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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二少立刻欢欢乐乐带着媳妇儿,怀里抱着儿子,过悠哉悠哉的日子去了。
因为带着孩子的缘故,有些场所就不方便去了,例如酒吧,叶二少思前想后,还是带着媳妇儿和儿砸去吃肯德基了。
“媳妇儿,最近拍戏累不累?”叶二少十分体贴的给自家媳妇儿拉开座位,擦了擦。
“还好,虽然很多打戏,但是不算特别累,承修说他要赶在那个剧组上映的时候上映,跟他抢票房给我出气。”提起这件事来,步千岚就忍不住笑了,很多时候陆承修就是小孩子脾气,例如这次,非要给她出气,累死累活的也要赶着和人家一起上映。
“上次想踩着你脑袋上位的那个剧组?”叶二少没好意思说他所谓的‘未婚妻’在的那个剧组,就委婉的道。
“对,承修说,要把他们挤兑回老家。”步千岚笑道:“真是小孩子脾气。”
叶二少有一些吃醋,维护自家媳妇儿这种事,应该他来做才对!让陆承修抢先,一点都不开心!
“媳妇儿你放心,绝对让他们的电影卖都卖不出去!”叶二少恶狠狠的道,敢欺负他媳妇儿,长了几个脑袋?
“行了,赶紧吃东西吧。”步千岚塞了薯条到叶二少嘴里,然后抱过了小包子,小包子挚爱番茄酱,平时吃什么,都非得要蘸番茄酱,不给他蘸,就闹小脾气,总之十分的熊孩子。
叶二少又不开心了,他本来是想跟媳妇儿约个会,搞搞小浪漫什么的,没想到横插进一个小包子来,虽然是他儿子,但是这灯泡有些亮啊。
瓦数很高的小包子还很没有自觉,小屁股在步千岚怀里左扭扭右扭扭,一会儿指这个,一会儿要哪个。
一点!都没有!约会的!浪漫感觉!不开心!
“我儿子怎么瘦了?是不是你没好好照顾他?”步千岚心疼的捏捏小包子的胖脸,大概女人都是这个样子的,看到很长时间见不到的儿子女儿都会觉得他们瘦了,哪怕某只小包子脸蛋上的肉都一抓一大把了。
叶二少整个人都不好了,有了儿子,媳妇儿就忘了他这个丈夫了!怎么不看看他瘦了没?怎么不问问他一天吃多少?
叶二少忍不住就把自己的心声问了出来,然后换来了步千岚一个白眼:“你一个二十多快三十了的大男人,还得我监督着才吃饭?”
叶二少立刻抓住了重点:“你嫌弃我老了!”
“没有……”步千岚嘴角一抽:“你从哪里听出我嫌弃你老了?”
“你说我二十多快三十了!不是嫌弃是什么!”叶二少十分的委屈,他明明还是一枝花!
步千岚嘴角抽了三百六十五度,最后叹息道:“我错了,快吃东西,一会儿跟你去逛街,给儿子买点衣服吃的,也给你买点。”
被扯开了话题的叶二少也没再追究,拿了烤玉米出来恶狠狠的啃,一家三口吃饱以后,就逛街去了。
结婚以前,步千岚并不喜欢逛街,每年逛街的次数一只手就可以数的过来,要不是叶二少拖着她出去,她逛街的次数可能连那一只手都没有。
但是有了宝宝以后,她就像被激发了逛街这个天赋,而且点满了属性点,一逛街就必定会买一大堆衣服什么的。
有她的,儿子的,叶灏的,未来闺女的。
总之琳琅满目。
跟步千岚平时的人设,完全就不一样了,所以每次逛街,叶二少都必然要提一堆东西。
这次也不例外,步千岚买了一大堆,各种乱七八糟的,塞给叶灏提着,自己抱着小包子开始逛街。
叶二少是豁出去了舍命陪君子,最后临了了,他都快被步千岚买的东西给埋了。
所有东西都提到了陆承修为剧组包的酒店,步千岚的房间很宽敞,可以放很多,于是步千岚就把一堆东西都放在地板上,然后开始挑:“这个是给小包子的,这个是给狗腿子的,这个是给安妮的,这个是给未来闺女的,还有这个,给你的。”
叶二少都觉得,有时候他实在是太高收买了,一点东西就把他哄的十分欢气。
分类整理好了东西,一家三口就凑在一起温馨的看电视,看的还是琳琅传,琳琅传播出以后,上到还存有武侠梦的中年人,下到小孩子,都非常的喜欢,收视率飙升的让人觉得,那是伪造的。
叶二少就特别喜欢和媳妇儿一起看她演过的角色,还特别喜欢评头论足的,然后一边看一边陪步千岚看粉丝们的反馈。
播出了那么久,马上就是大结局了,也是叶二少全场唯一出现过的地方,这也是他特地选在今天来看步千岚的原因之一。
电视里,一身普通读书人衣服的叶灏背着步千岚,从山里往小村子离走,有血顺着步千岚的指尖缓缓的往下滴。
他救了她,她却失忆了,不记得自己是谁,不记得为什么出现在崖底,只是第一次见他,就对他特别的有好感。
她曾经想,是不是因为他救了她,她才对他不一样?
可是仔细想想,就算救她的人不是他,她也会这样吧。
大概这就是一见钟情,再见倾心。
她连自己的名字都不记得了,男人是读书人,习得一些字,他说:你以后就叫琳琅好了,是美玉的意思。
他说:琳琅,虽然你不记得过去了,但是你可愿意嫁给我?虽然我是一个穷书生,给不了你荣华富贵,但是我能给你一生不变的爱,和相濡以沫,一生一世一双人。
她把自己的手交到他的手里,说:好。
从此她是他的妻,拜过了天地高堂,入了洞房,后来还有人三番五次的到附近寻人,渐渐的,找不到要寻的人,那些人也就不来了。
琳琅和普通的妇人一样,学女工,还学着画画,和他琴瑟和鸣,一辈子,他们也没有走出过这个山村。
有人劝她的相公考取功名,也能让琳琅过的更好一些,可是她的相公拒绝了,他们男耕女织,还生了两个孩子,大的取名叶白,小的连叶雨。
再后来过了很多年,琳琅已经老了,她喜欢坐在藤椅上,跟头发花白的他聊很多年以前的事。
男人看着夕阳问她:“你后悔吗?”
琳琅眼里都是泪花,她说:我不后悔,我是琳琅。
就算记起了曾经的一切,她也愿意陪这个男人终老山林,就像这个男人明明有些一腔才华,也甘愿为她埋没荒野。
他们过很平淡的小日子,没有血雨腥风,没有刀光剑影,也没有锦缎珍馐,可是这是琳琅一辈子,最大的愿望。
“等死了,就让他们把我们埋在一起,我一辈子啊,都不想和你分开,下辈子也是。”男人老不羞的说着情话,琳琅只是悄悄的握住了他的手:“好。”
这是琳琅的结局,清淡而快乐,没有任何的遗憾。
而温雅的结局,是方雅言亲手写的,他这样写,醒悟过来的温雅利用魔教残余的势力,将前来围剿卫琳琅的正道屠杀一空,然后他遣散了所有魔教教众,守着空荡荡的魔教,偶尔去后山,远远的看着过的很好的卫琳琅,直到老去。
这大概是方雅言在弥补他心里的遗憾,就像他想做的一样,杀掉所有害过步千岚的人,然后看着她和叶灏过的美满,就足够了。
这个结局一出来,很多人觉得无法接受,尤其是男粉丝,他们觉得卫琳琅就该叱咤江湖,做她快意恩仇的魔教教主,杀光那些所谓大侠报仇雪恨,而不是缩在山林里,和一个男人平淡的过一辈子。
可是更多的妹子因为这个结局哭的一塌糊涂,抽抽噎噎的跑到步千岚的微博底下写评论。
有妹子这样写道:
跟我哥哥一起看完的结局,哥哥在抱怨,说这个结局太憋屈,卫琳琅难道不应该在伤好以后杀回去,把那些明里侠义暗里男盗女娼的所谓大侠都杀了,然后真的喜欢书生的话,也可以接他去魔教,两个人一起过潇洒的日子不好吗?
可是我觉得这个结局是最好的,琳琅太累了,她从一开始,就是被逼着站在生死边缘,接受血雨腥风,而她想要的,不过是幼时同母亲对话里说的那样,我要一个我爱的,也爱我的丈夫,一日三餐粗茶淡饭,平静喜乐一辈子就好。
她想要的,都得到了,这是最圆满的结局!
只是好心疼温雅,他的人生就是一个骗局,从开始给自己的青梅复仇,就走进了陷阱,到最后,他要杀的人,是自己的爱人,痛苦了一辈子,也孤独了一辈子,每每看到温雅悄悄的去看琳琅,却只敢远远的看着的时候,我就心疼的不得了。
不过温雅也是满足了的吧?他爱的人没有死,还得到了幸福,那么就算他过的再苦,也是满足的。
我只能说,教主你赢了,真的,你写的这个剧本让我再也看不进去其他武侠剧了!但凡言情剧就看不进去了!好悲伤……
最后我要嘱咐琳琅和温雅,你们都要过的快乐!
这个评论,被火速点赞,顶到了最上面,因为百分之九十的妹子表示,这个评论说出了她们的心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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