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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二百六十四章 自保与练兵(求月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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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要团练使。”周玄说道,“刘东被盗贼所杀,团练使之位必然有人继承,我推荐自己。”

    范文畴说道:“行,过几天我再下达公文,天师大人就是新一届的团练使。”

    团练使的招募工作以及所有的钱粮都由周玄所出,既然他有那个财力,那给他无妨。

    而且两人本是同一阵营。

    三日后。

    周玄站在周家的院子中,身后是周和以及神霄几个护卫。

    “按照大人吩咐,已将其他团练兵尽数遣散。”

    “有不服的吗?”周玄问道。

    他在了解到这些人都是流氓地皮之后,几乎一个不要,全部遣散,连钱都没有发。

    “当然有,不过在我们动手之后,就没有人敢说什么了。”周五道。

    正所谓物以类聚,人以群分。

    刘东本是游手好闲的兵油子一个,结识的也都是一些流氓。

    说是军队,实际上就是以凑起来吃吃喝喝的狐朋狗友。

    钱财都是从城里的富户手上拿的,自然惹得天怒人怨,这点老百姓也不善待他们。

    要是拿钱干活还好,像这种既拿钱也不干活的家伙,不知有多少人想要他们死。

    “人就从流民中找,以青壮年为主,只要愿意参军,那么就发放钱粮。这些人数占一半。”

    “剩下的人由有田的丁口中招募。”

    “每个月领一定的钱以及粮食,若是战死也可以获得一笔抚恤金。”周玄说道。

    有句俗语说好男不当兵,好铁不打钉。足以见这个世界的人对于当兵的偏见。

    在这边当兵可不像现代一样待遇丰厚。

    这里一般都是强制性从有田地的人口中抽一些人出来,往往都没有钱发,甚至连刀枪都是自备。

    周玄这么做已经算是待遇丰厚的了,估计会有不少人想要填饱肚子而当兵。

    前期先招满一千两百个,符合一个团练使的编制。

    这些人周玄打算好好操练一番。

    通过扫荡附近的盗匪以及服用丹药,将其锻炼成一支训练有素的常备军精兵的水平。

    一千多个常备军可不是少数。

    那些赫赫有名的大都督手上的常备军估计也就三五万。

    所谓的常备军就是不从事生产,常年在编的军队。

    不是像府兵一样常年大部分时间都在务农,只有几个月的时间卫戍。

    说是军队,其实战斗力就比一般的乌合之众强一点。

    周玄要是把手上这一千多人给练成精兵。

    以这些人为基础,起码可以拉一支一两万人的普通军队。

    这些才是在乱世中生存的资本,进可以群雄逐鹿,也可以当一方豪强,坐拥从龙之功。

    而且周玄还有一个大杀器。

    不知何时,周玄身边站着一个少女,少女正是周雅。

    “五十人一队,每队必须有一个医师,两队一营,五营一卫。每卫一名统筹医官。周雅,你这次带了多少人?”

    “六名祭祀,三十六名道童。”

    “那好,这些人安插在部队中,我一会会传授给其他人太上神霄法箓,治病符术,剩下的人陪你去建立神霄天尊庙。务必把信仰传播开来。”

    通过秋豪,周玄又学了几门小法术。

    除了可以止血治肚痛以外,还有可以治疗刀枪剑伤的符术。

    若是重伤,也有可以暂时能忘却痛苦的止痛术。

    这才是周玄最大的依仗,增强部队战斗力的最大创新。

    若是没有这个,恐怕练出来的士兵也只是传统意义上的精兵,没有太大突破。

    但是加入这新的医官,可以快速使军队战斗力恢复。

    战斗力整整提升了一大截。

    “你这么做,有点像天公将军。”秋豪的身影忽然出现在周玄身边,周围的人却没有看见。

    “我和天公将军不同,他是破坏,而我…”周玄目光深邃,“…是为了秩序。”

    天公将军是汉朝时期的人物,类似张角,但要凶恶一些。

    这可是历史上有名的吃人狂魔,喜欢吃人心肝,手下的士兵也以人的血肉为军粮。

    纯粹以破坏为主,张角比天公将军不知高了多少倍。

    “天公将军脑后有反骨,天生野心。我只是为了自保而已。”周玄笑道。

    随后嘱咐众人一些任务,将众人解散,自己一人回到屋中休息。

    秋豪看着周玄离开的背影,笑道:“或许天公将军当初也只是为了自保。”

    ……

    扬州城,一座香火鼎盛的庙宇当中。

    外面包围着一群士兵。

    士兵与庙祝进行对峙,双方互不相让,战斗一触即发。

    “兄弟们!给我杀!”一名将军的拔出宝剑,对士兵下令。

    “杀!!”士兵手持刀枪,大喊着冲上前。

    但是他们的武器似乎对庙祝没有用。

    庙祝喝下一碗符水,口中念诵咒语。

    整个人身形暴涨数分,并且刀枪不入,弓箭落到他们身上,瞬间被弹了开来。

    虽然只有二三十人,但是面对数百人的军队依然不落于下风。

    他们轻轻一拳就将一名士兵的头颅打成爆炸的西瓜一般,瞬间折损数十人。

    这些士兵毫无畏惧,犹如最狂热的信徒,一股脑冲了上去,眼中隐隐闪过一丝紫光。

    没错,这群人也被紫光所感染。

    丢了一半人之后,士兵终于拿下这座庙宇,将神像砸烂。

    随后抬出另一个神像,放在庙宇当中。

    神像的左边是一个人头大小的紫色玉石。

    摆放到供桌上的一刹那,紫色透明玉石忽然散发紫光,覆盖整个广场。

    周围的人被光芒照耀到,顿时忘却了之前的神灵,对着赤阴赤阳二仙祭拜,颇为狂热,口中念念有词。

    一处阁楼之中,刘靖看到这幅场面,顿时眉头一皱。

    玄镜先生站在刘靖身旁,看到这众人狂热的一幕,心中闪过一丝得意。

    用不了多久,光芒将会顺着信仰传遍四面八方。

    “大人不必担心,这是福德大帝底下阴阳二将。乃是正神,基本上不会影响现实世界,大人放宽心便是。”玄镜先生说道。

    “如此便好。”刘靖说道。

    不知为什么,刘靖总觉得哪里出了问题。

    这群士兵自从交给玄镜先生以后,发生了极大的改变,竟然如此悍不畏死,比久经沙场的精兵还有斗志。

    似乎有什么魔力使得让他们变得如此狂热。

    不过,刘靖还是选择相信了自己的多年好友。

    这个家伙这段时间变得越来越高深莫测,隐隐有种陌生的感觉。

    不知这种感觉是好是坏。

    ……

    江南郡,城外。

    一群流民躺在草地之上一动不动,有的死了,有的胸口微微起伏,似乎还活着,不过看着离死也不远了。

    “施粥了,施粥了!”

    听到这句话,二狗顿时站立起来,朝着人群奔跑的方向跑过去,再晚一步可能就没了。

    “别急!都有,每个人都有。”一声悦耳清脆的声音传来。

    二狗回头一望。

    这是一个戴着面纱的女子,气质圣洁,犹如天上下凡的仙女,让人心里生不气一丝亵渎。

    正失神的时候,女子递来一碗粥。

    顿时,二狗的世界只剩下面前这一碗饭,随后囫囵吞枣全部吃了下去,连续吃了好几碗,肚子胀的鼓鼓的才停下来。

    正在众人吃饭的时候,有专门的人讲解。

    讲述这是神霄天尊怜爱世人,所以让大家都能吃饱饭。

    只要信奉神霄天尊,活的时候可以吃饱,死后也能和家人团聚。

    “我以后还能吃到这样的饭吗?”二狗有些不敢直视面前的女子。

    “只要参军!通过选拔,天天有鸡蛋吃,每个月能吃好几顿肉,领粮食和米。一人参军,全家吃饱。”

    说完这些好处之后,众人纷纷举起手来。

    “我!”

    “俺力气大得像头牛!”

    这些流民百姓听到这些优待的条件,顿时争先恐后的报名。

    这些条件已经算得上是精兵的伙食了。

    太平时代都有人动心,更别说现在正在打仗。

    众人也不怕在战场上死了。

    这年头家家户户都有三五个孩子,官府也不允许家中独子参军,基本上没有多少后顾之忧。

    就这样持续了几天,名额已经凑够一千两百个,个个都是15~35岁以下的精壮汉子。

    这一日,周家的后山之中,喊杀声震天。

    千人划分成一个队伍,在天罡卫的带领下操练。

    周玄在最高的高台之上,看着底下的士兵操练,一动不动,充满了威严。

    这是必经的程序,要树立作为长官的威严。

    等一会发第一份钱的时候。

    每个人都要到周玄面前亲自来领,领的时候要高声感谢周玄。

    操练的内容其实和大学生军训很简单,练习队列以及听命令。

    士兵的素质实在一言难尽,教了好多遍还是不会,有些人左右都分不清。

    只能靠棍棒教育,反正往死里打。

    士兵不需要多高深的武功,关键是令行禁止。

    对长官的命令要做到下意识的程度。

    哪怕是刀山火海,也能冲得上去。

    这就需要大量的时间和钱财来培养。

    为什么会有一半务农一半当兵的人,无非是官府没钱。

    这些都是周玄将来的班底,一定要狠狠操练。

    同时,安插进去的医师肩负着传播信仰的任务。

    信仰再加上纪律,必定能打造出一个绝强的队伍。

    接下来的时间,首先就是把这个队伍基本操练起来。

    米饭管够,肉食十天一顿。

    毕竟拥有法术可以催生很多粮食,不用担心粮食危机。

    嘉江中下游群山之中,此时出现一伙人。

    这伙人数量大约一百多个,身材高大,皮肤漆黑,光着上半身,画满复杂的图腾,隐隐像是一团火焰。

    这就是布都部落流窜过来的蛮人。

    布都部落已被阿木尔布统一,自称布都王,意思就是太阳的后人。

    如今战局打得火热,汉人有强大的后勤,始终立于不败之地。

    不读完干脆化整为零,把一小部分刺头驱赶到其他郡县,扰乱汉人的后方。

    由于鬼王附体,布都部落获得了强大的力量,只要通过血祭,就能获取威望的力量。

    “哈吉,前方有村落。”手下对着一个身高两米的大汉说道。

    哈吉露出一丝嗜血的笑容,眼神犹如野兽一般,散发出绿色光芒。

    一伙人犹如虎入羊群,进入村落,见到人就杀。

    “救命!”

    “大王饶命!!”

    任凭村民怎么吼叫,野蛮人没有停止杀戮。

    他们杀人的方式很恐怖,用随身携带的小刀割破喉咙,随后将鲜血洒在身上。

    身上图腾亮起,力量仿佛凭空增强数倍。

    哈吉直接抓住一个人双腿。

    咔嚓!

    这个人直接从中间撕开两半,花花绿绿的肠子撒在哈吉身上,将他淋成一个血人。

    血腥之气萦绕整片空间。

    “畅快!”哈吉捡起一个心脏,狠狠吃了下去。

    很快,数百户人口的村子被夷为平地,哈吉带人继续赶往下一个村落。

    二狗隐藏在草丛中,冷汗打湿了后背。

    眼前的一幕犹如人间地狱一般,吓得他丝毫不敢动弹,以免招来杀身之祸。

    参军已两个月,期间经历过数场战斗,但没有哪一场的敌人是如此的凶狠。

    “谁?”哈吉霍然转头,双眼紧盯着远处草丛之中的二狗。

    哗啦!

    二狗拔腿就跑。

    对方紧随其后,这些人虽然体型高大,速度却不慢。

    转眼间追上了二狗,甚至可以闻到对方呼出来的口臭。

    “完了!这次死定了!”二狗绝望的闭上眼睛。

    “低头!趴下!”队长的大喝从旁边传来。

    二狗直接条件反射趴下去。

    灼热的火焰从身上划过,直接打在哈其胸膛之上,直接将他身躯烧出一个窟窿。

    二狗眼疾手快,窜入一旁的草丛之中。

    “放箭!”

    漫天箭雨伴随着火焰落下,连续数轮之后,野蛮人倒了大半。

    随后一窝蜂人马从草丛中窜出,手持钢枪,步调整齐,与这些野蛮人搏杀起来。

    一番搏斗之后,付出二十人轻伤,五人重伤的代价全歼敌人。

    野蛮人凶残,终究只是肉体凡胎。

    只要不被气势所震慑,沉着应对,那么就赢了一半。

    这群人其实也害怕,但经过多日的棍棒教育,有的东西已经让他们形成条件反射。

    经此一战,算是初步练成。

    接下来,还有更大的一场大战在等着他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