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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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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警察总局监控室里面也是一阵欢呼,这个好消息被迅速的传递,几乎所有现场的警察都倍受鼓舞!

    总督察终于稍稍松了一口气,局面控制住了!现场的警察不会有更多的牺牲!现在只需等待重装警察的到来!

    这时候,音箱里传来最后那个现场的狙击手报告:“报告长官!零五号狙击手依照命令到达五号现场,没有发现目标!重复:没有发现目标!”

    “怎么回事?”总督察急忙按动五号现场指挥的通话频道按钮。

    “报告总督察!五号现场状况异常!”

    数字模式的通话频道质量非常优秀,没有丝毫的干扰和杂音,因此总督察居然觉得自己能从那个声音中听出一丝迟疑……

    “五号现场的目标,在三十秒之前突然进入附近的大楼!现在无法观察!”

    五号现场的指挥官是附近分局的一名局长,只有四十出头,身体健壮,眼下也是焦急的举着望远镜寻找着目标。

    本来在街道上跳跃着杀戮人类的鸟形怪人并不像是其他现场的怪物一样皮糙肉厚,它即使是面对一般警察手中的小口径手枪,也是尽量闪避而不是硬抗。

    而且手枪子弹对鸟形怪人的伤害也好像比较明显,被子弹击中的地方总是会掉落一大团羽毛,虽然子弹也没能击穿皮肤,可是能看到中弹的地方迅速会肿起紫黑的肿块,而且鸟形怪人会露出明显的痛苦神色。

    因此这个现场的警察,算是最为英勇和自信的!即使没有重装警察的后援,他们也有信心把这个鸟形怪人打成一只没毛鸟!

    可就在几十秒之前,鸟形怪人突然愣愣的呆了一下,身体连续被三发子弹命中却是没有躲闪!

    兴奋的现场警员们,纷纷趁这个时间猛烈开火!

    但是好事可不是这么容易就会持续下去,鸟型怪人在短暂的沉默之后,突然像是被火烧了尾巴般狂奔起来!

    “小心!它要逃跑?”

    “上车上车!追!”

    现场警员们一阵欢呼!士气更是暴涨!

    可是鸟形怪人跑了没多远,猛地一头撞碎了橱窗的玻璃扎进了门面超级豪华的金都大厦!

    金都大厦是一座商住公寓式写字楼,一到五层是商场,第五到第二十八层是商住两用的套房,因为开放销售的时间还很短,基本上住户们都还没有入住。

    看到鸟形怪人躲进了金都大厦,现场警员们多少有些庆幸:这个怕死鬼要是躲进其他住满了一般民众的建筑,那还就不好办了,现在金都大厦里应该只有一些保安,伤害的范围就能减少许多!

    警察们踩着一地的玻璃碎片,举枪戒备着慢慢进入现场!

    玻璃碎片在石材地面上发出细小清脆的破碎声,除此之外是一片寂静!

    “咔嚓~”

    “咔嚓~”

    一片黑暗的大厅里只有几束手电光在摇来摇去……

    突然!

    “咣啷!”一声!

    是一扇门被狠狠撞开弹在墙壁上的声音!

    伴随着一阵鬼哭狼嚎一般的胡乱喊叫,几个人人影狂奔而出!

    “站住!什么人?”

    “再不站住开枪了!”

    “啊!~"

    南区的一条小巷里,原本黑沉沉的寂静被一声低低的惊叫划破。

    此时正是春天晚上最冷的时节,可是一个看上去有二十七八样子的年轻男子却在深夜里光赤着身体躺在无人的天桥下面,刚才那声惊叫就出自他的口中,他坐在地上大口的喘着气。从破旧的衣着和满脸的胡蓄可以看出他非常颓废,虽然天气非常寒冷,可是刚才的梦境却让他惊出了一身冷汗,为了不让自己被这寒冷的天气冻成冰块,他慢慢地从地上站起来活动着四肢增加自己的体温。这已经不知道是第几次从梦中惊醒了,这一年来,他基本上每次睡觉都会被同一个恶梦所惊醒,待身体暖活一点之后,他又开始回想刚才那个梦境。

    在梦里面,大楖也是像现在的天气一样寒冷,天空还零乱地飘落着小雪。他记得自己站在一个房顶上面,房子很高,从上面往下看大约有一百米左右。他大口地喘着粗气,身上的衣服已经有多处破损,露出了正在不断向外流血的伤口,自己好像是在逃避着什么。就在这时后面传来了快速的脚步声,他扭头向身后看去,一个身穿黑色风衣,头带黑色礼帽,脸上还架着一副黑色墨镜的人已经来到了他身后十米处。切,天这么黑了还带着墨镜,如果不是那人有病的话,那么就是他的眼镜上配有夜视仪。黑衣人把手中的那把黑色的HK4式0.22in双动袖珍手枪对准了他的头部,他感到心情莫明地紧张起来了,自己已经无路可逃了,他再次向楼下看去。楼下是一条宽阔的河流,那条河叫什么名字他已经记不起来了,总之那条河非常宽大,河流虽然不急,但是从河面上停泊着的船只来看,这条河一定很深。这时黑衣人开口向他叫道:“鼠人......”,黑衣人说的内容他也完全不记得了,只记得黑衣人说的第一个字‘鼠人’,那可能是自己的名字吧,所以后来他就叫自己鼠人。黑衣人说完之后,面上露出了一丝比那天气还要寒冷的笑容,紧接着“砰!”的一声枪响,他感到右耳上方三厘米处一痛,然后自己的身体就向楼底坠了下去。“嗵”,随着响声,他落入河流之中,刺骨的河水使本应昏迷的他再次清醒了一点,“我不能死,我不能就这样死了。”他内心自己不断对自己叫喊着,于是开始拼命的挣扎着,用那已经没有多少力气的双手不断拨打着河水使自己的身体在河里移动着。

    鼠人伸出右手摸了一下自己的头发,是的,刚才做的梦应该真实地发生过,因为在他的右耳上方一厘米处被头发遮住了一块疤,每当阴天下雨的时候,他都会感到头痛欲裂,那颗子弹至今应该还在他的脑袋里面。鼠人不记得自己是怎么活下来的,自从他开始做那个梦以来,他就不记得自己是谁了,出生在哪里,还有没有亲人朋友,自己到底是做什么的?这一切的一切,他已经全都忘记了,这可能是因为那颗子弹压住了他的神经线造成的。他走出天桥看了看这座黑暗中的城市,城市虽然不算是很繁华,但是可以看出它发展的很快,华丽的灯光就好像这黑色天空里的星星一样不断闪烁。来到这座城市已经五天了,他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来到这座城市,只是觉得自己应该来这个城市,在这个城市里应该可以找到自己是谁的线索。

    “咕咕......”

    肚子传来一阵叫声,是呀,今天一天都没有吃过东西了,难怪会感到饥饿呢。鼠人伸手在上衣口袋里摸了摸,终于摸出了五个硬币,这五块钱算是他全部的家当了。因为自己没有身份证,加上除了力气之外好像也没有一计之长,另外还要到处奔波寻找自己是谁,所以这一年来鼠人也没有做过什么稳定的工作,当然也不会有什么钱了。只有在真的没有什么办法的时候,鼠人才会去靠出卖力气换那么一点点钱,然后就省吃俭用去另一个地方寻找着自己的记忆。

    这身上的五块钱还是他两个月钱在离这里一千多公里的另一个城市里赚的,鼠人把身上的这最后五块钱再次放回了上衣口袋,然后走出了天桥。虽然现在已经很晚了,但是不争气的肚子逼迫着他必须出去找点吃的东西,要是在野外的话还好说,他可以很轻松地弄点山味或者捕点鱼什么的来吃,可是在这座城市里想不花钱弄点吃的实在是太难了。

    在黑夜里转了大半天之后,鼠人还是没有找到什么吃的东西,最后他再次拿出了那五个硬币。算了,还是用它们换点东西吃吧,于是鼠人向繁华地段行走着,看能不能从24小时营业的超市里找到点廉价的食物来填饱肚子。

    “嗨,老兄,借个火行吗?”

    一个声音在鼠人的背后响起,同时有三个人挡住了他身前的去路,他停了下来扭头看了看刚才说话那个人。从对方那一头杂乱的黄头发和脸上一条像蜈蚣似的伤疤,再加上对方手上的刺青可以看出他绝对是一个街头混混。鼠人冷冷地向红毛混混回道:“对不起,我没有火。”。

    红毛混混冷笑了一下道:“那没关系呀,哥几个现在手头有点紧,你能不能帮哥几个周转一下。”。

    就在红毛说话的空档里,鼠人发现自己身边又多了几个人,现在自己总共被十一个人给围着,并且他们手里有的拿着匕首,有的提着钢管,不用说,他们一定是想要打劫了。不过鼠人的心里却一点也不感到害怕,他向那个红毛混混轻笑了一下,慢慢地回道:“对不起,我已经有几十个小时没有吃过东西了,所以也没有多余的钱给你们。”,如果可以的话,鼠人真的希望对方就这样离开他,他实在是不想惹不必要的麻烦。

    “切!”,那个红毛向地上吐了一口口水之后向其他人一摆手道:“兄弟们,咱们上吧,看来这位老兄是不识抬举了。”。

    “他妈的!你去死吧!”随着一声叫骂,鼠人右边的一个混混提着钢管向他砸了过来。

    鼠人的身形好快,完全是出于本能的反应,他向右跨了一步,在那个混混手中的钢管还没有砸下来之前,他已经一拳打在了那个混混的肚子上,然后趁那个混混弯腰之际把他手中的钢管夺了下来。鼠人的动作实在是太快了,其余的混混还完全没有反应过来呢就见到刚才那个混混倒在地上起不来了,鼠人把手中的钢管扔在了红毛混混的脚前,冷冷地道:“你们快滚吧,我不想伤害你们!”。

    红毛混混感到自己脸上的肌肉不自觉地抽畜了两下,他弯腰捡起了地上的钢管,站起身后用双眼环视了一周,发现其余的混混都用双眼看着他,在等待着他的命令。为了不在手下的心里面降低位置,红毛混混把心一横,抡起钢管向鼠人砸了过去,嘴里叫道:“去死吧!”,其余小混混见老大都动手了,于是也鼓起了勇气打了过去。

    “切,没办法了。”鼠人心里暗骂了一声,也不再手下留情了,不到一分钟的时间,那十一个混混全都躺在地上起不来了。鼠人不知道自己的动作为什么会这么快,他只知道自己好像很能打,像这样的混混就算再多上几倍也不是他的对手。

    在所有混混全都解决了之后,鼠人向那个红毛混混走了过去,红毛一见他走了过来,紧张地叫道:“大,大哥!你饶了我吧,我,我再也不敢了,小弟真是有眼不识泰山呀,你就放过小弟这一次吧!”。

    鼠人没有理会红毛混混说些什么,而是伸手把红毛混混的上衣撩了起来,此时红毛混混内心非常害怕,一动也不敢动地鼠人他看着自己的腰间。在红毛混混的腰间插着一把短刀,一个黑色的皮套套住了整个刀身,露在外面的刀柄末端刻着红色的‘八一’两个字。鼠人把那把短刀抽了出来,刀柄长有十五公分,刀身长二十公分,宽有三公分,上有齿牙状,看来这是一把军刀。鼠人抬头向红毛问道:“你当过兵?”。

    “嗯?”红毛刚开始很奇怪鼠人为什么这么问,但当他看到的军刀之后马上就明白了过来,慌忙回道:“没,我没有当过兵,这把刀是我掏钱从别人手里买来的。”。

    鼠人仔细的端详着那把军刀,感觉好熟悉呀,他随手玩弄着军刀,军刀就好像和他连成一体了一样在他的手上飞速旋转着,最后鼠人把军刀插入皮套里,自语道:“我好像也有过这么一把刀。”。

    红毛以为鼠人是看上了这把军刀,再加上鼠人那纯熟的刀技,红毛连忙笑道道:“大哥!如果你想要的话,那你尽管拿去吧,反正我也不会用这东西。”。

    鼠人轻笑了一下,把刀插在了自己的内衣里面,然后他从上衣口袋里面掏出了那五个硬币丢在了红毛面前,轻声道:“我只有这么多钱了,算是我买了这把刀了吧。”。

    红毛一听,连忙把散落在地上的硬币捡起来用双手捧到鼠人的面前,颤声道:“这把刀就算是我送给你的吧,钱你还是拿回去吧。”,其实红毛内心想着:“切,才五块钱,还不够那个刀套钱呢,今天真是他妈的倒霉透了。”。

    鼠人再次轻笑了一下,他不再理那些躺在地上的混混们了,迈着稳健的步伐离开了这里,现在连最后的五块钱也没有了,他必须想办法弄点吃的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