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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锋营驻扎在摩云崖的第三天,队伍里就有不少将士因高原反应而乏力水肿,司徒枫虽是随行参将之一,可他自小也是在杏花微雨的京师长大的,哪见过西北的水土?几乎一到荒漠平原,就感到身体的异常,头晕目眩不说,连呼吸都格外困难。
好加在一到天武关地界,就有句芒族人前来接应。那是一支世世代代居住于摩云崖的部族,原是上古神话里的木神,一个以鸟为图腾信仰的部落,知道朝廷此番率部征讨西戎,特意赶来相助——天还未亮,他们就骑着坐骑,在辽阔苍茫的群崖间移动穿梭,朝他们的营地疾驰而来。
就在这只为数三十的异族队伍里,司徒枫第一次见到少女连翘。
“我叫连翘,就是你们汉人中医里那味主治热病初起,风热感冒的草药,连翘。”少女泛着甜笑,落落大方的介绍自己。
她是族长的女儿,也是他过了天武关后看到的第一个雌性,明眸、锆齿、常年日晒而黝黑的皮肤,骄阳下,她的整个轮廓都笼着绚丽的光线,轻轻一笑,明艳地好似格桑花儿遍野开放,画面之美,足以震撼每个血气方刚的少年的心。
乍见这样的笑颜,一见钟情也不是什么奇怪的事吧。
瞥到司徒枫气喘吁吁的看着她发呆,这个十七岁的姑娘立刻上前搀扶:“再往前翻三座大山,就到了兽王陵,那也是我们族人的居住地,你很快就不会这么难受了。”
她的汉语很好,这也是头人带女儿前来的原因,可惜这番温言软语没让司徒枫宽慰多少:他是世家子弟,自小就被众星捧月,在旁人艳慕的目光中由叔伯引荐给游元帅,指望着入伍后建功立业,将来能在朝野青云直上。来天武关之前,他也自认自己是顶天立地,响当当的一枚汉子,可是在这个漂亮的小黑妞面前,严酷的自然环境让他差点溃不成军。
真是伤自尊。
服过汤药,他们要在日落之前赶到兽王陵。连翘走在司徒枫的身侧,让少年心底莫名的骚动:眼前的姑娘背着小山一样的行囊,还可以边走边跟他们谈笑风生,活力之充沛,生命力之强悍,简直让人羡慕。
她看到司徒枫悬挂在腰间的真髓血玉,好奇的凑上来,可能热爱珠宝玉石是所有女子的通病,何况那枚血玉纹路精致,雕功细腻至极,隐隐流转着石榴色的暗波:
“这是什么?”
“这是挂玉,一种腰饰,据说是周代王族古墓中出土的古玉,我娘临行前把它送给我,当做驱邪避凶的附身符。”
“真好看!”见到连翘爱不释手的样子,司徒枫有些诧异,他以为这类饰物在闺秀中司空见惯,人手一枚:
“难道你没有?”
连翘摇摇头,又咧嘴一笑:“我们摩云崖地势偏僻,平原风大沙狂,高山常年降雪,因此也没有人凿山开矿,攻山采玉。”
司徒枫仔细打量连翘的服饰装束,果真不施粉黛,简朴至极。优越感是很容易滋生的东西,像每个浅薄的少年讨好心爱的姑娘那样,司徒枫开始放纵口才,兴致勃勃地给她讲天熙城的杨柳堆烟,百花古街的美食林立,还说到妙龄姑娘们都趋之若鹜的凤凰织锦,听得连翘瞪大了杏眸,连连惊叹。
都是潮气蓬勃的年轻人,连翘的活泼自在很快就感染了司徒枫,一天行程下来,他们迅速拉近了距离。
傍晚时分,行军准时抵达句芒城,司徒枫的身体状态也终于恢复正常,更让他振奋的是,连翘竟然直言邀请他:
“晚上你愿意到我家来吃饭吗?”
她的语气落落大方,全营人都听到了,顿时哄堂大笑,一队人马望着司徒枫的眼神里全都写满了暧昧。十九岁的少年不禁赧颜,感叹这真是个奔放的民族,未婚男女第一次见面,姑娘家就可以理直气壮地约男方到家里吃饭,周围人非但不以为杵,还欢腾鼓舞,闹成一片。
句芒城落座于兽王陵附近,说是城,其实只是个规模稍微大点的村落。司徒枫一行人本打算在空旷处安营扎寨,谁料被句芒族人们盛情拦截,在最后族长家中安顿了下来。连翘领着司徒枫在句芒城里里外外走了个遍,将当地的风俗民情讲解地妙趣横生,淋漓尽致。
异域风情总是让人新鲜,可是走完一圈下来,司徒枫觉得这里的黄土瓦舍虽然朴实大气,但要跟京城相比,难免显得荒凉落后。莫怪句芒城近年来人口越来越稀少,族人纷纷移居外地,试想哪个风华正茂的青春少艾愿意一辈子隐匿于山岩深处,留守在这样一个偏远贫困的山村呢!
连翘惆怅的喟叹可能造成了某种误会,司徒枫突然萌生了个莽撞而大胆的念头:如果他邀请连翘与他一起赴京常住,这个明艳娇美的小姑娘可会愿意?
这个念头先是让他胆怯,随即又理直气壮起来:人往高处走,水往低处流,良禽本就该折木而栖。连翘如此活泼可人,相貌人才都是一等一的好,明珠怎可埋没于尘扉之间?!天熙城的生活无疑要比这里繁华舒适的大多,跟他走,才是大势所趋啊!
他甚至想,如果连翘愿意,他就带她定居华城,远离这个村落。他有把握能说服父母,接她入府,按照司徒府的势力财力,足以让她锦衣玉食,堆金叠翠的度过一生。让心爱的姑娘衣食无忧,笑颜常驻,才是一个男人表达爱意的最好方式。
那天晚上,司徒枫一夜未眠,设想了一连串的美好远景,脑海里都是连翘语笑嫣然的样子,连高原夜空呼啸而过的狂风,都让他觉得春意沉醉。
第二天醒来,司徒枫仔仔细细拾整了一番,就去找连翘。这个可爱的姑娘正在厨房和一群妇人蒸玉米面馒头,她看见他,一下子就笑了。旁边的几个妇人交头接耳,叽里咕噜的说着他听不懂的本地话,然后一个大胆的妇人大声的用汉语问他:“小伙子,我们句芒城怎么样?不若就留在这里,别回去了吧?”
连翘含羞笑着推了她一把,一群人笑得东倒西歪。
司徒枫禁不住蠢蠢欲动,他们这行人是到摩云崖考察地形,绘制地图的,三天后就要回天武关复命。他打定了主意,要在这三天里,抓紧时间向连翘表明心意,然后争取带她走。
少年的表白方式既简单又利落,他知道句芒族人热情奔放,直来直去,汉人所欣赏的借物传情和鼓琴挑之,他们肯定理解不了,干脆就借着学习句芒语的名义,向连翘求教:
“你们句芒话里的‘我喜欢你’该怎么说?”
“南摩雅萨惹坷。”连翘不疑有他,当即释义。
司徒枫认真记下,然后很大声的喊她:“连翘!”鼓起勇气,将那句爱语重复了一遍:“南摩雅萨惹坷。”
连翘一怔,随即脸颊浮起红晕,咬着嘴唇笑了。司徒枫观她笑而不语,心中忐忑,又有窒息的征兆了,连翘赶紧把他带到附近的绿洲,呼吸植物的清新之气,见他像濒死的鱼又活了过来,忍不住调侃道:“就你这样的体质,还来西北征讨敌军呢!”
司徒枫摸了摸鼻子,赧然又狡猾的反驳:“我到摩云崖只有过两次缺氧,第一次是遇见你,第二次是因为等待你的回音。”
他势在必得又迫不及待,然而连翘对于自己这样直白的表示,始终未置可否。
司徒枫就不明白了:句芒族群一向民风开放,热情又直接,男女之间从看对眼到结为连理,只要一个昼夜的时间就可以搞定,怎么到了连翘身上,就这么蹉跎?
他很自信,连翘对他的和颜悦色,应该不仅仅只是待客之道;从她的眼角眉梢,他也能看出小女儿家情窦初开的欢喜,他认为对方既然也对他存有好感,那么听到他的告白,应该欣然从之,可是她仿佛心有疑虑似的,一直躲闪他的目光,对他的示爱置若罔闻。
坐以待毙不是司徒枫的行事风格。第三天晚上,他终于忍不住了,晚饭过后,他堵住连翘,将她拖到偏僻的石巷角落,压低了声音,单刀直入:
“连翘,你想好了吗?愿意跟我走吗?”
连翘低着头,好一会没说话,静默了一阵,才摇摇头,小声的道:“不,我们句芒人世代在摩云崖居住,从不轻易背井离乡。”
司徒枫急了:“为什么不走?留在这有什么好?天熙城比这里繁华的多,那儿有章台水榭,有热闹街市,还有纹路精美的罗纱和幽纹锦,能裁剪出最美丽的衣裳。闲暇时我可以带你看杂耍,看皮影戏,傍晚还可以游湖赏灯,射虎骑马。你会发现,过上那样的生活才算不枉此生,而你留在这个小村落,只能是坐井观天,空掷年华。”
小姑娘无动于衷,还是摇摇头。
司徒枫以为她只是乡情难舍,继续游说:“你不是很喜欢我的那块真髓血玉吗?在天熙城里,那样的玉石饰品琳琅满目,俯首即是。只要你喜欢,我可以送你十个百个,挂在腰间,走起路来环佩叮咚,该有多曼妙。而你在这里,却连最普通的香囊都没有,难道不觉的遗憾吗?”
他目不转睛的盯着她,生怕她再摇头。他都计划好了,待回京后,就要禀明父母,与她共结连理。前生注定事,莫错过姻缘,是有情人就该终成眷属,他的人生履历表中,不接受遗憾。
可惜这番言语没能打动对方,看似大大咧咧的小姑娘,骨子里却有着常人难及的固执:“我知道那里很美,被很多族人向往,可是,我还是不想去。”
她的固执简直让司徒枫束手无策,方方面面他都设想到了,就是没有想到会在这里碰了钉子,他头一次意识到了自己的鲁莽和天真,连翘告诉他:
句芒族人之所以能在环境严苛的摩云崖扎根,是因为他们的体质异于常人,几百年,甚至上千年的繁衍生息,早已让他们像铁背苍猿一样,适应了这里的低气压。他们的心肝脾肺,甚至身体里的每个器官都是为了高原而律动,若是移居他地,只会如鱼离水,就像司徒枫初来乍到摩云崖一样,心慌胸闷,步履艰难。
如果她选择跟司徒枫走,要花很多年的时间,甚至整个后半辈子,去适应内陆地区的气候水土。虽然爱情里总有牺牲,可若不是迫不得已,谁会愿意为了一次偶然迸发的一见钟情,而选择余生每一次呼吸的艰辛?
连翘小声的坚持:“我阿爹说,真正喜欢我的男人,会为我留下来。”随即期待而又忧伤的侧过脸问他:“你呢?你愿意为我留下吗?”
司徒枫怔愣在地,如果他留下,他们之间应该能谱写出一段恋曲吧,可他从小受到的是最正统的儒家教育,嫁乞随乞,嫁叟随叟,是绝大部分中原女子都会选择的婚后态度,他从未想过在这点上,要为异族女子而妥协。
想到了这里,结局其实已经了然若揭,可少年到底还是心有不甘,试图挣扎:“天熙城毕竟是天子脚下,繁华昌盛远胜诸城你难道不希望自己拥有更好的生活吗?”
“于我而言,能成为一名出色的制药师,就是我最渴望的生活。”连翘朝他甜甜一笑,描述未来的语气充满向往:“将高原植物从崇山峻岭中采摘下来,制成消除病痛的药剂,使人们恢复康健,我觉得这就是我存在的意义。”
司徒枫理解不了她的固步自封,在这样一个人人追逐富贵而居的年代,能够远离乡村,摆脱贫瘠,是多少姑娘梦寐以求,认为是天赐机缘,恩同再造的事呀,怎么连翘却反其道而行呢?
他无法理解的事,在连翘眼底,却是再自然不过了:摩云崖虽然环境恶劣,荒凉干燥,却是她的家乡,奇花异草齐聚遍野的风水宝地。在这里,生长着耐旱、耐碱的红柳和骆驼刺,有这最广阔辽远的天空和最甘冽清新的空气,那都是繁华都市比拟不了的。
所谓道不同不相为谋,司徒枫和连翘到底是两个生活在不同世界的物种:他所追求的锦衣玉食,向往的功成名就,对她而言,毫无吸引力,而她的理想,他又怎么会屈服和留恋?所以他们谁都说服不了对方。
我们都不得不承认,爱情的发展有时候也需要性格的默契做铺垫,没有相似的信念的两个人,一般都走不到白头。
君似鸿鹄妾如鲢,鱼鸟岂能共枕眠。连翘在这段情事上,看的比他更深远,她是对的,他终于明白了她的抗拒,虽然这个明白,让人那么遗憾。这也是他一贯顺风顺水的人生里,第一次品尝到命运的无奈和情事的无常——不是每段深情都能修成正果,不是每寸伤痛都需要呐喊,也不是每场遗憾都非要填满,所以他只能闭上眼睛,感受强风呼啸而过时,内心的空洞和杂乱。
第二天,司徒枫他们要打道回府,族长领着全城人在城门口为他们送别,连翘也在其中之列,握着司徒枫送给她的真髓血玉,美丽的大眼睛闪烁着惆怅,背脊却始终挺得直直的,微笑着目送他们的远去。
司徒枫没有回头,他告诉自己,这也许是最好的结局。不要责备他的软弱无为,世间上的大多数情事之所以无疾而终,绝大部分都不是因为天灾和人祸,而是彼此之间无法迁就的生活习性,以及性格上的差异。他们既然一开始就意识到了彼此的差异,倒不如在造成更多伤害之前就分开。
一响贪欢,终究抵不过永久。很多爱情看似无畏,其实都有底线,谁都做不到狠下心来颠覆自己的人生,这也是每个在十丈红尘中扑爬滚打,艰难求生的男女们固有的局限,所以我们有时候都得甘心,自己的唇,注定吻不到最渴望的人。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