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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六章

作者:中华田园喵返回目录加入书签推荐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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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跟着一个喜欢看书的竹马,穆梓安也勉强算是见多识广,他知道大海的那头有一帮金发碧眼的洋人,他们奉女子为君主,并将女王的头像印在金币上。洋人不喜欢种地,但喜欢做生意,他们满世界地跑,兜里揣得都是漂亮的金币。

    薛家是做生意的,拿出这东西不奇怪,穆梓安奇怪的是宝钗的动作,嘴角抽啊抽:“你……该不会打算抛这个决定吧?”终生大事你当掷骰子呢?还是把我当坐庄是赢回来的彩头?

    宝钗理所当然地点头,微微笑:“不是说‘听天由命’么?”有什么比抛硬币更简单的方法?

    拿着女王金币晒月亮,也如女王一般颐指气使,宝钗挑着下巴,对着正准备蹦过来阻止她荒唐举动的小混蛋狠狠瞪回去:“坐那儿别动。”

    穆梓安扶着桌子不敢动,就听这只雪刺猬仰着光洁的小下巴,微笑着宣布游戏规则:“这金币,正面是女王反面是骑士,我抛三次,如果三次都是向上的,我就嫁给你。”

    “喂,等等……”

    根本给小混蛋留下插嘴的余地,宝钗轻轻巧巧地将金币往上一抛,金色的圆弧翻腾着上升正嵌在银白的圆月中央,而后缓缓落下,在少女姣好的面容之前勾勒出一道熠熠闪光的金线。

    看着金线滑落到齐胸的位置,宝钗双手一拢,将金币拢于掌心,顿了顿,才拿开右手,左手托着金币呈到穆梓安面前:“是正面呢。”

    庄严的女王头像肃穆而静谧,穆梓安对着看了看,忽然挑眉笑问:“还继续?”

    “是该继续。”宝钗再抛第二回,同样是双手接住再单手开盅——却听那头小混蛋优哉游哉地笑了一声:“啧啧,这回换左手了。”

    宝钗一愣,刚刚“揭盅”的左手悬在半空又被小混蛋捉了去:“你干什么?”

    “别怕,我没用力。”再次捏上雪刺猬冰凉又嫩滑的手腕,穆梓安心里更是一番抓挠般的悸动,只能努力压抑着,将目光投在金币上,先揭穿聪明诡诈的雪刺猬的小小伎俩,“这东西只有两面,你接到手里就能摸出来,哪只手对的是正面,你就松开哪只手。”

    宝钗挑眉:“居然看出来了。”

    穆梓安耸耸肩,叹口气:“我也不想的。”要是连这点观察力都没有,他就白练了那么多年功夫,干脆跪回自家祠堂去请老娘打死算了。

    真希望没看出来,那真可以当这只漂亮的雪刺猬跟自己是“天生一对”;

    但看出来也不错,原来雪刺猬是愿意嫁给他的,并不介意他跟常人不一样。

    想明白这一点,穆梓安心里有点酸酸涨涨的,还没等他缓过来,掌心就被人翻过来还塞了个东西——宝钗将金币放进他的手心,微笑:“既然你说我出千,那第三次你来抛。”

    穆梓安一愣:“我可摸不出来,我手上有茧。”

    练功夫的人手上都会生茧子,虽然不厚,但也挺妨碍触觉。

    哪像这只雪刺猬,一身玉雪肌肤,娇嫩的不行。

    “我知道。”被这小混蛋抓了三次手腕,哪能再觉不出来?手心指腹都有薄茧,蹭得她胳膊疼。

    宝钗乐得看他为难:“反正我不扔了,谁让你‘妨碍’我出千的?”又强调,“我可说了,三次正面才行。”

    穆梓安瞅着手心的金币,竟觉得挺沉重,心情也挺沉挺重:“真让我扔?”

    宝钗懒得再跟他磨蹭,收胳膊的同时将他的手臂往上一托,金币顺势飞出,穆梓安还愣着,顿了一顿才赶紧伸胳膊将金币接了回来。好在是练功夫的,眼疾手快,要知道他俩正站在水廊上呢,他不接着金币就得落水里去了,到时候别说正反,估计他得被凶巴巴雪刺猬一脚踹下湖去捞钱——这金币可是稀罕玩意,有价无市!

    宝钗对着他摊开手心,毫不客气:“给我。”

    穆梓安看了看自己紧握的拳头,又看了看宝钗,只能重重叹气:“我真是拿你一点办法都没有。”

    雪刺猬想嫁,只有他更想娶的份儿;雪刺猬权衡着嫁或不嫁,他也只能悬着晃悠悠的心,听天由命。

    果然是先爱先输。穆梓安一边在心里自叹命苦,一边将紧握的拳头放到宝钗伸出的手掌上方,慢慢松开手指——光华流转的金币落入少女雪白的手心,不食人间烟火的黄金女王静静见证着人世间的情丝纠葛。

    穆梓安不敢相信:“竟然真的是……”

    宝钗慢条斯理地收回金币,忍着满肚子的笑:当然是了——你还当这是用现代工艺做出的质地均匀的硬币?

    十八世纪的冶金技术能做出个正圆形就不错了!而且到二十一世纪那帮洋人也没蹦出这个坑儿,他们一定要把他们的领袖印在硬币上,还都偏好大大的凸脑袋,那得多重?铜铝合金的硬币都是正面重反面轻,更别说密度更大的金币,抛起来百分之九十的几率都是凸脑袋向下好么?

    当然,她要的是正面向上,所以还要稍稍做点手脚。穆梓安接住的自然下坠的金币当然是女王向下正对手心,只是往她手里送的时候还要再翻一下手掌,女王不就顺理成章地被翻到上面来了?

    当然,她才不会傻到说出来,赶紧拢袖子把头重脚轻的女王陛下藏好了,出千的活计才不能轻易示人。只用带着丝促狭的眼神瞅着小混蛋,那意思:你认命还是不认?

    穆梓安一直凝眸看着她的动作,忽然如释重负地松一口气,又挑眉笑问:“难得你这么主动,我哪能不愿赌服输?”胳膊一伸就把雪刺猬拽到身边,捏脸颊占便宜,“忽然对我这么好,我都不习惯了。”

    宝钗瞅着他又往自己脸上搁的手指,一字一顿:“放开。”

    “喂,才夸你几句又凶起来……”小混蛋扁嘴做一副蔫巴样儿,心里却是雀跃得不行,懒腰一伸得意洋洋,“要我不占便宜也行,快点告诉我,为什么要出千。”

    “这个嘛……其实,我是想到了以前听过的一个童话故事。”宝钗看着天上的明月,又想起曾经那个叫做容葭的自己,“从前,有一个富家公子准备娶亲,他说他要娶一个真正的千金小姐。很多姑娘慕名而来,可是她们全都没有通过考验。直到一个暴风雨的夜里,一个全身湿透十分落魄的姑娘找上门来,她说她是一位真正的千金小姐。富家公子的家仆招待了她,却怀疑她的身份,便在她的床上放了一颗小小的豌豆,然后再上面铺了十二层的垫被又放了十二层的毯子。姑娘就在这样一张床上睡了一夜。第二天家仆问她睡得怎么样,她抱怨说难受极了,感觉到床上有个东西一直在硌着她,几乎一夜没有合眼。于是,富家公子很开心地娶了她,因为只有真正的千金小姐才会有这么娇嫩的肌肤。”

    其实并不是很懂这个童话故事,穆梓安便一直静静看着讲故事的少女的侧颜,只是这样看着,便能赶到满心几乎要溢出来的美好来。

    一边说着故事,宝钗一边抬起手,让轻淡的月华镀上的自己的五指,忽然勾唇一笑,转脸促狭地看着穆梓安:“没听懂?好吧,往明白了说。我要嫁的人,须得是个富家公子,最起码要供得起二十四条被子让我睡觉;还有,我可娇贵,连一颗豌豆的委屈都受不得。”

    穆梓安听得一噎一噎的,嘴角控制不住地抽搐:“床上放二十四条被子?买是买得起,可就算有那么大的床屋子也装不下啊……行行,我给你现拆行不?”这一身怪力总算还有用武之地,大不了把两层楼打通了变做一层!

    至于第二条,小混蛋那是绝对信心满满:“我喜欢你,想娶你,可不是要你跟着我受委屈的。”

    宝钗难得没有噎回去,而是微笑:“我知道。”

    她从来不是个能受委屈的人,就算是前世,身患重疾也依然是容家唯一的千金大小姐。父母不来看她,却给她留下了足够的家财,还有一个运作成熟的基金会;她身边常备的除了医生护士,还有律师团和家庭教师。不缺吃穿不缺钱,也不缺别人前呼后拥地奉承,唯一缺的就是命——所以穿过来之后她最常做的就是仗着不要命来欺负人。

    都说愣的怕横的,横的怕不要命的。仗着死过一回,她把愣的横的都欺负过了一遍。

    只是,总跟人玩命也没意思,她也想过平稳安逸的生活。这个时代的女子必须要嫁人,她却是天生的感情迟钝,唯一能借鉴的就是前世那些“阅历”,要说最美好的当然是“王子与公主幸福地生活在一起”的童话故事——想起豌豆公主,那就是:必须找到真正对的那个人。

    这只小混蛋虽然皮了些又力气大了些,但却是真的喜欢她,恰好弥补了她的迟钝与缺失。

    至于这超越了时代局限性的基因问题,穆梓安后知后觉地“彻悟”之后,竟能跑来对她主动交代,这不仅是重视更是尊重,已经好过这个时代中千万个只把女人当衣服的男人。

    退一步说,这只小混蛋因为家族有遗传病史可能会被嫌弃,相比之下她只会更难嫁,贾宝玉那样的会被她欺负死,还有当初她若真被坑进了皇宫,那这辈子她定然是不弄死元妃娘娘不算完。

    还有,跟穆梓安在一起的时候,她确实也会心弦微动,如落花拂水漾出一圈圈的心漪。

    这些理由加在一起,足够了。值得她去赌一赌这只小混蛋到底是不是她命中注定的那个人。

    宝钗凝眸沉思,唇边漾着一丝浅浅的笑容,让旁边的穆梓安看得心中更软,忍不住又问:“你说什么‘天注定’,其实是为了安慰我,对不对?”

    “……算是吧。”想起来确实好笑,不懂感情的雪刺猬只能奉行拿来主义,“我以前听过一个很经典也很传奇的话本,上面有一句‘上天安排的最大’,意思是有天注定就什么都不用怕了。”

    “果然是……”穆梓安忽然抹了一把脸,“我真够丢人的。”

    “怎么了?”宝钗听得小混蛋的声音有点哑,看过去不由发愣——

    小混蛋捂在手指下头的眼睛红红,这是——要哭了?

    没等宝钗想好该说什么,水廊对面忽然传来一声鬼叫:“妹子,你跟谁在一起?”

    “哥哥?”

    宝钗赶紧站起来,可已经来不及阻止,薛蟠蹬蹬跑过来将两人看了个正着,当然还有穆梓安那不停抹脸的欲盖弥彰的动作——

    薛蟠彻底扭曲了脸,蹭蹭倒退三步真叫个战战兢兢:“妹子,你把他给……弄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