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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很好奇,她很不安,她张着大眼局促不安地捏着自己的衣角站在我的房间看着我,清秀白皙的面容,乌黑发亮的水眸,冲着我羞涩地笑。
我有了一瞬间的炫目,对着她点头,转过身去,微微一笑。
她不知道,我喜欢她这样可爱的模样,想抱在怀里肆意地揉捏,养在身边。
我忘记了什么时候喜欢上了阿锁,我爱她的时候,她还在喊着我“大哥”,会拿着作业跑到我的房间问我怎么做?初吻还是?记得不太清楚了,人有的时候太刻骨铭心的东西反而在某一瞬间会忘记,记得太深所以忘得更容易。
我只记得她离开的时候,是九月份,背着大大的背包,站在人来人往的机场里,我推掉了所有的事情站在机场的二楼看着她。她没有回头,没有四处张望,她低头看着自己的鞋子,我知道她肯定是偷偷哭了。她等了很久,没有人来送她,她在登机前转身看了看大厅的入口,双眼红肿,像个孩子一样用手背擦了擦眼睛,哭着上了飞机。
我转过身去,第一次感觉到离别的痛楚。她走了,不会再在半夜去敲我的门,喊我大哥,也不会让我帮她写作业,她不会竖着耳朵听我说话,笑起来时露出两个可爱的梨涡。
我回家,过了一段麻木的日子,再后来,john告诉我,阿锁在奥克兰酗酒抽烟还吸大麻。
我在冬天里飞了奥克兰,她不知道我来,数月不见,她清减了很多,长发很长,穿着黑色的小皮衣,牛仔裤,带着帽子,冷漠地穿梭在一群五颜六色的鬼佬中。我跟着她进了一家小酒馆,坐在角落里看着她熟练地点着酒,抱着酒瓶坐在一边喝酒,她喝了很多,见午夜后酒馆里的人多了起来便跑到外面去吐,然后跌跌撞撞地找路回去。
我跟了她一路,见她进了宿舍楼,便坐在楼下看着她宿舍微弱的光芒,我知道她的习惯,她喜欢坐在阳台上看着夜空,而我喜欢坐在有她的地方看着她。
我让john洒了一笔钱,将她常去的小酒馆里疏通了一遍,也曾试图安排一两个人去认识她,照顾她,可是她全都拒绝。她从来独来独往,不跟任何人来往,她喝酒、旷课、坐在街头的长椅上发呆,常常一坐便是一天,她喝醉后便蹲在路边压抑地哭,哭完再回去。
我从来都没有出现,抱着她说:“阿锁,别哭。”
我始终记得我们之间失去的那个孩子,她蹲在手术室里脸色苍白,悲伤欲绝,她看着我,我打了她一巴掌。
那时候我们都太年轻,所以注定要为所做的一切付出代价。
我试图遗忘她,在她远在奥克兰的日子里,我试图遗忘我们之间的一切,因为乔家还鼎盛,因为母亲的叮嘱,因为姨母的死。
然而那只是我的一厢情愿,无法控制,就如同我无法控制地靠近她,爱上她,分别后我也无法控制地思念她。
每当我认为我似乎忘记了她,我便开始彻夜地噩梦,梦见那个孩子,还有醉倒在街头的阿锁,每一次的遗忘都换来更加刻骨的感情。我梦见她死在奥克兰的街头,睁着大眼看着我,无声地流泪,我从梦中惊醒过来,浑身冰冷。
我飞去奥克兰,她依旧醉酒,眉眼间都是淡漠的气息,许是导师下了最后的通牒,她已经挂了很多次,她开始努力地读书,会背着厚厚的专业书,习惯性地进小酒馆喝酒,然后离开。
我站在路灯下,总是幻想她能抬眼看我一眼,喊我一声大哥,可是她从来只是带着帽子看着自己脚下的路,她将自己与整个世界割裂了开来。我开始明白,推开她是那样容易的事情,可是放手却是那样的艰难,我的小兔子离开我那么久,想想就心疼。
我开始对乔家布局,对付乔东南,再等等,再等等,等我解决了乔家的事情,完成母亲的嘱托,掌控了顾家,比母亲更强大时,我便可以接她回来。
可是她没有等我,她提前回来了,退学回来,站在乔家看着我,用一种讥诮的、陌生的、淡漠的眼神看着我,她不知道我那时候内心是何等的悲哀。
她说:“大哥,谢谢你当年的那一巴掌,是它打醒了我。”
那一巴掌,在我漫长的人生里成为我掌心的一根刺,刺得血肉模糊,她不知道,她只是伤了,痛了,才会咬我,才会离开我。
她不懂,我可以承受一切,除了她离开我。
她变化很大,开始跟我保持距离,她认识了很多的男人,她为了乔臻的事情风里来雨里去,她都不曾这般为我,我有些嫉妒,有些伤心。
她跟着凌生去出差,她跟着夏侯去旅行,从香格里拉走到澳门,她回来说她要结婚,跟别的男人。
我疯狂地嫉妒,后来我想我是真的有些疯了。我将她困在我的身边,相爱,相互伤害。
凌婉说,乔谨言,我不曾见过你这样失去理智过,你居然这般爱她,当年为什么要跟我结婚?
柏林说,大哥,你看到姨母的例子了吗?姨母就是因为用情太深,一生悲剧。
姨母说,谨言,长大后不要爱人,爱情会毁掉你。
母亲说,谨言,乔东南一脉一个都不要放过,包括他的女儿。
阿锁说,大哥,我走了,这也许便是我们之间最终的结局了。
只有我自己知道,爱之深,不得而狂。他们以为这只是我漫长人生中的一段感情,一段情缘断了,必然会生出另一段。他们不知道,在无数个夜晚,是阿锁温暖了我孤独的心,而我的人生也并不漫长,它即将走到尽头。所以我的感情线从来只有一条。
谁也无法分开我们,除了生死和阿锁。这大约便是我悲哀而悲怆的爱情,我拥有世人艳羡的权势地位,却无法拥有一段平凡而普通的爱情。
我曾问过爷爷,姨母是怎么死的,爷爷说,因为爱情。
姨母死后,我走上了和她相同的道路。
这是顾家人的遗传。
第192章 你是我的滚滚红尘(夏侯篇) 我从来不相信一见钟情,在我狂妄不羁潇洒自由的生涯中,女人向来是锦上添花的东西,所谓男人应该是百花丛中过,片叶不沾身。--
所以我的过去荒唐得能令老爷子在半夜从梦中气醒,然后去找棍子敲我的小腿骨。
遇见那个女人,是在乔谨言的婚礼上。
顾家继承人的婚礼,据说新娘是国内首屈一指的刺绣研究者,还是什么协会的主席,新郎恰巧是乔臻的大哥,冲着我们两从小为非作歹的交情,总是要去撑撑场面,热闹一番的。我便吊儿郎当地去了,开了我最心爱最骚包的悍马。
那个女人突然冲了出来,将老子的小心肝都险些吓了出来,事实上,我除了踩刹车就忘记了干其他事情。
那女人倒在我的车前,靠,老子是吓得小腿都发抖了,要是出了人命,老爷子还不找机会戳了我的脊梁骨?
我给乔臻打电话,那时候也是吓糊涂了,觉得拉一个下水,有乔家的人在,老爷子也许下手时,有人能拉着些。
车祸就发生在酒店的门口,乔臻跑出来不知怎么的突然之间义薄云天地说,他扛了。认识他这些年,第一次觉得他头顶上冒着金光,背后长出了一对翅膀。
我看到了那个女人,脸还没有我的巴掌大,双眼紧闭,脸色苍白无血。
乔臻送她去医院,我便惊魂不定地等消息,等来的消息是那女人没事,走了,不知怎么的又是惊喜又是落寞。
那时候,我这一颗浪子的心,哪里晓得还有一见钟情这种笑死人的戏码。直到第二次遇见她。
在加油站,她穿着灰不拉几的衣服,给我的车子加油,戴着帽子,一声不吭,我老觉得似曾相识,扯掉了她的帽子,一拍大腿,叫道:“总算是找到你了,你上次车祸没事吧?”
我看了看她胸口的牌子,林幽。
她看了我一眼,没说话,然后转身时,小声地说了一句:“神经病。”
老子第一次被人当做神经病,当然不爽,便开着车堵在了加油站,不走了,然后等着她给我赔礼道歉。
事情一闹自然就大了,经理出来给我赔礼道歉,顺便训了她,指着她的鼻子骂道:“要不是看在你苦苦求我的份上,我也不会用你,你还是回学校去读书吧。”
小幽便倔强地咬着唇先求经理,然后来求我。
那时候是何等的青春年少加狂妄不羁,我说:“你上车,这事便算了。”
小幽看了我一眼,然后拿起了加油枪便朝我头上打来。
这是个外表柔弱,内心火爆的暴脾气小妞。我吃了一枪后,觉得这事铁定是没完了。后来那个场面一团糟,最后的处理结果是,小幽成了我女朋友,这事就这样不了了之了,皆大欢喜。
她出生在单亲家庭,母亲体弱多病,她小小年纪便勤工俭学,一边拿着国家奖学金读大学,一边在外面做家教,在加油站当小妹来赚钱养家。
小幽的存在深深地羞辱了我这类的纨绔子弟,难怪她会愤怒地拿加油枪打我,当然也不排除她看上我潇洒俊朗、英俊多金,故意打我要抱大腿的节奏。
我也不会承认我使出了浑身的力气死皮白咧地将她追到了手。
小幽是学霸,我一贯是喜欢当学渣的。
我玩赛车的时候,她都是坐在车里面被英语单词,我带她去吃饭时,她能替我省掉饭钱,将我从法国料理店拽到路边大排档,爷第一次吃大排档,然后闲来无事也会带几个哥们来吃吃大排档,一边吃一边拿筷子打他们的脑袋,说:“我叫你们奢侈,叫你们浪费,这才叫吃饭懂吗?”
后来那群哥们说我中邪了。
我当然没有中邪,我只是觉得这日子过的比以往有趣多了。
后来我从花花?公子变成了痴情俊男,我回去兴冲冲地跟老爷子说:“爷爷,我要结婚了。”
那时候才几岁来着,年轻的就像一棵水灵的葱,老爷子当时正在吃饭,闻言一口饭全喷了出来,嚷着去找棍子。
我直着脖子跟老爷子对干了起来,他打我就跑,我扫了几件衣服,带上钱包潇洒地离家出走了,扬言要为真爱奋战到底。
小幽知道后,拿着书敲我的脑袋,说我脑子进水了,然后就抱着我哭,说一辈子都不离开我,就算我日后变心了,娶了别人,她也不要离开我。
我一颗五颜六色的心被她软化的不行,甜甜蜜蜜地跟她腻歪在一起,那时候我并不知晓,我与她的情缘不过短短一年。
小幽死后,我颓废了很久,我去医院看她的母亲,跪在她面前,求她的原谅,后来我成了她的干儿子,代替小幽来照顾她。
老爷子见我颓废,把我丢到了南边去历练。
我在部队呆腻时,乔臻那厮出事了,让我去接他妹妹。我呵呵了,他从来就没告诉我他除了乔思还有妹妹,是怕我对他妹妹下手么。
他那时左交代右交代,让我照顾乔锁就像照顾妹妹一样,我不屑一顾,直到实在无聊,飞了奥克兰,见到了乔锁。
见到她时,我以为见到了初次见到的小幽,她的脸色是苍白的,不带血色,眉眼间很是凉薄,她酗酒抽烟,女孩子常年喝酒抽烟,居然皮肤还这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