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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101-115 101
吃完饭,我问嗡嗡愿不愿跟我回家,她照例说:"随便。"
我要说的是,嗡嗡性格的随和程度难以形容,这使她在我眼里具有一种动人的光彩,这不是一般人所具有的性情,在我所遇到的姑娘之中,嗡嗡无疑是最能随遇而安、逆来顺受的一个,她十分喜欢平庸的生活,这使得她的生活方式与那些最了不起的人物相接近,质朴而富于魅力,通过这种生活方式,她成为一只上帝赏给人类的肥羊,力争默默无闻地过符合自己身份的生活,她怡然自得地跻身于上帝的小羊圈,不哗众取宠,不投机取巧,而是踏踏实实地过着自己力所能及的生活,没有像另一些舞蹈演员一样,成为泛上生活表面的恶心陈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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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我家,我们一起看电视,聊天,然后嗡嗡说她困了,就上床睡觉,她穿着一条牛仔裤,也不怕热,马上就睡去了。她睡得如此香甜,就像在做着什么了不起的清秋大梦,使躺在她身边的我犹豫再三,终于收回了伸向她的魔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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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天,我们仍然在一起有说有笑地度过,我还写了两千字的小说,我们一起到自由市场买菜,一起在我的厨房里做饭,一起吃,还一起看电视,嗡嗡像以前一样爱看电视,她的宿舍里连电视也没有,因为她的室友没本事像别的宿舍的姑娘一样从男人手里骗来电视,所以,在我这里,能够自如地看电视,她已十分高兴,她手拿遥控器,不时换一下台,热情地参与电视剧里的人物们的喜怒哀乐,她有时笑上一声,有时提前说出一句广告词,真是说不出的高兴。
到了夜里,嗡嗡又困了,她再次毫无防备地睡去。
黑暗中,我睡在她身边,一言不发地把她的头扳过来,在她的脸上吻了一下,我感到她像一只充满汁水的大葡萄一样香甜,嗡嗡知道了,但没有反应,我伸出一条胳膊,垫在她的脑袋下面,搂着她,她也没有拒绝,我们就这样再次睡了一夜,次日中午才醒,然后又开始了老生常谈的日常生活,就像夜里什么也没发生一样。
事实上,我虽然下决心诱奸她,但在行动时却有点六神无主,我可不像罗丹那样脸皮厚,利用他不值一提的雕塑职业做借口,见面不到3分钟,就能把那双天天和泥的脏手往邓肯的**上放,两只眼睛还能炯炯有神地盯着她的眼睛看个不停,搞得这个跳现代舞的美国姑娘十分尴尬,可以想象,要是大家都知道只要雕塑搞出名就可以像罗丹那样对姑娘乱摸一气,那么,还有哪个臭流氓愿意花上几年工夫学习医学,进入肿瘤科或妇科去摸那些显然不太健康的姑娘呢?更何况病人里姑娘的比例十分之低,机会如此之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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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诱奸处*女不是我的强项,但也没叫我觉得有多难,我自信比别的诱奸者也差不到哪儿去。在现实中,几乎所有处*女都**了,这说明攻下这个堡垒没什么了不起,但这里仍有一个问题需要解决,也许有人会觉得好笑,我想把它说出来。
我时常为向姑娘动手的最后一刻感到困惑,因为动手前,出于理智,总觉得要有一句话好说,这句话对我来讲很难,如果说不好,我甚至怀疑后面的目的能否达到――这与干别的不太一样,干别的事之前,你只需把要干的事交待一下就行,但面对姑娘,即使她已同意,我认为宣布"下面,我要操你了"也不合适,为此,我趁嗡嗡出去买冰棍,打电话请教了几位朋友。
首先是远在上海的大庆,他告诉我,"我们都不小了"是句不错的话,很有效,但我认为这话存在问题,首先它对不明世事的小姑娘不合适,其次呢,那就是,它有点下流,因为我说这句话时可能已经勃起,而姑娘呢――她如果年龄很大,或是胸部很大,或是臀部很大等等,都能被我说中,但要碰到各方面都很小的姑娘呢?那我不是在撒谎么!
我接着连续请教了几位朋友,他们的答案不一,总之,那句话真是难以恰当妥贴,综合看来,似乎什么都不说比较合适,但是,即使你要做个沉默的性攻击者,也要冒着被对方阻挡的危险,我可不想厚颜无耻地把手伸出去,被别人义正辞严地挡在一边,也不想在性方面来一场遭遇战,于是,这个问题还是没有解决。
最后小春告诉我一招似乎很不错,他说他的诀窍是,在最后关头,闭上眼睛,深吸一口气,抓住姑娘的手,硬往自己裤裆里一塞,一切便完事大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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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夜,我与嗡嗡再次同床共眠,我关了灯,刚一躺下便搂住她,她没有拒绝,于是,我跟她说起了话,我现在已记不得都说了些什么,只记得她对我说,她身上很软,很好摸,"像个豆腐"。
这是我听过的惟一一句她对自己的自我表扬。
我要说,嗡嗡说得很准确,她的身体摸起来确实像个豆腐,在此之前,我从未见识过如此柔软而乖巧的身体,即使隔着衣服,我也能感受到她所讲的一切,我满腔邪念地面对一个天真无邪的姑娘,"最后一句话"该讲什么仍然不知道,小春的办法我也不想尝试,我长时间地抱着她,吻她,长时间与她一起静默无声地呆在黑暗中,最终,我把手伸向她的裤腰,她只是在最初的一刻挣扎了半秒钟,然后便抱住我,任我胡作非为,我是在她说着很疼的同时把缺德事儿干完的,事后,我们一起睡去,她睡得像没事人儿一样,第二天醒来,她还在我身边结结巴巴对我说:"昨天晚上的事儿没什么大不了的,我不是那种很在乎的人,反正总有这么一天。"
嗡嗡对我说上面一番话时还有点不好意思,似乎是她诱奸的我而不是我诱奸的她,随后的一个白天,她看起来与过去没什么区别,既不多愁善感,要求我说谎与她天长地久,也没有破罐破摔似的自认倒霉,她健康而自然,与我说话,与我一起吃饭,与我一起到外面散步,我顺手在药店给她买了一盒长效避孕药,她看也不看就塞进嘴里一片,一仰脖儿便咽了下去。晚上,她照例高高兴兴地看她的电视,我们外出吃了顿宵夜,回来后我到电脑前写作,她有点无所事事,我说你看看书吧,她晃着脑袋来到我的书架前,从里面抽出一本书看几眼,对我笑着说:"我就不是看书的料。"然后,她把书放回原来的地方,自己到外屋去看电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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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夜,嗡嗡仍与我睡在一起,我们再次乱搞,她再次说疼,但没有要求我停止,事后,她再次十分大方地说一切没关系,她甚至没有问过我是否喜欢她,也没说她是不是喜欢我,她只是说她不讨厌我,觉得跟我在一起说说笑笑还过得去,她就说了这么多,并且,在以后的日子里也没有说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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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夜,天气十分炎热,乱搞时她依旧说疼,并且说与第一次一模一样,我们汗流浃背,嗡嗡却始终与我搂在一起,我们睡了**个小时,她睡得又香又甜,我吻她,她就接受,但从不主动吻我,事实上,她根本不会接吻,也没有把接吻当成一件什么特别的事儿,她睡起觉来悄无声息,一副长眠不醒的样子,她的腰肢、手臂和双腿都十分柔软,整个身体无论你摇晃哪里,其他部位也会跟着轻轻起伏,像块肉冻一样,她**的形状煞是好看,宛如两只倒梨,就是她直起身来也不下垂,反而微微上翘,而且,一如身体上的其他部位,十分柔软,并且,加倍柔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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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的印象里,嗡嗡的全部就是柔软的代名词,连同她的心,我是说,铁石心肠的我,只要是挨着她,心中就会被一种柔情占据着,这种柔情我以前从未有过,以后我也不指望它会再来,我是说,嗡嗡的温柔令我痛苦,这种痛苦经历一次就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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嗡嗡十分敏感,善解人意的同时,还特别自然,突出的表现是,她很会找机会向我撒娇,我从未见过像她一样会撒娇的姑娘,也未见过如此流畅自然的撒娇方式,她撒娇的方式多种多样,闻所未闻,她不分场合、随时随地向我撒娇,完全把撒娇当成了一种生活方式,这使她迷人至极,当然,这都是以后的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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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上,在以后几年中,她成了我的一个挥之不去的噩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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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在噩梦之前,一切好好的。
是的,一切好好的,从那时起,从我诱奸嗡嗡成功那时起,从她像只大老鼠一样睡在我身边的那时起,从她把我那里当做家的那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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像所有家在外地的姑娘一样,穿着30块钱牛仔裤的嗡嗡愿意在工作之余有个地方属于自己,我把她带到我那里,她看来很喜欢,便把那里当做她常去的地方,起先,她还有很多地方可去,后来,她对那些地方不再好奇了,于是在下班之后,便径直来找我,她先得花10块钱打车到天桥,然后再花3块钱,坐上小公共,风尘仆仆地一直来到我的门前,她会按门铃,然后等待我开门,我开了门,她会摇摆着腰肢笑嘻嘻地进来,有时,她会美滋滋地甩开我拉她的手,紧走两步,从沙发背面纵身一跃,跳到沙发的正面,嘴里叫着:"我是赌圣嗡嗡!我来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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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来了,她总是来,一天又一天。
有时,她单独来,有时,她与菲菲一起来,还有时,她带着她的同学来。
她喜欢来,我知道她喜欢来,我的房间加上阳台只有50平米,其中的10平米是我的书房,属于我,其余的空间属于她,她在那剩下的40平米里活动,她收拾屋子,看电视,打开冰箱,找我给她买的冰淇淋,她也会站在厨房的洗碗池边,把堆积如山的碗碟通通洗净,她还会顺手把厨房擦得很明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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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记得她特别喜爱干的一件事是洗衣服。
几乎每次前来,她都用双手拎着两大包脏衣服,那是她从她的同学们手里收集来的,她用我的洗衣机为同学洗衣服,有一阵儿,我总能听到隆隆的洗衣机声,她一个星期能用掉两三袋洗衣粉。
我为她买洗衣粉,出门逛商场,即使只买一件东西,我也要记住买洗衣粉,要知道,没有洗衣粉,嗡嗡就洗不成衣服。
嗡嗡在洗衣机隆隆作响时,自己一人缩在沙发上看电视,半小时后,洗衣机发出尖叫,嗡嗡便一跃而起,走到洗衣机边,用衣架把里面的干净衣服架好,然后唱着歌,到阳台上踮起脚尖去晾,她的脚步轻盈,心情也好,第二天早晨收衣服的时候,还要用手抖一抖,用鼻子闻闻,看看衣服洗得干不干净,她把那些花花绿绿、奇形怪状的衣服重新叠好,小心地装入两个纸制手提时装袋,然后,她就回团里去练早功了。
有时,我一夜写作之后,看着她这么忙碌,就会联想到嗡嗡与她的同学一起穿着干净的衣服练早功,或是在晚上没事儿的时候,穿着干净的衣服挤在一起,像小鸟一样用四川云南话叽叽喳喳地聊天。
有时,嗡嗡一边往洗衣机里塞衣服,一边说:"看,这些猪,衣服穿得这么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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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着干净的衣服生活,晚上睡在干净的被褥里,是让嗡嗡感到高兴的一件事。
是她的一个快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