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宠爱入骨,首席的意外新妻 > 214:本公子没钱,肾也不好

214:本公子没钱,肾也不好

笔趣阁 www.cqzfgjj.com,最快更新宠爱入骨,首席的意外新妻 !

    214:本公子没钱,肾也不好

    人潮汹涌,夜晚的海风稍稍缓解了白天的燥热。

    渐渐的开始拉开了距离,苏昀从人群中看到他挺拨的身影,慢慢按着他们的轨迹行走。可也终究是抵不过人多,莫说她手里还抱着一个娃娃。

    个子小有好处也有坏处,可以从人缝中挤,可同样也挡住了她的视线。

    找了半响没有找到,她也有些气喘。

    停在一家婴幼儿店前深呼吸,才刚刚停下,肩膀猛的被人扣住!

    她回头,还没看清他的脸,他已经拽着她到了店旁的小道道里,他笼罩着她,脸压下!

    臂膀被他捏得生疼,“你骗我干什么!!苏风,他到底是你前男友的孩子还是秦子琛的!”

    从喉咙里迸出来的阴沉!

    这条小道道里没有灯,只有旁边的街道虚射过来的灯光,耳旁也能听到婴幼店里放的欢快的儿歌。 眼前的视线很模糊,都被他挡住。

    两人之间不过三个拳头的距离,他眼里的怒火在喷射!

    苏昀朝后靠了靠,其实背已经抵在了墙壁,也已经退无可退,只是下意识的。

    “我没有骗你,我先前并不知道子琛就是苏风的父亲。”当别人问起孩子的父亲时,她如果说并不知道,那岂不是贻笑大方。

    孟墨衬在墙壁的拳头,咯地一声!苏昀神情一紧!

    他低头,目光直锁着她,“你爱他?”

    苏昀握了握拳头,手里的戒指咯了下她的指肉。

    她点头。

    似乎感觉到空气紧窒了两分,两秒后,他掉头就走!!苏昀不知是刚刚奔跑的原因,还是别的,靠在墙壁上大口大口的喘着粗气。隔壁声悠扬,响彻 云宵,一遍遍的放着儿歌。

    这里灯光幽暗,偶有经过的人群, 与那一边的形成强烈的反差。

    苏昀莫名的觉得腿软,好半响都没有移一步。鼻前隐隐还能闻到他身上散发发出来的冷香,很鸷人。

    有时候不得不说缘份这个词,尽管它的出现,未必都是好的。

    夜空中繁星就像是镶嵌进去的钻石,璀璨闪耀,极少极少有紧紧相连的,再亲近也会隔一些距离。

    深呼吸好几次,终于挪了步子,朝人群中走去。

    ……

    可能他的出现真的是一场笑话,他只是让自己笑了,而从来就没有管人家接不接受。所以那么久,那么长的时间一直都在她的身边瞎转悠,她的微笑可能是客套罢了。

    都是他自作多情的好感之说。

    苏风是秦子琛的儿子,他们的孩子。

    所以从一开始他就输了。

    彻彻底底。

    海风呼啸,从颊边刮过,说不上冷,却让他的肌肤僵硬,想扯出一个苦笑来,它都不允许。人影幢幢,偶有行人走过擦着他的肩膀,男的,或者身形苗条的女人。

    他们身上的味道在鼻间萦绕。

    各种香水味。

    忽然心尖上一疼,就像是有一只手在攥着心,很紧很紧,喘不过气来。

    她是从来不用香水的,天生的体香。多年前,他送过她一瓶限量版的香水,她拿在手里把玩着,层次分明的眼晴竟是明媚,‘你不会送错人了吧?印象中,你只有对你感兴趣的美女才会这么大手笔。’

    对啊,他只对自己感兴趣的人才会大手笔。

    可她却不明白。

    “爸爸,我妈会不会走丢啊?这里人这么多。”

    “不会的,妈妈肯定在哪儿等我们。”

    “嗯。”

    父子间的交谈传到了他的耳朵里,爸爸,爸爸……

    孟墨指间微抽,侧身,他们正好走过来。他们穿着可爱的亲子装,秦子琛那样一个高冷的人,脸上都是那种温柔的常态。深蓝色的卫衫,居家好男样,气宇轩昂,拉着苏风,大手包小手。

    秦子琛也看到了他,站定,眸中微微敛了下:“你也在这儿,很巧。”

    是啊,真巧。

    他一直疼爱的孩子,是你的儿子。

    “巧。”他开口。

    “孟叔叔。”苏风跑过来拉着他的手,仰头,“孟叔,我给弟弟买了礼物。”像献宝似的,神采飞扬。

    从来不曾发觉苏风与秦子琛有哪些相像之处,之前是没办法把他们联系到一起,所以从不对比。如今一对比,还真是很像呢。

    他蹲下,小男子汉都已经长这么高了,他得微仰头才能和他平视。

    “小风喜不喜欢孟叔叔?”

    “当然喜欢,我可喜欢孟叔叔。”

    孟墨轻轻的笑了笑,伸手抱住了他。他以前有过很多不切实际的幻想,和苏昀,和苏风。打从心底里,真的把苏风当作自己的孩子。

    可如今……

    “孟叔,你怎么了?”小孩子也是敏感的,能感觉到孟墨的异样。

    孟墨松开他,揉了揉他的小鼻间,没有说话,起身,把他朝秦子琛的方向轻轻的推了推,“去你爸爸那,人多,不要走丢。”

    苏风哦了声,过去,秦子琛一下牵起他的手。

    孟墨朝他们看了两眼,什么都没说,转身,没入人群中。

    他是个没什么节操的人,不介意卷入没有结婚的小情侣,但是绝对不会卷入人家有孩子的家庭。这种缺德事,他做不出来。

    所以……就这样吧。

    他果真是个适合自己一个人流浪。

    一切都是自作自受,一切都是咎由自取。

    ……

    秦子琛领着苏风,站在原地没有动,幽深的目光直视着孟墨的消失。

    他已经明白,孟墨不会在纠缠苏昀。

    可他也是欠孟墨的,对苏昀母子俩有恩。

    “爸爸,我们怎么不走?”

    “你妈妈肯定在附近,她会看到我们的。”

    秦子琛很高,站在人群中也是鹤立鸡群般,起码高出半个头来,迎着灯光站立,眉目俊朗,高处不胜寒。

    苏昀真的很快就找来,从人缝中挤过来,小脸微红,头发也有些乱了,披散在肩上。

    秦子琛拉着她的手,十指紧扣。

    “不要松开,别又走丢。”他微侧头,启唇。

    苏昀点头,心里莫名的有些心虚。

    回到酒店,苏昀才发现他们买了很多东西,大大小小的很多包,大多都是苏风给别人买的礼物,真是一个都没少。

    趁着秦子琛去洗澡时,她把苏风拉过来:“你们今天在那儿站了那么久,为什么?”

    “我爸说你肯定就在附近,在等你啊。”

    “他怎么知道?”

    “因为我们在那看到了孟叔叔……”

    原来是这样。

    所以他推断孟墨和她肯定见面了,于是便在原地等。她靠在沙发上,长发顺着耳侧划下来,灯光下的脸颊格外的醒目,哪怕是垂下来的唇角都有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郁结。

    她有预感,孟墨不会在找她了。

    他有他的娇傲。

    可毕竟两人是多年的好友……果然友情是不能升为爱情的,否则,不成功的话,连朋友都做不成。

    苏风把东西都清点了遍,这是谁的礼物,这是谁的,都有划分。

    点好了,他便去洗澡,明天上午的飞机,这个假期就算是这么过了。

    ……

    是夜。

    灯火的辉煌愈演愈热,酒吧里纸醉金迷,痴男怨女搂搂又抱抱,群魔乱舞。不大的舞池子,人挤了又挤,肢体的碰撞、眼神所到之处擦起来的火花,似乎在下一秒就要**的滚起来。

    池边的吧台,男人已经抽完第三只火烟,雾气撩绕,熏染着整个脸庞都隐没在忽明忽暗里。昏暗的光线里夹着烟尘连他的脸都看不清,却能看清他握着的酒杯的手,手指修长,白如肌雪。

    握着酒杯,筋脉都能看到,一直拿着酒未放,很寂寞般。

    口腔里的烟味和酒味,胃里的翻江倒海,听到的魔音贯耳,已经麻痹了他。

    长睫微摭住思绪,只有带笑的脸庞,醉看这繁华乱世。

    酒,一杯杯下肚。

    贯得越多,越能挤走他脑子里多余的东西,于是她的身影越来越小,于是他越喝越多,如此这样循环着。酒喝得差不多,该去放一放水。

    他起身,脚步已经踉跄,上厕所。

    在洗手间的门口,一个温软的身躯跌向了他,他纵是喝醉,也眼明手快的把她扶起。

    低头,一张,很美的脸。

    穿得异常清凉,细细的肩带,脸前的大白兔呼之欲出。

    孟墨轻挑的点了点她的背,邪笑:“本公子没钱,肾也不好,现在要去解决人生大事,不要投怀送抱,不收!”

    一推,走人。

    才走两步,背后已经被两坨软绵的东西抵着,他站定,眼里浮起不耐。

    “你肾不好,姐的肾好得很,你没钱,姐的钱,多的是……”

    她说话的声音非常好听,很清脆,字正腔圆,夹着醉意的迷态,迷人至极。她的手,已经绕过他的身侧,从他的T恤下摆伸了进去。

    孟墨的脑子猛的清醒了几分!

    伸手隔着衣服捉住了这只不安份的手,转身,看着这个怎么看都不像良家妇女的女人。

    把她的手指出来,勾唇,“姑娘,我不……呃。”才刚刚张口,她已经扑了上来,唇已经吻上他,舌头伸进。

    孟墨怔住。

    她的身子线条非常好,很柔软,扑在他的怀里,像水一般。

    她身上的酒意,让他头脑发胀。

    好像醉意又上了头。

    抑或是她的声音,迷惑了他,和脑子里的那个女人,一样的好听。鬼使神差的伸手,抱住了她。

    萎靡的夜色,像撒下了隐形的迷药,喘息声,都如此美妙。

    ……

    夜,很静。

    房间里只有一盏昏色的小灯点头,照着这个陌生的房间。这种颜色,总是很暧昧。更能把很多丑的东西,转换成美好的错觉。

    苏昀从床铺对面的蹭亮装饰上,收回目光,小脸红红的。

    她极少这么审视自己,也极少照镜子,并不是一个臭美的人。只是今晚……对着那么一个装饰,恰好能看到自己的样子,长发,蛾蛋蛋,不算高也不算矮,扔在大街上,也就是一普通人。

    唯上让她觉得优势的是,这一头幽黑的头发。

    自然垂直,未经任何后期加工。

    她不美,她却是最幸运的。

    尽管一路都有荆棘,却在紧急时刻,都会出现一把刃,为她斩断。

    安心,孟墨,以及秦子琛。

    身旁,他放下手机,已经浏览完邮件,精致的面容在这样的光线,越发的鬼斧神工,一棱一角都是夺人心魄。

    “晚上不要照镜子,会做恶梦。”他躺下,拍着枕边的位置,让她躲下来。

    苏昀听话的倒在他的胳膊上,侧身,挨着他,微仰头,“你知道今天晚上我和孟墨见面啦?”

    “嗯。”他一嗯,也侧了身子,长指抚着她的小细腰,指间的柔腻总是让他有不释手。她的浴衣有些薄,很容易看到她的耸起,鼠蹊有些发麻。

    “嗯他知道了苏风和你的关系,只是来问问而已……”苏昀想要解释,并不想让他误会。

    “我知道,孟墨是我兄弟,我不想失去他。有些事挑开了,日后也好相见。”

    其实秦子琛也是很重情重义,苏昀明白。

    朝她偎了偎……

    他喉里溢出一阵轻笑,“宝贝,我很想要,但是考虑到你的小身板,我能忍。如果你不能忍,要不,你今晚还在上面?”

    不提这个倒也还好,一提,苏昀真想找个地缝钻进去。

    昨晚上,他连哄带骗的真的把她哄到了上方那个羞耻的位置,想起那个画面,她就、就……

    “不许提!”她拍打着他。

    他伸手,瞬间抓住她的手腕,眸眼深隧鬼魅,像要把她吸进魂魄里,那般炙烈,苏昀意识到不好。想逃,他却翻身压向她,头埋在她的耳边:“再来一次,嗯?”

    如此赤果果的。

    上衣已经被解,她目瞪口呆。

    食色性也,这话不假。

    ……

    窗帘未拉,阳光毫不保留的倾洒,孟墨被热醒,一股燥热。他闭着眼晴习惯性的去床头柜摸空调摇空器,一伸手,却摸到了一个软绵绵的东西。

    “嗯……”伴随着女子特有的娇吟。

    他一下子被惊醒,腾地坐起来!

    瞌睡也消散,看着她,看着刚刚还摸了的大白兔,脑子很懵。

    他酒醒后,不会对醉时发生的事忘得一干二净,只是会有些片段被遗忘。只是隐约记得,喝多了去厕所,然后被个女人扑了,只记得她的声音很好听,像极了苏昀。

    却不想……

    他甩甩脑子,里面依旧是浑浑沉沉。

    女人也醒了,揉了揉眼晴,睁开。

    “我靠!一大早醒来,床上多了一个帅哥?”女人还在半梦半醒间,下一瞬,坐起来大大的抱住了他。

    高耸的胸部在他的胸膛上蹭来蹭去,孟墨僵得丝毫不敢动,他阅女无数,也从未碰到过这么胆大的女人!!

    她抱着他的脖子,喃喃自语:“有一天我抱着我的男神,让他好好感受一下我乳神的威名,这个梦想终于要实现了……哇塞,哈哈!”自言自语中,一直在蹭。

    并且她又笑了起来。

    她这种愚蠢的行为,尽让孟墨该死的有了反应。

    他抓起被子摭挡住,俊脸沉着,伸手推开她:“乳神,看清楚,我不是你的男神,我是陌生人。虽然你的胸很大,昨晚上也让我很爽,但基本上,我也不喜欢一个太主动的人。钱在牛仔裤的钱包里,你随意拿,现在我进去洗澡,出来时,希望你已经消失,再见。”

    起身拿被子包着下半身,进浴室。

    水冲上头顶,冰凉透骨,脑子也清醒了很多。

    他并不是一个为了什么烦心事而选择乱醉的人,昨晚真的是个意外。平生第二次喝醉,第一次在美国,为了家庭,这一次为了她。

    可能真的犯贱到了底,真的没什么再拿去贱,最后一次的放纵买醉,竟去惹了一个陌生的女人。

    回想到她说话的声音,尤其是昨晚,她醉态时,那个声音和苏昀如出一辙。

    没想到,又贱了一次。

    水顺着发梢淌下至锁骨至胸膛,怎么都冲不走女人的抓痕,都是激烈留下来的痕迹。

    他很烦。

    洗完澡出来,可能脑子里了水,让他出现了幻觉,苏昀怎么可能会在这里。穿着他的T恤,站在窗边,长发轻摇,黑发又长又直直达腰迹,背影和苏昀一模一样。

    目光往下移,是她挺翘的臀部以及细白的腿,又不是她。

    苏昀在他的面前,不会有这样性感的穿着。

    气息冷了几分,冷声:“你怎么还不走?”扫了眼地上,他的牛仔裤有被狠狠踩过的痕迹,不难想象这个女人踩着他的裤子出气的样子。

    女子回过头来,一张很陌生的脸,单从脸上来看,要比苏昀好看些,不是一个风格,这个女人的脸,长得都是勾人的样儿,很妖。

    她气呼呼的走过来,里面内衣都没有穿,孟墨别开了脸。

    下一秒,脸上多了一只手,硬是把他板了过来,与她直视。

    “我走你妹啊!把姐从酒吧拖到这里来,大早上的还摸我胸,你装啥呢。我给你这个福利,让你好好看,别装好人了!”

    孟墨:“……”

    “你昨晚喷了多次,都在我的体内,我他妈怎么知道你有没有病啊。就你个穷样,开房都是我出的钱,你的钱包里能有什么钱,别装逼了!把你的衣服穿上,跟我去医院!你要是传给了什么病,我把你那根丑不拉叽的东西拿硫酸泡了!”她语气很不善,怒目横眉。

    看得出来,性格与长相,差了十万八千里。

    孟墨自认也还是有点绅士风度的,去医院也好,也好知道她有没有病。

    指指她身上的衣服,你穿着我的,我拿什么穿。

    女人赌气似的,瞬间脱了上衣,直接扔给了孟墨。那两颗晃动的大白兔没有任何摭掩的跳出来,闪瞎了他的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