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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人很短、一个人很长
心里最深的牵挂,变成脸上最淡的忧伤。笑容一点点被冷漠取代,最后变成习惯。其实听歌不在于好不好听,如果听习惯了,难听的歌也会变好听。就和很多事一样,很多事都是来自我们的习惯。在不知不觉中习惯一件事,在失去之后才发现自己根本离不开它。
习惯一支钢笔,其他的再怎么样都会觉得不好用。
习惯睡的床,换了别的再怎样翻来覆去都是睡不着。
习惯喝的柠檬口味,草莓的就是会觉得太甜。
习惯想念的一个人,每天都忘不掉。
难过的日子,可长可短。两个人在一起的时候,会很短,一个人的时候,就会变得很长——
凌小舒日记:
到现在我才发现,原来我一直都没有好好珍惜你。
台北的春天要真正的到来了,圣樱变成了大片大片的绿色。记忆里的你,好像很喜欢牵着我的手在一棵又一棵树下走过。我已经过够每天在日历上画下叉的日子了。就像已经过够你不在我身边的日子一样。太久没有写日记,都快把记在这里的你是谁忘记了。很多时候我都在想,那个叫萧泽的是不是另一个你,是不是上天可怜我制造出一个很你很像的木偶来陪伴我度过这最难过的时光。他真的和你很像,像到让我想逃。每次望着他都会有一种好像看见你的冲动。仔细看你们长的根本就一点也不像,只是那种存在在身体里的某种东西很像,一样的言行,一样的习惯。所以啊,每次我逃开他的时候都会过来写着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让你看到的信。
够好笑吧。
我是觉得很好笑的。说不定,你早都已经忘了我呢。不然怎么会这么久都不和我联系。只是我自己一直不肯相信,一直以为你是工作太忙没有时间,忙了好几个月都挤不出时间跟我说句话。MSN上的头像一直是灰色,手机号码一直重复着那句空号。或许我早该看清楚,亦或许我早已看清楚,只是在这里自欺欺人而已。
那样也好,起码,自欺欺人比面对现实要幸福的多。
因为,我还没有那个勇气。
你是不是真的,不要我了——
小舒合上日记本的时候才发现薄薄的笔记本因为经常翻动的关系纸张变得比刚买的时候厚了很多。原来自己在不知不觉中已经写了这么多东西。好像自从楚洵离开开始,她就爱上了跟文字打交道的事情。从去年的秋天到今年的春天,光是日记就已经写了有一百篇。还有很多无法寄给楚洵的信,放在书柜最上方的盒子里。每天一封,一天不差。累积到现在,已经136封了。有的长到三四篇,有的却只是简简单单的一句“我现在,有点想念你呢”。
早就说过,已经习惯了。不是么。
她现在已经可以很淡然的告诉自己,楚洵离开很久了。也可以很轻松的在想起楚洵时不再掉眼泪了。已经失掉了最初想要追到法国去的冲动,已经厌倦了每天近似无望的等待。荒唐的事情总要荒唐的人才做的出来。凌小舒就是这么荒唐的一个人。也是这么懦弱的一个人。浪费打量的时间等待一个不知道是不是已经把自己忘了的人。不过这不是她的错,更不是别人的错。
爱就是错。
最荒唐的错。
小舒把椅子搬到书柜旁边,站在椅子上还是不够高,又微微踮起脚尖才把最上面的那个盒子拿下来。站在椅子上把盒子打开,于是,里面又多了一封信,第137封。所有的信纸都是楚洵最喜欢的英伦风,所有的信封上的地址栏都是空白。
137封信,137个,难过的日子——
明天,本人我的苦日子,就要开始了。从明天开始学校就要上晚课了,也就意味着我八点才能放学,大概八点半才能回到家,估计十点之前是睡不了觉的,第二天还要在五点半就起床……
~~~~~~~~~救救我吧~~~~~~~~~泪奔~~~~~~o(>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