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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七十八章 番外之似雨雪(爱不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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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孟未敬说,只要我活着就好,可惜我做不到。

    我能感受的到生命在一点点的流逝,在最后的时刻,我把视线转向孟云初,不管云初做错过多少的错事,这都无法改变她是我女儿的事实,我欠了她好多好多的母爱,可惜再也没有机会还了,“云初,我刚才听见……听见你叫我娘,你……你能再叫一声……一声吗?”

    耳边回荡着云初喊我娘的声音,我想告诉她要和姒翊友爱相处,却没有机会,最后的最后,我将视线投向远处,看一眼这个我恨过也曾真正把我放在心上过男人。

    当看到公孙止眼中的绝望,我心满意足的闭上眼睛,对于这场闹剧来说,也许只有我死了才是最好的一个结果。

    我的灵魂脱离了身体,但是并没有立刻离去,而是飘在他们上空,眼看着云初为了我要去弑父,也眼看着神秘来人的出现,以及公孙止的软弱与疯狂,而最能令我震撼的是孟未敬居然会选择一起和我死。

    当我亲眼见证冥火将我们的身体燃烧成为灰烬,孟未敬的灵魂与我的灵魂在空中相遇,我忽然说不清楚自己究竟是何种心情。

    孟未敬见到我无措的样子,温柔的上前牵住我的手,“我们错过的,现在就去补回来。”

    我面对着他说不出一个不字,木然的跟着他在世间飘飘荡荡,越过了很多的大山,也见到了很多的风景,偶尔我们还能遇到其他的一些魂魄,友善的与他们寒暄,但是他们似乎很怕我们的样子,这让我很是不解。

    孟未敬解释说,“我们的尸体是用冥火燃尽的,因此灵魂上也带着冥气,自然比普通的灵魂要强大些的,然而我们这样的灵魂不容易投胎,你怕不怕?会不会怪我?”

    我摇了摇头,实在没有理由去怪孟未敬,都说越是懂事的人越没有人疼,孟未敬就是典型的例子,如今他好不容易为了自己自私了一回,我还能说些什么呢,只有默默的陪伴才是真实的。

    我们的灵魂在人间整整漂泊了一百年,在这一百年里充分的做了以前想做也不能做的事情,也看到了与我有关的人的结局,人生不过是一个循环,无论是好的还是坏的,我都没有权利阻止,有的只是祝福。

    而我与孟未敬之间的关系,与其说是恋人,却更像是朋友,可以互相陪伴,却终究少了份年少时该有的激情。

    我本以为我们两个都会安于现状,可是孟未敬却叹气说,“我用一百年的时间去寻你那颗曾经失落的了心,却终究还是枉然。”

    我不知该怎么样安慰孟未敬才算是好的,唯有再次选择沉默,这个男人是我最初的爱,也是我今生都无法忘怀的人,他就如同一缕明月光,将我生命照亮,而公孙止却像是我的朱砂痣,总在我想要忘却的时候隐隐作痛,不断的提醒着我他曾经真切的存在过。

    孟未敬抚上我的发,突然间像是一个慈爱的长着,“罢了,若说有遗憾,这些年来也算是圆了,来生,该到你去还公孙止的情了。”

    “我与他……”我说不清什么感觉更多一些,对于公孙止曾经的爱肯定是有的,恨也是不少,但是经过这么多年的岁月变迁,看着他为自己受过的那些苦,那份恨在逐渐化为无痕,徒留下一断不可说的往事。

    “雪儿,他身上天生就带着煞气,也许只有你能够去解,如果这段感情中一定要有一个第三者的话,说不定不是他,我更像是。”孟未敬笑的温润,带着一种豁然开朗的感觉。

    “不是的!”我想去反驳,却怎么都显得苍白无力,毕竟当初变心的那个人是我。

    “一切都不重要了!”孟未敬将我带到一个入口,听说那里就是地府的大门,“去吧!过了今生才有来世,把所有都放下,你会获得该有的幸福。”

    我没有动,而是转过身问孟未敬,“那你呢?”

    “我啊!或许会给公孙止一个大惊喜,你以后会明白的!”孟未敬像是一个要做恶作剧的孩子一样,留给了我一个悬念,正在我闪神思考间,便被他给推进了地府。

    地府的鬼差见到我,二话不说的便将我送到了奈何桥边,让我连多看一眼孟未敬的机会都没有。

    奈何桥边的花开的正艳,而我的心情却无论如何也开怀不起来,旁边的魂魄见我魂不守舍的,连多余的怜悯都没有,人生不如意的事情十有*,大家不过都是可怜人罢了。

    我顺着人群开始漫漫的排队投胎,也不知道自己排了多久,终于到了孟婆的面前,孟婆难得的在百忙之中看了我一眼,问了一句,“你确定要将一切都忘了吗?”

    我点了点头,记起孟未敬说过的话,忘了才能更好的开始,也许这是个不错的决定。

    孟婆没有再废话,只是若有似无的叹了一口气,然后便将孟婆汤递给了我一碗,我接过一口饮尽,在踏上轮回之门以后便失去了意识。

    等我再次有意识的时候,发现自己是个婴儿,母亲是个很漂亮的白领丽人,而父亲则是一个大学老师,一家人谈不上有多么的富裕,却也是十分平和快乐的。

    作为他们唯一的一个女儿,我可谓是被万千宠爱于一身,从小灌输的教育就是要乖巧懂事,我也一直是这么做的,尽量离“坏孩子”远一些。

    就这样良好的记录保持了十几个年头,却在偶然间被打破,那是一个秋风萧瑟的秋天,我有一日在回家的路上,听到了一阵打斗的声音,按照我往常的性子,多半会选择非礼勿视,然而那天我却好奇的多看了一眼,之后就再也忘不了人群中那个倔强的容颜。

    他的年纪不大,也就比我年长个一两个年头的样子,长得格外的冷峻,哪怕他是一个人挑战一群人仍旧面不改色,颇有一种大将的风范,只是可惜一个人双拳难敌四手,终究还是落入了下层,脸上也没少挂了彩头。

    那帮人见把他打倒在地,目的也算是达成了,便说了几句威胁的话,之后傲慢的离开了,而他则是拍了拍身上的灰尘,面上看不出一丝颓废,让我不禁有些佩服。

    “怎么?同学,是不是发现我很帅?”也许是我想的太过于入神,根本就没有发现他什么时候走到了我的身边,明明是带着调笑的话,却挂着一个非常认真的脸,让我有些哭笑不得。

    也不知道我脑袋的哪根筋不对,特别想要和他作对,于是便收起了自己的那份不好意思,故做坦然的道,“不好意思,同学,您想多了!”

    “是吗?”他忽然嘴角扬起一抹笑,虽然不是英气逼人,却格外的让人着迷,就在我慌神的功夫,他突然说,“那一定是同学你长的太漂亮了,方便告诉我你的名字吗?”

    作为一个乖乖女,这么被男孩子搭讪还是头一回,我有些不好意思,却还是告诉了他姓名。

    “似雨雪!雪儿!”他将我的名字重复了一遍,眼睛突然变得晶亮,“这个名字总是在我的梦中出现,或许我们前世便该相识。”

    我对他的话不置可否,心里却有丝淡淡的喜悦,我以为我们两个人的相识只是生命中短短的一瞬,不会再有其他的发展,却不曾想他就此闯入了我平静无波的生命之中。

    随着我们的日渐了解,在一起成为了顺理成章的事情,但是我的父母都反对早恋,所以我们只能偷偷的交往,像所有的情侣一般过着有些不一般的日子。

    他的家境不好,可无疑是个非常上进的人,不光在打架方面见长,就连学习也是数一数二的,他就像是童话里的骑士,不像王子一般的炫丽,却格外的让人觉得妥帖。

    一转眼,我从初中到了大学,为了我们能够更好的在一起,我选择了和他一个城市,并且尝试着比较新潮的“试婚”。

    每日清晨,他去跑步,我来做饭,然后两个人一起用完早餐,他便送我去学校,之后开始各忙各的,虽然平凡如水,我却很知足。

    我们相约毕业就结婚,却不曾想一个小生命要提前降临人世。

    他听说打胎对女性的身体格外的不好,便想让我将孩子生下来,我今生已经认定要与他在一起,对于给他生儿育女并不排斥。

    所以在和双方的家长沟通之后,我们提前步入了已婚人士的行列,并共同的期待着我们爱情的结晶的降生。

    十月怀胎,一朝分娩,这个孩子生的格外的顺利,当我意识模糊,强忍着困意看了一眼孩子时,我忽然不知为何特别的想哭,脑袋里瞬间出现了一个英俊温润的少年,他温柔的对我说,“雪儿,我来了!”

    -本章完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