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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2章 向南探索

作者:我是你九弟返回目录加入书签推荐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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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抓紧跟豹妈一家熟悉是很有必要的,那贯穿伤对豹妈来说,估计养个十来天就能长好大半。

    要是还没什么进展,那他们反而就危险了。

    荒野求生第十四天,晴,最高气温22度。

    经过慎重考虑,张煜决定干活到上午十点左右,然后就与沈酥月一起外出探索!

    在太阳底下干活是很辛苦的,没有必要遭那份罪,他们现在天天五点多就起床了,练功、洗漱、吃饭到七点,上午三个小时,下午回来再干几个小时也就够了。

    今天还是水车的后续工作,张煜练功时就又砍倒了一棵树,这会正锯木头呢。

    沈酥月还是挖土窑,就快完工了,里面空间有豹妈住的石屋一半大,一次就能烧制很多陶器,按照目前进度看,明天就可以烧制了。

    两个人都在闷头干活,脑袋里却在思考着同一问题,豹妈一家都叫什么?

    这是吃饭时提起的话题。

    张煜有轻微的强迫症,觉得起名应该跟隼妈一家风格相似才行…

    可是叠字名字叫这么大的豹子,总感觉风格不搭,他知道网友们肯定有帮着想名字的,但他看不到啊。

    “酥月。”

    张煜停下敲打木框,这是在做一个木架滚轮,水车轴心带动滚轮旋转,滚轮的木楞会拨动木凿的一头,等转到一定角度,滚轮的木楞与木凿分离,木凿的另一边便会重重落下!

    接下来就是下一个周期,像是跷跷板一样,再将木凿抬起,如此往复。

    沈酥月就在他身后不远的黄土山挖土窑,头也不回道:“干嘛?”

    “你说两只小豹子分别叫阿雪和阿狸怎么样?豹妈就叫豹妈。”

    沈酥月撇撇嘴,她的提议是叫雪团、团子、球球之类的名字…

    可张煜说雪豹长大以后都是很厉害的,一点也不符合它们的气质。

    “阿雪不好听,人家是个女孩子呢,就叫小雪和阿狸吧,至于豹妈…”

    张煜竖起耳朵,按照沈酥月的提议也行,不对称就不对称吧。

    沈酥月眸光闪亮,“就叫阿花吧!”

    张煜:“……”

    好多的槽点,都不知道从哪开始吐了…

    水友:

    “好家伙!我直接一个好家伙!”

    “狸花豹叫团团,小雪叫圆圆多好呀,豹妈身上颜色有点花,叫花夫人也不错呢。”

    “算了算了,他们高兴就好,小雪、阿狸、阿花,相亲相爱一家。”

    “别说,我感觉他们起的名字叫起来还挺顺口的,分辨清晰,喊起来也方便。”

    ……

    豹妈在沈酥月的坚持下更名为阿花,偏白色的小奶豹叫小雪,似是狸花猫的小奶豹叫阿狸。

    上午十一点,还有一个槽子就做完了,可沈酥月却硬把张煜给拉走了。

    带上弓箭、砍刀、匕首、斧子、铁锹,还有隼妈一家,然后一人一个背篓,装了两瓶水就出发了。

    探索其实还挺上瘾的,虽然危险了点,但有很大几率发现其他资源啊。

    这次要探索的方向是南方,沿着溪流前进,因为张煜主要是想找到竹子,溪流两侧的几率要更大一些。

    而且他也想看看溪流下游是什么样,说不定能找到有淡水鱼的地方,等二人闲下来可以弄个鱼塘出来养鱼。

    他们拥有溪流源头,优势是非常大的,

    今天都没给豹妈,啊不对,没给阿花一家喂食,这是张煜要求的。

    目的就是通过饥饿的方式,让阿花快速认可他们,并确立地位。

    他俩都没学过动植物学,对动物的了解就是电视和平时的碎片知识。

    马戏团驯兽不就通过饥饿方式训练嘛,还有,让阿花感受到饥饿,等回来再给它食物,它就会觉得这是分给它的猎物。

    动物有时候野性难驯,有时候却很容易驯服,阿花现在这种情况就是后者,它不接受也得接受。

    时间长了,就算它的伤势好了,只要不过分饿着它或欺负它,那它就会维持现状。

    “你别走那么快,忘了树林里有蛇啦。”

    沈酥月背着个反曲弓,可能觉得自己实力大增,大摇大摆的都快走到张煜前头了。

    沈酥月吐了吐舌头,乖乖落后张煜半步,接着两人就顺着溪流进入森林之中。

    森林整体坡度是向下的,从这就可以看出,这座岛的最高山这一边地势最高。

    树林的植被也是由稀疏逐渐变为密集,尤其是溪流两边,一片郁郁葱葱。

    ……

    约莫走了半个小时,二人终于发现了第一个可以利用的资源。

    “哇!张煜你快看,这里竟然还有人参!”沈酥月惊呼道。

    张煜的目光一直在周围树上,本来他都有点怀疑选的求生地点是否选错了呢,走了这么久,除了鸟叫竟然没看到一样猎物!

    “哪呢哪呢?咦,还真是人参!”人参叶片的样子只要见过一次就不难辨认,与其他草叶区别还是挺明显的。

    张煜没有挖参的经历,但沈酥月有。

    “我外公曾经带着我去挖过山参,咱们用手挖,小心不要扯断它的根须。”

    人参的重要就不用多说了,荒野中有那么一两根人参,都能应付很多病症了。

    就说现在,张煜就有狠狠咬一口的冲动!

    不是他贪恋这东西的名头,而是来自身体的渴望,身体所需,即为良药,就好像突然很渴望吃什么东西,那多半是身体所需要的东西。

    再简单一点讲,就比如渴的不行了,想喝水,这就是身体所需。

    他的全真心法似乎陷入了瓶颈,都有两天了,就是无法突破头顶百会穴,不管怎么努力,似乎总差了点什么。

    而当他见到人参之后,身体发出的渴望就是吃了它!

    张煜比沈酥月还要心急,两双手不断扒拉,不一会就看到了人参肉茎的规模。

    “这…这么大?不会是萝卜吧?”张煜只是见过人参,但却没具体了解过。

    他家是搞养殖的,种植和药材的知识很匮乏。

    人参有两根手指那么粗,都赶上一般的胡萝卜了!

    沈酥月声音中带着掩饰不住的惊喜,但她还是压低了声音道,“你懂什么,这支参长势好才变成这样的。”

    张煜继续小心扒土,声音也压低了些,“那这得有多少年参龄了?是不是长的越大,根须越多,参龄就越大?对了你为什么小声说话?是不是怕人参跑了?”

    沈酥月抬起头娇俏的瞪了他一眼,“看来你什么都不懂呀,那为师就教教你怎么辨认参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