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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要回来了、他要回来了!

    向秧秧从早上就开始心慌,到了晚上仍然睡不着,凌晨四点半,她绕着自己的床闲逛,答案尚未揭晓。

    要不要穿上小礼服等他?要不要和他赌上这场?要不要把他收纳为自己的专属男人,并附赠自己的一生?

    十天了,她心底没有草稿,好吧,用理智分析法来找答案。

    如果和他说再见

    第一,她看不见他,会很想很想他,就像这十天一样,天天诅咒电话不肯响。

    第二,没有一个把她的手艺当成珍钻佳肴的男人,她会懒得下厨,一天天荒废自己伟大的手艺。

    第三,白天工作已经太忙,根本没时间运动,要是连夜间运动都取消,她会在三十岁之前变成胖猪,被人家以女士称之。

    第四,她永远没机会穿上那袭漂亮的小礼服。

    和他结婚的话呢?

    第一,她可以光明正大使用他的钱。

    第二,她可以把他帅帅的照片放在办公室桌面,时时对人现。

    第三,她可以榨干他的体力,让别的女人只能干流口水,却永远享受不到他。

    第四,万一小孩出生,还找得到男人叫爹爹。

    第五,假如她变丑、变胖,他想要换换新鲜品味,还得捧上大把钞票,求她更改身份证。

    第六、第七、第八第一百零五,她可以去他的度假小屋,在他的艺术品上面放屁、翻滚,谁都不能批评她奢侈。

    向秧秧吐了一口长长的气。找了那么多点,她始终找不到结婚的坏处,好吧,勇敢一点,嫁了!

    做出决定,心情跟着轻松。

    她把衣柜里的小礼服拿出来,挂在立架上,把身份证和印章找出来,放在化妆台。

    就这样了,嫁给他,不会错。

    她上床,闭上眼,躺十分钟。

    开灯、下床,在首饰盒里找出一串搭配的粉色珍珠,挂在立架上,再从鞋盒里挑出一双珍珠白的高跟鞋,放在小礼服旁边。

    上下看几遍,点点头,熄灯上床。

    五分钟后,开灯,下床。

    她找出一个包包,把手机、钥匙、皮夹,连同身份证、印章一起放进去,再查看一次,很好,完美。

    熄灯,上床。

    七分钟后,开灯,下床。

    她进浴室,把牙膏牙刷摆好,沐浴乳、洗发精整理好,再到化妆台前,把化妆水、乳液、粉底霜、口红一一就使用顺序排好,再检视一遍,可以。

    熄灯,上床。

    十二分钟后,她想开灯、下床,想想,没关系,早餐妈妈会准备,不会让她饿昏在法院里。

    闭上眼睛,她告诉自己,好好睡,明天是你的重大日子。

    然后,让陶喆和蔡依林的歌声飘入她的脑袋里。

    明天你要嫁给我、明天你要嫁给我

    向秧秧是被一阵肠绞痛给吵醒的,她跑厕所、蹲在马桶上,拉到起不来。她昨天已经紧张得吃不下饭,现在还给她拉光光,还有没有力气去结婚啊?

    一大早,妈妈就起床,在她卧房外敲门。

    “秧秧,你好了没有?”

    “快好了啦。”她呻吟。

    “你决定怎样?要不要嫁给聿鑫?”

    “嫁啊,怎么不嫁?”她有气无力。

    “太好了,我去告诉你爸爸!”

    说着,于希真加快脚步下楼,把好消息传播出去。

    她进厨房准备早餐,一面唱歌、一面煎蛋,原本她很担心,三个女儿会不会因为她的关系痛恨婚姻,没想到冉冉有了好归宿,晚晚也有个方英雄在身边爱护,而最固执的秧秧也愿意和聿鑫结婚了。

    这不好了,心头上的事通通放下,这辈子,她总算尽足责任 、不负谁。

    九点钟,聿鑫到了,她开门,热热烈烈一张笑脸。

    “刚下飞机哦?先进来吃早餐吧。”

    她把女婿迎进来,热情地送上一条毛巾。

    十几个小时的飞机很折磨人,何况他还在飞机上工作,想把时间多空出一些,办理好登记、休息几天,好好陪他的新夫人。

    “嗯,秧秧”白聿鑫迟疑问。

    “她要嫁,我已经问过了。”于希真笑得嘴巴快要咧到后脑勺。

    “谢谢伯母。”

    “不对,应该改口喊妈了。”

    “嗯,妈。”他顺应准岳母的意思。

    “先吃饭,秧秧还要花一点时间化妆。”

    “没关系,我等她。”

    于是,他和向爸、向妈一起吃早饭,早饭很丰富,有柴紫米地瓜饭、葱蛋、同样红绿蔬菜,和一杯现打的香浓黄豆牙浆。

    他一面和长辈聊天说话,一面谈着未来的规划,他不介意秧秧上班工作,但不希望她太累,如果有困难的话,他愿意提供协助。

    这顿饭,他们各异了一个半钟头,便秧秧迟迟没下楼,而向妈已经上去问过好几次,每次下来,她都摇摇头。

    秧秧会不会临时变卦?心一紧,对向爸向妈打过招呼后,他亲自上楼逮人。

    敲门,里面没反应。

    再敲一次。“秧秧,是我。”

    还是没反应,不会是逃婚了吧?

    白聿鑫打开房门、进屋,看见秧秧坐在地板上,抱着她的粉红小礼服,脸压进床铺。怎么回事?

    他走到她身旁,把她抱起来、放回床上。

    她抬眼看见他,笑笑。“你可不可以调地瓜黑糖水给我喝?”

    “你又没中暑。”他失笑,摸摸她的额头。还好,没发烧。

    “可是我拉肚子拉得很惨烈。”

    “很不舒服吗?要不要看医生?”他的眉头扭了,知道她拉肚子会手软脚软,软到只能趴在他背上,连打屁都是是有气无力。

    “我不是故意的,也不是演戏,我的印章、身份证都准备好了,我想换衣服的,可是摔一跤。”她急急解释。

    “没关系。”他低对检查她的手脚,寻找有没有哪里受伤。还好,只有膝盖处有点红印子。

    “我连包包和首饰配件、鞋子都整理好了。”

    “没关系。”他亲亲她的额头。好久了,他想她,想了好久好久。

    “我把要用的化妆品都排好了。”

    “没关系。”他把棉被拉过来,盖住她。

    “那你错过今天,你就不想和我结婚了,对不对?”

    “我没这样说。”

    “可你也没表现出一脸惋惜。”

    他失笑。“我大概不会出现太过具备戏剧张力的表情。”

    对啕,他连旧情人都不骂两句,真的超孤僻。“那今天,我们”

    “我想今天结婚可能不是个好主意,你生病而我太累,找个黄道吉日吧,办一个盛大的婚礼,满足长辈们的虚荣心。”

    “嗯。”是啊,那天爸妈听到他们可能要办公证结婚,还有点小失望。

    “闭上眼睛,睡觉。”

    他下命令,她乖乖窝进他怀里。他把被子拉好,盖住两个人,圈住她,让她的气味在他胸臆间满盈。

    唉,幸福的滋味,就是心爱的女人占据在自己的胸前。

    两个小时后,向妈奇怪楼上怎么没动静,上楼一探,从未关的门里看见两个相依相偎的男女,幸福也跳上她的嘴角。

    全书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