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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四十五章 良驹名为“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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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前有听阿轲提起自己的过往么?

    “有……过吧?”阿布愣了愣,含含糊糊地应了一声。

    其实在荆吴这么多天,他们同吃同睡,一起在太学堂里上学,一起去茶楼听书,偌大个建邺城也逛了一小半,说秦轲没提到过自己过去的事情,那是假话。但阿布总觉得秦轲肚子里埋着许许多多的事情尚且还未让他知晓。

    他自己的过去,他自己知晓,虽然穷困,但也就是日子苦了一些,肚子饿了一些,衣服破了一些,偶尔还需要跟着家人辗转各地躲避当年吴国的战乱,可也谈不上说“挣扎求生”。

    如果没有诸葛宛陵,他也不会认识这么荆吴顶峰的人,也不可能在那样敞亮宽阔的太学堂里念书,更不可能修行气血,所以他十分感激,并坚定着将来有一天,必然要报答诸葛宛陵。

    而秦轲那透露出一角的过去,却是阿布自己也没接触过的,因此他有些好奇,但又觉得随意询问这些事情有些不太礼貌。

    不过秦轲这会儿显然打算跟他说些什么,所以他挠了挠头,有些傻愣地道:“你是不是想找个人说说话?”

    秦轲看着他,无奈地道:“不然呢,难道我现在是在跟鬼说话?你别说,这营地里天天死人,到处都可能飘着鬼魂,要不然为什么烧尸体的时候,周大人还得找几个僧人在旁边念经?”

    阿布感觉脊背有些发凉,埋怨道:“别说得这么可怕,大人只是怕那些灾民们会这么想,所以特意请来法师超度安他们的心而已。瘟疫如此暴烈,整个营中都人心惶惶,甚至不少人认为这是鬼神附体,天天求神拜佛。有了法师,至少他们晚上也就睡得着觉了。”

    秦轲点了点头,帐篷门口摆放着一些还未劈的圆木,他随便搬来两个,就摆在帐篷门口树立着,一屁股坐在上面撑着下巴看星星,阿布也坐了下来,两个人面前有军士巡逻而过,看着他们两人的眼神里都带着几分有趣的笑意。

    翌日。

    秦轲揉着自己有些睁不开的眼睛,昨天晚上跟阿布一说就没个完,一直到三更才沉沉睡去,而且帐篷简陋,里面的床铺又小了点,所以他又跑去马棚抱了一捆稻草回来临时打了个地铺,这才完成了一晚上“恶鬼追人”的噩梦,此刻天色渐渐亮起,而他也应该出发启程,也不知道那位乔姑娘的药剂调配好了没。

    临走前,阿布问他道:“要不要我陪你去?多个人也多个照应。”

    “不用了。”秦轲笑着道,“你知道的,我有巽风之术,就算打不过,逃跑应该还是没什么问题的,多了你,我还多了个累赘,到时候反而更麻烦。”

    “你还真是嘴上一点都不留情。”阿布无奈地说,一晚上的谈天说地,他也算是了解了自己这位好朋友一些过去的事情,大概也理解他对这些灾民们的同情心从而来,这么多人在承受病痛折磨并且死去,换做普通人尚且有怜悯之心,何况秦轲当年是从那场大饥荒和瘟疫之中逃生出来的人?

    昨晚最后一句,他说:“我这条命是捡回来的,如果没有师父,我早就死了。我现在想,他们的心情大概也跟当初的我一样吧?靠在树上,无力反抗,只觉得死亡一步步靠近,我现在回想起来都怕。我只是见不得那么多人到死的时候还等不来一个救他们的人。”

    阿布眼神柔和起来:“那好,你自己小心。如果真的不行,别勉强,人能回来就好。”

    秦轲点了点头,掀开帐篷布,明亮的天光照射了进来。

    邬县向南十几里是中渝山的边界,然而要出邬县,同样也需要半日的路程,但好在秦轲座下的马匹是周公瑾的爱驹,叫“萌”,自然要快上许多。

    萌,大意是是绿绿如芽,象征新生的嫩芽一般茁壮成长。

    它并非是一匹绿色的骠马,这世上也没有绿色的马匹,之所以有这个名字,是因为它虽然一身棕色的毛发,在它出生之时,正好马棚里长了一颗“绿荫草”,这种草药并没有什么治病救人的功效,也没有什么毒性,只是它的汁液是这世上最好的染料,即使是用皂角粉搓洗,也不会有半点掉色。

    萌刚出生,在地上打滚之时头上沾上了这株草的汁液,自然头顶上也就染上了一点去不掉的绿色,一时成了笑谈,毕竟不管是荆吴还是沧海,甚至这偌大的天下,“头顶一点绿”,都不是什么好话,若是对那些达官贵人用这话嘲讽,关系差了估计还得结个仇,关系好了,人家也得笑骂一句“你才头顶一点绿”。

    不过萌在很小的时候就展现出了它那惊人的天赋,它的马种本就是荆吴重金从沧海求购的一匹神骏,其威势甚至能号令马群。除了这匹“萌”之外,它还生过另外一匹“赤炎”,如今这赤炎是高长恭最看重的坐骑,奔袭如火,一日一夜奔走而无疲倦之色。

    而这匹名为萌的骠马,则有人称赞它:“骁腾超迈,凛凛遒劲,足不践土,奔越飞禽,野行万里,逐日而征,毛色炳耀,一形十影,逸然军中骐,所向无夭阏。”

    虽说这样的夸赞,更多是那些文人骚客夸张的说法,但也足以证明这匹马的速度。

    莫约是一个上午的功夫,秦轲已经能看见那高耸如云的中渝山。秦轲放缓了萌的脚步,听着他的马蹄踢踏踢踏地在官道上行走着,抚摸着它的马鬃,他赞叹道:“真厉害啊。”

    可以说,这一路而来,如果说他是骑乘普通的战马,估计只能行出一半的距离,这种速度,足可以说是快如迅雷了。而且,萌的身上虽然出了些汗水,可脚步仍然稳健,就连喘气都十分平和,这让秦轲越发喜爱,心想如果将来如果有可能,也得为自己找一匹好马才行。

    当然,如这般的神骏,他是不敢想的,毕竟他也不是周公瑾或者高长恭那般身居高位的人,对于他来说,荆吴的本土战马也已经是十分不错的坐骑,稻香村在墨家的马政之下为官府豢养的那些马匹虽然说也膘肥体壮,可毕竟没有专门的跑马场用以锻炼脚程,中看不中用,而荆吴的战马则有专门的马场培养,耗资巨大,一匹马匹吃的是细料,一天少不了豆子、燕麦、高粱,而他现在虽然在太学堂有每月的月钱,只怕要养这样一匹战马也困难得很。

    “在荆吴呆得越久,就越觉得自己是个穷光蛋。”秦轲惨兮兮地道,也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才能有一匹只属于自己的马,哪怕懒一些,脚步慢一些,那总是自己的。

    就这么胡思乱想着,萌轻轻地向前踏步,逐步接近中渝山。有风吹动他的鼻尖,带来几分青草与泥土的辛辣香味。

    中渝山并非只是一座山,而是一片连在一起的山群,最高的部分甚至感觉能直入云霄,最低的部分则像是发育不良的侏儒,在高山中间昏沉欲睡。

    他现在放缓速度,倒不是怕萌撑不住,而是这速度实在太快,而他的马术说好也谈不上好,这样剧烈的奔走之下,他的屁股已经酸疼无比,就快被撞得成了四瓣,只能是先休息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