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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6章 倒霉的约翰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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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完了?”

    楚岚平静的问道。

    似乎先前的痛苦不复存在一般。

    沈卿月愣了一下。

    “还差最后一步,给你上个药就行了。”

    沈卿月说着,将提前磨好的血竭粉末洒在楚岚双手的伤口上。

    “我勒个去!”

    楚岚忍不住叫了出来。

    当血竭洒在伤口上的时候,楚岚感到一种钻心的疼痛,仿佛是盐洒在伤口上。

    不过好在不一会就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一种酥麻感。

    “有了血竭的帮助,明天差不多就好了。”

    沈卿月仔细看了看楚岚的双手后,露出满意的笑容。

    “你先休息一段时间再去搬竹子,否则伤口崩裂就麻烦了。”

    “行。”

    楚岚没有反对,拿起旁边的树皮,开始制作绳子。

    沈卿月笑了笑,从庇护所里拿出一些竹笋后,捧着钢锅离开了营地。

    “还没到中午吧?”

    楚岚皱了皱眉头,看了一眼日晷。

    根据影子判断,应该在十点左右。

    “我这是傻了吗?”

    楚岚敲了敲脑袋,要是换做平时,自己怎么可能会问出如此愚蠢的问题。

    往返溪水需要半个多小时,再洗洗菜什么的,回来的时候也接近十一点了。

    也是时候开始准备午饭了。

    “得,我是该好好休息了。”

    在岩壁上快速的攀爬消耗了楚岚大量的精力和体力。

    一松懈下来,楚岚只觉得疲惫和困意席卷而来。

    趁着空闲,楚岚钻进庇护所休息了。

    与此同时。

    约翰逊和史密斯无精打采的走在丛林里。

    昨晚接收到命令后,他们不得不从安逸的山洞内离开,去探索未开发的区域。

    史密斯望了望即将到达头顶的太阳,脸色难看起来。

    “约翰逊,一上午过去了,我们一无所获,怎么办?”

    “妈的,你问我,我问谁去?”

    约翰逊平静的外表下不停地暗骂着。

    “没事,只要今天能够抓到猎物就行,对吧?”

    “话虽如此。”

    史密斯十分不放心。

    如今别说打猎了,连个动物毛都没看到。

    “你懂什么?”

    约翰逊对史密斯的态度十分不满。

    在他看来,这就是在质疑自己。

    史密斯虽然是个特工,掌握了不少技能,但在丛林生存上远远不及自己。

    “乖乖的跟着就行。”

    约翰逊毫不客气。

    史密斯内心冷笑不已。

    约翰逊可是肩负着组织交给他的重要任务。

    他的任务则是协助约翰逊。

    要是约翰逊完不成,自己也不会受到多大的处分,毕竟自己本来就不擅长荒野求生。

    既然约翰逊这么对他不客气,史密斯觉得自己该给他一个教训。

    “站住!”

    突然约翰逊脸色一变,盯着前方,低声喊道。

    “来了?”

    史密斯眼前一亮。

    要是完成了这个额外的任务,自己肯定会得到不小的奖励。

    “别说话,看我的就行。”

    约翰逊说完,拿着工兵铲慢慢的移动着。

    他刚才似乎看到了一只狐狸。

    昨晚组织的任务是三天内猎杀一只大型动物。

    约翰逊知道这很难完成。

    但要是换成小型动物呢?

    比如杀死五只狐狸。

    他相信即便组织也不会多说什么。

    因此约翰逊决定跟踪狐狸,找到老窝,一网打尽!

    “不过节目组给的落地位置真的差,除了山洞有点用处,连野果都很少。”

    约翰逊身体相当灵活。

    在此时展现了当年身为海军陆战队前往东南方丛林进行刺杀任务的功力。

    身为特工的史密斯根本追不上他的脚步,只能远远的尾随在身后。

    “这个人虽然狂妄,但实力倒是有的。”

    史密斯还是承认约翰逊的本事。

    果不其然,经过短时间的追踪。

    约翰逊又发现了一只狐狸奔跑到第一只狐狸身边。

    第二只明显比第一只要大了很多,他猜测应该是母子。

    “今晚有口福了。”

    约翰逊舔了舔嘴唇,口水快流出来了。

    “它们怎么不走了?”

    狐狸碰面后,待在原地,没有离开的意思。

    这让约翰逊有些焦急。

    很快,他就明白了。

    原来第二只狐狸也就是体型偏大的那只叼了一只硕大的鼹鼠,两只狐狸正在分食。

    “妈的,这要等多久?”

    约翰逊眉头一皱,脸色阴沉下去。

    他可是在跟踪狐狸,狐狸的警惕性是很高的。

    要不是他精通潜伏,早就被发现了。

    在一个地方呆的话,时间越长,越容易暴露。

    “难道现在就要?不,在等等。”

    约翰逊胃口很大,眼前这两只狐狸他可看不上。

    一窝狐狸才是他的目标。

    “这蚊子,吸老子的血也不怕撑死。”

    身体一动不动最难受的事情就是无数蚊子闻着味道就聚了过来。

    不断地叮咬着暴露在空气中的皮肤。

    但约翰逊为了狐狸,一直忍受着。

    “那只鼹鼠快吃完了,终于熬到头了。”

    看着还剩四分之一左右的鼹鼠,约翰逊松了口气。

    同时还在暗骂着这些该死的蚊子。

    突然。

    约翰逊脑海中出现一股强烈的危机感。

    那是一种死亡的气息。

    他立刻警觉起来。

    这种危机感当年进行秘密任务的时候不知道救了他多少次。

    环绕四周后,却没有发现任何异常。

    约翰逊仍然没有放松警惕。

    他相信自己的第六感。

    这次仔细的观察四周。

    “那是?”

    约翰逊眼睛眯起,目光盯着左侧草丛下的一处黄色物体。

    远看似乎和泥土混为一体。

    只有仔细观察才能发现黄色上带有着黑色条纹。

    “王锦蛇!”

    约翰逊对这条蛇十分熟悉。

    东南方的丛林内遍布着这种蛇。

    王锦蛇无毒,不过行动敏捷,攻击性强,性情凶猛,十分难缠。

    “糟了。”

    约翰逊的心沉入了谷底。

    他现在处于两难的境地。

    看王锦蛇的模样,攻击自己的概率很高。

    约翰逊有信心能够杀死,但绝对会搞出动静而吓跑了狐狸。

    要是不管不顾,等王锦蛇扑上来,结局还是一样的。

    “怎么会这么巧?”

    约翰逊不理解。

    一般来说,蛇除非非常饥饿,否则不会攻击人类的。

    而这条王锦蛇不断吐着蛇信子,露出尖锐的獠牙,很显然攻击性十足。

    “这么关键的时候,那家伙居然不在。”

    约翰逊回头看了看,却不见史密斯的身影。

    “没办法了。”

    约翰逊咬咬牙,为了自己,他必须做出最佳的选择。