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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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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女人是一种很纤细的生物,尤其当她们怀孕的时候,会因为身体的变化变得更加敏感,并且感性。你也是女人,应该能谅解,为什么还要对那些孕妇如此严厉?”当熟悉的磁性嗓音在pub角落响起,全店里的客人都知道,每晚必爆发一场的男人与女人的战争又开打了,几个好奇心重的客人更是悄悄将注意力都集中在这张桌子上。

    白色小圆桌边坐了一男一女,刚刚说话的就是那个男的,pub的常客都认识他,那就是友爱医院妇产科主任江少则。

    在一个月前,江少则每次到pub,身边的女伴都不一样,高矮胖瘦什么样子都有,的确落实了他风流花心之名。

    但最近这段时间,他每天带的女人都一样,店里的常客听多了他们的抬杠,隐约也猜出那女人的身分是江少则的同事,同在友爱医院工作的妇产科医生宣嬛。

    令人不解的是,宣嬛虽然姿色中上,但总是板着脸,冷漠的气质让她少了几分妩媚,也降低了几分对男人的吸引力。

    没人知道江少则这位花花公于是怎么被套住的,难道是为了宣嬛的伶牙俐齿?的确,她那张嘴之锐利可比尖刀了。

    只是这样一个缺乏女人味、少温柔、欠体贴的女人,到底可以勾住江少则多久?已经有人为此开盘打起赌来。

    不过这件事两位当事人都不知道,他们只是喜欢抬杠,从这中间寻找那异样的火花,激起心底深浓的兴奋。

    江少则才说完,宣嬛迅速接口。“我当然知道孕妇敏感,也之所以,我尽量教她们如何放松心情,做好迎接新生命的准备。”

    “可是你的教导太严厉了,反而让她们很害怕。你知道那些孕妇给你取了什么绰号吗?冷面煞星。”江少则是替她担心,她是个好医生,但不懂得安抚病人,病人不敢接近她,那她医术再好又有什么用?

    “那你说该怎么办?”一个月来的每天抬杠,宣嬛渐渐发觉江少则并不像传闻中的好色下流,他的嘴是很甜,但他的心却是冷静的,甚至带着一层疏离。

    她越来越觉得有关他的传闻是错的,江少则既不风流也不花心,他的好色只表现在嘴巴上;他本人是冷淡超然的。

    渐渐地,她更能听进他的劝告当然,要这些道理能说服她才行。如果他说的只是一些废话,那就恕她抱歉,不给面子了。

    所以他们近日的火葯味渐淡,除了小小吵几句外,更多时候不如说他们是在耍嘴皮子,逗逗对方来放松自己的心情。

    宣嬛很享受这样的乐趣,她认为江少则应该也是喜欢的,否则他不会每天下班都找她到pub喝一杯。

    江少则边招手叫服务生送啤酒和小菜,边说:“你可以对她们温柔一点,几句好听话就可以让她们放松心情,何乐而不为?”

    “就光说好听话,却不教她们怀孕时必须注意的事项,以及生产后如何照顾宝宝?”宣嬛端起刚送上桌的啤酒,仰头灌下一大口,雪白的泡沬圈住她的唇,只留下几点嫣红,在她说话时若隐若现。

    江少则盯着那隐在啤酒泡下的半抹红唇,忍不住喝一口冰凉的啤酒以压下身体的燥热。

    “让孕妇放松心情是最重要的,只要她们心情好,孕程也就水到渠成了。”

    “虽然怀孕生子是上天赐予女人的天赋,但我不认为每个女人都能不经学习就扮演好一名母亲的角色。所以,教导还是必须的。”说着,她拿起一根炸得香酥的薯条,沾些番茄酱丢进嘴里。

    现在外头卖的薯条多数是用冷冻薯条炸的,但这间pub的薯条不一样,是新鲜马铃薯切成条状,大火炸成,不仅香酥,还吃得到马铃薯特有的甜味,是她很喜欢的下酒菜之一,每次来一定要点。

    不过以前是她点,现在江少则会主动帮她叫。她还发现炸马铃薯的油变了,以前这里的薯条就像那些速食店一样,用牛油去炸,不过现在改成了花生油。

    她还记得有一回她跟江少则抱怨牛油油味太重,常常掩盖了薯条的甜味,太可惜了。

    然后,第二天她和他再到pub喝酒,店里的薯条就改成用花生油炸了,看来这个幕后大老板很重视她的意见啊!

    为了他这份体贴,今天她特地准备了一份小礼物要送给他。

    江少则看着那被宣嬛丢进嘴里的薯条,感觉身体又更热了,奇怪,今晚她似乎有些不一样,举止间都带着似有若无的诱惑;像现在,那沾染在她唇角的一点番茄酱,恁般红艳,衬着她白皙嫩颊,除了性感,没有第二句话可以形容。

    他一股脑儿灌下了半杯啤酒,让冰凉的酒液压下体内的燥热,同时晃晃脑袋,摇回应有的理智,专注在谈话上。

    “但你的教导给孕妇太大的压力了,反而让她们精神紧绷,吃睡不宁,身体不健康,又怎么生得出健康的宝宝?”

    “我如果任由她们完全放松,不用一周,她们每个人的体重都会增加百分之二十以上,到时候每一个人都会生下巨婴,这就是你所谓的健康吗?”比起江少则,身为女人的宣嬛更了解女人的习惯、爱好。甜食是多数女人抗拒不了的诱惑,但偏偏孕妇要吸收的是完整的营养,而不是单纯的高热量。

    “女人都是爱美的,你只要适当地赞美她们,她们就算再不愿意,也会克制食欲。”太热了,江少则喝完一杯啤酒,又叫一杯。

    “什么样的赞美才叫适当?像你那样开口美丽、闭口可爱,成天妩媚、漂亮挂嘴上吗?”

    “至少她们都很开心,没有一个人有忧郁的倾向。”

    “是啊!她们很开心,开心到忘了其他的一切,你自己算算,谁的患者比较容易出一些本来可以避免,却因为一时大意而发生的意外?像是超重、滑倒、提重物之类的。”

    呃!这一点江少则无法反驳,他的患者中,粗心大意的人的确比较多。

    “但是你的患者最后总是受不了那严厉的教导,要嘛找别人当主治医生,要嘛换医院,有一些人甚至压力大到要去看精神科,这一点总没错吧?”

    好啦!现在换宣嬛无言了,默默喝光一杯酒,再叫一杯。

    “不然你说怎么办,先说好,你那一套对我不适用。”要她不停赞美一个女人的容貌、身材,杀了她还比较快。那种恶心的话她根本说不出口。

    他想了一下。“赞美和教导同时并行。”

    “教导是很严肃的事,要很认真去做,丝毫不能放松的。”她伸手抓抓头发,几丝调皮的发丝逃出发网外,在她颊边飞舞着,带起翩翩韵律。

    他呆呆地看着那舞动的黑发,想像发网解开,墨般黑发如云垂下,衬着她白皙的小脸,一黑一白,彻底的对比、无边的魅惑。

    他体内的燥热再起,禁不住脱口而出。“你如果解开发网,让头发披下来,一定很漂亮。”

    “什么?”这段日子以来的接触,他应该清楚她不喜欢人家拿外表作文章,与其赞她美,不如夸她做事勤奋,工作能力强。他一直很清楚她的原则,她不敢相信,他会在认真的讨论中突然插进这么一句话。

    他被她忽地沉下来的神情吓一跳,忙喝酒掩饰,连忙想着,要如何把那段无意识的话抹消过去?

    喝完了一杯啤酒,他又叫一杯,脑子终于转出主意。

    “还是赞美。在严肃的教导中,突然插进一句赞美,我相信可以适时地让孕妇们放松紧张的情绪,以更愉快的心情面对辛苦的孕程。”

    原来他突如其来的赞美是为了说明这个道理啊!她理解了,露出释怀的浅笑。

    淡淡的笑弧从唇角荡漾开来,像是一枝梨花轻撩静湖,牵起圈圈涟漪的同时,又洒落阵阵清香。

    他发现自己有些醉了,心头竟涌上一股想牵她的手,将她拉进怀里的冲动。

    “也许你说的有理,我要更学着让自己、也让我的患者放松,毕竟,过多压力对孕妇而言确实不是好事。”她轻笑着说,同时从口袋里掏出一只包装精美的小盒于,推到他面前。

    “什么?”他醉在她的笑容中,望着盒子发呆。

    “给你的,看看喜不喜欢?”这是对他换油品炸薯条的回礼。

    “啊!”他怔忡地接过盒子,拆开一看,却是一支钢笔,跟他四天前摔坏的那支一模一样。

    “我知道你的笔坏了。”她特地挑了一支同款式的笔。

    他看着笔,心跳得更急,忍不住又把整杯啤酒喝完,再叫一杯。

    “好端端地为什么送我礼?”他不清楚心里又慌又喜的情绪是从何而来,只知道这支笔虽然跟他以前那支长得一模一样,但拿在手中的分量却是大不相同。

    她不语,只是吃着薯条,笑得神秘。

    那神秘的笑像夕阳西落,彩霞艳照天际,红灿灿的色彩既带着光的耀眼,也带着夜的迷蒙。

    手中的笔突然变得烫手,他迅速将礼物退回去。“无缘无故,我不习惯随便收礼。”

    说话的同时,他又喝尽一杯啤酒,那冰凉的酒液原本可以安抚他紊乱的心绪,但随着酒精的不停累积,啤酒带来的已经不是平静,而是更多的燥热。

    “是无缘无故吗?”她仿佛放慢动作般,拎起薯条,在他面前晃了两下,沾点番茄酱,送进嘴里。

    若非他先示好,她不会回礼。他的体贴入微令她感动,也让她曾经猜测他是否对她有意思?但随即丢掉那无谓的想法。

    他对她有意思又怎样,没意思又怎样?重点是,她对他越来越有好感。

    随着这段日子的抬杠,她发现自己开始佩服他的为人处事,欣赏他圆融的工作态度,所以她主动释出善意。

    倘若他真的对她有意思,自然会回应她;假设没有她也许会有一些遗憾,不过幸好感情投入得还不算太深,应该控制得住。大家都是成年人了,做不成情人,还是可以做朋友的。

    江少则看着那在他面前挥动的薯条,慢慢地被送进她嘴里,马上意识到这份礼物的由来。

    可当初他吩咐改换油品炸薯条,并不是抱着讨好她的心态不对,他真的没有想让她惊喜吗?

    最开始做那决定的时候,他也许没有意识到自己正在取悦她,但现在回想起来,他何曾对别人这般用心过?宣嬛是迄今以来唯一的一个。

    只是他为何要特意讨好她?纯粹的友情绝对说不过去,起码他知道,他不会对其他朋友、同事如此费心。

    那就是说在他心里,宣嬛已经占了一个特别的位置,就在不知不觉间,他对她投入了感情

    宣嬛看到他的表情,马上知道他猜到了送礼的原因。

    “现在你可以收下这份礼物了吧?”她又把笔推到他面前。

    那纤白的玉手握着笔,直接送到他跟前,他的眼睛透过微敞的袖口,看到寸许雪色肌肤,衬着店里昏黄的灯光,发出莹润的光泽。

    体内那股燥热又开始騒动,喜欢她吗?有一点。欣赏吗?很多。这个女人常常给他意外的惊喜,让他的眼神越来越离不开她。

    “怎么,是不愿收、不敢收,还是不喜欢这份礼物?”藉着礼物,她探询他的心意。

    他又叫了一杯啤酒,静静思考着。

    她的手指转着笔,那湛蓝的笔身在那玉般手指间,俐落地打着圈。

    他感觉自己的心在刹那间化成那支笔,被她掌控在指间;好像她的一喜一怒都会牵动他的情绪。

    这滋味真不好受。他一把接过服务生再度送来的啤酒,一口喝个干净,然后从她指闻抽过了笔。

    宣嬛眼底闪过一抹惊喜,他接受了她的好意,也就是说他乐意与她发展进一步关系喽?

    “回家吧!”他握紧笔,感觉笔在手心里发热。

    她一愣,不明白他为什么突然要回家?“才十点,还早。”

    他站起身,踉跄了一下。“不好意思,我今天有点喝多了。”

    她暗自回想了一下他今天喝下的酒,几乎是往常一星期的分,难怪他身体不适。

    “那就走吧!”他就算没全醉也半醉了,确实不宜继续待在pub里。

    “我去拿车。”他拎着车钥匙就往外走,完全不似以前的绅士风度,迁就着她、保护着她。

    “喂!”宣嬛急忙背起包包追在他身后。

    江少则走得太快,一脚踢上墙角的盆栽,上半身摇晃几下,差点扑倒在地。

    “小心啊!”宣嬛一箭步过去扶住他。“你喝太多了,还是我来开车吧!”

    “我没事,唔”他想说自己的神智还很清醒,并没有受到酒精太多影响,他之所以失态是因为她。

    他以为对她只是单纯的同事情谊,但事实上,他喜欢上她了。

    这股爱恋的感觉来得太快,让他有些措手不及,以往他追女孩子都会先想好过程,几时该爱、怎么爱,然后在感情有可能失控的时候,及时煞车,让感情维持在那种有点热、又不会太热的情况下。

    他不要成为爱情海里的迷途者,像他母亲,一辈子爱着他父亲一个视工作比爱人、比家庭更重要的男人默默地等候着丈夫的归来,日复一日,直到受不了丈夫的忽视,才毅然决然提出离婚。

    但也因为曾经沧海难为水,母亲在彻底爱过、痛过后,从此再也无法接受其他人的爱,最后选择孤独一生。

    用全副的心神去爱一个人,真的是件满可怕的事。不谈他母亲那过久的例子,他的好友许未在女朋友秦晴伤重垂危时,那种恨不能生死相随的情感,也够让他胆战心惊了。

    要谈恋爱,就要谈一场自己可以掌握的爱,否则就不要谈。这正是江少则的爱情哲学。

    不过这一点在宣嬛身上似乎脱序了,因此江少则急思弥补之策。

    宣嬛握住他的手,抽出紧握在他指间的车钥匙。“不管你是否醉了,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这是常识。”

    “你也喝了。”

    “好吧,我也不开车。”

    “那我们要怎么回去,走路吗?”看着空空的掌心,和那握在她手的车钥匙;又是一个他掌控不住的危险因子,可恶。

    “你忘了还有一种交通工具叫计程车?”在耍嘴皮子上他想赢她很难,他们的口上功夫是半斤八两、不分高下。

    “那我的车子怎么办?”

    “锁好它、开防盗,我想这里的治安还不错,让车子在停车场留一晚不会出事的。”

    “你确定这里的治安不错?”他轻佻地扬起眉。“我这车子可是新买的,连三个月都不到呢!”

    “这里治安好不好,你难道不清楚?”她若有所指的视线扫过装潢别致的pub,没有震天响的音乐声,也没有华丽的灯光、造景,这里有的就是自由安宁的气氛,让人一进来就不自觉地放松心神。

    好吧!他承认在这里开pub前,稍微留意过附近的商圈、人潮和治安。对于这里,他是有一定程度的了解,但她“你看得也很清楚嘛!”

    “只有最基本的。”况且,是他自己告诉她,这家店是他的,一个投资者有可能完全不了解自己的投资标的吗?很难吧!“你放心,我对挖人隐私没兴趣。”

    “我应该说谢谢吗?”

    她不由自主皱起眉。“你今天怎么了?似乎特别的尖锐。”

    他知道他是把对自己的怒气迁怒到她身上,不禁一阵愧疚“抱歉,我失态了。”

    “你真的喝太多了,快点回家休息吧!”她把这失常的一切归咎于酒精的缘故。

    “我”也许真的被她说对了,越来越昏沉的脑袋显示他的理智正迅速地被酒精消融。“你是对的,我们走。”

    发现他的脚步越来越虚浮,她上前一步扶住他,两人出了pub。

    夜风一吹,他身体一阵冰凉,这应该有助于唤醒理智的,但不知道为什么,他的头反而更昏了,连肠胃都翻起波涛。

    “慢一点、慢一点。”他喘着,脸色有点青。

    “怎么了?”他们得走出巷子,到大马路上才叫得到计程车,在这里停下来是找不到交通工具的。

    “我想吐。”奇怪,他的酒量没这么差啊啊!想起来了,他今天光顾着喝酒,一点东西都没吃。

    懊死,他酒量不差,但很忌讳空腹喝酒,会让他反胃。

    “想吐,那我记得出了巷子有一家二十四小时的葯局,我给你买点解酒葯?”她知道那玩意儿不能真解酒,但起码可以让人舒服点。

    “没用,我需要的是一张床、一碗白饭。”

    “啊?”要张床休息她能理解,但白饭“白饭可以解酒?”

    “白饭不能解酒,但可以安抚我的肠胃,我唔!”他冲到一旁干呕起来,因为没吃饭,吐不出东西,只有一些酸水,味道又难闻、又让人难受。

    “一定要白饭,别的东西不行吗?”倘若下酒菜之类的食物也能顶着用的话,他们直接回pub会快一点。

    他已经没有力气站了,蹲在地上喘着气。

    “如果我先吃东西再喝酒什么东西都无所谓,但现在除了白饭我的肠胃已经不接受其他食物”他连说话都断断续续的。

    什么怪癖啊!她被他打败了“那我想想,出巷子左转,我记得有家宾馆,也许可以找到你要的白饭和床。”

    他对她伸长了手。“麻烦你了。”

    她两手一摊,医者父母心,碰到陌生人身体不舒服她都要尽力救了,何况是朋友。

    “不麻烦。”她拉住他的手,用整个身子撑住他。

    “不好意思,我很重。”

    “不会,为了锻练动手术的体力,我每个星期都去健身。”负着他,她辛苦地—步步定向宾馆。

    一路上,他几次干呕,她也没皱眉,就这么一路硬撑着将他送进了宾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