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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有个好父亲,风行一向知道全文阅读。关于父亲的地位,关于母亲的身份,四岁之前,不会去想,四岁之后,来不及想了。吃饭睡觉,读书习武,当功课多得从睁眼忙到熄灯的时候,父亲爱过的烟花女子,父亲又一次恋上的男人,都不过是用来下饭的闲话罢了。渐渐长大,读书之外,还要陪父亲弈棋,习武之余,同父亲一起去营里看军士们操练,派兵布阵也学些,连为政方略也请了著名的大儒来教,独一无二的靖王世子,府中连个争宠的兄弟都没有,就更不会去在意旁的事了。
许多人说,父亲溺爱小师叔,放在手心里捧着,自己小小年纪,却要每日去侍立听训,洗脚揉肩,可是风行不止不委屈,更喜欢每日服侍父亲的光阴,那时候父亲一点也不凶,会仔细的看他身子怎么样,练功有没有太辛苦,读书会不会累着了,难得的温馨,父亲之间也会说些只有父子才能说的话。天家无情,自己有一个手握重兵的王爷爹,还能每日像平民的孩子一样过点温馨的日子,看惯了杀伐的孩子,八、九岁就已经知道这是多么的好命了。父亲是严肃,可是,并不凶,哪怕家法打在身上,他也不会觉得父亲不爱他。
会嫉妒小师叔吗,小时候有过。但是父亲偏心吗?绝对没有。两个人一块干了坏事,绝没有罚了他放过小师叔的道理,至于晚上一起睡或者躲在怀里撒娇什么的,风行也绝不会认为如果自己要这么做的话父亲会责罚他,只是他不习惯罢了。
周岁七岁那一年,他第一次坐着父亲的照夜上战场,那些平日里会跟他喝一碗酒的叔叔们,扛着天一样深海一样蓝的靖王军旗奋勇冲杀,再没有活下来!那是第一次,他跳下了父亲的马,亲手用他的铁锥枪穿透了敌人的胸膛,血溅得那么高,飞红了他的眼,从那时候开始,他就知道,立马横枪,杀出一片万里河山来,这才是他要的生活。那一役,父亲握着只有七岁的他的手,一连挑落了十二道骑兵,他高高站在马上,一杆长枪立地,第一次觉得,那屹立不倒的商字旗,是要他来扛的。
狄人远遁,溃不成军,父帅端居帅位,“追还是不追?”
“犯强汉者,虽远必诛!”他身量不高,却掷地有声,父亲冰冷的目光扫过他犹带着血污的脸,“这里是你说话的地方吗?去我帐外,跪两个时辰。”
他狠狠握住了手中的枪,他快长得和枪一样高了,撕裂的虎口钻心得疼,却根本不及父亲云淡风轻的一句话,他没有理会叔伯们的求情,规规矩矩的叩首领罚,“是,元帅。”
那一晚,父亲用烧酒替他擦着腿上的伤口,“涣儿,你的志向,不该是封狼居胥,列郡祁连。”
他不懂。十七岁跨马出征的骠骑将军,勇冠三军的冠军侯,那是他年少的梦里,最远的一个。“孩儿不懂。”
父亲握了握他因为太紧的握枪而酸痛的双手,“明日不用你跟着了,去把《道德经》抄十遍。”自他识字起,《道德经》就是必做的功课。
“涣儿还想多杀几个敌人呢,《道德经》早已背得滚瓜烂熟了。”那是他第一次看到的战场,他不能看着那些疼爱他的叔叔伯伯冲锋陷阵,血洒沙场自己却什么也不做。
“二十遍。”父亲的神色比见到他第一次杀人还要硬。
“孩儿愿意抄三十遍,我要帮父帅打仗!”风行一直是固执的。
“一百遍。”商衾寒的声音冷得像冰,“如果不想再加一百军棍的话。”
他想说话,却终究不敢。父亲轻轻揉了揉他的头,语声却无比郑重,“涣儿,记住,军令如山。”
“是。”他对着烛光写着《道德经》,抄了太多遍,已经不用再看元典了。只是,他的手依旧很疼。很多年后,想起拼命握着笔的那个晚上,他突然明白父亲的用心良苦,手上疼了,就来不及想第一次杀人的怕了。只是有一件事父亲不知道,那一晚,他学会的不是军令如山,而是,父命难违。
“少帅。”他的亲随王虎换了灯盏,“您回去可要服个软了,元帅令严,末将已经跟督军营的人说过了,伤不到筋骨的。”
风行近年来历练颇多,过了这个生日又长了一岁,倒是越发难在面上见到显著神色来,只是道,“多谢王大哥。”他是靖边王世子,平素在营内极得人心,就算王虎不说,掌刑的兵士也不能用力打,可是到底是他身边的人,多为他担心些,风行心中是很感激的。连王虎都知道自己回去之后难逃军棍,只不知会打多少下,从前父亲威胁过的一边五十会不会当真。
“前锋营已经到了。我们的探子回报,于参军过了摈州。”王虎回报。
风行略略点了点头,“他身边的人也是精干的,别打草惊蛇。”
王虎不懂了。皇帝要于将军的命,小王爷救了他可不是天大的人情,为什么又不让声张。不让声张也就罢了,小王爷还特命带上原籍岳南的兵士,被发现了便说是成国的人。于少将军多疑,若说是成国的人,该带上岳西的兵士才对啊,岳南一带是图庄族的地方,在大梁与大成之间,虽然势力不大,但也自成一脉,只是小王爷年纪虽小,却运筹帷幄,这其中的道理,自然不是王虎这样一个亲随明白的。
风行见王虎面有疑色,却不敢发问,他也不必解释,只是说要看书。王虎道,“这《道德经》看了足有八百回了,小王爷这次出门怎么又带上了。”一直跟着风行的人,还是习惯叫他小王爷。
风行的口气依旧很定,“八百回和八百零一回许是一样,可看到一千回,就又比八百回多几番体味。”
王虎不懂这些,可知道王爷和小王爷说得总不会错,也不敢打扰风行,又下去了。
风行摩挲着书页,想到刚识字时站在父亲对面一字字同他读书的情景,不禁面带微笑,“父王,涣儿长大了呢。”
“你怎么这么笨。”晋枢机在浴桶里打着呵欠,商承弼面色铁青,将一碗蛋清都合在了他头发上。
“用手指顺下来,别用搓的。”晋枢机指导着。谁知道商承弼犯什么病,非要帮他洗头。
“黏糊糊的,还有一股腥味。”商承弼挑剔着,“你每日头上都是香香的,这样成吗?”
“叫宫女弄吧。”晋枢机实在是被他弄烦了。
商承弼不语。过了好一会儿,突然道,“诶,倒是滑了。”说着便用梳子梳着他发尾,又上手去摸。
“要他们浆些兰花来,你身上兰花的香气很好闻。”商承弼开始折腾。
晋枢机两手摊在浴桶上,“我不喜欢兰花的香气,对了,于同襄要进京了。”
“他恐怕不能进京了。”商承弼口气淡淡的,又抓了一把花瓣丢进晋枢机浴桶里。
晋枢机微微一笑,“我们打个赌如何?”
“什么?”商承弼浑不在意。
“如果这次,于同襄平安进京面圣——”他突然从水中站起,扑在商承弼耳侧,“以后的三天,我就在上面。”
商承弼先是一愣,而后将他按进水里,深深一吻,“你先在下面吧——”
作者有话要说:这文会he
突然觉得,悲剧好像没有什么存在的意义
一个作者简单的一动念,或者就是别人的一生,为什么不让大家都快乐呢?
很久不见了,迟来的节日快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