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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章
时光的演技虽然因为经验的原因缺少一些圆润厚实,可是贵在灵气充足,再加上底子不差,在一部商业影片里当主演是完全没有问题的。而且出色的容貌,本身就占尽了便宜,看着的时候就觉得赏心悦目,谁又会过多的苛责呢?
时光扮演的角色叫井宁。在井宁一岁多的时候,一个无儿无女的孤寡老人在井边捡到的他,为他起的这个名字,寓意平静宁和。可惜井宁的命实在不好,老人不过养了他三年就急病过世了,留下的房子也被老家的亲戚瓜分,他则被当成垃圾一样的送到了福利院。
临近五岁的孩子虽然还不太记事,但是这种被人推来推去最终却被遗弃的记忆却被他牢牢的锁在心里,也成了他性格塑造上最根本的基石,也可以说,他是一颗从一开始就长歪了的树。
在孤儿院井宁认识了同样被遗弃,却明显开朗了很多的山哥。山哥的姓也读“jing”,只是他的“jing”是景色的景,是带有明亮日光的意思,就像他这个人,总是充满朝气的活着,哪怕在逆境里也有着浓浓的正义感,将小了自己两岁,被大孩子欺负的井宁保护在了身后。
可以说,景山是井宁幼小的生命里的一道救赎之光。就在他深深的恨着那些亲戚们的时候,就在他对这陌生的环境极度恐惧的时候,就在他被欺负的痛哭流泪的时候,就在他面对不可知的未来而茫然的时候,景山成为了那道照亮他人生的光束。
景山在他心里不光是保护他照顾他的大哥哥,甚至是他信赖乃至崇拜的神也不为过。
可是孤儿院注定会面临一种分离——收养。
一位归国的华侨夫妇决定收养一个孩子,在看过一圈后,他们最后确定了景山和井宁两个人,可是他们的收入只能负担一个孩子的教养,所以最终决定相处一天后再做选择。
生活在逆境中的孩子总是早慧,在确定他们会面临分离后,两个孩子在悲伤的同时,决定无论谁被收养了,都会劝新的爸爸妈妈收养对方。
他们在孤儿院的树下打钩发誓,谁失言谁是小狗。
最终归国的华侨夫妇收养了景山。他们看中了景山的懂事和善良,也发现了井宁还没有学会隐藏的戾气。
两个小伙伴在黄昏下,泪流满面的分离了。
井宁在等景山,他从岁等到八岁,他告诉自己景山是和新爸爸新妈妈不熟,所以没开口。从八岁等到九岁,他告诉自己景山一定和新爸爸和新妈妈说了,只是对方没有答应而已。从九岁到十岁,到十一岁,十二岁。井宁上初中了,他开始打架斗狠,他眼底的戾气越来越重,他忘记了景山和那个久久没有兑现的承诺。十五岁,他离开了孤儿院,混迹在大街小巷里,成为了一个生存在社会最底层的小痞子。
井宁的无牵无挂和他心底无处发泄的戾气,让他在道上混的如鱼得水,从一个小痞子变成一个有着两三人的“大哥”,从一个打手成了一个帮派的二把手,他吃喝嫖赌样样精通,他有一呼百应的兄弟,他的大哥信赖着他,他的敌人惧怕着他,道上的人最初都叫他“疯狗”,后来他上位了,就成了“疯哥”。井宁那代表了他悲惨童年和柔软纯真的名字至此被他封印在了脑海深处。
二十八岁,“疯哥”遇见了“景警官”,一个从警校毕业,又出国深造后,归国的年轻才俊,刑侦队的景山小组长。
景山并没有忘记他的童年小伙伴,只是谁都没有想到的是,他被父母领养后就出国了,直到考大学才回来。他在充满爱的环境里成长,他正直而明朗,他依旧有着浓浓的正义感和责任心。他在深造回来后,申请调到了这个城市,在和疯哥相遇前,他已经默默的寻找了很久。就算这次被紧急叫走,也是因为城市里发生了一场超大型的械斗,并且线人关于毒·品走向的线索也最终落在了那个名为“忠勇会”的黑帮上。
景山参加了这次的防暴行动,随后就接到了关于毒品案的新命令,要求他便装去“忠勇会”的几个场子秘密调查一下,算不上卧底,就是便装查案,也不用冒险,说到底就是对“忠勇会”有个基本的认识。
在那家夜总会,景山第二次和井宁遇见了。
谁都不知道,井宁天生有着近乎变态的动态捕捉能力和还算不错的记忆里,就在之前的械斗中,他记下了绝大部分警察的脸,景山自然也在其中。原本打算逗弄这个“卧底”的疯哥搂着一女人去了景山的坐位,本意是要侮辱这个警察一番的,却不其然的得知了对方的名字……景山。
景山!
他深藏在心里的记忆!他心里的朱砂痣,床前的明月光!他最不能让人触碰的逆鳞!他最恨最恨的人!
于是报复变的顺理成章,他接近景山,他从正面侧面所有一切的渠道了解景山的生平,他疯狂的嫉妒着景山的好运气,怨恨着他的背叛。他想尽了办法去侮辱景山,甚至企图迷·奸了景山的女朋友。景山越是想要找到井宁,他越是不告诉他。他编造着井宁各种凄惨的经历,告诉他井宁最后疯了死掉,笑看景山陷入浓浓自责中的失魂落魄。
景山为了安抚差点被迷·奸的女友,最终向女友求婚了,得知这个消息的井宁陷入了更加可怕的疯狂之中,他策划了一次袭击,他准备在婚礼上杀了景山的女友,可是当他向对方举起了上了膛的枪时,可偏偏却在最后一刻迟疑了。
鲜血崩飞,涌出的却是他心脏的鲜红。
视野倾倒,他看见的是景山手里的枪口。
当尘埃落定,景山得到了一封没有署名的信,那个人在信里说:山哥我真的恨你,好恨好恨,可是,我也真的想你,好想好想。
景山哭倒在了井宁的坟前。
……
这是一部充满了狗血情节的腐向剧,看起来或许说的是男人间的情谊,那份牵挂和那份仇恨都充满的血性。可是台词方面却非常的模糊,演员的眼神也会透露很多真相,甚至还有一些略显暧昧的动作戏,再加上被刻意淡化的女朋友。可以说,只要打通了那个方面关窍的人一看,就知道这两个男人是深爱着对方的。
他们之间的悲剧来自命运的捉弄,同时也来自于井宁那份从根儿上就扭曲的性格。一再的被人遗弃,让井宁对人性有了错误的认知,他乐忠于掌握并玩弄他人的命运,对命运本身就充满了嘲讽,他的报复就像是一团烈火,点燃对方的同时,也烧死了自己。
或许,在他的潜意识里就知道,这是一份无望的爱,即便他表明了身边,金盆洗手,就能够再次收获景山全部的关注了吗?不会。如今的景山有着事业,有着未婚妻,有着自己的道德底线,他们不会,也不可能再回归如初。
如果一个信徒被他的神背叛了会怎么样?他会茫然,然后扭曲,甚至化身成魔,将高高在上的神拉下神坛。
可是信徒之所以称之为信徒,正是因为神是他的全部,是他赖以生存的空气,是他生命中的白月光,所以……最后信徒迟疑了,他放过了他的神,他用自己的死亡,在神的心里扎上了一根刺。
永生永世,与你同在。
我的神。
井宁。一个悲剧的因爱而疯狂的人。
……
在井宁没有再见到景山前,他的疯狂已经初现端倪。他逞凶斗狠,醉生梦死,他活的癫癫狂狂,似乎生无可恋。
可是一个疯子怎么可能当的了“忠勇会”的二把手?
手底下怎么也是有三四百号的兄弟,一个疯疯癫癫的人根本就无法服众!
所以时光并不打算重现上一世那个有些神经病的井宁,在他理解中的井宁应该是一个冷静的疯子。他头脑清晰,做事干脆利落,就连打架都喜欢一击必胜,那双漆黑的眼压着太多情绪,所以显得又深又沉,使得整个人有着淡淡的颓废和阴沉。不过这样的人每次杀人的时候都会生出一种异样的兴奋。那种兴奋好似他生命里唯一的乐趣一般。哪怕吸·毒以及和女人上床都达不到那样的程度。直到遇见景山,挑衅,复仇,侮辱,每一样每一样都让他觉得人生亮了起来。
所以……这绝壁就是爱啊!
在开头一幕,生无可恋的井宁在对方的挑衅中突然动手了,迅雷不及掩耳的砍掉了对方的手,无动于衷的面对那汹涌的鲜血和对方杀猪般的惨叫声。在一堆惊恐的视线里,他百无聊赖的把玩着手里的军刀,而他眼却还在对方的脖子上来回的游弋。好似在那抹浓黑中涌出了一缕纯正的红色,亮晶晶就像是看到了最爱吃的美味,抑郁的气息一少而空,整个人看着精神抖擞!尤其是左侧耳朵上三颗猩红耳钉在灯光的照射下,简直就像是绽放在血海中的曼陀罗花,美艳极了!
哪怕汤薇这么大的岁数,孙子都有的人了,看着眼前时光扮演的井宁,也是看的目不转睛,收不回目光。
时光的容貌绝对是万里挑一的,聚光灯下的他更是俊朗的乃至精致,有时候甚至可以用美去形容,尤其是那双狭长的眼,只是小小的移动一丝,便变勾魂夺魄,让人一见难忘。
这样的一个妙人,有人觊觎也是理所当然。甚至对方是楼少……为什么也不觉得很诧异呢?想想楼少的身份,再想想两个人的同进同出,在这份关系里,必然有一方对另外一方有着好感的,她原本以为主动的一方应该是时光,现在才知道又不是了。
只是这人毕竟是楼少,时光被缠上,会不会有事?
汤薇有些着急,却又无计可施,干着急了一会,回过神来的时候,时光的戏已经拍完了。
汪菲首次当导演,有点紧张,而且也怕心血之作会有疏漏,所以拍完后就把时光招到身边,又重头看了一遍毛片。两人脑袋挨的很近,窃窃私语,形似亲密。
汤薇看到这幕,下意识的看了一眼楼湛,却见楼湛正看着自己,一如既往面无表情的模样,再加上穿了一套警服的原因,禁欲的气息扑面而来,汤薇的脸腾的就红了。暗自唾弃一番,迅速的在脸上挂上笑容:“楼湛,你好,我能采访你吗?不会耽误很长的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