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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孟生心下诧异,以前的刘轩可不是细心的人,这次居然注意到丧尸的目标是他,他卷卷袖子,直到袖口勒住快掉出来的晶核,温柔笑笑,“可能是我比你们重,有嚼头。”
林孟生江南人士,个子却跟东北大汉比肩,刘轩一米八的个,还比他矮半个头,三个人里面他还真是最重的。
这番幽默逗得黎白笑起来,紧张的气氛缓解不少,他们往包里塞满水和压缩饼干,又海吃了一顿,才舍得走。
一路上黎白都叽叽喳喳地问林孟生的雷异能是怎么回事,对方却只说不清楚。
空气是粉红色的霾,据说这东西吸一年能毁掉三分之一个肺,末世加强版更厉害,明知有毒,可人不能不吸。
黎白掏出口罩戴上,这是她爱美才拿的,没想到正用到点上,心想邀功,急忙忙给林孟生一个,才递给刘轩。
刘轩看她的眼神,让她有点心虚,转眼却挺直了胸脯,她讨好有能力保护他们的人还有错不成,说不定以后刘轩还得靠她求情留下呢。
末世里谁愿意养废物,两个人的友情?有命再谈“有情”吧!
刘轩的眼神一直盯着林孟生,他觉得对方有秘密,看了一眼聒噪的黎白,他就继续盯着林孟生的背影看,狐狸总会露出尾巴。
实际上被人蛇一样盯着肯定有感觉,他却不怕对方发飙,顶多杀人灭尸,他还省事了呢。
刘轩平时就神神叨叨的,整天捧着他的新番当宝贝,话也不多,性子直,一开口就戳出个洞,倒也没人怀疑他不是原装。
林孟生在口罩下微微一笑,在他看来,这是刘轩已经耐不住要对他露出杀意了。
才一个口罩而已啊,这可不好,太沉不住气,以后看到他女朋友的出轨,还要怎样撕心裂肺呢,他冷嗤一声,真是让人期待啊。
刘轩似乎对他冷淡了,也许是看到自己和他实力的差距,他怎么能对自己这个好朋友有戒心呢,毕竟玩死比吓死要有趣多了。
他转头搀了一下快跌倒的刘轩,把勾住他裤子的铁钉掰弯,柔声嘱咐,“阿轩,小心点啊!”
像以往千万遍,他的手安抚地揉揉那颗毛茸茸的脑袋。
谁也不知道他的手在发抖,刚触到柔软的发梢,就感受到滚烫的脑浆,划过喉咙的感觉肯定就像广告里的德芙一样丝滑,毕竟,那是刘轩的脑浆啊!里面的恶毒一定能滋养魔鬼的喉咙。
可是为了更长久的快感,他忍痛割爱收回手,只捏断了几根头发丝。
刘轩有点迷惑,后来想到两人好朋友的身份,对耳边的热气释然了。
如果不掉队就得忍受哥俩好,他就忍了,他还不想死在那群丧尸丑逼手里,抑郁症也是有尊严的,(╯‵□′)╯︵┻━┻
礼尚往来的,他递给对方一瓶水,不容拒绝地拧开送到嘴边,“你喝点水吧。”
虽然有点口渴,但也不至于忍不住,林孟生在刘轩真诚的目光下,恪守好朋友本份喝了下去,最后放到自己背包里。
刘轩平日才没有心思关心别人,他的眼睛只在新番上,心只在黎白身上,你投一万个桃,也别想他回个李子。
想想他俩的友情,还真是奇怪,除了邻居这点缘分外,没什么互相欣赏的地方。也许是因为对方再糟糕,却只有他一个朋友,唯一总是很吸引人的存在。
说起来,刘轩,唯一的仇人,这个唯一才更吸引他,他不介意再给唯一加个日期。
不死不休!
他眯起眼打量举动异常的刘轩,似乎微弯的腰挺起来了,步子也轻松不少。
想起自己背包里多出来的水,他心里冷笑一声,果然狗改不了□□。
不过他也不在意这点份量,丧尸怎么会有疲惫的感觉。
不过这副伪君子的嘴脸也装不了多久了,一转弯之后就是他上辈子死的地方,五马分尸算什么,这里可是有过碎尸万段,骨肉无存。
近了,近了。他一步步走向自己死亡的地方,身后跟着推他进丧尸堆的好朋友。
黄色的土地,他却忽然看到满地成河的血,那是从他身体里抽走的,流失的生命力,他浑身的肉一瞬间扭曲,有种支离破碎的痛楚,他咬紧牙闭上眼,几乎不能呼吸。
他明知道这是假的,却不能不愤怒,他沉浸在上一世的死亡里,在幻境里只知道虐杀那些肮脏的丧尸。
他太自大,以为自己是食物链顶层,却忘了最大的力量来自自然,特定的磁场就会让生物魇住,只要你是有意识的,哪怕没有呼吸,也会被扼杀。
刘轩看着对方僵硬的背影,忽然停了步,浑身不自然地抽搐,如同跑了几万公里,头上的汗跟小溪似的,哗啦啦不停。
再下去就得失水,在末世这人就算完了,他猛地拿出一瓶水,泼了对方一脸,抓住对方肩膀使劲摇晃。
终于对方迷离的眼睛有了精神,第一个反应却不是迷茫,而是铺天盖地的杀意,仿似被一排压弯的蒲苇,一旦压力消失,以千万倍的劲道杀回来。
刘轩脑子一痛,忽然倒在对方怀里,人事不知。
林孟生稳稳捞住瘦削的人,拨开他的发丝,发现对方整个人在睡梦中也是紧皱眉头,似乎被什么苦痛折磨。
他嗤笑一声,嫉妒已经吞掉掉这个人的灵魂,连梦里都不忘,简直没救了。
虽然被对方救了,他也不觉得能抵消前世的仇。自己这个守护神死了,他们两个手无寸铁的人也活不长,聪明人自然知道怎么做,他不会对这样功利的举动感激,更何况感激,自己还有那种情绪么,自己早就不是人了。
他伸出指尖大力地杵着对方的眉头,柔声解释道,“末世真是毁人,你看他连梦里都皱着眉。”
黎白看着被戳得不舒服地刘轩,却讲不出哪里不对劲,只好闭上嘴,却又看到对方搂着刘轩腰的胳膊,流畅的肌肉线条说不出的迷人,她先是埋怨刘轩的羸弱,这种随便就晕的男朋友有什么用?
眼光一闪,她忽然又有些嫉妒起昏迷的刘轩,如果有这么一双有力的臂膀守护自己,哪怕末世有什么关系。
昏迷的刘轩脑海里忽然冒出一行字,“任务发布:一号任务保护林孟生,二号任务保护黎白,二号任务遇到一号任务,可取消。”
他慢慢醒过来,前后不过一分钟。而他一睁眼,就遇到了最大的危机。
比蝗虫还多的丧尸群蜂拥而来,凡它们走过来的地方寸草不生,建筑物也被夷为平地。
简直是推土机一样的存在,而此刻他们面对的是一排几百米长的推土机,锋利的犬齿和指甲齐齐朝他们扑过来。
他们根本反应不过来,纯粹肌肉反射地脚动了,接着没命地往前跑。
刘轩朝着林孟生那个方向跑,方便保护,这群丧尸出现得太震撼,虽然他们速度不快,但等人回过神,也到了眼前。
好几只黑爪子朝着刘轩扒过来,他脚往后猛地一垫,借着骨头的韧劲猛地蹿出一米,原本还在前面的林孟生整个人就暴露出来。
刘轩是不怎么想被任务束缚,但一号任务很合他胃口,他还要搞清楚对方的异能,如果可能,他更想解剖了对方。
但现在人还得救。
林孟生眯起眼,温柔的杏眼快要滴出水来,他就这么看着对方朝他伸出手。
如果这刻他睁大眼,他的眼角都能瞪出血,就是这双握了十几年的手,将他推到地狱里生生活剐,冷眼旁观着挣扎的自己的人,神情是破土而出的嫉妒和癫狂。
他用尽力气把眼眯成一条缝,看着对方的手伸向自己,这在现在的他眼里,慢动作一样,碰到自己的胳膊时,对方的肱二头肌鼓起,他知道对方要用力了,如果这刻自己闪身躲开,失力的人会露出什么表情呢?
不,也许这刻把黎白拉过来,能看到更精彩的表演,毕竟亲手杀掉最爱的人,那痛苦一定很甜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