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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年前,他是赫赫有名的铁骨御史,权贵恨得咬牙切齿,私底下叫他“臭石头”,百姓却称呼他为“梅花御史”。
在没有见到他之前,她是恨着他的。
因为,他总是无数次打断她的计划,无数次批判她的爱好。
但凡她想做个什么都会被他阻止。
她想开挖一个湖泊专门赏荷花,他上奏说劳民伤财且不利于自然和谐;她想多招几个太监专门陪她聊天,他上奏说太监太多影响国家劳动力;她想打造几件点翠的首饰,他上奏说翠鸟也是生命,何况其实喜欢点翠是审美观有问题。
总之,自从有了这个“梅花御史”的原因,长宁公主自由自在的剥削阶级的生活总是不太如意。
她对梅修远的怨恨在一次次心愿没有得到满足之中不断加深。
总有一天,我会杀了他。
在还未见到他之前,长宁公主对他充满了恨。
这恨到了十四岁最后一个月的一次事件,彻底爆发了出来。
她最宠爱的宫女司晨从宫外回来,说南方近海的地方有一座东蒙山,风景优美如画,如果在那里修一座行宫,就可以在行宫的窗台上看见大海,听着海浪的声音,最是惬意没有了。
皇上和太后十分宠爱她,说是只要不十分劳民伤财,便同意了。监工大臣、工匠等都准备好了,她正在兴冲冲地准备等待着行宫建成,她便可以在里面面朝大海,春暖花开。
这一天,她在无数的行宫建设方案中选择了一种,兴冲冲地打算到大殿去找皇帝商量。
在殿外,她听见里面爆发出一阵激烈的吵架声。有人胆大包天,竟然敢和皇兄吵架。
“修建行宫会兴师动众,劳民伤财,损伤国家元气,并且会助长奢侈享乐之风,令国家从此一蹶不振。微臣请求皇上撤回旨意,并好好教育公主。公主身为天家之女,理应谨修妇德,端庄得体,为天下女子表率,如今却处处追求奢侈享乐,请皇上严加管教,否则将来上行下效,大祸悠忽而至……”
这一段话措辞严厉,激愤昂然,铿锵有力,竟然令人不能反对。
皇上沉默着,似乎在犹豫。
长宁公主站在窗外,早就气得脸色发白,正准备闯进去好好教训一下这个不知天高地厚,又臭又硬的“臭石头”,却被司晨拉住了。
司晨低声提醒道:“公主若此刻闯进去大闹一场,虽然可以出一口恶气,却不是给那‘臭石头’又抓住了把柄?不如静观其变,抓住时机,从长计议……”
司晨虽然和她同岁,却处处比她聪明伶俐。
长宁公主沉默半晌,准备离开。在转身之前,她从镂空的窗棂里望了一眼,这一眼,望见的是一个男子英美的侧面。
青衣,剑眉,紧抿的唇,刀笔般雕刻的线条,如同起伏的高峻山峦。
“皇上若同意长宁公主修建这座行宫,微臣为天下黎民计,为国家社稷计,必死谏到底。”
他跪在地上,却似乎比坐着的那位九五之尊更加高贵。
他半仰的头颅,似钢铁铸成。
他挺直的脊梁,似一枝坚韧的梅花虬枝。
既有修长刚劲的线条,也有温柔清丽的起伏。
长宁公主挥了挥袖子,带着司晨和几个小太监气冲冲地离开了,临行前还使劲踢了一下门槛,表达不满。
最终的结果果然是皇上再次妥协,不仅行宫没有修成,皇上和太后还趁机教育了一下公主,令公主十分生气。
“本宫一定要好好教训他一顿,让他知道厉害。”
不久后,公主派了影子杀手,到梅修远家中准备教训他一顿出气。
谁知,杀手不仅被他发现了,还被狠狠地教育了一顿。
太后很生气,将长宁公主禁足三个月。
“本宫总有一天会杀了这块‘臭石头’。”长宁公主将宫中所有能打碎的东西都打碎了,狠狠地发下誓言。
这时候,她听见司晨给她传来一个更可怕的消息——皇上打算请那“梅花御史”给她做老师。
“让本宫给那块又臭又硬的‘臭石头’当学生,有没有搞错?还不如让我死了算了。”
公主气得恨不得当场就杀了那梅修远。
“司晨,若我当了他学生,我必定要闹得他天翻地覆,不可收拾。”
从此后,梅修远上下朝的路上,总会碰见一些不明人士,要么企图劫财,要么企图劫色,最可怕的是有一次,遇见几个打手模样的人,上来就抢人,眼里冒着绿光,口里喊着:“这是我那院子里逃出去的兔儿爷,你们还不赶紧给我抢回去?”
梅修远派人打退这一群人以后,还专门派人打听什么叫“兔儿爷”,出去打听的人抖抖索索地回来回复道,兔儿爷的意思是养兔子的爷们。
梅修远才冷哼了一声准备去太极殿上课,并且在课后,有意无意地提到,养兔子是一件不好的行为,兔子也是生命,要懂得爱护动物,希望各位殿下最好不要做。
这话一说完,就看见长宁公主一直趴在桌子上,全身发抖,好像发了羊癫疯一般,也不知是在笑还是在哭。
过了一会子,长宁公主命人搬了个黄金大鼎进来,鼎里有一锅烧好了的兔子肉。
梅修远脸色瞬间变得苍白,命令她将鼎搬出去,她不愿意,不仅不愿意,还吃得更香了。
自小只要她不愿意的事情,别人就都没有办法。
梅老师站了一会儿,忽然站起来,直接抱起黄金鼎就丢到门外去了,并且顺便还罚她在黄金鼎旁边站了一上午。
那几年,他是严厉的老师,她是顽劣的学生。
他一心要整肃朝堂,她一心要整肃他。
“公主,你确定要出家?”牝鸡一边不可思议地望着公主,一边将那两尺见方的黄金大鼎使劲往上托了托。
“我确定。”公主点头。
“公主,你每天要吃五斤肉,出家以后,只能吃素,你确定你受得了?”
“我确定。”
“公主,你每天要换三次衣服,出家以后,你每天只能穿着粗布衣服,你确定你愿意?”
“我确定。”
“公主,你每到夏天必定要在北方度假,每到冬天要到南方度假,每年出游不下十次,每次出游必得数百人相随,出家以后每天只能苦守青灯,你确定你愿意?”
“我确定。”
“公主,你不会是看上哪个道士了吧?道士可是出家人。”
“废话。这世间能让我正眼相看的男子,还未生出来呢!”
“那么,你是准备……那个……双修?”阿蓝忐忑不安地问道。
“什么叫双修?”公主问。
“双修就是在下霜的时候修炼道术的意思。”阿白赶紧解释道。
“现在是初夏,离下霜还早着呢!”公主有些遗憾,“在下霜的时候修炼道术,想必是很美的。”
“那是当然。蒹葭苍苍,白露为霜,所谓伊人,在水一方。有一位绝代佳人白衣飘飘,在霜花之上修炼道术,该是多么风华绝代、风流恣肆、诗情画意、春意盎然啊!”阿白眼神望向东蒙山上的那片枫林,出口成章道。
“公主,双修的意思是找一个好朋友一起修炼的意思。别听他忽悠你。”阿青一脸正义凛然道。
“好朋友?”公主问,“男女不限?”
“男女不限。”阿蓝赶紧抢答道。
“嗯……双修……不错。”公主沉思道。
四人的神色都充满期待。
然而,公主坐在玄清道观的门槛上,目光穿越他们,遥望着那个熟悉的英美侧面,忽然笑了起来,眸子里漾出一点水雾来——
和这个人双修的话,想必是极美的。
门槛里坐着一个十二三岁的小道士,长得十分清秀白净,因为处于变声期,声音跟公鸭一般,姿势却摆得跟个爱美的娘娘腔似的,出来迎候她:“施主,请问你有何事前来?”
“我来……找人。”她收住眼泪,顿了顿道。
“找谁?”
“找……长宁公主。”她答道。
“长宁公主已然回宫。施主来得晚了。”小道士翘起妖娆的兰花指,一脸揶揄地答道。想是这阵子来找长宁公主的人很多。
她陡然回想起顶替她的那个名叫司晨的宫女,长得和她有三分相似,下巴沟上也有一颗红痣。心眼伶俐,口齿灵活,她十分喜欢,是她在宫里最好的朋友。
原来司晨已然回宫了,她顿了顿,说道:“我是宫里的内侍,公主叫我回来……抄写经书……为皇上和太后祈福。”说完,她亮出了宫内的令牌。
“这阵子,这样的玉牌我已经见过很多了。”小道士的兰花指按在大门上,一脸鄙视地望着她,“长宁公主真的已经回宫了。”
“这位道兄,这真的是宫里的令牌……”公主继续道。
“瞧你这幅模样,长宁公主怎么会看上你?”小道士依然一脸鄙视地盯着她脸上的狗皮膏药,公鸭般的嗓子妖娆地说道。
“你……”身后的几人就要发飙。
“小道士,人不可貌相,本……姑娘本有绝世美貌,不过被这狗皮膏药暂时遮住而已,何必狗眼看人低?”公主说着,伸手整理了一下衣襟,咳嗽了一声,正准备好好教育一下这位有眼无珠的小道士。
小道士兰花指一阵颤抖,一脸呕吐状,准备关门,牝鸡赶紧将那只黄金大鼎放在门槛上,大门关不上。
双方僵持不下。
“什么事?道安。”
门口的吵闹声惊动了里头专心讲道的人。
他的声音自十步开外传来,隔着一道碧纱屏风,徐徐地似微凉的风,带来了梅花的芬芳,那还是七年前梅修远的声音,似微风轻轻掠过梅花上的细雪,寒凉芬芳,和他从前讲的那些道理一般分明,瞬间使人头脑清醒。
长宁公主的伶牙俐齿,陡然停止。
遥望着碧纱屏风上他白衣飘飘的身影愈来愈近,她嗓子发涩,眼睛发干,双脚似钉在地上动弹不得,似一个木桩。
突然想起脸上还贴着两块狗皮膏药,真是悔恨莫及——她的绝世美貌养兵千日,此刻真是用兵之时,却被这两块狗屁膏药所遮挡,真是命运弄人。
她赶紧伸手撕扯,无奈却粘得太紧,竟然撕不下来,她心下一横,使劲一撕,火辣辣地疼。似乎有什么被撕下来了。
第二块膏药还没撕下来,一双手按在她奋力撕扯膏药的双手上:“施主,膏药不能这样撕。你的脸已然受伤了。”
他的手指清凉,似有淡淡梅花香气;他的声音略带恼意,似那年责备她年少任性;他的眼睛黑白分明,似昼与夜的对立。
修远,这还是她的修远。
他帮她清理脸上的伤口,只是呵口气的距离,她看着他,英俊肃然的脸上平静无波,看她的目光似是一个普通路人。
她记得他,他却未认出她。
长宁公主想起来她曾经下定决心要狠狠地教训他,再慢慢地原谅他。然而,他此刻就在她眼前,她却一点也不想教训他了。
她想起她连续四次大婚,就是希望他来阻止她。
她想起她编造的那些荒唐剧目,就是希望他来教训她。
她从前对他怀有那么多的愿望,如今只剩下一个微小的愿望——
她只想他还记得她。
“观主,这位施主说她是长宁公主的侍女,还说自己原本拥有绝世美貌,不过被狗皮膏药遮住而已……”小道士上下打量着那两块狗皮膏药,继续鄙视道,“真是好大的诳语!”
牝鸡和四大才子立刻拼命点头附和:“确实是绝代佳人,千真万确,万无一失!”
白衣道长撕扯膏药的手就是微微一顿,眼光在那张粘了狗皮膏药的脸上微微掠过,然后归于淡定。
“当今世上能称得上绝代佳人的,只有长宁公主,其他人也配!”小道士义愤填膺道,兰花指妖娆得翘在胸前。
众人“哦”了一声,各有深意地望着公主。
牝鸡好奇地问道:“你见过长宁公主?”
“那是当然。我们道观一百多名师兄全都见过。”小道士得意道,神色妖娆,“她在这里住了三个月就回去了。她的下巴上有一颗红痣,真是美极了。”
怀安道长手中微微一滞,面上浮起一层不可察觉的笑意,似飞鱼入水一般转瞬即逝。
牝鸡和四大才子浑身一抖,想立刻纠正,那不过只是公主身边的宫女司晨,和她长得三分相似,就让你们惊为天人,真是没见过世面。倘若让你们见到真正的长宁公主,只怕会惊艳得涕泪横流,心脏骤停,追悔莫及,长恨此生。
恰在此时,公主抬起手臂阻止了他们。
她要先试探他。
“修远……”公主的泪水忽然涌出,“你还记得……长宁公主吗?”
面前的人一惊,双手从膏药上拿下来:“公子,你怎知贫道俗名?”
“修远?”她并不回答,反问道,“你为何要出家?”
“贫道已出家七年了。”他有些奇怪地看着她。
原来如此,原来如此,七年前她到处找他,都找不到。
原来,他七年前就背弃了对她的承诺——他曾说,待她大婚,他一定会来的。
然而四次大婚,他一次也没来。
公主的嘴唇颤抖着,面色发白,仅剩的那只右眼,盈满了泪水,右颊的狗皮膏药撕下后留下一块红肿的伤疤。
“施主,你怎么了?”他手上的动作顿了顿,更加轻柔了,“我弄疼你了?”
长宁公主在那一刹那就原谅了他。
他是她命里的克星。
她抑制不住地伸手抱住他,这是她思念了七年的怀抱。他身上有淡淡的梅花香气,他的怀抱似最美好的春日。
在他的怀抱里,她突然觉得所有的烦恼、劳累和饥渴都消失了。只有在他的怀里,她的心才会安静下来。她那么紧地抱住他,生怕一松手他就再次离开。
经过那漫长的七年,她已然无法再忍受他离开哪怕一瞬了。
“施主,施主……”他大惊失色,不知所措,伸手想要掰开她禁锢如铁的手臂。
然而,她纤细若女子,力气竟然那么大,竟然是似在他身上生了根一般。
这一生,你休想再离开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