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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痛!”
向红云摸著自个儿手上的伤口,因为不习惯厨房工作,导致他双手又是烫伤又是割伤的,这会儿可是一擦葯就发疼。
“你还好吧?”曲琳琅有丝担心地看着她皱眉的表情,她一边小心翼翼地替她上葯,一边说道:“都怪我太粗心,也没问清楚你是不是会做家事,就把你送到厨房去工作。”
“没的事,是我自个儿太笨手笨脚,给大家添麻烦了。”向红云摇摇头,对于自己双手上的一堆伤口,他除了感到痛以外,有更多的是叹息。
饼去他可从来没想过,每回用膳时端上桌的菜,其实是厨房里的下人们经过一番“苦战”才做得出来的。
踏入过厨房后,向红云才知道,原来烧饭煮菜可也不简单啊!
“我已经同江伯说过,以后你就跟著采香打理房间,不用到厨房帮忙了。”曲琳琅替向红云将伤口包扎起来“不懂的事,你尽痹粕以开口问采香,有什么困难就跟我说,好吗?”
“我知道了。”向红云点点头,可听著曲琳琅说话,脑海里想的却是另一件事。
“怎么啦?”曲琳琅朝她眨眨眼“你从刚才就一直瞧着我,有什么问题吗?你尽痹篇口没关系。”
“也不算什么问题,只不过”向红云吞了吞口水,问出他进曲家以来最想问的问题:“我不懂,你为什么要成天戴著面纱?这样不是挺不舒服的吗?”
其实刚才曲琳琅在替他擦葯、包扎伤口时,他就一直盯著曲琳琅的双手,瞧她的肌肤细嫩而白皙,不时与他的手掌相碰触的地方柔软无比;倘若她的脸蛋如同她的双手这般柔美,那么她没道理像外传的那般貌丑无比才对呀!
俗话说得好,一白足以遮三丑!如果曲琳琅的皮肤如此白嫩,那她的脸蛋想必也差不到哪儿去
“这个也对,你是外地来的,所以才会没听过关于我的事情吧。”曲琳琅只是笑了笑,轻抚著面纱,神情看来有些苦涩。“我会戴著这个,当然是有我的原因”
“呃,如果是你不好开口的事情,那就请你当我没问过吧!”瞧见曲琳琅苦闷的神情,向红云忍不住心头一紧,霎时胸口像是给人狠狠地敲了一下。
他慌张地阻止道:“是我不对,没事问这些事干什么,你就当我没提过吧,曲小姐。”
“没关系的,反正你若是在这儿待久了,迟早还是会知道的,不如我先同你说清楚,也好让你了却心中的疑问。”
曲琳琅摇了摇头,轻叹了口气“其实,倘若你随便在东山镇找个人问,要他们说说东山镇最出名的人或事,他们大概都会向你提及曲家布庄与我吧!”
“我是知道曲家布庄很有名,可是小姐你跟这有什么关联吗?”向红云佯装惊讶地反问:心里则是期望曲琳琅可以亲口为他这个未婚夫解惑。
“其实,我生得其貌不扬,甚至到了人见人怕的地步。”曲琳琅一双美眸闭而复张,她轻笑道:“人们爱传颂美女,可也喜欢将丑人当茶余饭后的话题,可我又不想走在路上给人指指点点,所以干脆蒙上面纱,也省得人人见了我都避之唯恐不及。”
“这这该不是旁人太过加油添醋的吧?”
向红云试图套出曲琳琅的话,最好还能让她拿下面纱给他瞧一瞧;因为不论本人或外人再怎么传话,美与丑总是个太过主观的词汇,说不定曲琳琅生得倾国倾城,只是这东山镇的人们不懂得欣赏。
当然,向红云自是没发觉,自个儿已经从极度排斥曲家的婚约,变成想一探曲琳琅面纱下的真面目,到现在甚至有些站在曲琳琅的立场替她说话了。
“不管这是不是旁人的加油添醋,男人总是只看得见女人的面貌,却不见女人的心;就算一个女人再怎么善良、家事做得再好,只要她少了张上天赐予的美丽皮相,就算她出身再好,婚事也是乏人问津的。”
曲琳琅幽幽的应声,伸出手抚上红云的脸庞,纤长手指滑过她的额头来到脸颊,淡淡一笑。
“不过我想这事儿应该是与你无缘的,毕竟你有张漂亮的脸蛋。”
“没这回事!我”向红云忍不住握住曲琳琅的手反驳著“我这张脸才真是麻烦哪!走到哪里给人注意到哪里,一刻也不得闲,而且还成天招来一堆蚊子苍蝇,赶都赶不走!我倒希望像你一样,那么就不会有这么多问题,也不会碰上那天的登徒子”
“你不会希望长得像我的。”曲琳琅将手指盖上她的唇,柔声说道:“所以千万别这么说自己。”
“呃我不是说你长得丑,我只不过是”向红云有点慌张,因为他这么说简直是指桑骂槐,说曲琳琅是个丑女!
天哪!他的嘴巴怎么会这么笨啊!平时面对老爹和那群爱慕他的女人时,他不是都讲得挺溜的吗?
“我知道你想说什么。”曲琳琅瞧见她慌张的模样,忍不住轻笑出声“我知道的,所以你不用这么急著解释。因为,我其实也是这么想的”
“你也?”向红云一愣。
“因为生得丑也没什么不好呀!这么一来我就很容易分出谁是真心对我好,谁是为了我的脸蛋而来”曲琳琅笑道:“你是想说这个吧?”
“呃是、是啊”向红云松了口气。
虽然他本意并非如此,不过既然曲琳琅都这么解释了,那他也正好顺势推舟。
不过从曲琳琅的回答听起来,她对自己貌丑惊人一事似乎真的不怎么在意。
向红云忍不住皱了下眉头。
唉这天底下不公平的事情还真是多啊!
一堆坏脾气的干金大小姐生得貌美如花,就连他这个大男人都生了张不该有的漂亮脸蛋,可曲琳琅明明心地如此善良、又体贴入微,却
如果他向红云能够跟曲琳琅交换皮相就好了,依曲琳琅的个性,想必是不会计较他的长相
忽地,向红云突然用力地甩了甩头。
他干嘛想那么多呀?还想到换脸的主意他原本不是来一探曲琳琅真面目的吗?想这些有的没的干嘛?反正曲琳琅又跟他没关系!她只不过是他少不经事、一时冲动所许下的指腹为婚的对象罢了!
真是的!一定是曲琳琅待他这个“假姑娘”太过亲切,加上她一双白皙小手,又体贴得让人感到不可思议,还有她的声调这般温柔,才会让他脑筋一片混沌,不由得胡思乱想起来!
“红云?怎么了,你的手还痛吗?”
曲琳琅见她又是摇头又是叹气的,忍不住担心地问:“还痛的话,我去帮你找个大夫来好了。”
“没事!我不痛了,用不著找大夫的。”向红云连忙摇头,免得曲琳琅真的找来大夫。
“真的吗?”曲琳琅握住她的手,担心地左探右看“真的不痛了?”
“不呃”向红云瞪著那双握住自己双手的纤纤柔荑,滑嫩的肌肤触戚让他有些舍不得松手。
就这样,到了嘴边的“不痛”眨眼间输给了私心,让向红云的态度一百八十变地喊起疼来。
“其实还有些发疼。”
向红云心虚地瞟了毫无戒备的曲琳琅一眼,只见她不停地检查著他的伤口,看看有没有哪儿漏了擦葯或是包扎。
“看来你应该也是个千金小姐吧,瞧你的手白白净净的,没做过什么粗活的痕迹,倒是来了我家后,伤口变多了。”
曲琳琅低著头专心替红云检查伤口,倒没去注意红云死命盯著她覆面薄纱的眼神。
“嗯是、是啊,我在家里确实不做粗活”向红云心想,他可是向家的宝贝少爷,粗活这名词哪能沾得上他的身?
说真格的,他打出生到现在,双手说不定还没拿过比毛笔更重的东西哪!
“那么,你平时的兴趣是什么呢?赏花?赏蝶?还是刺绣?或是弹琴?总不会像我一样,还得不时帮著照顾家里的生意吧?”曲琳琅检查完伤口,确定没有任何问题后,又抬起头继续发问。
“我?我平时几乎都在看书、习字、画画、弹琴”向红云一心只顾著盯著曲琳琅瞧,倒没多去考虑这些答案合不合他目前的身分。
“看书、习字?”曲琳琅笑了出来“那真好,肯让女儿念书的爹娘可不多得呢!”
毕竟女子无才便是德的观念依然紧紧地烙印在每个人的心里,就连男人娶亲,也宁愿找个大字不识几个,只懂得洗衣烧饭和伺候老公的小娘子回家照顾自己,而不愿找个知书达礼的才女回家跟自个儿争论书本里的知识。
曲琳琅虽然因为家中经商,能够获得爹娘允许让她读书识字,可是爹娘对于她依然有著诸多限制,不是成天要她少念点书、多花时间学女红,便是耳提面命地叫她学著将来如何伺候丈夫,让她多少有些感叹。
“你喜欢念书?”
向红云闻言不禁微愣,他遇过的姑娘家没几个喜欢念书的,她们总喜欢窝在房里做针线活儿,经常害他连个能够一块儿谈诗共曲的红粉知已都没有;一听见曲琳琅的回答,著实让他眼睛一亮。
“嗯,虽然我爹娘不怎么喜欢让我念书,你知道的,他们总念著我学女红,将来嫁人才能够替他缝衣补鞋”曲琳琅说著又叹了口气。
她不是不爱女红,只是比起镇日学绣花,她宁愿埋首书堆里,因为句句优美又动人的诗词比起布上的花样,实在是更吸引她啊!
“没这个必要,你出嫁后,绝对没人会要你补衣补鞋的,这种琐事交给下人去做就好了。”向红云连连摇头反驳著。
想他向家可也算是大富人家,干嘛要叫少奶奶自己缝衣补鞋呀?买现成的不就好了!
只是这个念头才刚形成,下一刻向红云又想敲自己脑袋了。
真是的!他到底是为了什么才来曲家的?怎么又把曲琳琅想成是他未来的娘子呢?
这简直就像是他已经同意这桩婚事似的!
不成!绝对不成!在弄清楚那面纱底下的真面目之前,他绝不能再轻易沉沦了。
“你不用替我担心的,反正我自有办法应付;倒是你,现在手伤成这样,要你帮著采香打理房间也不妥,陪著我刺绣也不是很方便,不如”
曲琳琅的双眸一亮“趁著我爹娘近日出远门,你陪我一块儿弹弹琴、念念诗词好吗?”
以往她要念诗读书,总得趁爹娘不在,可是独自一个人欣赏好诗好文,无人可以一同讨论,令她著实有些寂寞。
可现在有了红云陪伴,她就有了朋友,而且重要的是,红云还不是那种只知道学做女红、成天闷在家中的姑娘家。
她总算有个可以谈心的对象了!
“当然好!”向红云瞧着曲琳琅开心的眸子,自然是连声应好。
毕竟对他来说,读书习字弹琴原本就是他的专长与兴趣,怎么说都比在厨房工作或打扫房间来得轻松。
包何况,他与曲琳琅的相处,著实比他在未与她相识前所猜想的情况还要来得轻松而且愉快,甚至可以说是相谈甚欢!所以这样的安排,他当然是求之不得!
再者
或许这样的密集接触,可以让他有机会得知面纱底下那份不为人知的秘密也说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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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灵得足以融化冬雪、唤醒枯木的乐音,自曲琳琅所居住的厢房中缓缓流泻而出,那柔美的曲调几乎要令每个路过的曲家下人都驻足倾听。
向红云的手指在琴弦上有如行云流水般地拨弄,他原本就是个琴棋书画样样精通的才子,所以弹起琴来也丝毫不费心神,他甚至可以边弹曲子边吟诗,同曲琳琅讨论诗中之意、词里美境。
向红云的才情令曲琳琅著迷且欣喜不已,所以只要一有机会,曲琳琅就会央求向红云弹琴吟诗给她听。
至于向红云,他自然是没有理由拒绝的,毕竟他原就是为了多接近曲琳琅才混入曲家的。
只不过,今儿个曲琳琅似乎有著心烦的事,让她一直眉头深锁,就连向红云的琴音都让她提不起劲来。
“红云,我觉得这样下去实在不是办法。”
望着窗外庭院里失去叶片覆身的光秃树干,曲琳琅突然吐出一句感叹。
秋去冬来、地上已然覆满一层初冬降下的薄雪,虽是碍不了事,却也令人倍觉寒意。
“什么不是办法?”向红云停下手,跟著走到窗边探看着“外头有什么吗?”
左瞧瞧、右看看,向红云怎么也看不出来一地枯黄与雪白交相错叠的庭院有什么好“不是办法”的。
都秋末冬初的季节了,树叶掉光光也是没办法的事情,反正庭院天天有人专职打扫,又不会落得满地秋黄,更不可能让薄雪害人滑倒,这样会造成什么问题吗?应该不会吧?
“我指的是替你找亲戚的事情。”曲琳琅抬头望着红云“原本我希望冬天来临前,可以送你到亲戚家的,偏偏一直找不到人。”
算算打从向红云到曲家住下,这中间也有半个月左右了,这期间虽然曲琳琅一直派人四处打听,希望能找到向红云的亲戚,可惜一直遍寻不著。
“原来你是担心这件事。”向红云有点心虚,因为曲琳琅根本不可能找得到他口中所提的“亲戚”那不过是他随便掰出来的人名罢了。
“红云,真是对不起,如果真的找不到你要投靠的亲戚,我会送你回家的。”曲琳琅对此一直耿耿于怀。
虽然自从有了红云的陪伴之后,她的生活比以前有著更多乐趣,平时也能够偷闲与她讨论著诗词歌赋,或是一块儿弹琴消磨时光,可是她毕竟不属于曲家,就算她再怎么与她谈得来,也不能硬将她留下啊!
“这个其实我会上东山镇找亲戚,就是因为家里除了我已经没有别人了,所以就算送我回家也是没有用的。”向红云暗暗在心里对老爹道歉,他可没有要诅咒老爹的意思,只不过情势逼人嘛!他会这么说也是不得已的!
“原来是这样,那我更应该早日替你找到亲戚,毕竟你一个姑娘家要独自生活是很不容易的。”曲琳琅握住她的手,柔声安慰道:“你放心好了,就算真的找不到你的亲戚,怎么说我们都算是朋友,所以你还是可以安心住在这里,我会向爹娘说明的。”
“谢谢你,琳琅。”向红云一方面是松了口气,一方面却又忐忑不安。
因为曲琳琅若是真的带他这个食客去见曲家二老,那他这个未婚夫假扮女人的事一定会曝光的,而下场想必定会非常凄惨。
可是他又不可能直接向曲琳琅坦白,因为这样一来,曲琳琅八成会恨他一辈子!
他虽然没打算娶曲琳琅为妻,可是和她当个琴友、诗友,两人不时弹琴吟诗,倒是挺不错的主意。
尤其自从他离开厨房,工作转为陪伴曲琳琅之后,生活著实优闲许多,平常曲琳琅只要不忙于工作,便会拉著他躲到书房习字看书;再不然就是带著他到水榭去弹琴,偶尔还会带著采香偷偷溜到市街上看看新鲜玩意儿。
也许是接触久了吧!向红云渐渐发现曲琳琅私底下与表面上的差异,外人眼里,她是个体贴又温柔的好姑娘,可私底下与他相处时,她却表现得颇为开朗,偶尔像个孩子般纯真,甚至会调皮地捉弄他。
与曲琳琅相处越久,向红云就越能理解曲家下人一致赞扬她的原因,因为她非但没有千金小姐的架子,也没有富贵人家的傲气,反倒待人亲切得很。
再者,或许是因为两人很谈得来吧!不论是诗词或曲赋,两个人的喜好一致,就连一块儿弹琴合奏,默契都比旁人来得好。
渐渐地,向红云对她的真面目也就越来越不好奇,甚至觉得那不重要了。
甚至他发现自己似乎已经习惯了,只要见到戴著面纱的曲琳琅出现在他的面前,那双清澈的黑眸以及她娇柔的声调,常常让他不由自主地心头酥麻了起来。
所以若是他说出了自己男扮女装调查她的事,而曲琳琅并不谅解,到时候他的心里应该也好过不到哪里去;毕竟损失一个这么要好的红粉知己,实在让人感到惋惜。
思及此,向红云就更不愿暴露自己的身分,而益加小心翼翼了。
只不过他原就是为了探看曲琳琅的真面目而来,倘若他没打算探出个真相,那他还需要留在这里吗?
是不是该打道回府了?
可是一回家,老爹八成会痛骂他这个不肖子一顿,然后马上把他五花大绑送入洞房!
到时候一被逼婚,那么他还没来得及对曲琳琅做出任何解释,曲琳琅就会先在洞房时认出他这个假姑娘了。
可想而知,到时候曲琳琅一定会狠狠的骂他一顿,说他不安好心眼!
不成、绝对不成!现在这种情况下,他还是先别回家比较妥当。
就算他要回去,也得等到想出个十全十美的解决方法再谈。
当然,所谓十全十美的办法,就是让他不用娶曲琳琅,却又可以同她成为知己好友。
只是好点子难寻啊!所以眼下他还是暂时冒充“红云姑娘”吧!
所幸曲家的下人们被教导得极好,从没有半个男人会对他毛手毛脚,也省去他担心因为被吃豆腐而露出马脚的问题;加上这儿的仆人们个个都有自个儿的房间,所以他也不用担心在换衣服时暴露身分。
不过他逃家这么久,想必老爹正派人到处找他吧?他最好趁著老爹没发现他之前先把曲琳琅这边的问题解决掉,然后早点回家。
“小姐”
突然,采香的声音打从房外传来,还夹杂着急促的脚步声。
采香跑得气喘吁吁,一进了房里,连休息都没有便急著开口说:“小姐,我听江伯说,好像找到红云的亲戚了!”
“什么?”
向红云和曲琳琅不约而同的进出惊叫声。
只不过曲琳琅的脸上是惊喜之情,而向红云却是一脸错愕。
怎么回事啊?他明明就只是乱掰个人名罢了还是世上当真有这种巧合?向红云心里哀号著。
“红云,真是太好了,看来你很快就可以找到你的亲戚了。”曲琳琅紧紧握住红云的手,欣喜之情满溢她发亮的瞳眸。
“是是啊,真是太好了。”向红云点头也不是、摇头也不是,心里只觉得“死定了”
“怎么了?我瞧你好像不是很高兴的样子”曲琳琅注意到红云僵硬的表情,纳闷地道:“你不想见你的亲戚吗?”
“不、不是的!我只是、只是”向红云正着急著该怎么解释,他瞧瞧曲琳琅疑惑的眼神,下意识地说:“我想到这些日子来你这么照顾我,又对我这么亲切,所以实在有些舍不得离开”
话刚说完,向红云便愣住了。
他刚才说了什么?舍不得离开?他舍不得曲琳琅?不会吧?
他一定是太过紧张导致脑袋不清醒了。
会说出这种话,一定是因为曲琳琅与他太谈得得来,而且她又真的很照顾他,所以他才会对她日久生情
哎呀!不对!什么日久生情,他跟曲琳琅只是朋友,不是情人!
向红云做了个深呼吸,在心里不知道第几次重申他初到东山镇的意图
他是来探出曲琳琅的真面目,顺道退婚的,他可不是为了跟曲琳琅培养感情而来的!
没错!就是这样!他之所以会讲出刚才那种话,只是为了要找个好借口掩饰自己的失态。
梢梢冷静一下脑袋后,向红云这才发现曲琳琅正一脸笑意地瞧着自己。
而她笑得半眯的眸子,却再一次地狠狠打击了他誓死不娶曲琳琅的信心。
“我也很舍不得你走呀,红云,毕竟我们的兴趣那么相似,少了你我也会找不到人说话,一样会寂寞的。所以有机会的话我会去找你,或者你有空的话就到我家来小住几天,你说这样好不好?”曲琳琅拉著红云的手柔声问道。
“嗯好,当然好。”
向红云反握住曲琳琅的双手,一边感受著自掌心传来的柔嫩与温热,一边连声点头,至于刚才在心里一再重申的目的,他在瞬间全忘个精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