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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章争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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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东方之鹰中,刘德华做了一个大胆的尝试,就是所有对白都是以英语完成。固然,一方面是因为外国佬大多不懂汉语,更主要的是,这样的影片对西方观众对剧情的欣赏毫无影响,有利于沈信树立自己的形象。英语是国际通行语言,英语国家也都是大市场,这种尝试并非不可行。

    对有着五千年悠久文化的中国来说,这是一种悲哀,但也只有这样,也才能最快地将沈信的形象推到西方,才能形成对抗好莱坞的势力。只有沈信的形象深入人心,才能借他的影响力宣传扩大中国电影乃至中国的影响。或许刘德华的想法是错的,但他这样想了,也就这样做了,凭着一颗热爱电影,热爱中国电影的拳拳之心。

    正是因为对沈信有这么大的期望,所以在沈信的演唱会后,刘德华才会那么担心他误入歧途。沈信一句要做就做最好,深深打动了刘德华的心,从此对沈信更有信心。看过样片之后,刘德华对沈信的表现非常满意,他不仅在说,而且在做。刘德华忽然觉得,自己为沈信做的一切,都是值得的。

    抛开顾虑,展望前程,刘德华踌躇满志,想得很远,远到无法捉摸,但梦想是如此之美,令他沉醉。

    刘德华的这些想法,一时也只埋在心里,并没有对沈信说。沈信一开始担心刘德华有什么难题,后来见刘德华恢复常态,也就不再想这件事,只是一心投入到电影的配乐工作上了。由于整部电影的场景基本上都是在南美,而且沈信也不经意间将对南美音乐的感悟表现在片子中了,所以理所当然,配乐的风格是以桑巴舞曲和探戈舞曲的风格为主。

    这一来,沈信这段时间对南美音乐研究的成果就表现出来了。电影的场景他已经很熟悉,很容易就在脑中回忆了一遍,接下来的配乐就象火山喷发,灵感强烈得无以复加,沈信这项工作几乎是一气呵成。

    这完全归功于沈信超强的学习能力,经过拍摄期间的学习,他听过的南美音乐的数量很是惊人,而且随时都可以自动重现,这些都是常人所难以达到的。另外,他对音乐的天赋也是常人难及,凭着初接触到南美音乐的新鲜感,他很快就掌握到了南美音乐的精髓,并且能够自己进行创作了。

    因为沈信几乎不需要休息,可以全天候工作,工作效率更是常人百倍,他最需要的其实是灵感。只要灵感一到,他一夜间作出一部交响乐也没有问题。

    配乐结束,沈信先自己欣赏了一遍,心中很是满意。不过,灵感似乎还没有得到完全发挥,他又趁兴创作了一首歌曲。回想着巴西狂欢节当日的种种情形,以及与苏戏剧化的遭遇,几乎不用他想,旋律已经自己涌流出来。

    沈信意犹未尽,自己又填了首词。自从踏如娱乐圈,他就再没有自己作词了,所有词作都是由完成来做。这主要是因为沈信受先秦两汉文化的影响,词作过于古典化,不适合现代流行歌曲的风格。沈信试过用现代语言创作,但做出来的词浑然没有味道,后来也就干脆全交给完成了。反正完成在作词方面很有一套,功底相当深厚。

    但这一次,沈信实在是按捺不住心中的创作激情,忍不住自己又来了一首。乐曲旋律自然是桑巴舞曲的风格,但沈信写完歌词之后,却觉得自己的词和乐曲完全不搭调,不由摇头苦笑,看来自己作词,实在是不行啊。不管了,沈信对自己说,还是让完成去头疼吧,这家伙,前一段还颇幸灾乐祸地问,为什么最近没有新作问世,让他却头疼也好。这样想着,沈信不无恶意地笑了。

    正是在这样的情况下,所有相关的后续工作中,沈信的配乐是最先完成的,其效率和效果又引起诺曼的一阵惊叹,不得不再次调整他对沈信的看法。

    在此之前,诺曼自然听说过沈信在歌坛也是很有成绩的,但中国流行歌坛对西方人来说近乎没有印象,他也不如何把沈信的歌手和作曲者的身份开在眼里。

    南美音乐在西方颇有市场,诺曼对这种风格也是很有欣赏水准。听过配乐之后,他完全被震惊了,

    那种对南美音乐灵魂的把握已经让他无法置信,一个中国人怎么可能作出这么正宗的南美风格的音乐?而且还不止此,在与影片场景情节的吻合上也是天衣无缝,达到了乐中有景的境界,在节奏上的把握也是恰到好处,张驰有度,实在是配乐中的典范作品。诺曼完全可以想象得到,最后完成的影片中,配乐是绝对关键的一个因素,沈信的配乐既完美地衬托了电影,却一点也不会喧宾夺主,这就是配乐的作用,但只有沈信才做到这么完美。

    这时在诺曼心目中,沈信简直就是演艺之神在世,这一点,倒和方令强的观点近似了。

    “中国人,实在是太神秘了。”诺曼最后不得不得出这样的结论。而在沈信的刺激下,诺曼已经很高涨的热情再次得到提升,对所有的工作都要求起精益求精。他现在这样的劲头,在他来之前应该是怎么也想不到吧?当时他只想捞上一笔,然后拍屁股走人,最后再忘掉这部注定没有前途的影片。

    而经过沈信的一系列表现,诺曼现在态度大改,一再声称,他一回到美国,就要强烈地向自己的同行们介绍这部电影和男主角沈信。这样说的时候,诺曼一脸的骄傲,已经当足沈信是他的得意弟子,东方之鹰也成了他最得意的精品电影。沈信给他留下的印象实在是太深刻了,傲慢的美国老头终于低下高傲的头,变得谦虚起来。

    在诺曼的严格要求下,最先受到冲击的是刘德华新成立不久的动画小组。原先看过动画小组的作品,诺曼还敷衍似地盛赞不错,这时却一改原先的评价,直斥为不堪入目。按诺曼原先的想法,动画特效嘛,中国人是不行了,差不多看得过去就行了。但听过沈信的配乐,再联想到沈信在电影中的完美演艺,他实在是不能容忍这么差的动画效果来配合。

    诺曼前后天壤有别的态度,看在动画小组成员的眼里,其委屈可想而知。

    平心而论,动画的效果算不错了,但要和世界一流水准相比,差距也是很明显的。不过也要考虑到现实因素,首先设备条件有限,其次中国本土在这方面本来就水平不高,这帮年轻人已经是其中的佼佼者了,但斗志雄心有余,经验和水平却有所欠缺,虽然没有达到一流水准,但他们也确实尽力了。

    而这时的诺曼,却是用好莱坞的标准来衡量他们的作品,自然没有多高评价。和所有从事艺术工作的人一样,一旦牵扯到自己作品的质量,诺曼就变得不讲理起来,他根本不听动画小组的解释,只是强烈要求动画小组改进自己的动画。

    动画小组的成员,一开始由于自己的作品实在是不够一流,还很心虚,只是委婉地解释实际原因。但在诺曼一再拒绝听任何理由之后,也不由心头火起,双方的言辞逐渐过激。

    本来动画小组的成员也都懂英语,但一旦激动起来,还是用汉语来得畅快。一个动画小组的代表用粤语酣畅淋漓地驳斥了诺曼一番,这才对沈信说道:“阿信,你翻译给他听。”

    诺曼这时已被对方的滔滔不绝唬得一愣一愣的,可是听不懂,也是欲驳无从。沈信苦笑着把动画小组的意思转达,虽尽可能把话说得婉转,但诺曼听完还是大发其火,指责动画小组的工作态度不端正,乱找理由,就是不想办法把工作做好。

    这样的指责动画小组怎么能接受呢?于是更激烈的言辞也出来了。

    沈信竭力劝解着双方,还是无法避免现场的火葯味越来越浓。

    (第三十二章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