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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24章 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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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色昏暗下来,村子里不像是城里,即便是到了夜里,也依旧是灯火通明的。

    此时的村子,只隐约有附近的几户人家是亮着光的,其他的地方则都是昏暗一片的。

    沈玉柔走在前面,她的步速不快,因为这边路不好走不说,还看不清路。

    而张明远则缓步跟在她身后,如闲庭散步一般,他是军人,从十六岁参军因为身体素质极好,所以直接被录入到特种兵部队里面,进行的军事训练,十几年来,都是在最危险的地方蹚着,所以这种乡间小路对于他来说,完全不算什么。

    张明远看着前方不远处纤细的身影,不由得想起来以往的回忆来。

    他比沈玉柔大六岁,沈玉柔出生的时候,他已经到了记事的年纪,沈玉柔从小就长得特别的娇小玲珑,各自小小的,手也小小的,整个人都小巧的不行。

    就算是在同龄的女孩儿之中,沈玉柔都是最小最可爱的那一个,她性子软不怎么爱说话,但是手上做活的时候却很是利索。

    他一直都喜欢带着她玩,听到她软软的叫他“明远哥哥”,他就恨不得摘月亮送给她。

    等到他十六岁的时候,沈玉柔才十一岁,性子越发沉默起来,听到他不上学要去当兵的消息,整个人僵硬在那儿,好一会儿才缓过神来。

    她没有哭,甚至村里其他的几个爱慕他的姑娘哭了,但是沈玉柔也没有哭,只在他走的时候,给他准备了个书包,书包里放着一些玩意和吃的,当时他就想:等他赚钱了能耐了,就回来娶她。

    去了部队之后,人真的不能把自己当人,你得把自己当成畜生,才能从那些艰苦的训练项目里面活过来。

    最初的时候也苦,是不同于做农活的辛苦,即便是他也觉得很难熬,好在跟他一个队伍的,都是村子里选□□的人才,在这方面都忍了下来。

    在特种兵部队待了几年,整个人进行的封闭式训练,他没回过家,闲暇的时间都拿来念书了,他爹给他写了信,虽然不是他爹亲手写的,而是村子里的学生代劳的,说的就是沈家闺女学习多好多好。

    他当时就觉得,当兵了也不能不学习。

    其实在部队里多得是能人,他见的太多了。

    就说他的顶头上司,训练的时候从来没有说过一声苦,告过一声累,每天都在埋头训练,到了晚上还要学习到大半晚上。

    人家不是村子里出来的穷人,人家爹是煤矿厂老板,家里的钱少说也上亿,是真正的富二代。

    但是,他的那位上司就是以富二代的身子,在军中熬出来了,十八岁就成为了最年轻的外交官,跟着部队一起去了越南,越南话说的十分顺溜。

    到了二十三岁的时候,官职已经很高,因为腿脚受伤才从前线退了下来,到了后方在休假的时候请了几个辅导老师,从初中的书本开始教起,一直教到了大学,也就用了一年多的时间,然后当年就考上了本地的名牌大学研究生,人家的文凭只有高中水准,但是就是考上了研究生。

    一年半研究生毕业考上博士,三年博士毕业,六篇论文全部是a级等级,在学校成为了一个风云神话。

    他当时就觉得备受鼓舞,从此也跟着上学学习,他的脑子不笨,花了两年考上了研究生,因为任务繁重,学习的时间不多,所以用了三年才写完了研究生论文。

    他没打算考博士,就跟着上司一起赚点小钱,在闲暇的时候跑业务,几年下来再全国的几个大城市都买了房,身上的存款少说也有几百万,等到这个时候,他才有了底气,敢来娶他心中的女人,即便是她生了孩子,他也要她,只要有心,没有什么是办不成的。

    张明远给自己鼓劲,其实心底还是没有底,不然也不会这么鼓励自己。

    沈玉柔不知道在什么时候已经停下了脚步,她就站在小溪边上,这里没有外人,村子里的人都在过节,而因为小溪溪水清澈,波光粼粼的,所以这里的环境还算是亮堂。

    张明远站在她身后不远处,抿了抿嘴唇,还是不知道说什么好。

    沈玉柔转过头来看着他,说道:“张明远……”她实在是不太习惯叫他哥哥,便直呼了他的名字。

    她顿了顿,继续说道:“对不起,我还是那句老话,我暂时没有结婚的打算,我现在也有能力赚钱养活自己,养活我这个家,所以结婚找老公就完全没有必要了。”

    张明远闻言,总觉的她说话有些可笑,她把生命之中的另外一半想成什么了?难道是专门给钱花的取款机?

    张明远笑了笑,道:“我不是你的取款机,就像是你说的,你现在能养活你自己,但是这和你结婚并没有任何的冲突,结婚是为了给自己找个伴,你难道想这就样一辈子没有个伴,让豆豆一辈子都没有爸爸?”

    沈玉柔抿唇,道:“说老实话,我不喜欢你,我喜欢别人了,我打算等豆豆大一些,就去追求我喜欢的那个人,所以,很抱歉我不能跟你在一起。”

    张明远感觉到了会心一击,他喉咙有些干涩,语速缓慢的说道:“也就是说,我完全没有任何的机会了?”

    沈玉柔当断则断,不带丝毫犹豫,毫不拖泥带水的说道:“是的,我不会嫁给你的,这辈子都不会了。”

    张明远在原地磨了磨鞋子,他低下头,突然问道:“能跟我说一下,你喜欢的那个人,是什么人,他比我强在哪儿吗?”

    死磨硬泡不是他的风格,但是在爱情和婚姻上,不死磨硬泡的人,要么是运气好的,要么是单身一辈子的,所以在这种事情面前,由不得他不干脆不利落,反正一辈子也就一次,脸面扔了老婆来了就行,就算是最后不成了,也能给自己暗恋她这么多年一个交代了。

    沈玉柔之前说的话当然是为了应付他的,她捏紧拳头想了想,脑海之中突然就出现了纪三爷的身影,不知怎么的,她脸就有些热了起来。

    沈玉柔觉得,反正纪三爷人也不在这,她就是借用一下他做回好事儿,也没什么。

    于是,她开口说话,声音轻柔,道:“我喜欢我现在的那位老板,他对我很好,不仅给我安排了新的工作,还给了我很多的工资,解了我的燃眉之急,最重要的是,纪三爷英俊倜傥,为人温柔可亲,是我喜欢的类型,所以……对不起,我不能和你在一起,张明远,你人很好,是真的好,只是我们还是不合适,”而且你来晚了,真正的沈玉柔已经死了。

    沈玉柔说完之后,张明远便僵硬的点了点头,他张了张嘴后,无奈的挠了挠头,他是个大男人,也没什么输不起的。

    他说道:“我知道了,回去吧,今天中秋,总不能站在这儿喂蚊子吧。”

    沈玉柔不好意思的笑了笑,说道:“你想通了?”

    张明远应了一声,耸耸肩说道:“你都这么说了,我除了祝福你之外,还能说什么呢,这件事就到此为止,我会回去跟我爹还有沈叔叔说清楚的,你那边也抓紧点,别让沈叔叔操心了,你喜欢的那个老板,如果真的对你好的话,而且对你也是真心的话,你就别僵着,早点去跟人家表白,起码有个准信。呃……做不成夫妻还能做朋友,我也是看着你长大的,从今往后就把你当亲妹子看待了,你……你好好地。”

    说着,他便转过身去,在心底幽幽的叹了一口气,道:“回去吧。”

    沈玉柔见他情绪不好,便说道:“我在这边逛一会儿,刚吃多了走一会儿消消食,你先回去吧,我待会儿就回去。”

    张明远闻言,似乎是点了点头,随即便大步离开了。

    虽然他之前说的畅快,但是心底到底还是不忍心的,谁能想到事情会演变成现在这种样子呢,他当初回来的时候还是斗志满满的呢。

    但是沈玉柔说的那些话,他能感觉出她语气之中的情义和真挚,他一个大老爷们总不能扒着人家姑娘不放,虽然说有时候男人就该勇敢进击,但是人家已经有了喜欢的人,而且话都说道了这个份上,再纠缠下去就不是痴心而是添乱了。

    张明远一脸落魄的回去了,他也绕了点路,打算先吹吹冷风降降温再说。

    而沈玉柔则坐在了小溪边上的石头上。

    溪水不大,但是却将整个村子的种地供水都提供了,沈玉柔捡起石头扔出去,心中有些烦乱。

    而就在这个时候,身后却靠近过来了一个人,沈玉柔还以为是张明远去而复返了,但是当她转过身看过去的时候,却看到了穿着一身休闲服,英俊不凡,眉眼含笑的男子。

    他就这么站在她身后,缓慢的蹲下了身子,与她对视,双眸勾起了代笑的弧度,说道:“玉柔,你之前说什么?再对着你的老板当面说一次。”

    “……”沈玉柔整个人都愣在了那儿,磕磕巴巴难以置信的说道:“纪……纪三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