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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夜,注定是无眠的。
薄荷下班后回到小阁楼,一进屋就立即扑到小书桌前继续工作,小台灯晕出一片微黄的光芒,安静的房间里不时传出电脑运转与纸张翻动的声音。
“妈妈,我帮你煮了宵夜。”安安敲了下虚掩着的房门,然后轻轻走入。
薄荷闻声抬头,转身看向儿子手里的米粥,这才惊觉自己竟然肚子真的好饿。
今天下班后她就直接回了家,骗安安说在工作的地方已经吃过了,然后就一头埋进文案里,看看时间,已经10点多了,她十几个小时没吃过东西了!
“谢谢安安。”她微笑着接过香喷喷的米粥。
唔,光是看着就很有食欲!
“妈妈,还有小咸菜。”安安又端过一个小碟。
小黄瓜腌制后切碎,再放上肉丁,一起炒熟后,别有一番滋味。
薄荷又感动又心酸,这小咸菜是吴艺楠的发明,安安去她家吃过一次,觉得不错就学了回来,回家后自己做,一次就成功了,着实让她羡慕了一把,但她也更惭愧了,儿子这么能干,都是因为她太不能干了。
“安安,时间不早了,你快早点去睡。”她心疼儿子。
“我还不困。妈妈你呢?今晚要加班到很晚吗?”安安伸头看了看她桌上的文案。
薄荷喝了口粥,眼睛却还是盯着文案“嗯,这份文件急着用,明天一早必须要翻译出来。”
“妈妈,吃饭的时候不能三心二意。”安安对她边吃边工作的行为表示不满,并直接将她的文案给没收掉。
“安安”
他毫不妥协。
“好吧好吧,我吃完再看。”在这个家里,她真是一点“地位”也没有,什么都要被儿子管着。
不过,她却觉得这样被管着,好幸福!
薄荷低头继续吃东西,安安则随手翻看她的文案,扫了几眼后,忽然觉得有些奇怪“妈妈,这个文案你几天前不是已经翻译过了吗?”
他的记性还真是好,简直是过目不忘!
薄荷暗暗叹息,挤出一抹尴尬的笑容“领导说还需要再翻一份德语的。”
“是故意为难你吧?”安安一语即中。
“没有。”薄荷不想对儿子说那些烦恼的事,只轻描淡写地说道“反正妈妈德语也很好,很快就能翻完了。”
她安慰着儿子,可其实,她拼了这么长时间,进展也才到三分之一,距离明天早上上班,只剩下十个小时不到的时间了,她除非有三头六臂,才能完成任务。
可是,她真的不想认输,不想被他看不起,不想被他冷嘲热讽,所以,她不拼到最后一刻,决不放弃!
薄荷暗暗用力,不自觉地握住手中的筷子,咬牙切齿。
安安睨了她一眼,没说话,任由母亲径自遨游在自己的太空里。
片刻之后,薄荷忽地回神,发觉自己的粥已经凉了,而安安正坐在她的床头与那份文案拼搏。
“安安,你在做什么?”
“帮你。”他头也不抬,径自拿着一支笔在纸上写写画画。
薄荷顿时倒抽一口冷气,帮她?帮她翻译?
“安安,这个不行,这是妈妈的工作”
“妈妈不也曾经帮我写过作业吗?”安安提出“礼尚往来”的意见。
薄荷忍不住想笑,是啊,她曾经帮安安写过作业,因为他那次发高烧,却不肯跟老师请假,她实在是不忍心看他带病写作业,才帮了他。
可后来才知道,他之所以那么坚持完成作业,原来是为了借给同学抄,因为每抄一个人,就有一块钱的收入!
“安安,妈妈的工作很专业,你做不来的,乖,你快点回房睡觉去”
“妈妈,你先吃饭吧,等会儿再说。”安安“不耐烦”似的摆摆手,继续翻译。
薄荷无奈,只好赶紧把东西吃完,可等她吃光一碗粥,再次想要赶走儿子的时候,安安已经翻出5页了!
“”她无语,内心却充满了甜蜜的纠结。
这一夜,小阁楼的灯始终亮着,母子俩一起挑灯奋斗。
***
同样的夜晚,关守恒也是夜不能寐。
回来已经有些日子了,可他的心却久久平静不下来,离开十年,溪海的改变很大,可改变最多的,是人。
十年后,他风度翩翩地穿行在人群中,所有人对他投以羡慕以及崇拜,可只有他自己知道,寂静的夜里,他独自抚摸斑驳的伤痕。
在他人眼里,他强大得无法逾越,可是在寂寞的角落,他脆弱得丢盔弃甲。
或许是命中劫数,他竟然在回国的第一晚就遇到了她,然后接连遇到,他一颗早已经枯萎的心,再次涌动起来。
原来,不喊痛,不一定没感觉,离开,不代表自己很潇洒。
现在她在他的手下工作,他总是克制不住自己去招惹她、去挑衅她,他让她很气很怒,但他也不好过,就比如今天。
中午的时候,他故意在餐厅吃牛排,可后果就是刺激了她,也刺激了他的胃。
她前脚离开,他后脚就奔进洗手间狂吐。
他真的吃不下去,甚至一看就觉得恶心!
身体的折磨,内心的折磨,让他一整个下午都浑浑噩噩,工作效率全无,以至于这大晚上的,他还要加班。
博览会的相关工作已经启动,他的事情非常多、非常杂,这跟他以前单纯的做翻译有很大不同,所以他得格外上心。
将两份厚厚的资料翻译完毕,他从工作中解脱出来,轻轻一转,办公椅面向落地窗的一面。
这是他的新房子,坐落在目前溪海市最高级的住宅区。
他没有买那种三层别墅,因为他想住高一点的地方,只有站在高处,他才能俯视下面的一切。
书房的窗帘一直没有拉上,他抬眸就看到下面的街道,整座城市的夜景收入眼帘,霓虹闪烁,一片光影迷离。
高处不胜寒。
他想,现在的她应该也还没睡,她的房间里应该也亮着灯,说不定那下面的某一束光线,就属于她的。
失眠的夜晚,有她陪着,可真好!
关守恒阴暗地想着,扶在座椅扶手上的掌心,不自觉地握紧。
尖锐的门铃声,忽然打断他的思绪。
他起身去开,没有意外,门外的人是齐遇。
“阿恒,看看,我给你带什么好东西来了?”齐遇手里拎着一瓶价格不菲的拉菲。
法国人用三种水就征服了整个世界,一个是香奈儿五号,一个是依云矿泉水,而排在这两个之前的,就是拉菲红酒。
而那个学法语的女人,只用一次,就颠覆了他的整个人生。
“怎么这么晚过来?”他侧身让齐遇进门。
齐遇扯了扯领带,很疲惫地说道“白天太忙了,我快累死了,所以晚上过来跟你消遣一下。”
关守恒拧了拧眉“怎么?公司不顺利?”
“别提了!最近一直入不敷出,财务报表看得我一个头两个大!”齐遇头疼地说道,径自把自己丢向沙发,一陷进去就跟没长骨头似的,躺着不想起来。
齐遇天生好命,就算一辈子不工作也不愁钱花,自家的公司用不着他操心,有哥哥姐姐们操持,他连去都不必去,只每年年底等着分红就好。
可他闲不住,而且喜欢尝鲜,十年前关守恒出国后不久,他也去了美国留学,在国外念书的时候,看上了动漫产业,所以就自己开了一间动漫公司,几年下来也经营得有声有色,不过今年回国后,公司的效益就每况愈下。
国外的动漫产业发展得早,技术和市场都很成熟,但国内这方面起步晚,至今国内也没有几家像样的动漫公司,全国的小朋友都在看喜羊羊与灰太狼。
“有我能帮上忙的地方吗?”关守恒从酒架上取下开酒瓶的工具,以及两只酒杯。
齐遇懒洋洋地摇头“你的工作太专业了,而我的公司是越幼稚越好。”
“如果需要钱的话,尽管开口。“关守恒很大方地说道。虽然他一己之力不可能挽救了齐遇的整个公司,但这些年来他积累了不少人脉,认识很多商界人士和银行家,或许他可以从中帮齐遇牵线。
“这个倒不用,公司还能再撑一阵子吧,实在不行我就回家找老头子要钱呗!他总不能眼睁睁看着我饿死街头吧?”齐遇笑着说道“砰”的一声,开了红酒。
关守恒点点头,不再多说。
他知道,无论齐遇如何山穷水尽,总还是有家可回,只是他自己不愿意回去罢了,而且这厮绝对不是因为什么自尊不自尊的问题,而是因为面子问题,他不想让家里的老爷子笑话而已!
不过,齐遇这个人天生就是个玩家,公司眼看着都要破产了,他竟然还有闲情逸致喝酒,享受生活。
不得不说,他可真行!
“阿恒,不说那些了,来,干一杯!”齐遇很有兴致地说道。
关守恒不置可否,举杯与他轻轻碰了一下。
82年的拉菲,是法国红酒的代表和典范,口感馥郁芬芳,韵律优雅,层次极为丰富,有着独一无二的波尔多红酒的风采,是华丽的典范。
两人十年未见,可男人之间的友情,从不会畏惧流年。
十年间,关守恒刻意封闭自己,不去想任何人、任何事,一心只想着出人头地,甚至连齐遇也不曾联系过,而齐遇当然找过他,但找到时他已经坐上了去德国的飞机,从此也就由着他去。
但十年不见,他们的友谊只增不减。
“真是可惜了,这么好的酒,我竟然是跟你一起喝,浪费!”齐遇忽然抱怨,意思是如果有个美女就好了。
关守恒轻哼“你的女朋友还少?”
“自从我的公司出现财务问题,来找我的女人是越来越少了。”齐遇哀怨地说,可那语气里还真听不出有多伤心。
从来不曾上过心的,来与去,也没什么不同。
关守恒啜饮着杯中红酒,眸色深沉,如果他也能像是齐遇这般潇洒就好了,就不必再这样虐待自己。
齐遇当年比关守恒出国晚一些时日,自然是知道沈眉的事情,只他只知皮毛,薄荷和关守恒之间具体的恩恩怨怨,他也不了解,所以他只当做是天理循环,因果报应,只替关守恒感到痛快。
“薄荷”他试探性地提起,想必她家破人亡的事情他已经知道了吧?
关守恒握着酒杯的手指微微一紧,沉声说道“我见过她了,她现在在我手下做事。”
齐遇哪里知道薄荷是故意用博士论文当借口,他理所当然地以为她是今时不同往日了,所以感觉大快人心,好,风水轮流转,太好了!
“干杯!”他很兴奋地举杯。
关守恒不置可否,再次一饮而尽。
男人之间就是这样,有时候自诩为大家都是聪明人,有些话不必明说,可有时候,其实他们都聪明反被聪明误。
薄荷家破人亡的遭遇,关守恒仍就是一无所知。
***
天,终于亮了。
薄荷抬首从厚厚的文案里抽回精力,终于大功告成了!
“妈妈,我们成功了!”安安伸出手掌,与她对击一下,表示胜利。
薄荷忍不住用力抱了下儿子“多亏了安安!你真是太棒了!”
安安耸耸肩“我只做了三分之一,还是妈妈功劳最大。”
“安安,你辛苦了,快赶紧睡一下吧,幸好今天是星期六,不用上学。”
“可我跟吴悠约好了,早上要一起去人民广场打球。”
“妈妈给他打电话,说你需要补眠,明天再去,ok?”
“ok!”
薄荷笑笑将儿子拖回他自己的房间,让他躺好,帮他盖了被子后,才轻轻带上房门。
她看看墙上的时钟,还早,所以她有时间给自己的眼睛做个冰敷,否则顶着一对熊猫眼去见他,肯定会被他奚落一番的!
无论如何,她都不想在他面前示弱!
***
与此同时,关守恒也从梦中醒来,他睨了一眼沙发上睡姿夸张的齐遇,忍不住皱眉。
昨晚两人畅饮,不知不觉就醉了。
“齐遇,你还要不要去上班?”
沙发上的人咕哝一声“不去了,本少爷要睡觉!”
关守恒好笑地摇头,不再理他,径自去浴室洗漱。
今天是星期六,但对于他来说,仍旧是工作日,目前博览会的工作日程排得很紧,一天都不能耽误。
洗漱完毕后,是五点五十分,他出来后到衣柜前找出运动服换上,六点钟准时下楼跑步。
在国外的时候他就有这个习惯,一个优秀的翻译官,除了良好的专业素质外,一个好身体也是必不可少的,否则会被那繁重的工作任务及精神压力打垮。
下了楼,他沿路去平时常去的公园,但昨晚宿醉,让他今天的精神有些不济,所以他想多活动一会儿,沿着道路,前往了人民广场的方向。
早上来广场健身的人非常多,主要是老年人居多,不过也有年轻人,更有孩子。
他的脚步不自觉地停下。
这十年间,他不知不觉就养成了这样一个习惯,一看到孩子就忍不住心潮起伏,从1岁的婴儿,到10岁以下,不论种族肤色,不论男孩女孩,他的目光就会不自觉地停留。
一次次看着,一年年看着,越看越失望,越看越痛苦,那每一个,都不是他的孩子。
尽管很多时候,他强行命令自己不许看,因为越看心越痛,但他大部分时候,都还是忍不住停下来看看他们,今天也一样。
那块篮球场地上,有一群孩子正在打球,其中一队的核心人物,十分扎眼。
那孩子穿着一套白色的运动服,看上去很清爽,可是他那头发是怎么回事?
虽然还隔着一段距离,但他粗略数了一下,他的脑袋上至少有六七种颜色!
天哪,是他老了吗?还是现在的孩子太过新潮?
他忍不住皱眉,那孩子看起来还不足十岁啊!
如果那是他的儿子,他一定把他抓去理发店,剃个光头!
可是,那怎么可能是他的儿子呢?永远也不可能。
他自嘲地苦笑,他已经可怜到就算被叛逆的儿子气炸肺的机会都没有。
像是无法面对那份心底的悲哀,他连忙移开视线,想要再去别的地方,可就在这时,那个头顶彩虹的孩子忽然转过身来。
关守恒忽然一怔,怎么那么眼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