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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一干尸修而言,修炼就意味着吸收尸气,这是一件很严肃而天经地义的事情。而对于刚入门的少女来说,却有极其之大的难度。林娇艳虽然长得不见得真的娇艳如花,却有些姿色,可是吸收了尸气之后,如果没有什么特别的意外,她将会变成一个与刘师姐差不多的丑八怪。
试问哪个少女情愿自毁容貌。
钟珍抓了几天的白息虫,也砍了不少地面上的荆棘柴火,脑子里却一直在想着这件事情。为了那具会动的骨头人,她一个不留神将自己变成了暗墓门的弟子,此时想后悔也来不及了
马洛答应好的骨头人,现在已经确定无法弄到手,但是也不是永远不肯能拥有骨人。她已经打听过了,如果修炼得差不多了,就可以打磨骨头,最终能够炼制属于自己的骨人。
相貌的美丑,与拥有能够自己动的骨人,后者显然更加有吸引力。至少对钟珍来说,两者的价值的高低,毫无疑问应该是这样排列的。
天地之间,有许多气息,修行之人吸收这些气息作为根本,转为自身灵力,从而踏入修行之列。尸气是其中一种,也是最为人诟病的一种,但是收效却比其他的快许多。
即使吸收尸气见效快得让人妒忌,可是除了穷得要命的修行者,很少人愿意真的这么干。因为走到外面,人家一看那张阴气沉沉的脸,轻则被人嘲笑,重则会被人干掉。
丢脸是小事,丢命才是大事。
所以大部分尸修,都喜欢窝在漠北荒原一带。在这里谁也不嫌弃谁,大家都是吃一碗饭,同吸一个窝子的尸气。大家吸收尸气,个个炼得瘦骨嶙峋,青白脸,黑眼圈。
杏花老祖的暗墓门占了个不错的地方,此处曾经为战场,有个活埋上十万士兵的大尸坑,掌门和一些有身份有地位的人都住在万人坑旁边。而钟珍等几十个入门不到一年的新弟子,则住在村口雕像的附近尸气略少的地带。
暗墓门有弟子上千人,散布此地方圆差不多百里,全部住在地下至少二十多丈的地底。地道不算四通八达,却也颇具规模,有一条主道,还有不少小些的分支,大家在分支旁边随意挖个地洞,充当房间。
如果懒得爬上爬下累得满身大汗,基本上在地底就可以安心的过小日子。
一顿白息虫吃下肚,钟珍与林娇艳便回到自己的地洞中,刚合上门,便听到咣当一声,门被人大力一脚踢开。
来人叫做赵勇,进门派已经有三个多月了,之前是做什么行当的不知道,但是为人却是极其霸道。他比大家年纪都大一些,是主动投到门派的,看模样差不多都十八二十了。
他很霸气的对两名小少女吼道:“从今天起,你们两人就得服侍本大爷。赶紧去烧洗脚水,老子已经三天没洗脚了。洗完脚,都过来给我揉脚捏肩。”
来暗墓门的女子特别少,如今多了两个新来的,大家都看在眼里,一时没敢动。这赵勇想着自己力气大,便来捷足先登,到时候专门服侍他,端茶送水洗衣叠被子,甭提有多美。
这样的桥段虽然恶俗,简直带着一股九流戏文的味道,但是它注定了肯定会发生。一群成天蹲在地洞里修行的人,总要找点事情来做,于是那些有地痞流氓性格的,便会找个弱小的欺负一顿,或者干脆一直欺负下去,让生活增添点乐趣和享受。
林娇艳原本已经很不愉快了,此时更加气愤,火直接冲到脑门。她家中一堆弟弟妹妹,平时就是半个老大,在外面也是横的。“你怎么不去死,要老娘给你烧洗脚水,你怎么不喝老娘的洗脚水。还捏肩捏脚,老娘现在就剁了你的一双臭脚。”
赵勇哪里会将一个十二三岁的小姑娘放在眼里,他举起醋坛子似的拳头,“想挨揍你就继续骂,看你嘴巴厉害还是老子的拳头厉害。。。”
话音未落,只听一声砰的巨响,张牙舞爪的赵勇头顶突然开了一朵血花。那位看似肌肉结实,人高马大的家伙,晃了几下,眼睛一闭,倒在地上。
他当然不会自己将自己的脑袋给砸了,砸他的人是钟珍。
钟珍站在赵勇的背后,放下手里的一条两尺来长的漆黑棍子,拍了拍手,从床上跳下来,“废话什么,直接干翻他。拳头大了不起吗,还不是肉做的。”
林娇艳终于明白什么叫做咬人的狗不叫。她惊讶一阵便蹲下身子,探了探赵勇的鼻息,抬头对正在翻自己包袱的钟珍问道:“幸好还活着,真要打死了可不得了,不过现在怎么办?等下他醒了肯定要找我们的麻烦,到时候还得给他烧洗脚水。不如我们去找刘师姐,我就不信同门弟子可以这么欺负人。”
钟珍一阵无语,你来了几天,还没看出来,这里没有县官老爷,也没有捕快大爷。就算是找县官老爷申冤,几个银豆子都不管用,得花上金灿灿的金豆子。你一没钱二没势,屁修为都没有,刘师姐管你是哪根葱哪根蒜。
她早就发现老弟子欺压新弟子的事情,而且不是一般的欺负。某个长得清秀的男弟子,竟然被人拉去当娈童,白天走路都一瘸一拐夹着屁股,显然是被欺负得不轻。刘师姐要是不知道才见鬼了,她压根不管。
“啊,找到了。”钟珍在包袱中翻了一阵,拿出个绣着粉色桃花的荷包,取出一根比平常绣花针要粗长的针来。“先将他绑上,用床单吧。先将被子裹着他身上,然后用床单包起来捆上。”
林娇艳此时六神无主,完全没有往日的泼辣劲,配合着钟珍,找出各种能用的东西,将赵勇捆了个结结实实。
这个比她矮上不少,还小一岁的女孩,显然有主意。
钟珍取了一双袜子,将赵勇的嘴堵上,一只手持明晃晃的细针,另外一只手在他眼角外侧的太阳穴摸着。
“找到了,就是这里。”
细针插进骨头缝之间,直接穿透,赵勇的身子在厚厚的被子床单里痉挛了几息,连声音都被发出多少,便没有了动静。
钟珍伸手探了探他的鼻息,又摸了一阵脉搏,“好了,他应该已经死了。等再晚一些,天黑透了,我们再将他的尸体拖出去,丢到地面上,到时候问起来,就推说不知道就行了。如果你不嫌麻烦,也可以花点力气挖个坑将他给埋了。不过我担心挖坑耗时太久,万一有人出去看到不好推脱。”
“就这么死了。。。”林娇艳愣着一双眼,完全没听到钟珍说什么,一个劲喃喃念叨着,“死了。。。杀人了。”
钟珍白了她一眼,“不杀他,就得给他做牛做马,保不定哪天还被他拉到去暖床。杀他是迟早的事情,除非你真的想被他当成下人使唤捏他的臭脚。亏你家还是开棺材铺子的,死人多了去了,难不成那些人个个都是风平浪静老死的?人不犯我,我不犯人。”
“难不成你杀了很多人?”林娇艳一个哆嗦,浑身发冷,与这样的人住在一间地洞里,总觉得半夜会死得不明不白似的。
钟珍很惊讶,难不成自己瞧着很像个恶人,“你看我像杀过人的吗?”
用一根针就弄死一个人,林娇艳还从来没听说过,肯定平时不知道练习了多少次,她默默不语,先前还以为钟珍还算正常,眼下只觉得这里没一个人正常。
“我也不跟你解释了,你以后在门派呆久了就知道了。修行的事情,我可听说过不少传闻,比你清楚,吃人不吐骨头。”钟珍取出赵勇嘴里的袜子,开始解开裹在他床单被子,“等下还得去洗洗,地下水那么远,真麻烦。”
其实不用绑住,直接扎穿了他眼角侧边的那个部位就行了。可是她见此人身高体阔,肌肉高高鼓起,万一是个强悍的,一针没弄死,挣扎起来,到时候说不定将自己给打死。
总之小心点总没错。上次她与阿婆毁尸灭迹,是放到灶里面烧,弄出很大阵焦臭味,左邻右舍打听了好几天,以为她家不但买了很多肉,竟然还奢侈的给烧胡了。不过尸首的确被销毁得干干净净,谁也不知道街面上出名的李二狗已经变成了灶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