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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两封信,终究还是到了楚云裳的手里。
只是她拿到手里的时候,已经是大年三十,过年了。
此时的楚宅,已然被各种喜庆的颜色装饰一新,红色的对联,红色的灯笼,红色的鞭炮,仆从们身上的新衣也是红色的,放眼望去,满满的都是年味。
楚喻不仅学会走路,这时候也已经能跑了。他穿着崭新的小薄袄,正跟两个表姐一起,跑去看奴仆们往宅子门口上挂着的鞭炮。其中还有好几桶焰火,楚天澈告诉他们,等吃过年夜饭,守岁的时候,过了年三十,到了年初一,他们就能放焰火。
三个小孩子对此表示十分期待,因为这是他们两家人在一起过的第一个年。
太阳此时已经完全落下山,天色变暗,一盏盏的大红灯笼被点亮,有好闻的饭香味在宅子里飘散开来。楚云裳正让绿萼和孙嬷嬷准备包给仆从们的红包,花雉就过来了:“七小姐,来信了。”
楚云裳立时走出卧房:“这次的信,似乎隔了二十多天才送过来。”
花雉点头,却是微微拧眉,道:“这一次来送信的人,说之前信有被人劫走,折腾了许久,才找了回来,这才快马加鞭送过来。”
“大过年的来送信,你有给人包红包吗?”
“有的。”
“这就好。”
楚云裳看看手中的信。
果然,不同于以往干净整洁的信封,这一次的信,上头火漆很明显是被打开过的,两封信皱巴巴脏兮兮的,甚至还破损了几处,一看就知道是经了不少人的手,才送到她这里。
她不由也是皱了皱眉,然后立即将信封打开。
里头的信纸早已不复当初被折叠起来的整齐样子,而明显是被人打开看过,又揉成一团,再摊开压平。上面的字迹已经有些地方不知是不是浸了水,变得有些模糊不清,但她还是能认出,这两封信,一封是九方长渊写给她的,一封则是慕玖越写给她的。
两个同在巫阳关驻扎的人,都写信给她。
她侧了侧身,就着灯笼映出的光芒,快速将两封信的内容,给看了一遍。看完后,仍是在皱着眉,又问向花雉:“这段时间,九方只寄了这两封信过来?”
花雉道:“是的。岭南那边一直在打,这么久了都还在僵持,达喇得到消息,就坐不住,听说最近动作越来越大,经常会从北岸跑去南岸,不知道什么时候,就也会攻打巫阳关了。”
所以这一个月里,局势开始变得紧张,加之信又被劫走,九方长渊一直都在吩咐人将信找回来,这就再没有寄过信给楚云裳。
楚云裳听了,再看看手中这两封信,然后抬手,按了按太阳穴。
心跳不知怎的,突然有些加快,脑袋也有些眩晕了。
很难受。
这时候看过炮仗焰火,已经暂时满足了好奇心的楚喻跑过来,一边跑,一边冲着楚云裳张开双手。
“娘亲,看信,我要看信!”
楚云裳弯腰接住他,将手中两张信纸连带着信封,一同给了他。
就在楚喻开始翻看信纸的时候,她皱眉对着花雉道:“不知道怎么回事,我突然,有些不安了。”
花雉担忧道:“是夜里没休息好吗?还要等会儿才开饭,不然您去小睡一下。”
楚云裳摇摇头,转眼看向北方。
“但愿,巫阳关不会出事。”
……
“突然有种不好的预感。”
大年三十,本该一家人团圆,坐在一起热热闹闹吃年夜饭的,然而驻守在巫阳关这里的四十万大军,却是该站岗的站岗,该巡逻的巡逻,连位于最中央的主帅寝营里,都是没有半点要过年的样子。
今天是阴天,又起了雾,能见度很低,这到了晚上,雾气更大,即便打了灯,一丈之外也要看不到人。那难得穿了一次银色铠甲,整个人看起来都是越发清贵高冷的越王,正负手看着军事地图,看着看着,突然转头,对着一旁的某个人,说出这么一句话来。
无影嘴唇微动,正准备回句什么,就突然眸中一凝,倏然转头,看向帐帘。
果然,一息过后,帐帘被掀开来,冷彻的风从外灌入,吹得人颈项都是要起鸡皮疙瘩。
然后就听来人匆忙汇报:“启禀王爷,达喇来犯!”
无影听了,面色不变,古井无波,只转回头去,看向慕玖越。
果见慕玖越不慌不忙,对着前方地图,伸手点了点地图上的哪里。
“不入虎穴,焉得虎子。也是时候了。”
无影看得清楚,他手指点着的地方,不是别的。
正是那被朱笔打了一个大大叉形图案的黑水河北岸,达喇五十万骑兵的驻地。
战争——
一触即发!
……
腊月三十。
是夜,达喇出动整三千人的骑兵,乘着茫茫大雾,渡过了黑水河,从北岸来到南岸,对着驻守在巫阳关以三十万越军和十万北府军共同组成的大周镇北军队,发动了攻击。
一般来说,双方打仗,拼的不仅仅是军队战斗力如何、主帅领兵作战能力如何、军师策划计谋能力如何,也经常是拼天时地利人和。这一些,谁能占据最多,谁往往就能占得上风,赢得这一场战争。
天时,这自然是指天气。如今夜的巫阳关,大雾一直未曾消减,几乎是伸手不见五指,这就给偷袭提供了最好的天时。
地利,那就是看地域了。达喇骑兵和大周镇北军队隔了百丈余宽的黑水河,南北两岸距离太远,加之有雾,大周南岸这边,是完全看不到北岸的景象,达喇理所当然就占据了地利。
至于最后的人和。
远在达喇国都的那位王,举杯对月,却非对影成三人,而是隔着千万里的距离,对着谁,遥遥敬酒。
“越王啊越王。天时地利人和,我达喇如今全占了,这一仗,会是你赢,还是孤赢?”
酒酿洒地,月光映照而下,浑然冰冷。
故而,这么一个晚上,包括达喇这个游牧民族在内,整个九州都是要为迎接新年的到来,而进入欢庆时刻之时,达喇占全了天时地利人和,对巫阳关发动的偷袭,很是成功。
虽说他们这一场偷袭,三千人的队伍,死了整整三分之二有余,最后能撤退出大周军营,逃回北岸的,也都是负了伤的残兵败将,但不管从哪方面来说,这一场偷袭,还是达喇占了上风。
因为在那最后几百骑兵逃往北岸的时候,他们将越王给引出来了。
是了。
这三千骑兵偷袭的目的,就是无论如何,就算全军覆没了,也一定要将越王给从大周军营里引出来。
这正所谓是引蛇出洞,越王从来都是个聪明到近乎于狡诈的将领,不动用浑身解数,还真难能将这人给引进达喇准备了足足一个月的陷阱里。
而只要越王进入那个陷阱,那么,他就算有通天的本领,插翅也是难逃。
达喇王注视着地面上那透明的酒液,不知是想到了什么,竟再也按捺不住心中畅快,狂妄而肆意地大笑开来。
“越王,八年了,这么多个日夜,怕是你怎么也想不到,孤在你手中败了那么多次,如今,终于也有反败为胜的一天?”
八年前大周同达喇一战,越王三进三出,无数鲜血与白骨铸就那杀神之路,他杀名实在太盛。以致于过了这么多年,还能让得达喇王听到他的名字,都是会心有余悸。
而今难得早早便请了奇人进行占卜,测算得除夕这天,将会是个难得的雾天,对打仗实在是太过有利。于是,占据如此天时地利人和,达喇所派出的那三千骑兵分队,人数虽不多,但个个却都是五十万大军里能力最强的。每一个骑兵的作战能力都强,那就不用提三千人聚集在一起。
虽说这样的三千人,到了最后,仍旧是伤亡惨重,死了大半,但三千精兵终究还是将越王给引出巫阳关,引去了黑水河南岸,引到那不知花费了达喇王多少心血,方才布置而成的绝顶陷阱之中。
想象着此刻黑水河南岸正在发生的一幕,宫廷之中,王者笑声猖狂,满满的都是快感。
“如能将你斩杀,抑或是生擒,那我达喇雄霸九州……指日可待!”
达喇的王抬首看向空中明月。
月光皎洁,却怎样也照不亮那白雾苍茫。
……
此时的慕玖越,正孤身一人处在白茫茫的大雾里。
举目四望,夜色深沉,雾色迷蒙,触手尽是冰冷,身上铠甲都是凝了雾水,远处近处的景物,也什么都看不到。
身前身后似乎都没有人,无影也不知道是被引去了哪里,没有跟在身边。离开军营之时所带着的两千人,好像失踪了一样,不管如何的动用能力,在这冷雾里,慕玖越都是一个人也看不到。
甚至连声音也听不到。
索性胯下坐骑还是自己心爱的那一匹汗血宝马,跟着自己征杀多年,彼此都是最熟悉的伙伴;腰间的软剑,也还是好端端地佩着,并没有因为战争的突然爆发,以及追杀途中的坎坷而丢失。
他安抚似的拍了拍坐骑的脑袋,手中缰绳一扯,便让坐骑转了个方向,试图朝前走。
银色绘梅花的面具还在戴着,那一双狭长凤眸,早已盛满了金光,借以在这浓雾中如同往常一般正常行进,以免坐骑会走进什么陷阱。
不过……
“居然玩了这么一出大的,几年不见,真是长本事了。”
他自言自语地轻笑着说道,眸中金芒犹如利箭,冰冷而狠戾地刺破前方厚厚白雾。
眼前没有陷阱。
前后左右,都没有陷阱。
没有陷阱,自然也就没有危险,慕玖越眼中金芒不减,驾驭着坐骑,优哉游哉地朝着某个方向走,看那悠闲的姿态,好似根本是来观赏风景,而非是刚刚那个在追杀达喇败兵的杀神。
但岂知,没有陷阱,才是真正的陷阱,整个黑水河南岸方圆几十里,都已经被达喇王给当成了陷阱,只为捕捉他这么一个猎物?
什么战斗能力最强的三千精兵,什么呕心沥血了几百个日夜的军师,什么计划什么谋论,什么阴险什么诡计,此时统统都不重要了。
唯一重要的,就是达喇终于能困住越王,终于能够将这个人斩杀或是生擒,以报八年前那三进三出之辱。
感受着周围越发平静越发没有危险的氛围,慕玖越笑了笑,笑声浅淡,却不减杀意峥嵘。
“若是此番本王能活着回去,那么三年内,本王必将手刃尔项上头颅,以雪本王今日之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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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不要借此机会换男主呢……摸下巴,这是个严肃的问题。
然后最后一卷快开始了。
最后就是今天200章了,不知道你们可有什么想说的……尽情留言,留言有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