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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世界都在说锻炼。经常坐车的,开始改换骑车;骑车的则改换步行;步行的还坚持着早晚跑步、做健身操,似乎是全民运动,热火朝天的劲儿,都像是着了魔一样。
人胖点儿跑步锻炼,那是为着减肥;女人是为了健美;老人是为了强身健体,延年益寿,这都无可厚非。可还有人麻杆儿精瘦,年轻力壮,也叫嚷着锻炼健身,真让人思想不透,难道想成为一副骷髅架子,行走并来寒碜这个早已腐劣的世界?!或许锻炼也是一种个人权益,是人都有享受的自由。如此道来,是自己疏于运动锻炼,眼红人家而已,静坐反省吧,且莫谈嫌他人!
说这么些个锻炼,其实今天主题并非如此。检索记忆,我把其等同于锻炼,是一种区别于体力的思维活动。习惯了使用电脑,便也习惯于在任何适当的时候使用“检索”二字,不足为奇。
颈椎出了点儿问题,却是个绝好的借口,能随时随地地躺倒,做哪怕是片刻的休息,不受任何人的抱怨、谈嫌,自在逍遥尽在其中。然而,身体是躺倒了的,可思想却在不停地转动,想写点什么,就需要检索出点儿内容,于是我便徜徉在过去的记忆中。
许多记忆不值得一提,还是童年的记忆是那样的清新、纯真,每每想起,便有意向把一个个都写出来,比如儿时好友冬明、学民、彩琴等等,现在还能记住并叫出他们的名字,而且印象如此深刻,再不写出来,恐怕就没有好机会,也没有那么好的记忆了。
我出生在青海省西宁市,住在原西关大街35号大院。在那里我生活了十二个年头,时隔这么久了,有些记忆现在还能想起,说实话,对于我这个脑子、或者说是记忆力基本上不怎么好使了的人来说,的确不容易。冬明姓韩,学民姓朱,彩琴姓胡,和我同龄,都在一个院里长大,是同学也是好朋友。
那时我们都是军人子弟,之所以先提到冬明,是因为在我印象当中,他父亲的官职比较高,而且他时时处处都显摆着高我们一头的样子。尽管看不惯他的傲慢,尽管从来没有见过他父亲,也不知道是什么样的官衔,但是毕竟是同龄人,又经常在一起玩耍,小伙伴、朋友还是做得来的。
冬明长得胖呼呼,圆墩墩的,两只眼睛挺大,怎么看也和他那个颧骨突出,像似巫婆的老妈不怎么相象。由于他家就兄弟俩,条件又比我们优越,所以,每次玩耍需要资金,大多是他来解决,因而很有人缘儿。可是冬明自小为人秉性不好,爱和人闹矛盾,但不超过半天工夫,他就会买个好吃的来求你:“和我好不?给你吃巧克力。”那时的孩子,是经受不起巧克力诱惑的,谁还跟好吃的记仇啊?也就自然和好如初了。
学民,鼻子眼睛位置还算周正,就是身体消瘦略显薄弱了,不过,挺有个性,爱憎分明。学民的父亲是个很讨人喜欢的叔叔,我们都习惯称呼他为“朱助理叔叔”当时又不知道什么是助理,总以为大人们叫他“朱助理”是他的大名呢。后来知道,朱助理是专门负责管理这些军属的,也就是现在的小区物业管理部经理。学民的母亲是个上海人,爱干净,用现在话说是有“洁癖”每次淘米做饭,她会将米全部倒在桌上,一粒一粒地挑拣,洗菜也是一样,特别有耐心。从表面上看,学民妈妈是个很冷漠的人,不管对谁都少有笑脸,尤其对学民父亲,好象打骨子里都是不满意,没个好脸色。但是,学民妈妈很喜欢我,因为我学习成绩好的缘故吧,只要我去叫学民出来玩,准有好笑脸,也准保同意,别人嘛,大多会被冷言说道一顿,谁还敢去?
在大院里,我们三个对外是最要好的朋友,在内,他两总闹别扭,谁也不服谁,当然,不管谁对谁错,学民从来不向冬明求和,也总是冬明拿着好吃的去求学民的时候多。还是我比较随和,和谁都能很好相处,而且对于这一对棒打不散的冤家,我在当中夹着,也做过不少调和工作。
印象最深的还是我们共同养过一只狗。那是冬明的哥哥春明不知从哪里弄来的一条可爱的小花狗,我们给它起名叫“花子”因为家里大人多反对养狗,推三推四,又不想再送人,只好达成协议,将狗留在冬明家,我们共同来喂养,也就是说,这“花子”是我们三个人的。于是,我们有剩肉啊骨头的,都会拿来给“花子”吃,每天都会来和“花子”玩耍。有时,冬明妈会很不耐烦地斥责我们,并勒令我们给她打扫院落,清理狗窝等等,我们为了能保住小狗,也只有忍气吞声地任她支配。
因为我家离冬明家最近,我又比较喜欢“花子”所以我去的次数最多“花子”也就和我的感情最深。我们仨曾经做过一次实验,将“花子”放在我们中间,看谁能将它叫到自己跟前。我们呈三角方位站立,都在叫“花子”小狗也挺可爱,左看右看,前看后看,很是为难,但是非常令我欣喜的是,最后它终于选择跑到了我这边。把他俩气得,那个不服气呀!便从家里拿来肉骨头再试,小狗当然经不起骨头的诱惑,果真去了他们那里,可是没等他们高兴自豪起来,便会毫不犹豫地叨着骨头又回到我身边来,好可爱的狗狗,还是我赢了!
后来,冬明哥哥计划养一条纯种狼狗,决定要把“花子”给杀的吃了。起初我不相信,可有一天,等我放学回来,路过冬明家,真的不见了“花子”我急忙跑进他家,准备问个究竟,可没进门我就闻到了一股馋人的肉香。他们一家正在吃狗肉!我看着大盆里的狗肉,心里感觉有种说不出的难受。冬明和他妈都在邀请我一起来尝尝狗肉,说是味道很鲜。我没说话,摇了摇头回绝了,并走出了他家,临出院门,我不由自主地扭头看看那还没拆去的狗窝,心里很不是滋味
提及此事,心里便会隐隐作痛,不免感伤。
也罢,来说说彩琴。彩琴比我小一岁,圆脸蛋儿,肉肉的鼻头,小嘴白牙的,不是很漂亮,但也不难看;喜欢梳两个跟羊犄角似的小辫子,不管见谁都是满脸的微笑,挺可爱的小丫头。由于我们两家是山西老乡,大人们又肯在一起打牌啊,聊天的,所以走得比较近,经常来往。
她很有礼貌,见面从来不叫我的大名,习惯了叫我哥哥,所以,每次我们去玩,也总跟在我身后。于是,玩“过家家”时,大伙儿便老让她给我做媳妇,每次都臊得我满脸通红,可她却很乐意,笑不颠颠地那个大方!小伙伴们喜欢起哄也就罢了,连大人们也不时拿我俩说笑,真是令人费解。
记得有一次她来我家写作业,很晚了才写完。因为我家离她家隔着好几排房子,天又黑又冷的,让一个小丫头独自回去,也怪为难的,妈妈就说,你是男子汉,你去送送彩琴吧。我也没推辞,就同意去送她。两人说笑着一块儿走也不觉得害怕,很快就把她送到了家。可往回走,不仅仅是胡叔叔和阿姨担心,我心里也惶惶的,一个人也感觉害怕。阿姨就偷笑着说:彩琴,你哥都送你回来了,你还不送送你哥?彩琴也很高兴来送我,于是她又送我回家;然后,她又害怕,我又送她回家送了这么两三趟,后来感觉不是个办法,两眼无助地看着大人们,可看到的是他们善意的窃笑,我好象明白了什么,真想壮着胆子自己回去,可才七岁的我,哪来的胆子!我妈笑着骂道:这老胡两口子,有这么折腾孩子的吗?这样送,送到天明还是个送!于是叫我留家了,她去把彩琴送回了家
相隔快有三十年了,彩琴现在是什么样子,冬明和学民他们还好吗?我不得而知,但这些个琐碎记忆却依旧印在我的脑海里,我想是永远永远不会忘记的。
当然,对于童年的记忆,我还能检索出很多,比如说,小四姐姐高度近视,眼镜掉地下便什么也看不到了,只能爬在地上用两手摸眼镜;当警察的小毛叔叔,经常会拿手铐铐我并吓唬我;画家大周叔叔,每天不上班,背着个画板四处游荡,曾经还给我画过像等等,好多好多,一时半会儿是讲不完的,等那天有时间,我一定会把他们统统检索并记录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