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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十五)
晶晶就这样来到了大城市。她总想着有一天要回去。
在马麟的眼里,晶晶是为了一个从小青梅竹马的男朋友到大城市来打工的,等挣够了钱,她就要回小山村了。
他却不知道,这些幸福的表像都是晶晶一个人坚强做出来的。
没错,她曾经按捺不住思念,给平贵写了一封信,平贵给她回信,她却记起老人的嘱托,平贵要是娶了你,所有的人会看不起平贵,没有人请他做事,你叫他在大山里如何生活下去。她想起这些,再也不敢给他写信了。
马麟后来看到的,晶晶隔一段时间就寄一封信回大山村,实际上那些信全部故意写错地址,这些信不是最后重新回到她手里,就是遗失在路上了。但是平贵是一直在给她写信,一直写,一直写。
而晶晶,拿着这些信,总是平添悲伤。
他是她生命中除了妈妈之外,对她唯一好的人。又怎么可能割舍和忘记。
在这个外表繁华却内里荒漠的城市里,她跌跌撞撞的从大山村里走出来,在城市里生活工作着,跟人类一个进城的村姑没有任何区别。甚至还要更土气,因为她连基本的做人道理到现在还是没有完全学会。
一直在不同的小饭店打工,直到遇到小三敢死队,认识马麟。
加入小三敢死队,一来是她讨厌小三,她不相信,这个世上为什么会有小三呢,两个人相爱是一件多么幸福的事,自已的爱情被人生生拆散,她知道这种痛苦,所以对于做小三的人很不能理解,听可爱说是对付小三的,自然就加入进来了,另外一个原因,小三敢死队里面大部分都是妖精,她加入进来,让她能感觉到同类的温暖,有了同类相伴,她在这个北方的大城市飘着,不再感觉那么寒冷了。
她想,什么时候,她想起平贵不再那么痛了,她就可以回到大山村去了。
她自已将自已流放在一个爱人找不到的地方了。
在大城市呆了一年,晶晶的皮肤比以前更白了,人也比从前洋气起来,她以前在大山里总是穿着大红褂子,或者绿底白花的褂子,或者素净的碎花连衣裙,都也是样式很老气的那种。而现在,平时多是休闲打扮,不是白色的休闲衬衣配着掐腰的蓝色百折裙,就是一条白色的连衣裙,或者白色休闲衬衣配着蓝色仔裤。
衣服变了,发型却没有变,依然是从小到大的麻花辫,简单素雅。她的心也一直没有变,不管整个人飘泊到哪里,可是她晶晶还是那个晶晶,也只有平贵给过她最真实的温暖和关爱。
她一直编着麻花辫,对于过去的一种不放手,却因为这个,让她在这个大城市显得特别起来。
界于时尚与古老之间,让人欣赏她的美丽的同时却又怀旧不已。
这也是让马麟第一次看到她,就心动的原因。
马麟是常笑的朋友,一次跟常笑回家来玩,无意中碰到晶晶,才决定成为小三敢死队的一员的。
想着成为队员了,就可以追晶晶了。
他一开始对于小三敢死队,也是抱着一种好玩的心态,想着什么组织呢,还专门打杀小三。后来碰到许多极品的小三和负心汉,他才慢慢喜欢上这个组织,并且为自已是其中的一份子感到高兴。
因为大家都是队员,他又喜欢晶晶,所以组织里,他和晶晶走得最近。
开始不知道晶晶有男朋友,总是笑着跟在她身边,试探着说道,晶晶这么好,肯定有很多人追你吧。
晶晶就总是自嘲的笑道,一个都没有。
马麟就道,为什么。
晶晶就道,因为啊,因为我是老鼠精。
她说这话,想起大山里发生的一切,就带着一种自嘲和悲苦的味道。其实她从小和人类生活在一起,她妈妈为了教导她,也一直都是仿效人类的大人教导小女孩的过程,所以她跟一个普通的小孩子没什么差别,很多时候,她都想不起来自已是妖精,除非被惊吓变回了原形,其它任何时候她都极少会主动去变回原形,这一点,她跟可爱有很大的不同。以前的可爱是只想做猫,不到万不得已,不会变作人的样子,但是晶晶呢,她是除非没办法,被吓得大脑失去控制自已显了形,其它时候她都是人的样子。
她一直以为自已是个人,但是外面真正的人却时时提醒她,她是妖精。平贵多好,知道她是妖精也仍然对她一如既往,可是周围的人呢,却会因为她是妖精而附带着一起看不起平贵。
人类是这样的指责她,骂她是老鼠精,以致到后来,她自已也经常倜侃自已,我是老鼠精,我是老鼠精。
可笑的是,她这样告诉别人的时候,却没有人相信,比如马麟。
马麟怎么相信呢,一个这么心灵手巧,温柔敦厚,传统的女孩,比任何现代女孩还要像一个好女孩,怎么会是妖精。
所以他无论如何是不相信的。
晶晶也拿他没办法。
再后来,马麟就知道晶晶有一个人天天给她从大山里写信的男朋友了,一颗暗恋的心,就只能藏得更深了。
晶晶的妈妈从小就教导她,如果要学会做一个人类,就一定要学会人类许多优秀的地方,比如心灵手巧,比如温柔贤惠,比如勤劳朴实,比如知书达礼。
妈妈从人类那里偷偷学来缝衣,绣花,打毛衣,纳鞋底,做饭,做各式花色点心,然后回家来脸上带着笑一次次反复练习,做到比她的人类师傅做的要好,她才心满意足。
晶晶从小被妈妈这样教导,所以长大了,也是什么都会。
城市里除了工作许多时间无以打发,她便做这些活来打发时间,想念老人。
因此给马麟做了许多东西,手纳的棉鞋,手织的毛衫,围巾,可口的小点心,怡人的饭菜。有时候也给自已做衣服,她没有钱买漂亮又昂贵的衣服,她就在商场里偷偷记下样子,回去了自已捉刀载剪,仿版仿得很逼真,是很聪明手巧的女孩。
因为马麟平时对她多加照顾,是她在城市里唯一的朋友,所以她做这些给他,除了他,像甜甜,可爱,常笑,小三敢死队大部分成员也收到过这些手工礼物,青岚就因为曾经收到过她做的湘西特产小点心,对她喜欢得不得了,一见到她的面,就嚷着要她给她当宠物呢。
幸好青岚现在有任务在身,去山西了。
而她呢,一天工作下来,到了晚边,也去银器家搜集资料。
这次搜的是书房。
她偷偷溜进银器的书房,开始在黑暗中一个个柜子里查看着。
一只老鼠在黑暗中如处白天,一双眼睛想看多清晰就有多清晰。
她一只只细心查找,尽管一片漆黑,可是文件上的字都清晰可见。
搜了半个小时,却一无所获。
正打算回去时,却听到喵的一声。
她回头望,看见一只大黄猫正站在她后面,仿佛带着嘲笑的看着她。
立马大叫一声不好,拔腿就往外面跑。
大黄猫跟出去。
喵呜声去远,才惊动睡眠中的银器,他忽的从床上坐起来,看着窗玻璃打开着,窗帘在风中卷起白色的纱,在那里摇摆着,仿佛一个白色的人影。
他大叫着是谁,极快的打开了床头灯,四下查看,看到没什么异样,才慢慢静下心来。
张美丽也醒了,从床上坐起来,睡眼惺松的问银器怎么了。
银器说没什么,却再也睡不着,一直坐在书房的椅子上对坐着。
这种惊惶的日子,整天提心吊胆,不知什么时候是个尽头。
大黄猫一直紧追着晶晶不放,她尽最快的速度跑着。
这只猫张美丽养的,自从大黄狗被青岚打死之后,她又马上养了一只猫,是因为她发现,关键时候,这些动物能够帮上她的忙。
晶晶拼命的跑,可是那只猫总是在后面喵喵叫着。
不知跑了多远,终于没听到叫声了,她松了口气。
两只手撑在两条腿的膝盖处,在那里喘气。
却突然喵呜一声,她眼前一花,大黄猫扑了上来。
晶晶!
啊的一声中,只听到马麟熟悉的声音。
她吓得倒在地上,看到马麟拾起一个易拉罐赶走了大猫,正回过头来看她。
一边回头一边说话,晶晶,我不放心你,我知道你去银器家调查案子了,怎么又这么害怕猫啊。
他一边说话一边回头,想起上次对付西方的时候,也是很害怕一只大白猫,只是上次好像没这次吓得那么惨,他记得西方拿着大白猫在她眼前晃,晶晶惊恐的样子,如今这只猫突然扑上来,她大概是事先没料到,竟然摔到地上去了。
他这样想着,想着她有时胆大得厉害,她可以为了小三敢死队深夜潜入银器家去偷资料,可是她又是这样胆小,竟然连一只猫都怕成这样。
这样想着,想着她事实上应该是很胆小的女孩子,只是为了小三敢死队的工作才鼓起勇气去偷资料的,不由对她更加欣赏起来。
回过头,含着笑去寻找晶晶。
而此时此刻,晶晶受了惊吓,露出原形,变形没有成功。
虽然上半身已经变成人形,白色的休闲衬衣,粗黑的麻花辫,可是下半身还是灰色的老鼠身子。一条细长的尾巴盘在身边一侧。
马麟睁大着眼睛看着她。
她低下头去,对他道,你现在相信我的话了吧。
而他只是站在那里,瞪大着眼睛看着她,眼里有着震惊和骇然。
仿佛不认识她了一般。
晶晶心中焦急苦恼,是的,马麟只是普通朋友,可是毕竟是她在这个城市对她最好的一个朋友,他居然在知道她的真实身份后,是这样的表情。
她不自禁的立马想起平贵来,她不确定平贵是什么时候知道她的妖精身份的,但是他从小到大,自始至终,都没有用这种眼神看过她。
心里想起他的话来,我不管,你纵是妖精,我也要娶你,我不怕。
然而,他们却不能在一起。
她就躺在那里,急切的等着自已快点变回人形,可是越急,越变不了,她无可奈何的等着身体慢慢变回去,看着傻站在那里的马麟。
看着他惊呆了的神情,心里想道,也罢,不要以为这世上所有的男人都跟平贵一样,真正不计较你的真实身份的,也只有平贵了。(未完待续,如欲知后事如何,请登陆,章节更多,支持作者,支持正版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