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浣沙却感觉心口一紧,莫名地有种不祥的预感。
“如果我没猜错,是萧朗带这个孩子来找我医治的吧?”宇文楚天缓缓挽起衣袖,问道。
“你怎么知道?!”
“我认得这孩子,他的父亲是北齐的名将,高氏宗亲,因为皇上忌惮他位高权重,将他赐死,他临终前将襁褓中的儿子交给萧老将军照顾。”他抬头看了一眼浣沙,“如今这孩子中了剧毒,萧老将军和萧潜都在边关打仗,能送他来兰侯府,请动你来求我的——自然只有萧朗一人。”
浣沙难以置信地看着宇文楚天,这种托孤的秘事关系到萧家九族的性命,萧潜都未曾对她提起半个字,而宇文楚天却了如指掌。她细细品味着眼前的男人,一个看似清风朗月,独守清静的男人,又似乎无事不知,一切都在他的掌控之中。
她真是越来越看不透他了。
她正疑惑间,宇文楚天取了一盏白玉杯,手放在杯口处,挥剑将自己的手腕割开,鲜红的血液从伤口涌出,一滴滴落入白玉杯中。
“你!”浣沙顿时大惊,惶然握住他的手腕。“你这是做什么?”
似乎没有想到她会如此,他被她握住的手一颤,几滴鲜血落在了洁白无瑕的杯壁。他看着她,眼中闪过一丝灼热的光芒,但却很快沉寂下去。
见他缓缓抽回自己的手,浣沙这才意识到自己唐突,急忙退后一步,与他保持距离。
一时间,房间极静,静到能清晰地听见鲜血滴落白玉杯的声音。
待玉杯盛满了血,宇文楚天才扶起床榻上的小阳,将一杯血喂着小阳服下。
将小阳放回床榻上,他又为小阳把过脉,才回答她刚才的问题:“我娘在怀我的时候,曾服用过苗疆的圣物火莲,所以我的血天生异于常人,可以疗伤解毒。”
火莲?!
若她没记错,兰族的史册中曾有记载:火莲生于土中,状似莲花,色如烈火,花开千年不谢,万年不凋,被苗疆最强大的兰族守护了数百年。然而,就在二十年余前,火莲被盗,负责守护火莲的兰族圣女兰溪因过被逐出兰族。
后来,兰族的族长不顾族中长老的反对,娶兰溪为妻。再后来,兰族遭遇浩劫,兰族的族长为保族人性命,被朝廷招安,做了兰侯爷,也正是她的父亲。而兰溪,便是她的娘亲,如今的兰夫人。
若是宇文楚天的母亲曾服用过火莲,那是否说明,他们的上一代必定有着特殊的关系?
难怪娘亲说他是故人之子,还会将他留在兰候府。
小阳喝下宇文楚天的血,脸色更见好转,浣沙不禁感叹道:“书中记载火莲乃人间奇花,能克制世间所有的毒药,果真如此。哦,对了,我听娘说过,万物相生相克,火莲虽百毒不侵,却惟独受曼陀罗的花毒所制,可是真的?”
提起曼陀罗,宇文楚天神色有些异样,似乎想起了不愿想起的事,眉峰不自觉蹙起。
看着表情,八成是真的。
浣沙没再多问,静静走到他身边,拿出贴身的丝绢,缠在他的手腕上。他本欲缩手,浣沙扯住他的袖子,“别动,我帮你把伤口包上。”
宇文楚天犹豫了一下,便由着她包扎,整个过程他一直看着她,仿佛连呼吸都变得安静,生怕惊了这片刻的温柔。
“这半个月你就安心在这里养伤吧,想吃什么就让……嗯……你有没有想吃的东西,我现在去帮你做。”
“都好。”宇文楚天站起身来,过快消耗的内力让他漆黑浓密的睫毛氤氲上了一层雾气。他披上了一件披风,站在碧纱窗前,看见了正在竹园外向内张望的萧朗。
“兰小姐,这孩子已经无碍了,你可以抱着他离开了。”
“嗯,我先把小阳抱给萧朗,免得他挂念。”浣纱俯身将小阳抱在怀里,看着他逐渐舒展的容颜,她的心也平静了下来,轻轻抬眸,对着宇文楚天认真的说了一句:“谢谢。”
宇文楚天没有说话,只点头致意。
待浣纱的身影完全淹没在竹林之中,宇文楚天捂着微微阵痛的胸口,不由得长舒一口气,自言自语道:“小尘,于我,你永远都不用说这两个字。”
接下来的几日,浣沙每天都会早起给宇文楚天准备各种补气养血的补药,虽然她明知道宇文楚天的医术高明,根本用不着她多此一举,可她还是每天都会煮,因为只有这样才能平息她心底隐隐的愧疚感。
她知道宇文楚天有煮早茶的习惯,如今受了伤,她便代劳了,只是她没有他的好功夫,只能早起一个时辰去收了荷露,然后煮了龙井茶亲自给他送去。
宇文楚天的气色始终没有见好,只不过在喝过她煮的茶之后,会心一笑,道:“茶香清幽,袅袅不散,没想到兰小姐也有这煮茶的绝好手艺。”
“宇文公子过奖了,我只是皮毛而已,不及公子万一,宇文公子不嫌弃就好了。”
宇文楚天又倒了一杯,放在鼻尖嗅了嗅,就着缕缕茶香,细细饮下。“你的心意,最珍贵。”
浣纱愣了一下,随机低头,袅袅而上的茶香遮挡在两人面前,她的心,有些微微颤动,但却不知道为什么会有这样的感觉,她抬头,透过茶雾看向他,没想到却正对上他一双深情凝望的黑眸,像是一汪深潭将她卷入其中,她有种真切的溺水敢,好像越是挣扎,越是沉溺得更快。
此刻,她忽然有些明白浣泠为什么那么喜欢宇文楚天,喜欢到所有的喜怒哀乐都寄托在他的身上,宇文楚天的身上的确有种特殊的吸引里,就仿佛着清露沏出的龙井,越是清淡冷冽,越是诱人想去细细品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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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觉间,五日悄然而过,边疆战场得胜的消息传至京城,总算让京城上空的阴霾散去。
许多在城门外翘首以盼的妇女开始回家缝制新衣;许多忙着向外输送财物的高官富贾又开始在出了名的酒楼或者青楼留连忘返;就连死气沉沉的皇宫也开始准备喜宴,要为本朝最战功赫赫的年轻将军萧潜庆功洗尘。
向来独守清净的兰侯府,也难守清净,一大清早下人们便被总管的招呼起来清理院落。
浣沙的贴身丫鬟明心也早早抱着崭新的衣裙跑来为她穿衣打扮。明心原本是兰夫人最喜欢的丫鬟,伶俐细心,做事行事缜密勤快又善于察言观色,三年前她生病,兰夫人怕别人伺候不好,特意把明心调来她房里伺候。
明心见浣沙脸上没有一点喜色,不解地问道:“小姐,萧将军就要回朝面圣,怎么一点都不见你开心?”
“有什么可开心的?他没有班师回朝,代表他很快又要离开。”
“萧将军智勇双全,一定很快平息边疆的战乱,班师回朝。”
班师回朝?她苦笑着摇头,在这个动荡的时局,战争永无休止,北方的战势平定,又会有南方的叛乱。
许多男人都喜欢说:男儿志在四方。萧潜最常说的一句话却是:踏遍四方疆土,我心只在一处。
只可惜,朝廷懦弱无能,就是有再骁勇善战的将军都是枉然。心在哪里不重要,重要的是,他的人注定要踏平四方疆土......
明心见她不说话,也没再多言,小心为她穿上衣裙。裙色淡紫,银丝刺绣,里绢外纱,纱裙飘逸灵动,绢丝细软轻柔,贴在身上特别舒适。
这么上等的衣衫不用猜也知道是谁为她选的。
虽为母女,可娘亲的心思她总是猜不透。分明是对她和萧潜的事情那么热心,为何偏偏反对他们的婚事?如果是因为萧潜是个命悬一线的将军,为什么不干脆让他们断绝来往,非要这么拖着。
是在等着什么吗?等她恢复记忆?还是等她有一天极力争取?
明心为她梳妆打扮了近半个时辰,直到发现兰浣沙直直看她时,才有点委屈地回道:“夫人说一定要好好给你装扮的。”
“已经很好了。”
明心还未答话,兰夫人的声音接道:“萧潜一早派人来送拜帖,说晚上要来看你,我留他吃晚饭,算是为他接风.。”
“娘?”浣沙回身,见兰夫人满面温和的笑意。“我和萧潜……”
兰夫人双手替她拢着长发,挽起发髻。双手沾了香油,轻轻抚过的发丝。“沙儿,娘知道你的心思,这几年都是你帮我打理侯府的账目,你早知道自从侯爷过世以后,朝廷因连年战乱,国库严重亏空,给的俸禄越来越少,早已不够侯府家眷下人的开销……侯府已经多年入不敷出,都是靠变卖首饰和古董勉强维持着侯府。你懂事,一心想为我和你妹妹考虑,可是沙儿,不管萧家给多少聘礼,我都不会卖女儿的。”
“娘,”她笑着握住兰夫人的手,坚定有力:“我想嫁给萧潜,不是因为萧家有权有势,是因为萧潜是个值得托付终身的好男人。”
“真的吗?”兰夫人直直看着她的眼睛:“若萧潜不是出身名门,只是个随时可能战死沙场的普通将士,你还会嫁给他吗?”
“只要他是萧潜,我会的……娘,您放心,我知道自己想要什么。”
兰夫人沉思良久。“罢了,你年纪也不小了,有些事情可以自己作主的。”
等了这么多年,终于等到母亲点头,可镜子里的她怎么还笑得如此勉强!?
或许她天生个性淡漠吧。
对于一个就要嫁入世家的长媳来说,性情淡漠,喜怒无形是件好事,这样才能不必卷入是非的漩涡,游离于复杂的关系之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