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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一章 最是美味野兔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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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车子在村里狭窄的土路上缓慢行驶着,丁一指挥着唐棠把车子开到了村子中央一处院落外面。已经到了午饭的点,路上倒是没人,只有几个小孩子被汽车马达声吸引跑出来看,小孩子长得快,一年一变样,丁一也记不清哪个是哪家的孩子,把准备好的巧克力抓了几把分了,小孩子们欢天喜地又都回家去了。

    熄了火下了车,院落里已经有人听到声音出来了,一个四十多岁的汉子,脸膛黝黑,一看丁一从车上下来,忙快走几步道:“原来是小丁回来了,我说哪来这么大动静呢。”

    “叔,这次我带了两个朋友过来,她叫唐棠,他叫水月夜天。”丁一又转头为唐棠和水月夜天介绍道,“这位是本村村长王平,你们和我一样喊叔就行了。”

    两人叫了声“叔”,王平连忙说着“欢迎欢迎”,又对丁一道:“你真是来巧了,上午刚逮了两只坡兔子准备下锅呢,今中午咱爷几个好好喝两盅。”

    “好啊,婶子在里面忙活着吧?叔你先回去,我拿点东西就进去。”丁一道。今年有戒子空间了,所以来的时候特意买了不少酒,不过这种易碎品他直接扔芥子空间里了,得避开王平的耳目取出来。修真这东西对山村人来说太过惊世骇俗,丁一从来没有在村里人面前展露过自己的能力。

    “好,我先去帮你婶子收拾收拾,家里乱怕是你们看不惯。”王平说完便回家去了。丁一回到车上把芥子空间里的好酒取出了六瓶,既有茅台又有五粮液,口味不一样谁爱喝什么就喝什么。好山好水出好酒这话一点不假,几千年了,华夏国的土地上就是西南那一片酿出来的酒最好,茅台和五粮液的品牌历千年而不衰,也算是异数了。

    “坡兔子?那是什么?”唐棠问丁一。

    “就是野兔,这里人都叫它坡兔子,就是在野地里生活的兔子。”丁一道。

    “哦,坡兔子,我还以为是破兔子呢,心想破了的兔子怎么吃。嘻嘻,好玩。”唐棠笑了起来。

    丁一和水月夜天也笑了起来,除了酒又从车上拿了些东西,三人提着才进了王平家的门。对着院里忙活着的一个中年妇女丁一叫了声“婶子”,这就是王平的爱人了,一个十四五岁的少年在一边打下手帮忙,那是王平的儿子王晓宇,见丁一进来喊了声“哥”,就不说话了,样子有点腼腆。

    “来来来,屋里坐,一会儿工夫就能把兔子炖上了,我先炒两个菜咱们先喝着。”王平在屋里招呼道。

    丁一领着唐棠和水月夜天来到北屋,这里农村的房子都是坐北朝南三间房子是主屋,两边院墙接着主屋,然后在南边院墙的位置会盖一间南屋一间猪圈,四下一围就成了一个天井的格局。进了主屋把手里的东西贴墙放下,王平嘴里念叨着“怎么又带这么多东西,这就是你的家,回家看你叔和婶子空着手就行”,言语中的真情实意倒是没有假,唐棠和水月夜天不由对他高看了几眼。

    三间主屋,中间一间是过道和灶台,多少年烟熏火燎之下房顶是黑乎乎一片,王平忙把三人让进东边那间屋子里,一盘炕在南边靠窗户的位置,北边空地上则摆着一张方桌和几个凳子,仔细一看刚刚擦过,估计王平刚才就是在屋里干着活来着。

    丁一拉过个凳子坐下,唐棠和水月夜天看了看也都跟着坐了下来,王平说了句“你们先喝点水”就出去忙活菜去了,丁一小声道:“不错,我还以为你们会嫌脏不敢坐呢。”

    “切,小瞧我了是吧,我今天要是不坐,还不被人嘲笑一辈子啊。”唐棠道,“再说了,我又没有洁癖,就算衣服脏了再洗就是了。”

    “不管怎么说我还是很佩服你们俩的,你没看叔那眼神,明显很是吃惊啊。”丁一道。

    “你每次来都住他家?”唐棠好奇道。

    “是啊。这次加了你们俩,得研究一下怎么才能住得开了。”丁一道。

    “怕什么,大不了睡帐篷,反正我又不怕冷。”唐棠道。修炼冰寒真元确实有这个好处,就算在北极睡帐篷也不会担心被冻坏了。

    “总能住得开的。”丁一道,“这个村里家家户户都不会拒绝我们借宿。”

    “这个我信。”唐棠道,“不知道坡兔子肉怎么做啊?炖一炖?还是把肉剔下来炒一炒?”

    丁一站起来从窗户里往外看了看,看到王平媳妇正在菜板上收拾兔子,知道她打算怎么做了,才道:“吃法自然多得很,不过乡下人不像城里人那么讲究,一般都是采取最简单的做法:去皮去内脏就不用说了,先把兔子头多下来,这可是下酒的好菜。然后把兔子身上的肉剔下来,把骨头和兔子头扔到锅里加水煮着。同时把剔下来的肉剁成肉泥做成丸子,等骨头煮的差不多了,就把丸子放进去继续煮,中间加点葱姜加点盐什么的,煮烂后一锅鲜美的野兔肉就能吃了。看到那个泥巴做的炉子没?用这炉子,用生铁锅,用山上的劈柴,三者合一炖出来的兔子味道才最好。”

    “你一共也没回来几趟,居然知道这么多。”唐棠有些惊奇。

    “觉得好吃,自然就想知道是怎么做的,回来的次数虽然不多,可是每次都能吃上几只野兔,自然就记住了。”丁一解释道。这野兔肉最大的特色就是野,用上面说的做法做出来味道很鲜很足。

    “嗯,一会儿我一定要好好尝一尝,听你说着我口水都出来了。”唐棠道,“如果真好吃,我们天天去逮野兔好不好?”

    “那有什么不好的,反正我们回来也没什么事,等下午家家户户拜访一下,剩下的时间随便安排,逮野兔,烤地瓜,想发坡火都行。”丁一微笑道。

    “地瓜?是红薯吗?坡火又是什么?”这种乡村名词对唐棠来说实在太陌生了,水月夜天也是如此。

    “地瓜就是红薯。至于坡火,冬天山野里的草都枯了,无聊了找一处点着了,能烧出一大片黑圈来。”丁一道。

    “那是挺无聊的,万一火烧到村里来就惨了,还是不要干了。”唐棠道。

    “哪有那么夸张,那火烧一会儿也就自己灭了。”丁一道,“我也是跟村里的孩子们学得,自己倒是没有去尝试过。”

    说话间,王平端了一个脆炒白菜帮子和猪大油炒萝卜上来,这俩菜做起来速度比较快,丁一又去带来的东西里翻了翻,拿了几根香肠出来让王平媳妇切了,四个人就围桌一坐先喝了起来。落座前丁一喊了王晓宇,却因为这腼腆的孩子死活都不愿意进屋只能作罢。

    喝了一会儿,野兔骨头汤炖兔肉丸子也出锅了,王平媳妇先是盛了一大盆进来,又给王晓宇盛了一碗让他在外面吃,自己也在丁一的一再邀请下在桌边坐了下来。不过她滴酒不沾,跟着吃了点菜就又出去准备饭了。在这边,农村妇女一向都是这样,来了客人很少上桌子吃饭,唐棠有些看不过去,王平和他媳妇却都觉得再正常不过了。

    热乎乎的汤,热乎乎的肉丸子,吃得唐棠大快朵颐,水月夜天也是连呼好吃,两只野兔本来就不大,一会儿工夫就被他们把盆子吃了个底朝天。看着他们抢菜吃的样子,王平脸上带着笑容,却也不觉得没理数。自家的菜被人抢着吃,这说明做的好吃,值得高兴才对。

    “好吃,我决定了,每天我都要去逮几只坡兔子来吃。”唐棠心满意足后发誓道。

    “乡下最是美味野兔肉,我们一起去,一年不吃还真是难以割舍这美味,多逮几只吃个过瘾。”丁一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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