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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爱情,是一次裸奔。

    午夜。

    她拨通了他的电话,他在病榻上。噢,不知不觉聊了两个小时。别人说这是煲电话粥,不知道谁发明的这个词,粥,要慢火来熬,如此说来,时间上的长短代表了火候,不如选择汤,可是,他还没有调整火候,他的汤,已经烧干了。

    又一个午夜。

    他拨通她的电话,忽然不知道要说什么,凝住了。她问他什么事。他不知如何回答。她挂了电话。于他,没有什么可遗憾的,既然她不懂他——原来只是想听听那熟悉的声音,原来真正想拨通的,只是自己心底的一根弦。

    朋友问他,如何与女朋友交流。他一时哑口无言,还能怎么交流,你是一个怎样的人,就在她的面前展露无遗便是。莫若等到东窗事发的面面相觑,不如现今就一刀两断呢?

    他们也许真的情深缘浅,无以为继了。他本以为有得挽救,入夜后才知道这是他的“独角戏”;转身后,放开手,竟觉轻松,可憾了从前的那些肌肤相触,相濡以沫啊。

    悲壮的爱情,有发乎神奇的力量;卑劣的爱情,无非是一种游戏。当game over以后,各自收拾包袱的时候,相拥而别,也不枉相视一场。

    殉情,是一种伟大——后来——可是他们却是他们各自死在不同的地方,很悲哀。这与爱情无关。

    现在,他们在那个serene的地方一同生活。

    在那里,他们都是活的,可以一起聊天,甚至可以拥抱。在那个地方,死不是系紧生的决定性要素。在那里,死不过是构成生的无数要素之一而已。

    他们常看死在那里继续生存下去,然后就对我说:“没关系。你,那只是死而已,不必在意。”

    死又不是我,当然我不会感到悲哀。死是死,他们是他们。有什么关系?

    “她难为情她笑着说。依然因她一个小动作就能稳定我的情绪,令我受创的心痊愈。于是我想,倘若这就是死的话,死也不是坏事。对呀,死根本没啥大不了。”

    他死之前还这样跟我回忆,我认为,人对爱情到可以去死的地步,也无憾了。

    可是,很愚蠢,我可以认同,但我不会去尝试,感觉很遗憾。“爱情”是“爱情”人可以作为一个独立的个体存在,没有必要生离死别。

    我认识他们也五年了,这是一段很漫长的时间。但是,我一直很厌恶他们的这种恋爱方式,很低级的技术手段,毫无兴致可言,也许他们觉得这是一种爱的体现?!

    无时无刻粘在一起,彼此吸收着爱的精华,一旦精华吸光了,爱情也就完蛋了。真正的爱情应该是恰当的陌生感。如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是一种若有若无的情意寄托,是一刹那灵光的闪现,是一次肉体与灵魂的突围。

    她说:“死不过是普通的死,我在这里更觉得轻松。”

    爱情于他们而言,太伟大了。只是,我认为爱情是有技巧的,而非日夜相对,至少,婚前的恋爱不能这么无知。爱情,是一场裸奔,彼此脱光衣服,向着目的地出发,这个过程是刺激的,也是相当要经得住考验的,是需要智慧和技巧的。

    我对他说“滔滔不绝,莫若平淡无奇。即便明天离开,还有恩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