色微转之后心领神会,似乎已达某种无法言语的默契,颇为让人不明觉厉。
叶晚萧默默地他们一眼,然后……视若无睹的绕过这张床去看躺在床上杳无声息的唐雅。
唐雅是因身体孱弱鬼气入体而导致昏迷,在把妹子丢给穿上衣服的某只大猩猩驱邪之后,叶晚萧似笑非笑的走向蹲在另外一张床上的三个人。
“……你们在干嘛?”
左面那个神色呆愣面如菜色道:“我在拉屎。”
右面那个油胖白皙满脸傻笑道:“我在看他拉屎。”
中间那个没穿病服神色慵懒道:“我等他拉完了,抢他的纸。然后让这位有闲情逸致到疯人院夜游国安局特派员,在纸上写下他的装疯卖傻的丑行,接着我就可以借机敲诈他五千万,还四千万给王诩还利息,然后用剩下的一千万开公司继续赚钱还利息,顺便干倒你……叶晚萧!”
傻笑君嘴角抽搐:“啊,刚才你说的是敲诈吧,是敲诈吧!当着我这个冤大头的面直接说敲诈了啊!”
叶晚萧拎着云孟侨的耳朵把他拽下了床,用“我家儿子很淘气真是对不住您了”的口气道:“放心吧,他既然已经把计划说出来了,就说明计划已经破灭了,所以对没有敲诈您并且让您当上冤大头我们深表遗憾。”
至于那个拉屎的菜色君听完几个人说的话之后,满脸不忿道:“哼!你们这群肤浅的人类,我告诉你们我包小冰上厕所是从来不带纸的!”他说完之后扬长而去,留着满屋子的人目瞪口呆的送他离开。
直到这位“真病人”走后刘雪凤才指着云孟侨道:“天辣,我‘大绅士之国’的子民们竟然失误了,那位病人根本没有带纸!”
云孟侨虚着眼睛从兜里掏出一张纸:“怎么会,我当然知道他没带纸,所以我带了啊。正准备一会儿塞到这个胖子的手里,诬陷他抢人家的纸,然后让这位有闲情逸致到疯人院夜游国安局特派员,在纸上写下他的装疯卖傻的丑行,接着我就可以借机敲诈他五千万,还四千万给王诩还利息,然后用剩下的一千万开公司继续赚钱还利息,顺便干倒你……叶晚萧!”
傻笑君:“喂!你刚才说诬陷了吧!你不仅说了敲诈还说诬陷了啊!我好歹也是以身犯险把你从鬼境里救了出来,那个可是甲级的鬼怪啊……”
叶晚萧打断了他的话,幽幽一笑:“……所以我很好奇,您出现在甲级恶鬼的复仇现场做什么呢?刘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