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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一章蛤蟆OR少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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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被他这么一说,俺们几个心头的郁闷也消了不少,逐问无相僵尸他们人到哪里去了,不是说同意加入吗,可是附近这带左看右看就只有浮生和快活刀二人,其他的连个屁影都没。

    这次浮生代为解答:“无相僵尸和怨无魂先带着他们那批人去了东海,而我们在等到你们后也要马上动身,追上他们。”

    我无所谓地点点头,然后低头翻翻身上的东西道:“动身没问题,你们几个人身上有葯品没,有的交易给我几瓶,我补气补血的东西快用光了。”

    几个各自都翻了一下东西,发现葯品都为数不之,逐决定到了东海后先去拍卖场,将身上不需要的东西卖掉,然后拍些葯品回来,剩下的钱则留着做建帮基金。

    建帮是必须滴,也是正确滴,只是,我们滴钱啊钱啊,这是俺们心头永远的痛,要到啥时候才可以不用愁钱这个问题。

    带着种种疑问,我们再次飞向了东海,在又飞了一天之后,我猛然想起老妈交待的任务,心中暗道不好,在蜀山玩的忘了时间,也不知是不是过了时间。

    调出现实里的时间看后,我的脸白了小半,石洞所乘坐的飞机是两点三十分到,而现如今已经是四点钟了,还要除去前往机场的时间,估计等我到起码要五点了,也不知他还会不会在机场等我,万一要是把他给丢了,我估计怎么着也得自杀谢罪了,说不定老妈还会先把我折磨几天,尝遍满清十大酷刑,然后才让我死,呜,真要那样我还不如自己切腹来的干脆些

    我赶紧下了蜀山,然后拿着钱包以百米冲刺的速度奔出小区,等了二十分钟终于坐上了一辆高速磁悬浮出租车,原本我是打算坐公共磁悬浮车的,但是在已经迟到的情况下,不得不改坐更为快速的出租车了。

    坐在出租车中,我为我的钱包默哀了三分钟可爱的钱钱,我永远记得你们,请你们快点从出租车司机的钱包中飞回来吧!

    念叨着这句话,出租车将我送到了机场,下车时,我看了一下手表,正好五点整,虽说出租车只用了四十分钟就从我家小区开到了机场,但是前面让我足足等了二十分钟,所以实际上和坐公车到机场的时间是一样的,我晕-_-

    我在深切反省自己的浪费行径后,冲进了飘扬星际机场的国内到达厅,飘扬机场是本省最大的一个机场,所以航班众多,连带着旅客也众多,俺在人群中间跟个小耗子一样挤来挤去,可愣是没发现有石洞人影,难道他真的丢了?

    希望飞机延误没有到啊,带着这个幻想,俺问了客服小姐,最后得到一个非常受打击的回答:mu774次超音速航班于两点二十八分降落在飘扬星际机场!

    冷汗在我脸上流成两行,这要是接不到石洞,我回去拿什么跟老妈交待,如果让她知道我是因为玩蜀山所以才把石洞弄丢的话,那她一定不会放过我的,呜难道我只能离家出走,做一个流浪的蛤蟆,呃,不对,是流浪的少女!

    呜我不要啊我不要!

    当下我恨不得趴在地板上哭嚎,不过这里人太多,俺要敢那样做,估计明天就上报纸头条了,俺脸皮还没厚到那程度,所以只在心里想想。

    俺如游魂孤鬼一样在机场里晃荡,犹豫着要不要去报警,不过好像说要失踪超过二十四小时才可以立案,俺现在去了等于白去。

    石洞啊石洞,你在哪里啊,只要你现在出现在姐姐面前,姐姐保证以后一定会对你好滴,一定会用花一样的笑脸来迎接你滴,求你出现在吧!

    我合着双手对老天做祈求状,引来旁人同情的目光,他们都在心里说:造孽哦,年轻轻轻地就疯了,唉!

    俺可没心思管别人在想什么,只诚心诚意求着老天爷,哪想我连以后不吃肉的誓言都许下了,它就是不肯让我实现要求。

    ***,难道它还要我许下更阴毒的誓言,譬如说以后找不到男人嫁之类的,又或者它已经知道俺是个拿誓言当饭吃的人了,所以对俺置之不理!

    我靠,啥时候老天也学得这么精明了,还给不给人活路了。

    我如今的情况就是上天无路,入地无门,算了,俺还是早点回家吧,趁老妈还没回来,把值钱的东西卷卷,然后远走他乡,做一个永远流浪的少女。

    俺委靡不振的拖着脚朝机场门口走去,随着俺滴脚步,耳边有个声音开始郁闷俺了。

    “四米又三十公分”、“四米又七十公分”、“五米又三公分”

    此类声音不绝于耳,直到俺忍无可忍,不顾淑女形象,跳起来大吼:“谁啊,像只苍蝇一样在耳边嗡嗡个不停,不知道老娘心情不好啊,信不信老娘拔光你的头发,然后再把你身上的汗毛也拔光了!”

    如此有气势的一番话,把整个到达厅的人都给震了个五雷轰顶,一个个如被施了定身咒一样,停在原地,张着嘴巴看我,就如在看西施一样。

    这个时候,俺很臭屁地撩撩头发,张嘴来了一句:“看什么看,没看过美女骂人啊。”

    回应俺的是此起彼伏的呕吐声,不光乘客,就连刚下地的空乘也吐上了,不过有一个人没有吐,本来俺是不可能发现他的,但是在别人都弯腰的时候,某人还笔直的坐着,那想不注意都难。

    当俺的目光落在他身上后,马上由不屑转为诧异,然后转为不敢相信,最后定格在欣喜若狂的程度上。

    此人虽面貌帅气,但五官过于冷峻不够温柔,并不是俺喜欢的那一类型,更不用说让俺犯花痴了,之所以会如此,实在是因为这张脸可以将我从流浪少女的边缘拉回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