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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6章 秋霜起,经年尘土满征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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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还有何事?”晋王语气不急不缓,神色泰然自若,只是扶在浴桶边沿的大手却不自觉攥紧了几分。如今的晋原兵荒马乱烽烟四起,每一个突如其来的消息,都绝不可能是好消息。

    负责传令的下属“咕噜”吞了口吐沫:“是……绯红郡主……”

    “呼——”晋王长长吐出口浊气,忧虑心焦变成了百般无奈,“怎么,可是那丫头又闯祸了?”

    隔着一道屏风,下属没办法揣度主子心意,只好硬着头皮据实奏报:“听闻葭州被围,郡主即令孙长史调遣一队兵马前去驰援,因涉及军机要务,又无上令,故长史大人不敢妄动,郡主遭拒之后十分恼火,便对长史大人说……说……”

    一句话支支吾吾的实在恼人,连沈思也忍耐不住,左右享不得清闲了,他索性起身扯过件素白中衣胡乱一裹,走到桌案边翻开地图细细研究了起来。葭州只是晋原西北边陲的一座小县城,县内山丘连绵,人口不足万户,守兵也只千余,一旦葭州失守,那位于其南北两翼的吴州和神木堡也难以保存,金葫芦是个死心眼,为顾全大局必不肯轻易后撤,兵微将寡,困守孤城,只怕凶多吉少……

    晋王又怎会看不透沈思的心思,他一边拿起干布巾走到沈思身后帮忙擦着湿发,一边催促下属:“只管说下去!”

    静默片刻,那人鼓起勇气开口道:“郡主说……她与金福禄已私定了终身,且行过夫妻之实了,若长史大人不能平安解救出金福禄,她……她……”那人说话的声音越来越小“她腹中孩儿一出生便没有爹爹了……长史大人深知事关重大,不敢欺瞒王爷,故特来……”

    “胡闹!”晋王一掌拍在桌案上,直震得杯盏乱颤,“简直无法无天了!”

    这话倒使沈思原本紧紧蹙起的双眉暂时舒展开了,在脑子里遐想一番郡主编瞎话时自以为精明实则破绽百出的娇憨模样,他忍不住“噗嗤”乐出了声。

    见沈思脸上现出些许笑容,晋王的满腔怒火也随之泄去了大半,他先是假意瞪了沈思一眼,又没好气地吩咐道:“罢了,即刻着人告知孙长史,就说郡主癔症发作迷失心智,须得禁足府中严加看管才是。还有,那丫头贼得很,为防她使诡计偷跑出去,连门窗也要一并封死了,吃穿用度每日只定时送进去便可!”

    打发掉下属,晋王苦笑着摇了摇头:“唉……真是儿大不由爷。”

    沈思调皮:“难道不是‘养不教父之过’?”

    晋王继续帮沈思擦拭着起发梢滴滴答答的水渍:“你还有脸说嘴?若非你在街上捡了个金葫芦银葫芦的回来,也不会引得绯红疯疯癫癫满口胡话,我这为人父的确有过错,可你这‘义兄’也难辞其咎!”

    说到金葫芦,沈思的脸色又渐渐凝重了起来:“守之,你有何打算?”

    晋王凤眸眯起,一时间竟沉默无语了。半年多来纷扰不断内外交困,不止朝廷大军咄咄相逼,如今又遭鞑靼进犯,晋原腹背受敌,战,则兵力分散威势锐减,和,则横遭刁难处处掣肘,退,则尊严扫地身家尽毁,无论如何是没有胜算的。即便有沈思煞费苦心以身犯险挣来的三个月,可若这三月之内不能彻底摆脱困局,摆在他面前的仍将是一盘死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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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多时,军中诸将便聚齐在了议事的大帐之中,榆林卫已破,葭周失守,敌军下一步到底是直取延州还是横扫汾阳都未可知,眼下形势之紧迫、境况之危急,众人皆心知肚明。

    有人提议干脆助鞑靼人一臂之力,任由其顺利取道南下攻入中原,以使朝廷方面分身不暇,而晋军正可以藉此机会休养生息,也有人主张假意与鞑靼联手,定下一纸协议,承诺他日鞑靼若然攻下大周,晋王便与鞑靼大汗分东西而治。然而更多人并不甘心向鞑靼作小服低、垂首帖耳,大周天朝上邦,一城一池一草一木都是祖宗留下的基业,身为汉家子弟又岂可做出这等背祖弃宗猪狗不如之事?

    可这些集聚在心底的义愤却被理智死死碾压着,谁都知道,对如今的晋军来说,除非能速战速决一举击溃鞑靼的侵袭,否则战事一旦陷入胶着,不用等到朝廷出手,他们自己就会先行被自己拖垮。这些将士也有父兄、妻女、子侄,他们不怕喋血沙场,马革裹尸,他们怕的是大半辈子抛家荡产南征北战,最后换来的不是千秋功业,万丈雄襟,而是身败名裂骨肉涂炭。

    烛火铮亮,照得帐内恍若白昼,可每个人脸上却分明笼罩着一层愁云惨雾。争论声此起彼伏不绝于耳,激愤的,暴躁的,沉默的,笨拙的,消极的,麻木的,你来我往喋喋不休,每个人都在试图说服别人,其实更是在说服自己。偶尔一两声仓鸮的细尖鸣叫从营地后方传来,在两侧山谷间不断回响,无端端平添了许多悲凉之意。

    沈思坐在晋王下首,只消一抬眼就能看到晋王的侧颜,透过那张喜怒无形、处变不惊的面容,他能很清楚地猜测到晋王在想些什么。毕竟他们都怀有同样的豪情夙志,都经历过同样的戎马少年。乘我大宛驹,抚我繁弱弓,长剑横九野,高冠拂玄穹……归根究底,这场战争因他而起,于公,他是晋王义子,本该身先士卒死而后已,于私,他是金葫芦的兄弟,兄弟有难,他理应刀山火海一往无前,更何况能与鞑靼人在战场上交手,对他而言也算乐事一件,在他心中有一团火焰,从不曾熄灭。

    沈思轻轻闭上眼睛,强迫自己冷静下来,渐渐的,周围那些嘈杂的声音消失了,抱持着各种不同态度的人也都消失了。他仿佛回到了十几年前,那时他还是个总角小儿,被哥哥们带着站在烟尘滚滚的校场边看沈家军操练战阵,眼前是战旗被风翻卷得猎猎作响,耳畔是铠甲相互撞击发出锵锵之声。他依稀又听见了父亲在教导哥哥们:“凡战,以力久,以气胜,合军聚众,务在激气,气实则斗,气夺则走……”

    没错,两军阵前士兵能舍生忘死奋勇杀敌,靠的就是这股“士气”,设若“士气”没了,也就必败无疑了,此时晋军最最需要的,正是“士气”二字。

    透过一片虚空,他问父亲:“阿爹,士气又从何而来?”

    父亲循循善诱道:“帅与之期,如登高而去其梯,焚舟破釜,投之于险,置亡地然后存,陷死地而后生。”

    是啊,该当要到焚舟破釜的时候了,且有些事非他不可。

    再睁开眼睛,沈思已打定主意,他清了清喉咙,朗声说道:“诸位,沈思冒昧……”

    霎时间所有人的目光齐刷刷投向了他,那些目光中有质疑有期许有敬服有抵触,当然还有一道饱含着深情与慈爱的目光,毫不掩饰落在他的脸上,*辣的,直暖到心里。

    沈思站起身来,从容不迫开口道:“行军打仗,一鼓作气,再而衰,三而竭,瞻前顾后只会延误战机损毁士气,为今之计应该出其不意迅速发兵,一举击溃鞑靼人夺回葭州,如此不但可以鼓舞军心,还可震慑朝廷上下。”

    话音未落,不知哪个小声嘀咕了一句:“说得轻巧,谈何容易……”

    一向正直坦率的詹士台顺势说道:“末将对公子的想法深表赞同,但此举实在太过冒险,我军士卒数月来奔波征战疲累不堪,面对鞑靼精锐铁骑毫无优势可言,冒然应战若能成功便也罢了,万一失败,损兵折将暂且不说,还会引来鞑靼更加疯狂的反扑,到那时恐怕再想行缓兵之计,也不能够了。”

    其余人纷纷附和:“正是,我等何尝不想痛快一战?然无必胜把握,谁敢担此重则?”

    “我敢!”不待他人提出疑虑,沈思已先行下了重招,“我愿立军令状,白纸黑字,军法在上,沈思此去半月之内必夺回葭州,如若食言,提头来见!”

    霎时间大帐内一片寂静,众人无不在偷偷窥视着晋王的神色,按说晋王该是要出言制止的,可等了好半天,晋王完全没有半点反应。

    沈公子在晋王心里占多少分量,晋军上下尽皆看在眼里,沈公子的言辞便是王爷的言辞,沈公子的所为便是王爷的所为,沈公子的性命就是王爷的性命,如今沈思拿自己的人头立下军令状,无异于是晋王把自己的命压在了这一战上,君主尚且如此,身为臣子的,哪里还有畏缩不前的道理?

    片刻之后,在座诸将纷纷起身拱手:“末将愿助沈公子一臂之力!末将愿听公子调遣!末将愿做先锋马前效力!”

    沈思这才回头望向晋王,恰好晋王也在看他,四目相交,二人各自莞尔一笑,此时此刻,你中有我,我中有你,使君高枕无忧,我便平安喜乐……只是这笑容背后,又蕴藏着万般艰涩,个中酸甜苦辣,不足与人言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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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议事直至凌晨方告一段落,来不及多加温存,沈思便点齐人马匆匆上路了。

    出了解州,队伍快马加鞭昼夜兼程,只用三天时间便赶到了汾阳府,稍事修正过后,又一路向永宁进发而去。沿途他们不断打探着葭州的消息,然而所获结果都与在解州听到的并无二致,所有人都知道鞑靼人杀来了,葭州失守了,可从始至终,没人见到过从葭州逃出来的一兵一卒。

    沈思始终不愿相信葭州已全军覆灭,在他心里还留存着一丝侥幸,他记得他给金葫芦讲起过汉将赵破奴的故事。赵破奴是霍去病麾下的鹰击将军,曾在与匈奴左贤王一战中遭遇伏击惨败被俘,然而他并未因此羞愤自裁,而是花了三年时间,又成功从匈奴逃回了大汉。大丈夫者,能屈能伸,不以一时成败论英雄,他希望金葫芦记得这个故事,希望金葫芦也能像赵破奴一样,拼尽全力去保存自己的性命。

    夜间队伍行至临县境内,前方开路的军士忽然来报,说途中遇到一名少年,自称是葭州守军,想要求见沈公子。身侧卫兵疑心有诈,正欲出言相阻,被沈思一摆手制止了。

    很快,一名少年被带到了沈思马前,看模样只有十五六岁,一张稚气未脱的脸上糊满污垢血迹,脏兮兮辨不本来面目,少年身后还背着个硕大无比的行囊,看去沉甸甸的,坠得他一直佝偻着脊背。少年见了沈思,“噗通”一声跪倒在地,怯怯问道:“敢问……您就是沈思沈公子吧?”说完不待沈思回答,他已重重磕了一个响头,“在下葭州守军刘小狗,拜见公子。”

    “你从何得知这军中有位沈公子的?”沈思微微撩起眼皮,扫了扫队伍前方林立的战旗,那上头并未打出他的名头。

    少年壮起胆子注视着沈思:“是……是金大哥告诉小人的,他说沈公子肩背英挺,容貌俊逸,双臂颀长有力,能挽强弓,公子的坐骑通体黑亮四蹄踏雪,是整个晋原都寻不到的宝马良驹,据小人看来,应该就是您了……金大哥还说,如若葭州陷落,公子一定会亲自领兵前来收复失地的,所以他特命小人在此等候。”

    “你所说的金大哥,可是葭州守将金多寿?”沈思“嗖”地翻身下马,几步来在名叫刘小狗的少年跟前,一把将人拉了起来,“那他人在何处?是否平安?”

    少年紧紧抿着嘴唇,眼泪噼里啪啦直往下掉,在脸颊上生生冲出了两条泥沟:“金大哥连同葭州千余军士俱以身殉城,活着逃出来的只有我一个人。那日暴雨倾盆,浇塌城西的山体,金大哥决定带人突袭敌营拼死一战,出发前特命我趁乱逃离葭州。几日之后,葭州失守,鞑靼人斩杀了所有士兵和百姓,成千上万的尸体就堆在城外河滩上,放火烧了一天一夜。”

    阵阵酸楚涌上心头,沈思轻声骂道:“糊涂!既然尚存一线生机,为什么不一起逃出来!”

    少年呜呜哽咽着:“金大哥说他不能走,城在人在,城破人亡。他能多撑一个月,则保晋原平安一个月,他能多撑一天,则保晋原平安一天,哪怕只是一时,只是一刻,也要坚守到底,如此方能不辱军人本分,不负公子教导。”

    听见这话,人群中渐渐响起了细碎的吮泣之声。沈思用力皱了皱眉,屏去眼底的水气:“那他命你来此是……”

    少年赶忙抬起袖管抹了一把眼睛,又笨拙地卸下行囊,从中翻出一张皱巴巴的纸片并一只羊皮酒囊,双手捧着送到沈思面前:“金大哥说他这辈子最敬佩最感激的人就是公子,公子不但教会他保命的本领,还教会了他如何做人。他说要谢谢公子请他喝酒,谢谢公子赐他名号。”

    沈思迟疑着将东西接在手中,酒囊旧了,上头压制出的花纹早已磨损,那是宁城脚下初见之时,他看金葫芦偷吃肉干快被噎死了,才好心借给金葫芦的,结果又因此结缘引来了晋阳城里的街头重逢。纸片斑斑驳驳,展开已然泛黄,上头依稀可见两行小字,金福禄,金多寿,那是他知道金葫芦立志要做大将军而特意帮忙改的名字,可惜当年他尚未潜下心来好好练字,故而一笔一划都显得用力过猛笨拙不堪,饶是如此,金葫芦依旧当做宝贝似地经年累月带在身边。王侯将相宁有种乎,金葫芦说要用这等响亮名号去闯一番事业。

    沈思重重叹了口气,将金葫芦的遗物小心收好,又问那少年:“小兄弟,你今后要作何打算?若你愿意,我可以修书一封给长史孙大人,替你在晋阳某个差事……”

    “公子的好意小人心领了。”少年恭恭敬敬深施一礼,又重新背起了硕大的行囊,“金大哥命我逃出来那天,葭州全部士卒便已做好了必死的准备,那些会写字的都给家人留下了遗书,不会写字的也都留下了信物,或是一方衣角,或是一缕鬓发,或是几两银钱,总共一千七百三十六名兄弟,我要一个一个将他们全部送回家乡。人死了,尸骨不能入土为安,这是大家最后的念想。”

    沈思拍了拍少年的肩膀:“放心吧,我会用鞑靼人的血,来祭奠葭州所有死难兄弟的亡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