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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每多不平事,但愿长醉不复醒!真正结识子夜与小妖那晚,宿醉未归。
子夜在蛇口的一间酒吧当经理,年轻有为。我见过很多英俊的男人,他别有味道。小妖是子夜之女友,雍容高贵。我见过很多美丽女人,她与别不同。
他们在我面前吵架,相互指责,透露着爱的信号,真叫人羡慕。
“你怎么也讲粗话?”子夜笑我。他与小妖相互用粗话数落对方的不是。动情处,小妖流泪,子夜拥她入怀。
醉话往往是真话,只可惜世人偏偏不喜欢听真话。
很多时候,爱情,就在酒杯里。没有对错,爱的目的就是爱本身。倪震到酒吧跟张茆偷腥被港媒大肆报道,留言漫天,父亲倪匡憋不住跑出来替儿子撑腰,说“去酒吧不跟女孩子亲嘴,难道讲圣经吗?”
我想:“女人是用来爱的,不是用来了解的。”
小妖的父亲反对子夜在酒吧工作,当然,选择放弃一个从事已久并喜欢的职业,断难从命,至少子夜是这么想。小妖家庭背景好,乐得清闲,每日遛狗逛街购物,然后谈恋爱,与子夜。众人羡慕。职业原因,每日大小老嫩高矮肥瘦之女人投怀送抱,子夜会出轨,我相信,因为我也是男人。唯一另当别论之处:我在他们口中证实有结婚的打算!快哉!祝福他们!
婚姻不丑陋,丑陋的是寻常之恋爱,恋爱与爱情无关,所以丑陋。一如我对时髦的理解:时髦,本身就是一种丑陋,丑陋得让人们无法忍受,以至每不到六个月就必须换一次。
蛇口的清晨五点。我们坐在路边摊。凉风阵阵,纷飞的雨丝抵不过这缠绵的情愁。生死事小,喝酒事大。喝过酒的人,说话的声音也特别大。他们自以为是在压着嗓子说话,但别人已被他们吵死了。身体疲乏,倦意涌来。
许久没通宵达旦宿醉未归。我想,太久没有“持久战”了,感觉很真,很怀恋。其实,人都说喝酒伤身,当然,不喝酒,别的倒也没什么,只不过觉得日子变得长了些,朋友好好象变得少了些。
酒象女人“越以为自己了解女人的人在女人手上会栽得越惨”越以为自己酒量大的人喝醉的次数越多。我们无某一人醉,并非否认自己不了解女人,而是喝得太少。男人喝酒的时候有女人陪在一旁,似乎都醉得比较快些,尤其是漂亮女人。子夜兴许比我们多几分醉意,为着小妖的存在。
子夜打着火,酒后驾驶,边转方向盘边与我挥别,小妖亦招手,我目送他们远去。
我的导师曾经跟我讲过一句话:人活到死,就是不断追逐幸福,逃离痛苦的过程。我想,内心的苦楚不足以泯灭人们对美好的向往,欢乐,欢乐才是终极目标,每一个孤苦无依的浪子,都在不停的找寻一个温暖的家。
冷冷的酒,浇不灭心中火一样燃烧的信念。醉了,也许真的醉了,醉在那一个个令人心醉也心碎的故事里。
都在酒里了。
2011/1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